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 基本条件(1) 特种作业人员指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和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第二条 培训考核与发证(1)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2) 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
2、试。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3)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向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第三条 复审(1)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作废。(2) 复审内容: 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 进行健康检查。(3) 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2) 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
3、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3)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必须调动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4) 企业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5) 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6)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7) 项目部应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原件予以确认,复印件项目部安全员留存。 广州市*有限公司 (时间)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4、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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