资源描述
江苏省常州现代传媒中心项目
千人演播厅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CZS20080702314
招 标 人 (章) 常州广电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章)
招标代理机构 (章)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章)
发 放 时 间 2012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4
前附表 4
一、 总 则 6
二、 招 标 文 件 6
三、 投 标 报 价 7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六、 开 标 13
七、 评 标 14
八、 授 予 合 同 18
九、 附件1:评 标 细 则 20
十、 附件2:合 同 主 要 条 款 23
第二章 合同(格式) 25
一、 协议书格式 25
二、 通用条款 28
三、 专用条款 44
四、 附件1:项目工作界面划分表 67
五、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78
六、 附件3: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79
七、 附件4:专业分包人银行履约保函格式(不适用) 81
八、 附件5:支付担保银行保函格式 82
九、 附件6: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83
十、 附件7: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86
十一、 附件8: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 88
十二、 附件9:廉洁协议 90
十三、 附件10:本项目千人演播厅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图纸目录 93
十四、 附件11:内部施工电梯布置图 94
第三章 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95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行成册) 96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行成册) 10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3
一、 投标函 105
1、 投标函 105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06
3、 授权委托书 107
二、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08
1、 封面 109
2、 投标总价 110
3、 表-02工程项目总价表 111
4、 表-03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112
5、 表-0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113
6、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114
7、 表-09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5
8、 表-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116
9、 表-1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117
10、 表-11-1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118
11、 表-12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19
12、 表-12-1暂列金额明细 120
13、 表-12-2材料暂估单价表 121
14、 表-12-4计日工作表 122
15、 表-13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23
16、 表-15-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 124
17、 表-15-2 专业分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125
三、 辅助资料表 126
1、 表3.1 投标人(企业)业绩表 126
2、 3.2项目管理机构 127
表3.2.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127
表 3.2.2 主要人员简历表 128
3、 表3.3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129
4、 表 3.4 投标人基本情况 136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江苏省常州现代传媒中心项目
千人演播厅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
建设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太湖东路、惠山路口
联 系 人
黄 敏
联系电话
(0519)86686019
手 机
139 6116 2085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招标范围
千人演播厅精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详见招标图纸及工作界面划分表):-
1. 剧场及剧场后场的公共区域、走道及各房间(包括但不限于观众厅、贵宾室、音响室、舞台控制室、耳光室及男女卫生间等)的楼地面及踢脚线的装修,包括垫层、找平层、防水层、结合层、面层及辅材;墙面装修,包括底层、粘(贴)结层、饰面及辅材;天棚及吊顶的装修,包括底层、基层、面层及辅材;以及木门、金属门、固定家具、浴厕配件及五金的供应及安装,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精装修范围内需完成的其他工作等;
2、采购、供应、施工及安装所有的上述区域精装修工程及配合精装修工程的其他工作,并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文件;
3、精装修机电工作;
4、配合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进度要求,配备机电设计人员完成装修机电系统深化设计,驻场完成与机电安装图纸对接深化工作(如吊顶天花图等);
5、要满足和配合该区域弱电定位、配置及施工;
6、提供所须之深化图、安装技术说明书、样本、竣工图等资料;
7、成品保护(包括承包单位自身及其他承包单位完成后移交后工程的成品保护);
8、其他本合同规定须配合建设单位及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建筑面积
约5,915.00平方米
建筑类型
及层数
千人演播厅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固定单价合同
工程类别
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工期要求
120个日历天,同时配合总承包工期
投标保证金
400,000元人民币
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总承包合同(确保“扬子杯”,争创“国优”(或“鲁班奖”),确保创建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中标人投标承诺要求,积极配合总承包工程承包人创杯评优。
现场踏勘及勘察报告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三天内自行现场踏勘,
勘察报告可预约至发包人办公室查阅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肆份(壹正叁副,正、副本分开密封)
电子光盘贰份(壹正壹副)
中标单位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免费提供足够份数的投标文件
(包括电子文档)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9:00-9:30
地点: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 室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1)评标细则
一、 总 则
(一) 工程概况
1. 现场施工条件
1.1. 建设用地面积 35,410平方米 ;
1.2. 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外围道路已由总承包工程承包人开通,专业分包人根据现有的道路及场地情况,进行施工及办公的综合考虑 ;
1.3. 施工用水、电 已接至施工现场,并由发包人及总承包工程承包人提供接驳点,中标单位负责承担自身施工用水及用电的接驳、装分表计量及水电费,报价时应考虑定额价和定额用量与实际价格和使用量的差异因素,相应金额包括于总价中。任何因现场水、电供应量不足而导致的额外补充水、电用量所需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总承包工程承包人负责管理并承担总分表量差。根据本项目整体实施的需要,发包人有权对临时水、电作出整体调配调配,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1.4. 有关勘探资料 已齐全 ;
1.5. 其它: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踏勘现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认真踏勘工程施工现场,熟悉工程施工区域内的情况及周围环境(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完成情况及其他单位施工进度安排等),并判断项目时序工况的投工投料,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方案及报价的资料,承担考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单位需按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投工投料,以满足工期要求,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为借口,提出额外款项的增加、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承担踏勘现场、熟悉环境,预判项目实施时的工况,并承担一切费用。
