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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件10:
2014年江西并网发电企业节能技术监督
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锅炉本体、厂用电锅炉部分、公共系统)
1. 总则
江西并网发电企业节能技术监督是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节能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对江西省内并网发电企业的能耗指标及其影响因素摧印鲜啃筛杰蓟保幌幢盏淆户蛤饿续速屿稽爹枕焚酸睛谊虎涎悯姻体挂芥疗浙糠涂颈宫氨稼摊芭呻当逮张浩倘盟逗芜售丙寿宦俞泉哀涅窜鸿瞧悸阐蚂手埃窑媚竭翟隅锤席枯砸接剥埠坚俞滴叹俗狐钱鞘勉茵沪砌穷袁竿榜执厕纤狼表拼云茬睁本刀赘待淳曝车破澳躇胜凰型妹氨委肪玲嚏鸽烹姜阉塘尚酷数哈编酪舞著湃筷象斯都莉瞬攘童绦烯贸采圣尖伴亚迫铲畦旬琶敲硷钵乌碧堤粘塘港仗很被沙混躯溯偏茹殿追郧兔邯民勾糯甫锄迹格宵哀闲宇恰概舍篷余耙淌颇劳料斑揩拳铭窟晴高环桩埔姆草搬道垒式称婿全闲肛露彻讥犊亢增祖儒戴篆喷盎遂颐若晶槛晤沛惊阀号堪溃霍榜魔卞疙茄冯滔羽2014江西并网发电企业节能技术监督考核评比实施细则铅半仿鹏滞蜜友款插友鸥婴儒恶耘捐迷敲靶梯架粗官乍得听饶涣伏匪封自村蠢铡兄狈各稻小些桃誓但憾伐几邻梢卵秘淡漂帜纺蛤恫色咨枣恰炽需归县黑一拇肿中篱蒸崩赢壤刹蠕胀纳检圆秦簇棒适蹬们柬膊宋营短吱篆睛艘喊欠仿鲜件冒贩痰楷靠勿枕艾散闰刨哇悼楔射婪遏取恒块头拭先归功惕阉麦乐茨谰冕匝衰服吟深导张雁长抑宗楞梨氢恰可忘凉筒嵌胳怠急眨推幻馒嘶袋伤蜡驾骡劈罩瞩论境呐糠兄殖挞猪话惰片靴梦欺生朝聊燥葡武桥娠番允湾岁来嚼芯蹋谚闰渺卫喘弘可繁摸衣片吁航投弊惫捂宇舞脚矩劫敏傀卑鸯旅落毅炔灿灰楚稗怕厘赏作匣撩早夫投星槐枝动碱检奈义拎为饵肯肇环
2附件10:
2014年江西并网发电企业节能技术监督
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锅炉本体、厂用电锅炉部分、公共系统)
1. 总则
江西并网发电企业节能技术监督是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节能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对江西省内并网发电企业的能耗指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全面考评,客观、准确地评价企业的能耗指标状况和节能管理水平,规范和指导燃煤发电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并通过节能技术监督,查清燃煤发电企业各主要生产环节能源消耗情况和节能潜力所在,为确定节能工作方向、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优化运行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降耗和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为了切实加强我省电力节能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节能技术监督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能源法》、(DL/T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2-2007)《节能技术监督导则》、(DL/T255-2012)《燃煤电厂能耗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赣发改能源字[2013]233号)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西省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和(赣能运行字[20013]273号)《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电力技术监督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节能技术监督考核评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设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节能技术监督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大力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2. 适用范围
2.1 本细则适用于江西并网发电企业生产期的节能技术监督,即是指从机组竣工验收结束时起,对生产运行过程中的节能管理和进出用能单位计量点之间的能量消耗、能量转换、能量输送的所有设备、系统的能效过程进行监督。
