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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办法(试行)》(苏运客〔2008〕27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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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级:考核总分数在849—700分,且考核年内无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或考核总分数在1100-850,且考核年内发生了一次以上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但未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A级:考核总分数在699—600分,且考核年内无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B级:考核总分数低于600分,或考核年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是指由于道路客运企业或汽车客运站原因给旅客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运管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事件。 道路客运企业或汽车客运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为B级。 ⑴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质量信誉档案,拒不改正的; ⑵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情节严重的; ⑶未按要求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导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 二、质量信誉档案 质量信誉档案是进行质量信誉管理的重要内容,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各级运管机构应当分别建立企业质量信誉档案(含电子档案,下同),主要包括: 1、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 2、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表(附件4),由企业和企业所在地运管机构分别及时记入档案; 3、违章经营情况记录表(附件5),以“江苏运政在线”运政稽查记录数据为依据,每月将违章行为和车辆记入档案; 4、服务质量情况登记表(附件6),每月由企业和运管机构将服务质量投诉和处理情况记入档案; 5、国家规费缴纳情况,由企业和企业所在地运管机构分别记入档案,并附规费征收部门出具缴费情况证明; 6、企业按法律、法规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由企业提供所有客车投保保单复印件; 7、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情况登记表(附件7),由企业和下达指令性运输任务的部门在任务完成后将完成情况记入档案; 8、企业稳定情况,因企业原因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由企业将事件发生的时间、主要原因、事件经过、参加人数、上访部门、社会影响和处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记入档案; 9、企业管理情况,由企业提拱使用GPS、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营运车辆数量明细表(汽车客运站提供电子显示和监控系统资料),提供车辆统一标识照片、企业服务人员统一服装照片以及获得部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证明复印件; 10、质量信誉等级考核申请表和评定表(附件8、9)。 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应按要求如实填写记录,及时向所在地运管机构报送质量信誉档案,不得弄虚作假。 三、考核方法与实施步骤 1、考核时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3月至6月进行考核工作。 2、考核方法。采取企业自评和申请,企业所在地运管机构考核初评,市级运管机构评定,省级运管机构监管。上级运管机构对下级运管机构的评定结果有否决权。 3、实施步骤。 ⑴每年3月底前,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对上年度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打分,并向所在地运管机构申请,报送质量信誉档案。 在异地设有分公司的道路客运企业,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时,应当包括分公司的营运车辆及质量信誉情况。分公司所在地运管机构应对分公司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核实,出具书面证明,并对确认结果负责。 ⑵企业所在地运管机构对企业报送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核实,发现不一致的,要求企业说明或组织调查,核实后进行打分初评,于4月底前报市级运管机构。 企业所在地为设区市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运管机构负责对企业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核实,并对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 ⑶市级运管机构组织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相关网站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被考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级运管机构书面申诉或者举报,市级运管机构应当对企业的申诉和社会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根据各项指标的最终考核结果对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于5月底前将评定结果上报省厅运管局。 ⑷道路旅客班车(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的质量信誉等级信息由省厅运管局于6月30日前在江苏运输信息网发布,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信息由市级运管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 ⑸道路客运企业下设的分公司与总公司一并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子公司的质量信誉等级由其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单独评定。 四、奖惩措施 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将作为道路客运企业资质评定、经营权招投标、经营权延续、运力更新、评优评先以及确定汽车客运站站级和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 1、道路旅客班车客运企业的奖惩按交通部《考核办法》第二十、二十二条执行。 2、道路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参加旅游客运服务质量招投标,质量信誉等级应达到AA级,达到AAA级的,可优先取得经营权。 道路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连续两年为A级的,责令整改,整改期间其客运车辆不予更新,不得参加旅游客运车辆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整改结束后,由所在地市级运管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3、出租客运企业参加出租客运服务质量招投标,质量信誉等级应达到AA级,达到AAA级的,可优先取得经营权。 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连续两年为A级的,责令整改,整改期间其客运车辆不予更新,其经营权延续不予许可。整改结束后,由所在地市级运管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4、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AAA级的,可优先安排新增公交线路。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连续两年为A级的,一年内不允许申请新增公交线路。 5、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等级为AAA级,且有条件接纳客运班车的,可优先安排新增运力进站经营。 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等级为A级的,停止晋升站级,不安排新增运力进站运营。 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连续两年为A级的,降低其一个站级,同时降低站级收费标准。 6、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参加各类评优评先等活动,质量信誉等级应达到AAA级。 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申报质量信誉等级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全省通报。 五、其他事项 1、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省厅运管局举报投诉电话为:025-84208584,各市运管机构举报投诉电话为:(区号)+96520,受理单位对举报投诉必须要有处理记录。