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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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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无锡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产业强市战略,精准分析和研判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推动工业企业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升无锡工业企业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1767号),特制定本办法(试行)。第二条 本办法用于评价工业企业在资源集约利用及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设定、分类评定、结果发布等。第二章 指标体系第四条 评价范围。全市范围内除电厂、燃气、给排水、垃圾燃烧、污水处理等特

2、殊类型企业以外,分阶段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实际占地3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开展评价,稳步推进,逐步扩面,实现工业企业全覆盖。第五条 评价指标和权重。评价指标和权重按照规模以上企业与规模以下企业分别设置。各市(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亩均税收40%,亩均销售收入20%,单位能耗税收15%,单位能耗销售收入15%,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10%。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为:亩均税收50%,亩均销售收入20%,单位电耗税收15%,单位电耗销售收入15%。综合素质加减分指标,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创新能力、社会贡献等方面第六条 基准值。由各市(县)区按评价指标分别确定。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

3、指标基准值按该市(县)区评价年度企业最高值确定。其它指标基准值按该市(县)区该项指标3年平均值2倍左右确定。基准值根据发展情况每年实施动态调整。 第三章 指标定义及计分方法第七条 指标定义(一)实际占地面积。指年度统计报告期末企业实际占用的全部土地面积。“一地多企”,应将该宗土地上所有租赁企业的调查数据汇总后,归入到该宗土地使用人,以宗地使用权人作为评价对象;“一企多地”,应将相应土地和其他数据合并计算。(二)申报销售收入。指企业在税务纳税申报系统中申报的所有销售收入。(三)实缴税金。指企业评价年度在辖区实际缴纳入库且与持续经营有关的增值税(实际入库数+免抵调库数-出口退税以外的其他退税数)、

4、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 (四)总电耗。指企业生产和非生产活动用电量。(五)能耗总量。指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中消耗的能源总量,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作为燃料、动力、原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生产工艺中使用的能源,用于能源加工转换的能源,以及非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的能源。(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当量。指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五项指标污染物当量数之和。污染物当量数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当量值。第八条 计算公式(一)亩均

5、税收(万元/亩)=实缴税金/实际占地面积 (二)亩均销售收入(万元/亩)=申报销售收入/实际占地面积(三)单位能耗税收(万元/ 吨标煤)=实缴税金/能耗总量(四)单位能耗销售收入(万元/吨标煤)=申报销售收入/能耗总量(五)单位电耗税收(万元/千瓦时)=实缴税金/总电耗(六)单位电耗销售收入(万元/千万时)=申报销售收入/总电耗(七)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万元/当量)=实缴税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当量(八) 第九条 计分方式。综合评价基本分为100分,按照指标权重确定各评价指标基本分。(一)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指标。最高得分不超过基本分。有主要污染物当量数据的企业,以本地区评价年度企业最高值为基准值

6、,并得基本分,其他企业按评价值除以基准值再乘以基本分确定。没有主要污染物当量数据的企业,有税收数据的得基本分,没有税收数据的得零分。(二)其他评价指标。按指标的评价值除以该指标基准值再乘以该指标基本分确定。为避免某项指标对评价值产生过大影响,评价时按该企业评价年度实际值占70%、上年度实际值占30%的比例加权计算确定。同时单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超过该项指标权重分的1.5倍。(三)综合素质项目及加分。综合素质项目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研发机构:国家级2分、省级1分。品牌:驰名商标2分,著名商标、江苏名牌1分。质量:中国质量奖2分,江苏省省长质量奖1分,无锡市市长质量奖0.5分。标准:作为第一起草

7、人制订国际标准2分、国家标准1.5分,参与制订国际标准1分、国家标准0.5分。重合同守信用: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安全生产标准化:通过一级评审2分,通过二级评审1分,通过三级评审0.5分。诚信纳税:A级1分。环保信用:绿色企业1分,蓝色企业0.5分。发明专利:近3年内有有效发明专利1分。第四章 评价分类第十条 根据企业资源利用综合评价得分情况将企业划分为“4+T”类,即:(一)A类为优先发展类,指资源占用产出高、经营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具体标准为:综合评价得分列全市前15%的规上企业及列全市前5%的规下企业。(二)B类为支持发展类,指资源占用产出较高、经营效益较好,但转型升