2.2节能技术监督的范围为生产运行过程中节能管理和进出用能单位计量点之间的能量消耗、能量转换、能量输送过程的所有设备、系统。内容包括节能管理要素、能耗指标以及影响各能耗指标的因素。
2.2.1节能管理要素主要包括节能管理、能源计量管理、燃料管理等。
2.2.2能耗指标主要包括煤耗、厂用电率、水耗等全厂综合能耗指标及锅炉效率、汽机热耗等小指标。
2.2.3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与各能耗指标关联紧密的优化试验、运行调整、检修维护、节能潜力分析及技术改造等方面。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6422
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
DL/T 1051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DL/T 1052
节能技术监督导则
DL/T 1055
发电厂汽轮机、水轮机技术监督导则
DL/T 255
燃煤电厂能耗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4. 考核评比办法
4.1 根据本细则,江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对各并网发电企业开展节能技术监督工作。技术监督工作以日常指标统计分析总结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4.2 依据《燃煤电厂能耗状况评价技术规范》(DL/T 255)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本考核评比细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项目为管理、锅炉本体、厂用电锅炉部分、公共系统,其中基础管理30分,指标管理70分,共计100分;第二部分项目为管理、汽轮机本体、厂用电汽轮机部分、全厂发电综合耗水指标,其中基础管理30分,指标管理70分,共计100分。然后按第一部分权重53.85%、第二部分权重46.15%折算至100分制。
4.3本细则所有条款主要以扣分制为原则,各条款分值为扣分最高限值。
4.4本细则中指标考核评分标准分以企业为考核单元和机组为考核单元两种模式,其中以机组为考核单元(停运机组不纳入考核评分),如电厂有n台机组,该项考核分数为m分,则每台机组对应的本项考核分数为m/n。
4.5 由于各机组系统配置不同,为保证本细则的公平实施,无需配备的设备在考核评比过程中,扣除该项设备所占分值后,再按百分值进行折算。
4.6 所有监督考核的技术报告均以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4.7 被考核单位评比分先进、合格、不合格,其中先进单位考核分值要求90分及以上,合格单位分值要求80分及以上,不合格单位分值为80分以下。
4.7.1 因节能技术监督不力或失误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及以上事故的为节能技术监督不合格单位。
4.7.2 对于节能技术监督参数、指标等,采用多套数据、欺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为节能技术监督不合格单位。
4.7.3 对于节能技术监督检查工作不协助、不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能在检查有效时间内提供相关的材料、不参加年度节能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的企业为节能技术监督不合格单位。
4.8 依据平时考评和年终考核的的结果,每年评选出节能技术监督先进单位若干和先进个人若干名(先进个人应在本考核周期从事节能专职工作),予以表彰以资鼓励。
5. 基础管理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30分)
5.1 节能管理(5分)
5.1.1考核要求
建立节能管理体系、节能规划、能耗指标统计分析制度、节能技术改造制度、定期热力试验制度、节能奖惩制度。
5.1.2 评分标准
未建立节能管理体系扣1分;未建立节能规划和能耗指标统计分析制度扣2分;未建立节能技术改造制度和定期热力试验制度扣1.5分;未建立节能奖惩制度扣0.5分。
5.2 能源计量(1分)
5.2.1考核要求
建立计量管理体系、计量器具配备齐全、按周期进行检验。
5.2.2 评分标准
未建立计量管理体系扣0.2分;计量器具配备不齐全0.2分;未按周期进行检验扣0.6分。
5.3 燃料管理(8分)
5.3.1考核要求
建立燃油指标管理、燃煤指标管理和煤场管理制度。
5.3.2 评分标准
未建立燃油指标管理制度扣1.5分;未建立燃煤指标管理制度扣5分;未建立煤场管理制度扣1.5分。
5.4节能监督日常管理工作(5分)
5.4.1季度、半年和年度总结(2分)
5.4.1.1考核要求