举报投诉应如实签署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方式。 2、在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中,运管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严重失职,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或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个体运输经营业户的质量信誉考核,由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参照本意见自行制定。 附件: 1、江苏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2、江苏省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3、江苏省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基本情况登记表 4、交通责任事故情况记录表 5、违章经营情况记录表 6、服务质量情况记录表 7、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情况记录表 8、江苏省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表 9、江苏省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定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1: 江苏省道路客运(班车、旅游、包车) 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企业名称: 序号 考评内容与分数 评分要求 自评分 初评分 终评分 备注 一 运输安全300分 安全管理100分 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并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制定责任人的岗位职责,每缺一项扣10分,每一项不齐全、不符合要求扣5分; 按规定制定有突发安全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无预案的扣10分,预案不完备扣5分 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有记录,未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扣15分,记录不全扣5分 交通责任 事故 200分 交通责任事故率每增0.01次/车,扣5分 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每增0.01人/车,扣10分 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每增0.01人/车,扣25分 小计 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或者发生二次以上死亡3~9人的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二 经营行为200分 经营违章率200分 违章经营率为0的,得200分;每增0.01次/车,扣10分 小计 三 服务质量200分 社会投诉率50分 社会有责投诉率为0的,得50分;每增0.01次/车,扣10分 承诺服务 情况 50分 在其车厢内部公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票价和里程表规范清晰,每辆次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客运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不符合要求的,每辆次扣5分 曝光处罚 情况 100分 发生服务质量事故,在新闻媒体曝光,且情况属实的,在辖区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10分,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20分 发生服务质量事故,被单位或者个人举报投诉,且情况属实的,发现一次扣20分 发生辱骂、殴打乘客行为或者其他服务纠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发现一次扣100分 小计 四 社会责任150分 规费缴纳80分 不按规定为营运车辆缴纳运管费、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的,每辆次扣10分 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70分 不按法律法规要求为营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每辆次扣10分。 小计 五 企业管理150分 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50分 车辆的产权不是企业所有的,每辆扣5分 在公司化经营的客运班线车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起扣10分 未完成公司化改造任务的,每条班线扣10分 未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社会保险的,每人次扣5分 未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填报各类报表资料的,每次5分 质量信誉 档案 50分 质量信誉档案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10分;不按要求上报质量信誉情况但能及时纠正的,扣30分。 企业稳定50分 由于企业管理原因,导致发生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出现过激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不得分;情节不严重,或经批评教育后及时改正的,每次扣50分。 小计 六 加分项目100分 企业形象10分 营运车辆统一标识和外观的,加5分;服务人员统一服装的,加5分。 科技设备应用 20分 50%以上营运车辆安装GPS或行车记录仪并有效应用的,加10分;全部营运车辆安装并有效应用的,加20分。 获得荣誉20分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加20分。 媒体褒扬20分 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报道好人好事或者其他先进事迹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20分 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 30分 圆满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令性应急运输任务的,加30分;未按要求完成的,不加分,并发生一次从考核总分中扣30分。 小计 总  分 注:所有扣分项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附件1-2: 江苏省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 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记分标准 自评分 初评分 终评分 备注 一 运输安全 300分 交通责任事故率 50分 每增0.01次/车,扣5分。 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 150分 每增0.01人/车,扣25分。 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 100分 每增0.01人/车,扣10分。 小计 二 经营行为 200分 经营违章率200分 违章经营率为0的,得200分;每增0.01次/车,扣10分。 小计 三 服务质量 250分 社会投诉率150分 社会有责投诉率为0的,得150分;每增0.01次/车,扣10分。 曝光处罚 情况 100分 发生服务质量事件,在新闻媒体曝光,且情况属实的,在县级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10分,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20分 发生服务质量事件,被单位或者个人举报投诉,且情况属实的,发现一次扣20分 发生辱骂、殴打乘客行为或者其他服务纠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发现一次100分全扣 小计 四 企业管理250分 收费情况 100分 未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和有关收费规定,乱收费的,每次扣10分 质量信誉档案50分 质量信誉档案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10分;不按要求上报质量信誉情况但能及时纠正的,扣30分。 企业稳定 100分 由于企业管理原因,导致发生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出现过激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不得分;情节不严重,或经批评教育后及时改正的,每次扣50分。 小计 五 加分项目100分 企业形象 20分 营运车辆统一标识和外观的,加10分;服务人员统一服装的,加10分。 科技设备 应用 30分 50%以上营运车辆安装GPS或行车记录仪并有效应用的,加20分;全部营运车辆安装并有效应用的,加30分。 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20分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加20分。 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 任务 30分 圆满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令性应急运输任务的,加30分;未按要求完成的,不加分,并发生一次从考核总分中扣30分。 小计 总  分 注:所有扣分项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附件2: 江苏省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汽车客运站名称: 序号 考评内容 评分要求 自评分 初评分 终评分 备注 一 安全 管理300分 安全制度落实情况50分 未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扣30分。 