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店有问题商品定期处理管理办法*门店在存储、经营和管理环节中因不合理原因造成商品滞销、残损、缺斤少两和超过保质期,以上原因产生商品为问题商品。为加强*商品管理,提高门店的经营和管理质量,公司制定本管理办法,各门店严格执行。一、 有问题商品范围包括以下几类:类别1、受灾后保险已赔付门店未处理的。2、化肥:长期储存后已破损、严重结块、缺斤少两的。3、农膜:严重粘合、破损,已失功能的。4、农药和种子:(1)、过保质期的。(2)、保质期还有三个月的。(3)、保质期还有半年的。(4)、保质期还有壹年,库存量大且滞销的。二、有问题商品定期处理的具体办法:门店按照上海*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服务规范对门店商品
2、定期盘点和检查,发现有问题商品后,根据不同类别用以下办法进行处理:办法一:4/(1)类商品:a、商品必须撤下货架,标明“过期商品”字样,立即撤离店堂;b 、做电脑销售,并轧平货款;c 、公司检查到此类商品,一律没收,并按违反*门店服务规范差错处置对照表处理。办法二:1、2、3、4/(2)类商品:a 、做电脑销售,当月轧平货款;b 、商品及时处理,到期后按办法1处理。办法三:4/(3)类商品:a、盘点簿上详细登记品名、数量、条码等相关信息;b、在公司的公共调拨平台上交流和调拨;c、三个月后按办法2处理。办法四:4/(4)类商品:a、对可能滞销的商品在盘店簿登记;b、保质期不到半年按办法3处理三、有问题商品定期处理的时间:每年2、5、8、11月的10日到当月结转日止,各门店对有问题商品必须进行处理。四、 问题商品定期处理的执行:1、店长定期认真执行,由公司和督导监督和考核门店执行情况。2、门店执行情况作为督导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之一。五、问题商品不得退货,如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