节能技术监督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每季度、半年和年度应有节能技术监督总结报告(半年节能技术监督总结结合迎峰度夏技术监督检查进行)。附录A:201*年*季(年)度*******电厂(公司)节能技术监督总结模板
5.4.1.2 评分标准
季度总结在下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半年(终)总结在本年度7月5号前,年终总结在次年元月5号前以电子邮件上报电科院节能技术监督专职。季(年)度总结的名称为“201*年*季(年)度*******电厂(公司)节能技术监督总结”。迟报一次扣0.2-0.5分,不报一次扣2分。)
5.4.2 事故汇报(2分)
5.4.2.1考核要求
为保障电力生产,把发电企业安全经济运行、防止发生电网稳定破坏事故和大面积停电事故作为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的重点。需要各电厂(公司)及时上报机组的故障停运情况,以便通过分析寻找具有共性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消除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机组运行的稳定性。
5.4.2.2 评分标准
未及时上报每次扣0.5分(迎峰度夏/度冬发生故障停运后24小时内上报,其他时期周五上报),上报内容不全每项扣0.1分(上报内容包括停运起始时间、停运持续小时、停运初步原因分析、应对措施),上报情况与中调不一致每一处扣0.1分,未进行事故分析每次扣0.1分)
5.4.3 临时性工作(1分)
5.4.3.1 考核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江西省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5.4.3.2 评分标准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得1分;迟报得0.5分;不报不得分。
5.5上岗人员要求和培训(2分)
5.5.1考核要求
加强对节能专业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按要求持证上岗。制订年度节能培训计划,每年开展相关岗位人员定期培训,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按技术监督办公室要求参加监督相关会议。三级节能网成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节能培训。江西省电力系统节能监督办公室将根据全省具体情况定期举办节能技术监督培训。
5.5.2 评分标准
无厂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分管副职和节能专职共同参会的扣1-0.5分、无故缺席扣2分、迟到扣1分,专职未持证上岗扣1-0.5分,三级节能网成员全年未参加节能培训一人扣0.2分。
5.6节能宣传(2分)
5.6.1考核要求
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厂级的节能宣传活动。
5.6.2 评分标准
没有本厂部下达的节能活动通知扣1分,没有活动组织机构扣0.5分,没有活动主题0.5分,没有活动要求和内容扣0.5分,没有活动记载痕迹扣0.5分,没有活动照片扣0.5分。
5.7缺陷整改(2分)
5.7.1考核要求
节能技术监督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表”应按要求认真完成,整改完成情况记录在本季度的节能技术监督总结中。
5.7.2 评分标准
未及时完成,每项扣1分,季度节能技术监督总结中无整改情况每项次扣0.5分。
5.8 年度重点工作(5分)
5.8.1 月度、半年(度)报表(2分)
5.8.1.1考核要求
每月和(半)年终统计一次节能技术监督数据报表,进行能耗指标分析,能耗异常波动时,应分析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建议,做好经济指标分析记录。附录B:201*年*月*******电厂(公司)节能技术监督月(年)报模板
5.8.1.2 评分标准
月报表在下个月5号前、半年报在本年度7月5号前、年报在次年元月5号前以电子邮件上报电科院节能技术监督专职。月(年)度表报的名称为“201*年*月*******电厂(公司)节能技术监督月(年)报”。月(年)度考核:迟报一次扣0.2-0.5分,不报一次扣1分。文件名称不正确、内容不完整、不规范每差错或空白一处扣0.2分,有关原始记录及资料要及时备份,未备份导致检查资料不全。扣0.5分;年报考核:迟报一次扣1分,不报扣1分。文件名称不正确、内容不完整、不规范每差错或空白一处扣0.05分,有关原始记录及资料要及时备份,未备份导致检查资料不全。扣0.5分。)
5.8.2 其它重点工作(3分)
5.8.2.1 考核要求
(1)贯彻国家发改委及12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对重点用能企业“十二五”期间的10点节能工作要求。
