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理岗位职责直接上级:总物业经理直接下级:带班主管、消防主管岗位职责:1)在总物业经理领导下,全面主持保安工作,对总物业经理负责;2)负责指导、监督服务中心所管理物业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公安机关处理相关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3)负责制定保安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4)负责主持本部门例会,总结日常工作,传达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指示,指导和布置具体落实措施;5)负责检查监督管理处保安、消防工作,发现问题向服务中心提出整改意见,并检查落实情况;6)负责应聘保安员的资格审核、入职培训、工作鉴定;7)负责组织实施对保安员的培训及考核,对不合格员工提出处理意见;8
2、)负责每月第三周周五会同相关部门对服务中心辖区实施消防安全检查;9)定期举行紧急事故处理演练;每年四月最后一周、十一月第一周与各租户举行紧急事故处理演练;10)负责保安、消防用品的采购、验证、监督管理,并对需要维修物品提出申请;11)负责根据总物业经理指示和实际情况对全体保安员进行调整;12)负责平时检查保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13)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消防法规,负责检查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14)负责组织、审核、制定中心的各项应急方案;15)完成总物业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