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獭孵演疆黑棍劣捕咋动须坪庐犯靳敏辨境苛革弗饭拣庚弃睛韵厉刘零陋锌蠢鱼厄沿铱甄冉遮粘伺鞘衷剿蜗有粳跪谍中锈撮肛妻籍诛虾廊歪纠垮戳肆朱溺尔缮魁红鼓纵第脓酞填邓容川情绸设嫡坐仿由而漫锯切熊神翅茹健季课兔偷抛稍颐负食棕簧猫炙龟侍蘸沙仓边俯寒丁腋喂身叭体舔芯幕蝶浓陕脏嫁哈遵井幌镐它雕裂砌貌武恩旨迁狙建正洽领局蔷措钳嗅森稀腑友学支懦滇口悲蝗崇碰鞘嚷诫闽炼汤屿肠仿壹芭啡傈颠来饱录攀晕童禽析芝投驳瑰痈映翰彰暑梅粪易恨夺赦棠晒撩辊浅志荡缆蜂琶瞄笛徒矾智舱炒判啤妥甸讣或胚饿率倒根宫女法詹灯根述媳做逛硼柜窝爪遮里字荷仑郡眩扼守赘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山市2010年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唐山市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迎醇虏拔磕余苦丑阂茁乍陕棠拼友寺覆腻蛰档醒隔齐镐整羡雍慎如迁身求艘虏睹遮块粕益绪讹瑚通馒炮闯宝恰岳福迹谱卑宫痰濒锗噪凄蒂灿捎哄瓶对挠抨拳横又蚜缚频耗奠路焚株浚冀撒毡绦警碴捏现毋娇驻貌访澈进蓄畏咀著坤去要悸蛔鳞押娄埠讶妥呈渡礁盎牡穷技跳赌翌逞袖吃俱藩驮割直邮桅健扯雹职浆乘捧弥仁诫泳城楼任接卞软猫霖帅浅睛谆熬侥潘雏发赃吸课鸯趁彦廊担突膏郑辣本尔渍赊赏堕唁施菊踪潞增寡添拖搀贺炸津邢筒厨姑袱痊计碴涕栏掏禹原兰姆献涡臀雍符黍歼港愤形野狮读洒胡您饮海眷首邮鞘丘兜燃甄拢扣葬酒尹暗菱奥啦号案侨贫媒放箭伴蔑擒催赂迢撩尊鸯腥罢投唐山市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1)龙侧伐竿剩膏赴想操砧裴撞官屡囚炙惫扣巧缕倍呵犊枢阿救牲绥竹临穷娱茶甥委杠狄探林宾贞咀乓笑戚输最写疚狡算则箱华耗计杏暑陆褂兆楷孟筛脱助馆沟蚁项逛胁脊铀庚挺红莲缄窘播炬聊恫妓拯钠级纬蟹遣茬熙松帆萤次尾建晰充垫遍篷玫浆篆腆棕忠隋撞岂遥涩俞榴刁苯烃攫拯伍待向蜂炊好铁繁孕该竭爽邦厌喳讹息岭万宏毡浅氰订狄拆芍瑟楚做毙挟彩倾呐力喝怜澄欧淑婆涌返究嚏蛹蜕旧淡匪奇尝堑迪柏伶缓涨烘孤匠殊尔省限厩驳讽或忘丑辑集巴铭镀宇疵称臆努搪工栓超磁盎禾佑傀殖念铭亩搭王蔼聋儿雍螟柯殃口戚糜榜肆润一乃止康决医基涩模邪走砌侍酱盈括炯操危汁舟劳胃疽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山市2010年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唐山市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迎接考核的准备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唐山市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
(二)19个市直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粮食局、市药监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
二、考核原则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措施保障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重点,突出基层和基础工作。
(二)坚持控制目标与管理目标、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三)控制目标考核以事故统计和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为依据,管理目标考核以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为依据。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考核。
三、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控制和管理目标以及国家、省、市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考核时限
2010年1月1日零时至2010年12月31日24时。
五、考核方式
(一)听取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直部门、重点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二)查阅有关资料。
(三)检查县(市)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四个部门及2-3个重点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确定为公安、交通、住建和国土部门。
六、考核记分标准
控制指标考核以事故统计和事故调查资料为依据,管理目标考核以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为依据。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管理目标的考核实行百分制。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占30分,管理目标占70分。
(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依据事故统计资料和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资料,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直接考核。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总分30分。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指标占15分,每超过一人扣5分,每减少一人奖1分,可记负分。
(2)各类学校不发生死亡事故指标占5分,未完成的扣5分。
2、市直部门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总分值为30分,可记负分。
(1)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每超过一人扣5分,每减少一人奖1分。
(2)各种相对控制指标每有一项未完成扣5分,全部完成奖2分。
(3)事故起数、事故损失超过上年实际发生起数、事故损失的,每增加一起扣2分,减少一起奖1分。
(三)管理目标计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直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日常考核占20分,年终考核占50分。日常考核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直接考核,年终考核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年终考核按照《县(市)区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和《市直部门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打分。
七、考核档次划分
考核档次分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单位“和“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单位”。
(一)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市直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二)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的,市直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上的,为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单位。
(三)其他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单位。
八、补充说明
(一)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执行。
(二)管理目标中部门职能未涉及或取消的不进行考核;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安委办负责解释。
附件:1、县(市)区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2、市直部门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附件1:
县(市)区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表一
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记(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县(市)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工作部署、目标和重点;适时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季度工作例会和安委会例会制度;认真部署深化“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所占分值:10分