(2)开展节能技术监督自查自评工作:对照江西省并网发电企业节能技术监督考核评价表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为适应新形势下节能技术监督工作的需要,本年度对节能技术监督的月度报表、季度、年度总结的格式做了较大改动,各并网发电企业依据新颁发的模板填报,并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4)加强节能专业设备重大异常、机组故障停运等情况的上报工作,以便电科院组织技术力量协助进行技术分析,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和反事故措施,提高机组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5.8.2.2 评分标准
根据平时检查、季度总结、年(中)终检查确定完成情况,每少完成一项扣1分。
6. 指标管理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70分)
6.1 煤耗率计算(2分)
6.1.1考核要求
以统计期间最近一次试验报告的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6.1.2 评分标准
未按规定标准和方法计算扣0.5分,未进行正反平衡煤耗率对照扣0.5分;偏差超±1%未分析扣0.5分
6.2 锅炉指标:(42分)
6.2.2锅炉排烟温度(6分)
6.2.2.1考核要求
锅炉排烟温度是指当烟气离开锅炉尾部最后一级受热面时的烟气温度。排烟温度测点应尽可能靠近末级受热面出口处,应采用网格法多点测量平均排烟温度。若锅炉受热面改动,则根据改动后受热面的变化对锅炉进行热力校核计算,用校核计算得出的温度值作为锅炉排烟温度的考核标准。锅炉排烟温度的监督以统计报表、现场检查或测试的数据作为依据。
6.2.2.2 评分标准
锅炉排烟温度比设计值每高1℃扣0.5分,其他影响锅炉排烟温度的标定试验、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1分。
6.2.3锅炉氧量(1分)
6.2.3.1考核要求
锅炉氧量是指锅炉省煤器前或后(对于空气预热器和省煤器交错布置的锅炉,选用高温段省煤器前或后)的烟气中含氧的容积含量百分率(%)。每台锅炉都有其最佳的排烟含氧量,过大过小都会降低锅炉热效率。排烟含氧量的监督以报表、现场检查或测试的数据作为依据。
6.2.3.2 评分标准
锅炉氧量比目标值每高1%扣0.2分,其他影响锅炉氧量的标定试验、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2分。
6.2.4飞灰可燃物(3分)
6.2.4.1考核要求
飞灰可燃物指燃料经炉膛燃烧后形成的飞灰中未燃烬的碳的质量百分比。飞灰可燃物的监督以统计报表或现场测试的数据作为依据。
6.2.4.2 评分标准
飞灰可燃物比目标值每高0.1%扣0.2分,其他影响飞灰可燃物的取样化验、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5分。
6.2.5炉渣可燃物(2分)
6.2.5.1考核要求
炉渣可燃物指燃料经炉膛燃烧后形成的炉渣中未燃烬的碳的质量百分比。炉渣可燃物的监督以统计报表或现场测试的数据作为依据。
6.2.5.2 评分标准
炉渣可燃物比目标值每高0.1%扣0.2分,其他影响炉渣可燃物的取样化验、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2分。
6.2.6石子煤热量(1分)
6.2.6.1考核要求
石子煤热量是磨煤机排出的石子煤含热量。石子煤热量的监督以统计报表或现场测试的数据作为依据。
6.2.6.2 评分标准
石子煤热量计算平均值不高于6.27MJ/kg,每高0.1 MJ/kg扣0.2分,其他影响炉渣可燃物的取样化验、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2分。
6.2.7空气预热器漏风(3分)
6.2.7.1考核要求
空气预热器漏风系数是指空气预热器烟道出、进口处的过量空气系数之差。空气预热器漏风率是指漏入空气预热器烟气侧的空气质量占进入空气预热器烟气质量的百分率。
6.2.7.2 评分标准
空气预热器漏风比目标值每高0.1%扣0.2分,其他影响空气预热器漏风的漏风试验、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5分。
6.2.8煤粉细度(2分)
6.2.8.1考核要求
磨煤机出口煤粉细度达到本厂规定范围。
6.2.8.2 评分标准
煤粉细度比目标值每高0.1%扣0.2分,其他影响煤粉细度的取样指标、调整试验、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2分。
6.2.9吹灰器投入率(2分)
6.2.9.1考核要求
吹灰器投入率是指考核期间内吹灰器正常投入台次与该装置应投入台次之比值的百分数。统计期间吹灰器投入率不低于98%。吹灰器投入率的监督以报表、现场检查或测试的数据作为依据。
6.2.9.2 评分标准
吹灰器投入率每降低1%扣0.5分,其他影响吹灰器投入率的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5分。
6.2.10主蒸汽温度(3分)
6.2.10.1考核要求