2. 工程资金来源 100%国有资金 。
3. 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二) 投标费用
本工程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800元整,以现金形式;图纸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须电汇至以下账户:帐户名称:常州现代传媒中心基建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化龙巷支行;帐号:50232001628736052506001
图纸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本图纸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由投标人将所有图纸归还招标人后予以退还(无息),若图纸不归还或归还不完整,则图纸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招 标 文 件
(四) 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 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将作废标或无效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五) 招标文件的澄清
1.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如下方式: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12年7月26日下午15: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前不需要投标人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数量如有误,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进行修正。
2. 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收到疑问之后的 五 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六)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日期 十五 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送达每一投标人。
3.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发出日期较后的通知为准。
三、 投 标 报 价
(七) 投标价及编制要求
1. 本工程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江苏省及常州市相关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
2. 投标报价应该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各类规费、税金等。
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投标报价。
4. 除招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5. 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金额、其他项目清单金额应详细分析和列出其所含的工程内容,并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和施工方案进行确定。
6.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等项目费均为估算、预测算,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与其他专业配合及保障消防验收等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报价。
7. 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安装中等发生的一切损耗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8. 不可竞争费按以下方式计取,不可竞争费不得让利:
8.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装饰工程按1.8%列入措施项目表一中,其中基本费为0.9%,现场考评费为0.5%,奖励费用为0.4%;安装工程按1.6%列入措施项目表一中,其中基本费为0.8%,现场考评费为0.4%,奖励费用为0.4%。该等内容的计算基础均为分部分项工程费。
8.2. 工程排污费:暂不计入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按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工程排污费进行结算。
8.3.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已取消。
8.4. 社会保障费:按不含规费和税金的工程造价的2.2%计取。
8.5. 住房公积金:按不含规费和税金的工程造价的0.38%计取。
8.6.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建筑管理费、工程按质论价费不计取。
8.7. 税金按常州市现行规定的标准执行,取3.477%,计算基数为不含税的工程造价。
9. 招标人反对盲目压价,各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到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确定合理的综合性价格。
10. 投标人根据自身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临时水、电由发包人及总承包工程承包人在现场提供接驳点(提供施工用水(管径为Φ200,1个)、用电3*500KVA),中标单位负责接驳、装表计量并支付费用,报价时应考虑定额价和定额用量与实际价格和使用量的差异因素,相应金额包括于总价中。任何因现场水、电供应量不足而导致的额外补充水、电用量所需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总承包工程承包人负责管理并承担总分表量差。根据本项目整体实施的需要,发包人及总承包工程承包人有权对临时水、电作出整体调配,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11. 临时设施:投标人根据自身及工程实际情况投标报价。由于本工程施工场地狭小,可能现场无法提供足够的场地搭设临时设施,使用场地详见所附施工用地示意图,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总承包工程承包人在工程现场已经提供的临时设施、自身综合情况及工程实际情况。同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工程进展需要的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办公室、宿舍、库房及加工场地等)的多次搬迁,费用应包括于投标报价中,今后不再接受任何因此引起的费用及工期索赔。
12. 配合接受发包人对生产基地的飞行检查,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包干措施费用内,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索赔或变更。若检查结果不能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则需自费整改到位,同时发包人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3. 根据合同附件11“内部施工电梯布置图”,本项目电梯A17(1台)、A18(1台)、D5(1台)、E5(1台)日后将由总承包人管理统筹使用,可作为各专业分包人及独立承包人使用之内部施工电梯,塔吊可能在中标单位进场前拆除,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上述施工电梯的数量、位置及对精装修工程工作开展的帮助及影响。中标单位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14. 发包人供应材料由发包人采购,并由供应商供应至现场,投标人投标价中应考虑发包人供应材料至现场后的装卸及二次驳运费用。
15. 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参照苏建质(2004)372号执行。试样材料归发包人所有。
16. 其他可能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7. 其余要求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招标文件的约定。
18. 材料清单内若已明确材料品牌的,则投标人需在提供的品牌范围内,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发包人有权在该品牌范围内任选一个品牌,价格不作调整;若未明确材料品牌的,投标人应按发包人封样自行拟定品牌、规格、型号后,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并填写相应材料拟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资料在“主要材料明细表”中(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所选材料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包括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及工程所在地现行规范,如有矛盾从优为准)。
19. 材料清单内厂家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材料供应商,但材料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发包人封样要求。所有使用的材料均须有业主专业工程师确认,若投标单位选用材料低于发包人封样要求,则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按发包人封样要求供应材料及施工,同时价格按投标报价不变,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接受,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20. 材料暂估单价应按发包人与专业分包人双方最终确认的价格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仅在差价调整时将暂估材料价格替换为确定的价格,专业分包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发包人保留对暂定价材料的定价及供应方式确定的权利。