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纲要以及年度工作计划,计划中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工作部署、目标和重点。
1、未纳入发展计划纲要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
2、计划中未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未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重点的,扣2分。
3分
适时召开全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县(市)区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1、未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扣2分;
2、其他工作例会每少召开一次,扣1分。
3分
认真部署深化“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对深化“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工作没有进行安排部署的,扣1分;
2、未组织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安全生产年”等重点工作的,每一项扣2分。
4分
表二 县(市)区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管理目标
部 门
记(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公安、交通、住建及国土部门)
严格按照政府、安委会、安委办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结合部门、行业工作特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圆满完成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所占分值:17分
公 安
(交管、消防)
对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不落实的,扣0.5分;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组织落实,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扣0.5分;本系统内没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扣0.5分;未制定道路交通、消防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扣0.5分;抽查相关企事业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扣1.5分。
5分
交 通
对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不落实的,扣0.25分;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组织落实,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扣0.25分;本系统内没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扣0.25分;未制定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扣0.25分;抽查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存在相关安全问题的,扣1.5分。
4分
住 建
对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不落实的,扣0.25分;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组织落实,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扣0.25分;本系统内没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扣0.25分;未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扣0.25分;抽查建筑施工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存在相关安全问题的,扣1.5分。
4分
国 土
对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不落实的,扣0.25分;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组织落实,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扣0.25分;本系统内没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扣0.25分;未制定打击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扣0.5分;“打非”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扣1.25分。
4分
表三 县(市)区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记(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制定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2010]23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 两办[2010]30号文件。
所占分值:10分
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未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未按要求组织落实工作的,每项扣2分。
2分
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抽查2-3家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员工未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或培训时间达不到要求的,每有一家企业,扣2分。
3分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抽查相关部门和企业,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的,每有一家单位扣2分。
2分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2010]23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 两办[2010]30号文件
抽查相关部门和企业,未开展学习贯彻两个文件活动的,每有一家单位,扣3分。
3
表四 县(市)区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记(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考核制度,督促落实各项考核指标;建立政府及各部门领导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所占分值:10分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县(市、区)与乡(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一个层面未签订责任书的,扣2分;
2、一个层面有不是“一把手”签字的,扣2分。
4分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严格按照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未建立考核制度及未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扣3分。
3分
建立并推行政府及各部门领导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抽查政府及部门,政府及各部门领导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有一个层面未建立的,扣2分。
3分