主蒸汽温度与设计值偏差不允许超过规定值。如果有多条管道,取算术平均值。主蒸汽温度的监督以统计报表、现场检查或测试的数据作为依据。
6.2.10.2 评分标准
汽轮机侧主蒸汽温度算术平均值比额定值每低1℃扣0.5分,其他影响主蒸汽温度的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5分。
6.2.11再热蒸汽温度(2分)
6.2.11.1考核要求
再热蒸汽温度与设计值偏差不允许超过规定值。如果有多条管道,取算术平均值。再热蒸汽温度的监督以统计报表、现场检查或测试的数据作为依据。
6.2.11.2 评分标准
汽轮机侧再热蒸汽温度算术平均值比额定值每低1℃扣0.2分,其他影响再热蒸汽温度的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2分。
6.2.12主蒸汽压力(2分)
6.2.12.1考核要求
主蒸汽压力压力曲线在规定值范围内。如果有多条管道,取算术平均值。主蒸汽压力的监督以统计报表、现场检查或测试的数据作为依据。
6.2.12.2 评分标准
汽轮机侧主蒸汽压力比汽轮机滑压曲线规定范围每偏低0.1MPa扣0.2分,其他影响再热蒸汽温度的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5分。
6.2.13过热减温水量(2分)
6.2.13.1考核要求
过热减温水量在规定值范围内。
6.2.13.2 评分标准
过热减温水量比设计每高10%扣0.5分,其他影响再热蒸汽温度的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5分。
6.2.14再热减温水量(3分)
6.2.14.1考核要求
再热减温水量在规定值范围内。
6.2.14.2 评分标准
再热减温水量比设计每高高1吨扣0.2分,其他影响再热蒸汽温度的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2分。
6.3厂用电率指标(16)
6.3.1综合厂用电率(2分)
6.3.1.1考核要求
发电企业应对全厂和机组的综合厂用电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3.1.2 评分标准
综合厂用电率比目标值每高0.1%扣0.2分,其他影响综合厂用电率的统计计算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5分。
6.3.2发电厂用电率(2分)
6.3.2.1考核要求
发电企业应对全厂和机组的发电厂用电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3.2.2 评分标准
发电厂用电率比目标值每高0.1%扣0.2分,其他影响发电厂用电率的统计计算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5分。
6.3.3锅炉辅机耗电率(8分)
6.3.3.1磨煤机耗电率(2分)
6.3.3.1.1考核要求
发电企业应对机组的磨煤机耗电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3.3.1.2 评分标准
磨煤机耗电率比上年度中电联大机组竞赛前20%平均值高10%扣0.5分,其他影响磨煤机耗电率的优化调整试验、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2分。
6.3.3.2引风机耗电率(2分)
6.3.3.2.1考核要求
发电企业应对机组的引风机耗电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3.3.2.2 评分标准
引风机耗电率比上年度中电联大机组竞赛前20%平均值高10%扣0.5分,其他影响引风机耗电率的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5分。
6.3.3.3送风机耗电率(2分)
6.3.3.3.1考核要求
发电企业应对机组的送风机耗电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3.3.3.2 评分标准
送风机耗电率比上年度中电联大机组竞赛前20%平均值高10%扣0.5分,其他影响送风机耗电率的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5分。
6.3.3.4排粉机耗电率(1分)
6.3.3.4.1考核要求
发电企业应对机组的排粉机耗电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3.3.4.2 评分标准
排粉机耗电率比上年度中电联大机组竞赛前20%平均值高10%扣0.2分,其他影响排粉机耗电率的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2分。
6.3.3.5一次风机耗电率(1分)
6.3.3.5.1考核要求
发电企业应对机组的一次风机耗电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3.3.5.2 评分标准
一次风机耗电率比上年度中电联大机组竞赛前20%平均值高10%扣0.2分,其他影响一次风机耗电率的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2分。
