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事先分析、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实施管理关口前移,事前预防,达到消减危害,控制风险,遏制事故,避免人身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各系统(以下简称各单位)的风险评价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解释。
3.2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依据本制度进行实施。
4工作程序
4.1厂风险评价小组对厂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评价报告经厂总经理审批,由安全科备案。
4.2各单位风险评价小组对其他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评价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审批报安全科备案。
5规定内容
5.1风险评价频次、时机
5.1.1安全科对厂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每年度评价一次,写出安全评价报告,并制定安全措施,使其风险降低。厂每三年联系中介机构对现有装置进行一次外部评价即安全现状评价。
5.1.2各单位对其他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价,要关注其他危险部位危险动态,写出报告报到安全科备案。
5.1.3各生产部对常规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全面风险评价。对非常规活动及危险性作业实施前,应识别危险、有害因素,排查隐患。
5.1.4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遇有下列情况应在开始之前组
织一次风险评价:当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因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厂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时。
5.2风险评价的范围
5.2.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5.2.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5.2.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5.2.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2.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5.2.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5.2.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5.2.8企业周围环境;
5.2.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5.3风险评价方法
5.3.1可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
(6)故障树分析(FTA);
(7)事件树分析(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
5.3.2可选用JHA法对作业活动、SCL法对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5.3.3可选用HAZOP法对危险性工艺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5.3.4选用其他方法对相关方面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5.4安全评价准则
5.4.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4.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5.4.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5.4.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5.5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值判别准则
等级
事件发生可能性(L)标准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及保护措施,以及员工安全意识相当高,严格遵循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且行之有效,或过去曾经发生事故或事件。
3
没有保护措施(例无保护装置、个体防护用品),或未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或危害容易被发现(有监测系统),或曾经做过监测,或曾经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未做过任何监测,或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措施不力,或危害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控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5.6事件后果的严重性S值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伤亡情况
财产损失/万元
停工情况
厂信誉度
1
完全符合
无人员伤亡
无财产损失
没有停工
信誉没有受损
2
不符合厂的安全操作规程、标准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0. 5
影响不大,基本不停工
厂范围内
3
不符合厂或行业安全方针、制度及规定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疾病
>0.5
厂下属车间一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厂周边区域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10
一个厂或厂内2个以上装置停工
行业内及市区范围内有影响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人员死亡
>20
几个厂或整个厂停工停产
省内重要重要影响
5.7风险等级判定准则(风险度R=LxS)及控制措施如下:
风险度R
等级
应该采取的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不需要采取措施,但需要保存记录
4-8
可接受风险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岗位指导书但需要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9-15
中等风险
可考虑建立目标、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年度大修时治理
15-20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检测及评价
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价。
及时尽快整改
5.8各单位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报告报安全科备案。
5.9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厂级评价组织应有总经理参加;部室级评价组织应有部室负责人参加;所有员工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6相关考核
6.1各单位未按要求对相关作业活动进行风险评价的,每次对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扣1分。
6.2风险评价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每次对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扣1分。
6.3风险评价报告未报安全科备案,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扣1分。
7附则
7.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安全科负责解释、修定。
7.2相关文件和记录
7.2.1风险评价报告
7.2.2危害分析表(附件1)
7.2.3安全检查表分析(附件2)
7.2.4预危害性分析表(附件3)
附件1
危害分析表
作业单位: 作业内容: 分析人: 作业时间:
序
号
工作步骤
危害或潜在事件
主要后果
以往发生频率及现有安全控制措施
L
S
R
建议改进措施
检查情况
偏差发生频次
管理措施
员工胜任程度
安全设施
附件2
安全检查表分析
单位: 设备设施名称:
序
号
检查项目
标准
产生偏差的主要后果
以往发生频率及现有安全控制措施
L
S
R
建议改进措施
偏差发生频次
管理措施
员工胜任程度
安全
设施
附件3
预危害性分析记录表
区域/工艺过程:
分 析 人 员: 日 期:
危险
原因
后果
危险等级
现有安全
控制措施
建议安全
控制措施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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