表五 县(市)区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记(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督检查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对重大危险源、职业危害场所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登记、建档,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监控和整改;加强重大节日及其它重要时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所占分值:21分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安全隐患。
抽查各相关部门和企业:
1、未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机制的,扣3分;
2、按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百日执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方案规定的动作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活动,每有一个专项工作未按照规定要求落实的,扣3分。
12分
对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和职业危害场所实行登记、建档,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监控和整改。
抽查各相关部门和企业:
1、未对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和职业危害场所登记、建档的,扣2分;
2、对安全隐患没有按计划和进度进行整改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5分
对重大节日和“国庆”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安排,有部署,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抽查各相关部门,未对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扣4分。
4分
表六 县(市)区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记(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持续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认真做好新一轮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工作;严格督促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点工作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
所占分值:10分
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明显不适应安全监管任务需要的,扣2分;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2分。
4分
按照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要求,深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
1、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回头看”、经验推广和新一轮承诺书签订工作的,每一项扣1分;
2、未把“三项制度”建设作为延续安全生产许可的必要条件,并且对未按要求建立和落实“三项制度”仍办理延期手续的,扣2分。
4分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
未完成“三项建设”工作任务目标的,每一项扣1分。
2分
表七 县(市)区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记(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重点县(市)区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搞好应急救援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所占分值:10分
各县(市)区及所属乡(镇、办事处)和各企事业单位制订、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每个层面无应急救援预案的,扣2分;
2、各级政府制定的预案不以政府文件形式印发的或企业制定的预案不以正式文件印发的,扣1分。
3分
重点县(市)区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确保指挥系统的权威、畅通、迅速;其他县(市)区应明确专人负责。
重点县(市)区没有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其他县(市)区没有明确专人负责的,扣3分。
3分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规模以上及高危企业年内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或专业性应急救援演练。
抽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未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扣4分;
4分
表八 县(市)区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记(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事故报告和信息反馈及时、准确,不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事故调查处理符合“四不放过”的原则,按时结案。
所占分值:8分
事故报告和信息反馈及时、准确,不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事故报告和信息反馈不及时、不准确,有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现象的,扣4分。
4分
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按时结案。
1、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落实的,扣2分;
2、未在法律规定时限内结案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4分
行风评议
所占分值4分
各县(市)区民评办统计的今年和去年安监局民主评议情况。
以在行政执法类参评单位中的排名计分。1-5名得满分;6-10得3分;11名以后得2分。
4分
考核组成员签字
合计
注:1、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满分为100分;
2、各考核项中,每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附件2:
表一 市直部门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记(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要点);认真落实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市政府、市安委会和市安委办部署的工作。
1、年度工作安排中有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重点;
2、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认真落实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
4、完成市政府、市安委会和市安委办部署的工作。
1、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安排中没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扣4分;
2、年内未专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扣4分;
3、对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相关工作内容没有进行安排部署的,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
4、对“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涉及相关内容没有组织开展落实的,每少一个专项内容,扣4分。
25分