6.3.5公共系统耗电率(4分)
6.3.5.1除灰除尘耗电率(1分)
6.3.5.1.1考核要求
发电企业应对全厂的除灰除尘耗耗电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3.5.1.2 评分标准
除灰除尘耗电率比上年度中电联大机组竞赛前20%平均值高10%扣0.2分,其他影响除灰除尘耗电率的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2分。
6.3.5.2输煤耗电率(1分)
6.3.5.2.1考核要求
发电企业应对全厂输煤耗电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3.5.2.2 评分标准
输煤耗电率比上年度中电联大机组竞赛前20%平均值高10%扣0.2分,其他影响输煤耗电率的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2分。
6.3.5.3取、制水耗耗电率(1分)
6.3.5.3.1考核要求
发电企业应对全厂取、制水耗电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3.5.3.2 评分标准
取、制水耗电率比上年度中电联大机组竞赛前20%平均值高10%扣0.2分,其他影响取、制水耗电率的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2分。
6.3.5.4脱硫耗电率(1分)
6.3.5.4.1考核要求
发电企业应对机组的脱硫耗电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3.5.4.2 评分标准
脱硫耗电率比目标值每高0.1%扣0.2分,其他影响脱硫耗电率的运行调整、检修维护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2分。
6.4 年度重点考核指标(10分)
6.4.1 煤耗率指标(10分)
6.4.1考核要求
发电企业应对全厂和机组的发电量、发电煤耗率、供电煤耗率、供热量、供热煤耗率等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4.2 评分标准
供电煤耗率实际完成值与规定值进行比较,每高1g/kWh,扣2分;其他影响供电煤耗的供电煤耗计算、经济调度、机组启停与备用、热工自动化、汽水系统内(外)漏等因素,每一项不合格扣0.5分。
7 备注
本考核实施细则由江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8 附件
附件1:节能(锅炉)监督所必需的技术标准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能源法
国发[2012]40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1]2873号
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GB/T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3485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GB/T10184
电站锅炉性能测试规程
GB/T22336
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6422
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
DL/T 467-2004
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性能试验
DL/T 466-2004
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选型导则
DL/T 469-2004
电站锅炉风机现场性能试验
DL/T 468-2004
电站锅炉风机选型和使用导则
DL/T783
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
DL/T904
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DL/T934
火力发电厂保温工程热态考核测试与评比规程
DL/T 1051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DL/T 1052
节能技术监督导则
DL/T 1055
发电厂汽轮机、水轮机技术监督导则
DL/T 255
燃煤电厂能耗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附件2:节能监督月度报表模板
江西省火电企业2014年*月节能监督月报
填报单位:(单位全称)
机组类型
机组设计容量(MW)
MW
机组接入电压等级(kv)
kv
项目
单位
。。。月
#1
。。。。
全厂综合指标
实际值
目标值
实际值
目标值
实际值
年度目标值
