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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档案是实验室发展的真实记录,是加强实验室管理与建设的重要依据,是实验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教学和科研水平及投资效益,更好地为培养人才服务,特制定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
2、实验室管理与建设有关文件及材料;
3、实验室工作人员情况,包括历届实验室主任、任课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实验工人等自然情况;
4、固定资产及低值耐用品的数量与价值;
5、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及面积;
6、实验教学任务,包括实验室承担的校内外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它一切教学任务;
7、实验项目及开出率;
8、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讲义、实验指导书及参考资料;
9、历年实验教学考试题目;
10、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研究项目及有关资料;
11、从事技术开发项目及有关资料;
12、实验室承担其它任务及有关资料;
13、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鉴定、专利等及其获奖情况;
14、每年实验室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每届实验室主任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2、每个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档案收集、整理、汇编及存档工作;3、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及时移交实验室工作档案
4、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实验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200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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