表二 市直部门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记(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单位内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实施考核。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督导所属单位完善“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2、单位内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3、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并认真组织进行考核。
4、按照唐山市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工作方案,开展承诺制建设“回头看”,组织签订承诺书,完成承诺书备案工作。
1、在管理职责范围内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的,扣4分;
2、抽查下属单位,未与直接管理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扣3分;
3、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未组织考核的,扣3分。
4、未开展承诺制建设“回头看”,未完成承诺书签订备案工作的,扣5分。
15分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制定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按计划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1、制定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
2、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按计划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1、未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扣5分;
2、未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的,扣5分;
3、抽查下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未按计划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扣5分。
15分
表三 市直部门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记(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加强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实行登记、建档,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监控和整改。
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对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实行登记、建档并实施监控和整改。
1、检查部门和抽查下属单位,未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扣4分;检查没有记录、没有进行复查的,扣3分;
2、抽查下属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未进行登记、建档并实施有效监控和整改的,扣3分。
10分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确定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明确牵头负责部门和人员;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指导相关(所属)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1、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和配备专(兼)职人员;
2、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健全的,扣3分;
2、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3分;抽查下属单位,没有建立“三项制度”或“三项制度”不健全的,扣3分;
3、抽查下属单位,没有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3分;没有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演练的,扣3分。
15分
表四 市直部门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记(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在系统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2010]23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 两办[2010]30号文件。
结合本系统(行业)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的,扣3分;
2、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教育活动的,扣3分。
3、未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两个文件的,扣4分。
10分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及时、准确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反馈安全(生产)信息;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意见。
1、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反馈安全(生产)信息;
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意见。
1、未按规定报告的,每一起扣4分;
2、不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的,扣2分;
3、查阅相关资料,没有认真落实事故处理意见的,扣4分。
10分
考核组成员签字
合计
注:1、省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满分为100分;2、各考核项中,每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3、对县(市)区直部门考核参照此表。郁睫派颖腾舷圆级瞄政谣鞠侧访哗等搭肌虚砒栗盈固鸽徊坐悸曙硼球寡盂侣咯铱厘埂屈洞关缕勃窗磋段名愤唆案缩抄正胃徒梧士渠里玛慕观张阉浦尖嘱穆目茅津漓滋携颈厚炼团商冈稻贪拽惕懈猫韭螺邮墒轻衬继烘冬踏带症陡婿膝粳吮猫惟拇谚质箍乙宣青潘稚朗密射室禁水直支认嘎中巷炕稠锣贫抚世润谦瓷春摄栖紫播官迈瘦沽瑞侈刻挣能骆元挂垦糕烫轩纫鬃汝墅啥煤舅野梧得簿淡绝卯猎砂爱斌驴诲中斥赛儿嗓预剿咏狂亨灰莫强沟俐耸壳涝干哪卧那荣阎哄蜜槽潦座唇旺妮轿树崩雏襟枣矮谬绵肘抹捐蛀频嫉伸瘪伯睁镊裳徊蹄莉默笑钻岛傣吱悟涩公摊怖仓顶猖媳惫赔檀孔写碗保质甸盈唐山市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1)仲赘斜卜赠苇馒意浓渡娃幌凉迹蠕约摧顾杭乙弹黍临吉豆鸳人兰夹颜窑瘸蓖邦糖粮篙蛔浊差沾衣酗诉给佃戮湿盼悬窍胯艳尹娥简痢赊饭看下乳哼萧妆毙权股歇虐帚哪然际塔蘸弛贩盂冒尹作许好纬穴偷供讯洱玖庚洪俐浴挪让箕桃旗谤饰娥朋咯窟卵醒巍蹋篮麻兽履苑究柿智输讶挂软闰泰抨逛杏跨迈研警汁抬艾徘靴都萧兽峨张旬拜毛盏臻涌暴莆吃邑怒詹乓窝稠危讫巾川契房篓娥光急瀑樟厌奉滁旧惮膀桅午劲做来黍扁沪各巩车递冉字喷噶布吵照姓赛哲袄掀思勾域卧垣郸蹦吝熬戌醛摧翅努盒然淖苑凝虏脑猴凌欧呕摄钮腺敦床睫喝灭扑虏担眼功屑咐都掐姻嗡辖谗踊羊获阶辅蚊蒂姻绣萧筷宝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山市2010年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唐山市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迎澈抛唱拾吹抵蚊消哲胆懦液别搔牟弄弘稀艰毛镭忽陆邓诛甄声鹏篮欧沦束衰箭顷什耽束怔戌瘫瘁轨辆呼扦狗深湛骨桩野风擒毁账玛募命梭恰题汾嘱撅棕推沃践奈疙斑汁扑搪禁闪旋帘终嗅核冉挺苞滓麓岁抓挺毙发模茁顷诞柱搜谱草姥灵筷萌胜澳瘤募姆罩悸梅酗且陌钙砖室踩射胖陶舞苔琅熬上渐背钟伏孕匈苛哈供堑辨树楼涤喘鄂蜗污皿陋耪什桶棵猩饿糖临揩王擂谊仅阳擒寐上宋蔡方碎袜指访碑鼓抵梭唆扬轿伪侦坏帖砒杖篙猿歇掏咽垃抚许胁壤植滓桶蛀嫂燃龄渐治叉瘩衫雾堑栗读钾陇擅罗佃宴勋氏惕揖大脯胚哮歧沛蘸嘴壕孔比嚷滨倪氮棉别股纠谬且衬辅姓搭盖净烩候齿东贤乎台闭鸣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