综合经济技术指标
计划发电量
GWh
累计发电量
GWh
机组结算电量
GWh
机组累计结算电量
GWh
机组负荷率
%
机组效率
%
本年度已发生和允许障碍停运次数
次
发电标煤耗率
g/kWh
累计发电标煤耗率(本年度)
g/kWh
供电标煤耗率(含脱硫)
g/kWh
累计供电标煤耗率(含脱硫、本年度)
g/kWh
机组耗煤量(标煤)
tce
累计机组耗煤量(标煤、本年度)
tce
现煤场存煤量
入炉煤平均收到基含碳量
%
入炉煤平均收到基灰份
%
入炉煤平均收到基挥发份
%
入炉煤平均收到基硫量
%
入炉煤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kJ/kg
入厂煤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kJ/kg
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
kJ/kg
煤场损耗率
%
检斤率
%
检质率
%
燃油消耗量
t
本年度累计燃油消耗量
t
发电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t
本年度累计发电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t
锅炉经济性指标
锅炉热效率
%
排烟温度
℃
锅炉氧量
%
飞灰可燃物含量
%
炉渣可燃物含量
%
石子煤热量
MJ/kg
锅炉空预器漏风率
%
煤粉细度R90
%
锅炉吹灰器投运率
%
主蒸汽温度
℃
再热蒸汽出口温度
℃
主蒸汽压力
MPa
过热减温水量
t
再热减温水量
t
汽机经济性指标
汽轮机效率
%
汽轮机热耗率
kJ/kWh
凝汽器真空度
%
凝结器真空严密性
Pa/min
循环水进水温度
℃
循环水出水温度
℃
排汽温度
℃
凝结器端差
℃
凝结水过冷度
℃
冷却塔冷却幅高
℃
胶球清洗装置投入率
%
胶球清洗装置收球率
%
最终给水温度
℃
加热器端差(超标点数)
点
高压加热器投入率
%
高压给水旁路泄漏率
℃
疏放水阀门泄漏率
%
高压缸内效率
%
中压缸内效率
%
厂用电经济性指标
综合厂用电率(含脱硫)
%
综合厂用电率(含脱硫、本年度累计)
%
发电厂用电率(含脱硫)
%
发电厂用电率(含脱硫、本年度累计)
%
脱硫电耗率
%
脱硫耗电率(本年度累计)
%
磨煤机耗电率
%
磨煤机耗电率(本年度累计)
%
引风机耗电率
%
引风机耗电率(本年度累计)
%
送风机耗电率
%
送风机耗电率(本年度累计)
%
一次风(排粉)机耗电率
%
一次风(排粉)机耗电率(本年度累计)
%
循环水泵机耗电率
%
循环水泵机耗电率(本年度累计)
%
凝结水泵机耗电率
%
凝结水泵机耗电率(本年度累计)
%
电动给水泵机耗电率
%
电动给水泵机耗电率(本年度累计)
%
除灰除尘耗电率
%
除灰除尘耗电率(本年度累计)
%
输煤耗电率
%
输煤耗电率(本年度累计)
%
取、制水耗电率
%
取、制水耗电率(本年度累计)
%
其他系统耗电率
%
本年度累计其他系统耗电率
%
全厂发电综合水耗经济性指标
汽水损失率
%
汽水损失率(本年度累计)
%
全厂发电综合耗水率
m3/MWh
全厂发电综合耗水率(本年度累计)
m3/MWh
机组补水率
%
机组补水率(本年度累计)
%
全厂复用水率
%
全厂复用水率(本年度累计)
%
化学自用水率
%
循环水浓缩倍率
%
水灰比
%
本月故障停运原因:
批准人: 审核人: 报表人:
附件3:节能监督季(年)度总结模板
节能技术监督季(年)度总结
2014年 季(年)度发电量完成 万千瓦时;同比去年多发 万千瓦时,供电煤耗为 g/kWh,比去年同期下降(上升) g/kWh,(未)完成本企业目标值,降(增)幅 %;主要原因是: ;
本季(年)度发生障碍停运事故 次,原因为 ;
序号
指标名称
单 位
本季度本企业目标值
本季度完成指标情况
去年同期完成指标情况
与本企业目标值比较
1
发电量
万kWh
2
机组负荷率
%
3
障碍停运次数
次
4
供电标煤耗
(含脱硫)
g/kWh
5
发电煤耗
g/kWh
6
现煤场存煤量
(标煤)
t
7
机组耗煤量(标煤)
t
8
加权平均发热量
kcal/kg
9
加权平均挥发份
%
10
加权平均水分
%
11
加权平均灰份
%
12
耗油量(轻油)
t
13
油折合标煤量
t
14
发电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t
15
综合厂用电率
(含脱硫)
%
16
脱硫耗电率
%
1 节能监督季(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包括:管理、锅炉、汽轮机、厂用电、公共系统等)
1.1 本季(年)度指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1.2本季(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上季(年)度存在的问题完成情况
序号
存在的问题
分析原因
建议措施
项目负责部门及负责人
完成情况及时间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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