客运站经营者未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扣20分。 安全监管执行情况250分 客运站经营者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每辆次扣10分。 客运站站经营者允许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发车出站的,每辆次扣10分。 客运站经营者允许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的,每辆次扣10分。 一级客运站场无危险物品检测仪,扣30分。 二级以上客运站场不使用危险物品检测仪或安检人员缺岗的,扣20分。 小计 二 经营 行为200分 站场设施50分 对照相应的站级应有的设施、设备,少一处扣10分,设施不完好有效扣8分,无标志每处扣6分 擅自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的,每次扣10分。 经营许可150分 客运站经营者不公布发车班车类别、客车类型、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的,每项扣10分。 客运站经营者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每车扣20分。 客运站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的,每辆扣25分。 小计 三 服务质量300分 承诺服务250分 未建立站务人员服务制度的,扣15分,未执行站务人员服务制度的扣10分。 未按要求实行联网售票的扣20分。 站场管理人员不到位造成站场秩序混乱的,扣20分。 未在候车室公开监督投诉电话96520的,发现一次扣10分。 因违章或服务质量差被投诉并查证属实的,每起扣20分。 厕所卫生差,每次扣20分。 候车室卫生环境差,每次扣20分。 不按规定装卸行包而交由旅客自行装卸的,每次扣10分。 不执行价格管理规定,不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扣15分。 媒体曝光50分 因服务质量差被县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扣5分。 因服务质量差被市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扣10分。 因服务质量差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扣15分。 因服务质量差被国家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扣20分。 小计 四 车站管理200分 档案管理100分 质量信誉档案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10分;不按要求上报质量信誉情况但能及时纠正的,扣30分。 未与进站发车的客运经营者依法签订服务合同的,每起扣10分。 客运站经营者未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的,每次扣10分。 企业稳定100分 由于车站管理原因,导致发生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出现过激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不得分;情节不严重,或经批评教育后及时改正的,每次扣50分。 小计 五 加分项目100分 科技设 备应用 40分 车站电子显示系统运行良好的加20分,电子监控系运行良好的加20分 获得荣誉20分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加20分 媒体褒扬20分 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报道好人好事或者其他先进事迹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20分 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 20分 圆满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令性任务的,加20分;未按要求完成的,不加分,并发生一次从考核总分中扣20分。 小计 总  分 附件3-1: 江苏省班车(包车、旅游)客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许可证号码 经营范围 资质等级 注册资本 万元 经济类型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证号码 现有职工 人 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 人 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 人 初级职称人员(含高、中、初级工) 人 现有职称人员占在职职工的 % 一级客运站 个 二级客运站 个 三级客运站 个 四级客运站 个 营运客车 车辆数: 座位数: 高级客车 辆 中级客车 辆 驾驶员总数 人 月应缴运管费总额 元 月应缴客附费总额 元 线路条数 总计: 条。 其中:省际线路 条;市际线路 条; 县际线路 条;县内线路 条。 备注 附件3-2: 江苏省出租客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税务登 记证号 经济类型 现有职工    人 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    人 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      人 初级职称人员(含高、中、初级工)    人 现有职称人员占在职职工的          % 驾驶员总数    人 营运车辆    辆 应缴规费座位数      座 月应缴运管费总额     元 备注 附件3-3: 江苏省公交客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登记日期: : 2011年 年 6月 月 20 日 企业名称 吴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盖章) 企业负责人 吕玉林 联系电话 63039709 注册地址 仲英大道新湖明珠城公交枢纽站 经营许可证号码 苏交运管许可苏字320584000186号 营业执照号码 320584000195167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经营范围 公交客运;县内包车客运;三类汽车维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税务登记证号 320584682163068 经济类型 有限公司 现有职工    364人 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    人 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         1 人 初级职称人员(含高、中、初级工)    人 现有职称人员占 在职职工的          % 驾驶员总数     296人 营运车辆 213 辆 月应缴运管费总额     元 备注 附件3-4: 江苏省汽车客运站基本情况登记表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站名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车站级别 隶属客运企业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发车场地面积 平方米 候车室面积 平方米 现有职工 人 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 人 中级职称人员 (含技师) 初级职称人员(含高、中、初级工) 人 现有职称人员 占在职职工的 % 售票员 人 检票员 人 管理人员 人 服务人员    人 日发班次     班次 日均发送旅客    人次 线路 共有  条,其中省际  条,市际  条,县内  条 备注 附件4: 交通责任事故情况记录表 单位名称: 日期 交通责任事故地点 肇事车辆(牌照号) 肇事原因 驾驶人员 伤亡人数 事故责任认定 备注 填表人: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附件5: 违章经营情况记录表 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年度: 月份 违章次数 违章率 违章车牌号 备注 1 3 4 2 5 6 7 8 9 10 11 12 填表人: 填表单位: 附件6: 服务质量情况记录表 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年度: 日期 投诉人 投诉内容 投诉方式 营运车辆 车 号 责任人 受理机关 曝光媒体名称 社会影响及核查处理情况 备 注 填表人: 填表单位: 附件7: 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情况记录表 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年度: 日期 下达任务的部门 完成任务的时间 投入运力数量 完成运量 是否符合要求 备注 填表人: 填表单位: 附件8: 江苏省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营许可证 号 法人代表 邮政编码 营业执 照 号 经济性质 联系电话 申请考核年 度 自评 得分 申请等级 自 评 总 结 附件9: 江苏省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定表 单位 名称 单位 地址 营业许 可证号 法人代表 邮政编码 营业执 照 号 经济性质 联系电话 考核 分数 信誉 等级 考 核 意 见 企业所在地运输管理机构 市级运输管理机构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质量信誉等级 第六条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 (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 (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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