8、级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企业。具体标准为:综合评价得分列全市15%-60%之间的规上企业及列全市5%-40%之间的规下企业。(三)C类为提升发展类,指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综合效益不佳,需要进行重点帮扶、倒逼提升的企业。具体标准为:综合评价得分列全市60%-95%之间的规上企业及列全市40%-80%之间的规下企业。(四)D类为限制发展类,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需要重点整治的企业。具体标准为:综合评价得分排在后5%的规上企业及后20%的规下企业。(五)T类为暂不评价类,主要为新投产企业和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电厂、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其他特殊类型企业。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的进

9、行特殊处理:(一)上年度技术和设备投入超3000万元的企业上调一类。(二)上年度税收收入超5000万元的企业上调一类。(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含新三板)、重点税源企业和各市(县)区重点培育企业不定为D类。(四)对评价当年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社会稳定、严重失信等重大事件和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企业信用基准评价为C类和D类),在绩效评价时不得评为A、B类。(五)租赁厂房用于工业生产的企业并入出租方进行评价(即只评价出租企业不评价承租企业)。(六)工商注册未满两年的新企业、供地未满三年的新办企业暂缓评定。第五章 结果应用 第十二条 对综合评价分类企业在城镇土地

10、使用税征收、供地、用电、用水、排污权和价格核定、信贷,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管理等实施差别化政策,由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和操作细则,各市(县)区具体组织实施。对A类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在政策扶持、要素资源需求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用地、用电、新增用能指标、信贷支持、政府扶持项目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方面给予优先。对B类企业:加大服务力度,在政策扶持、要素资源需求上给予适当支持。在用地、用电、新增用能指标、信贷支持、政府扶持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对C类企业:加大帮扶力度,积极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分析诊断,指导其加快完成转型提升,在政策扶持、要素资源需求适当限制。不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扶持项目,自愿关停退

11、出可享受淘汰落后产能扶持政策。限制新增用地;要求有序用电时可作为限电对象;要求区域污染物限排时可作为限排对象。原则上不得增加用能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提高削减要求。要求开展提档升级、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对D类企业:加大重点调控和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提高资源要素使用成本。取消经批准实施的技改项目以外的新增用地,限制参与工业用地招拍挂竞买活动,限制与C类及D类企业之间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用能需求,提高用水用电价格;区域污染物限排时作为限排对象;主动关停退出可享受淘汰落后产能扶持政策;加强能耗排污、税收稽查、“打非治违”、产品质量等专项执法力度。对T类企业:T类企业中的新投产企业,要每年进

12、行评估,对其投入和产出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第六章 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评价分类工作由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和指导,以各市(县)区为主体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评价工作含数据采集、数据核对、分类评价、结果公示和发布等步骤。数据采集、数据核对和分类评价依托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第十五条 综合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在上半年内完成。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调整企业分类。评价结果由各市(县)区对外进行通报。第十六条 各(市)县区应建立评价结果公示、投诉受理、纠错等制度。评价过程中,应向企业发放“企业评价报告”。因客观原因造成分类有误、评价遗漏的,由企业申请

13、,经乡镇(街道)审核、各市(县)区核实后进行调整。第十七条 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举报综合评价工作中的不公平、不公正和弄虚作假行为,或对综合评价结果提出异议。第十八条 开展综合评价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第十九条 增强综合评价工作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所有人员均需履行保密责任,在公开发布综合评价结果前,一律不得对外泄露相关信息。相关部门未经允许,不得使用综合评价数据或发布相关信息。对在工作中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员及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根据试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定期修订完善。第二十二条 各市(县)区应制

14、定具体评价操作细则,并报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4、安

15、全培训合格率为100%。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

16、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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