21. 材料暂估价表中所列材料的施工损耗,由投标人自行申报相应损耗系数,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定额损耗系数,若申报损耗系数小于国家规定的定额损耗系数结算时按申报的损耗系数考虑,若申报损耗系数大于国家规定的定额损耗系数结算时则按国家规定的定额损耗系数考虑。
22. 材料暂估价表格中提供的单价已包含了货到工地、卸货至工地底层指定地点(二次搬运由精装修单位负责)及供应损耗,除此之外的一切费用(例:施工损耗、管理费等等)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今后不再有任何增加。
23. 投标人需按技术规范及招标图纸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包括出具满足发包人及所有相关部门审图要求的施工图并盖出图章)并承担深化设计责任,深化设计费用应包括于措施项目表二中。招标图纸若无违背工程所在地规范要求的,深化设计不得更改,所有深化图纸需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对深化设计的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23.1. 提供完整的出图计划,计划中要显示送审时间,送审次数,已出图纸,已获审批通过图纸,本次出图图纸,本次需审批图纸等信息。
23.2. 每张图纸要有注明、图例。若有综合其他单位图纸的,则被综合的图纸信息也需说明清楚。
23.3. 平面图要附有剖面图、详图及管井详图等。
23.4. 剖面图要标明管道支架大小、管径大小、管道高度、管道用途等。
23.5. 要有立面图,强弱电详细点位图。
23.6. 如施工单位提交的深化设计图达不到以上要求,机电代甲方将不予审核,所引起工期延误或工作量增加,责任在于施工单位。业主保留向施工单位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24. 投标人所完成的工程必须一次性通过验收,若未通过,相应质量、工期的责任及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5. 设置招标控制价的说明
25.1. 该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且在2012年8月3日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布,并由投标人进行分别校核确认。
25.2. 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在评标中作为过高投标价的标准,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价将作废标处理。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专用光盘、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标前会议纪要)及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及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条件和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2.1. 投标函
2.2. 投标担保
2.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4.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必须提供原件)
2.5. 投标价表(第六章第二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单价分析表及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表及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书面版本回标时仅需提供电子版,中标单位需在当天提供书面版。同时所有第六章第二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均需转成Excel电子表格形式,与格式为*.emjs的新点清单生成文件一同另行刻录光盘壹份,单独装袋、密封、标志、签字、盖章后在开标时随书面文本同时送交,电子表格须与书面版本内容一致)。
2.6. 辅助资料(第六章中 3.1-3.4)
2.7. 本招标文件评标细则中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
3.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编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江苏省及常州市相关规定要求执行,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按规定要求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其中“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单价表”、“计日工作表、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专业分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及其他反映组价和分析的数据资料(所提供的数据必须详细分析到清单相应子目的消耗量组成)还须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专用光盘,采用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软件,并提交符合远程评标系统的电子文本,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刻录入专用光盘,作为投标文件电子版正本、副本各一张,单独装袋、密封、标志、签字、盖章后在开标时随书面文本同时送交(注明工程名称)。
4. 投标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项目特征描述需包括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并且文字内容均需完整打印体现。
5. 技术标:采用 暗标 形式,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1. 技术标正文所用文字采用 “宋体” 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 “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 “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需设置目录,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5.2. 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5.3. 技术标所用纸张必须一律采用70克A4复印纸(白色)。图表可采用70克A3复印纸(白色),白纸黑字。
5.4. 文件封面必须使用招标文件后提供的(见附页一)封面、封面上一律不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也不得盖章签字。封底须附70克A4白色复印纸一张。
5.5. 装订夹统一使用型号为“孔距80mm、装订厚度50mm” 的吉丽G2226铁装订夹,高度不够可以增加高度,但式样颜色不变,左面居中装订。
5.6. 封袋内的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6. 中标后中标单位需补充足够份数的含公司信息的投标文件供发包人使用。
(九) 投标担保
1. 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
2. 回标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RMB5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人银行账户(帐户名称:常州现代传媒中心基建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化龙巷支行,帐号:50232001628736052506001)。
(十) 勘察现场
1. 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十一)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投标价应当按国家规定由专业人员编制、签字并加盖执业章。开标时,请带好造价编制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原件备查。
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如果是投标人造成的错误必须进行修改的,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二)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 密封: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技术标与商务标须分别密封装订),并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2. 标志: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封袋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专用光盘、采用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及符合远程评标系统的的电子文本格式制作包含“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程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及其他反映组价和分析等数据的电子文本,将投标文件的投标价和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刻录入专用光盘,作为投标文件电子版正本、副本各一张,单独装袋、密封、标志、签字、盖章,并在开标时随书面文本同时送交(注明工程名称)。
4. 未按上述规定编制、密封、标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十三) 投标截止期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同时需签到。
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四)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
3. 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 开 标
(十五) 开标
1. 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监督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4. 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5.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5.2. 未提供法人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的;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 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所委托人身份证明的;
5.5. 未携带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的;
5.6. 投标注册建造师未按规定带第二代身份证到开标现场的;
5.7. 技术标未按暗标原则编制的。
七、 评 标
(十六) 评标
1. 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1. 组建清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
1.2. 评标准备及清标;
1.3. 组建评标委员会;
1.4. 初步评审;
1.5. 详细评审;
1.6. 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
2. 清标
2.1. 组建清标工作组
2.1.1. 本工程清标工作组由国家审计、招标人聘请的顾问和招标人在纪委、检察院的全程监督下组成,并开展工作。
2.1.2. 清标工作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评标保密和回避的规定。
2.2. 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2.2.1. 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
2.2.2.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
2.2.3.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方法及标准,对投标价进行换算;
2.2.4. 对投标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
2.2.5. 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审查并列出过高和过低的投标价;
2.2.6. 不排除对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有无在建施工项目进行查证核实;
2.2.7. 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提交评委会,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问。
2.3. 清标工作时间
2.3.1. 开标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9:30至10:00;
2.3.2. 清标时间:开标当天。
3. 评标活动
评标委员会将在常州市纪检(监察)、检察的监督下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成员将从省内外的专家库、资深专家中确定。评标活动开始时间为2012年8月9日上午9:30。
4.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4.2 种方式进行评标。
4.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4.2.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注册建造师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具体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细则为:(详见附件1评标细则)。
5. 本工程过高的投标价的具体标准为下例第 5.1 种方式:
5.1. 以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格为标准;
5.2. 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协会公布的信息指导价的一定幅度为标准;
5.3. 以投标人投标价的平均值的一定幅度为标准;
6. 过低的投标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列因素进行重点分析:
6.1. 工程内容是否完整;
6.2. 施工方法是否正确;
6.3. 施工组织和技术处理是否合理、可行;
6.4. 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
6.5.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确定的价格材料是否合理;
6.6. 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提供的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理由认定上述因素不能支持投标价成立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认定的理由和依据。
7.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8.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问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拟定一份“标价比较表”或者“综合评估比较表”,连同书面清标情况报告和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并抄送监督机构。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的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9.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认定重大偏差,不得随意确认无效投标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作为重大偏差的,一律作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初步评审中要求投标人补正。
(十七) 投标文件的澄清
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2.1.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2.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2.4.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对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修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修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十八)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十九)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价或者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 投标人名称、注册建造师、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9.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1. 除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人未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即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12.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的;
1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14.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5.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6.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7.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8.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9. 投标报价文件未按国家规定由专业人员编制、签字并加盖执业章,开标时,未带造价编制人员有效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备查的;
20. 发包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进行复核,若查实有弄虚作假的。
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或评标中发现有明显串标、围标、陪标现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或采用另外方式。
(二十一) 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八、 授 予 合 同
(二十二) 中标
1.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中标公示,公示两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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