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个人存款联名账户协议书个人存款联名账户申请开立人(以下简称“甲方”)与*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乙方”)达成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个人存款联名账户(以下简称“联名账户”)签订如下协议。甲方知晓并同意遵守*银行龙卡通章程所列规定(包括此后不时所作的修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提供的联名账户业务,遵守本*银行个人存款联名账户开立协议商定。一、基本商定: 乙方所提供的联名账户严格遵循实名制管理规定,以银联标准卡作为账户介质,不设有效期。该卡具备管理人民币活期和定时储蓄及凭证式国债等账户的基本功能。联名账户依照账户管理形式分为亲情联名账户(以下简称“亲情账户”)和共管联名账户(以下简称“共
2、管账户”)。 2.亲情账户,乙方依照联名人数对应提供亲情账户介质(以下简称“亲情卡”),提供介质个数最多不超过联名人人数,联名账户所有人中的任何一人均可以单独办理联名账户有关业务。甲方任何一个联名人都有权处理账户内所有存款,因此造成或产生的纠纷属于甲方联名人之间的纠纷,与乙方无关。3共管账户,乙方只提供一个共管账户介质(以下简称“共管卡”),依照联名人分别设立账户交易密码。该联名账户的现金支取和转账支取只能由全体联名人凭各自密码共同在网点柜台办理。因特殊情形,共管账户的联名人未能前来网点办理业务的,该联名人的代理人或合法继承人可凭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书或人民法院的继承权证明或裁决书及有效身份证
3、件,与其他共管联名人一同申请办理支取业务。共管账户联名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共管卡到乙方网点办理本人密码修改。4联名账户中的活期账户为个人结算账户,所有交易如未指明,将默认为对个人结算账户的操作。5.联名账户的存款依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储蓄存款计息办法计付利息,并由乙方依法代扣缴利息所得税。如*人民银行不再规定统一的储蓄存款利率与计息方式或允许商业银行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确定的,以乙方统一公布实行的储蓄存款利率与计息方式为准。6乙方对甲方收取的有关费用标准及收取方式依照*银行公示的标准执行。对于同一账户签发多个交易介质的,依照交易介质个数收取工本费,账户管理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按账户进行收取;对“共管
4、账户”收取“共管账户维护费”。7乙方对亲情卡或共管卡按持卡年度(自办卡月起每满12个月为一个持卡年度)收取账户管理费。第一年度的账户管理费和卡的工本费在开卡时由甲方直接交纳,以后年度账户管理费每年从甲方账户自动扣收。销户时已收取的账户管理费不予退还。甲方同意按乙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各类应承担的费用,同意乙方采用扣收的方式从甲方账户中收取有关费用。乙方有权依据国家关于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或标准等进行调整,并正式对外公告后执行,无需另行通知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将在公告前报经关于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甲方有权在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联名账户及有关服务,如甲方不愿接受乙方公告内容
5、的,应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请变更或终止有关服务。甲方即不申请变更或终止服务,又不执行乙方实行的公告的,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龙卡通的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均以乙方最新公告为准。9.为了满足监管部门和乙方业务管理的需要,甲方自行协商指定一名联名账户牵头人,一经指定未能变更(销户除外)。共管帐户牵头人为共管卡的领卡签收人。1.甲方可依据有关需要到乙方指定网点申请增加或删减联名人。增加联名人时,原所有联名人应到场对原协议进行变更并签字确认,联名人一经增加,新增的联名人与原有联名人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删减时可由本次删减人向乙方申请办理,联名人一经删减,视为其自动放弃对该联名账户享有的权利,但应承担
6、其参加联名账户期间所涉及的法律责任,也不影响应承担的债务。删减联名人不影响其他联名人的权利和义务。共管账户联名人删减时,需牵头人和被删减联名人一同办理。亲情账户联名人均可申请联名账户下账户资金的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乙方向任一联名人对某一笔资金开立个人存款证明以后,其他联名人未能再对该笔资金申请开立个人存款证明;详细业务处理规定遵循储蓄存款业务个人存款证明有关规定。共管账户未能办理个人存款证明。1.亲情账户联名人可申请其名下定时存款的挂入、挂出;共管账户不支持定时存款的挂入、挂出和应急取现业务。二、联名账户开户1甲方所有联名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网点共同办理联名账户开户手续,并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
7、有申请资料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乙方依照人民银行实名制规定,核实确认后,开立联名账户,对甲方有关个人资料文件资料保密,但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及在*银行内部使用或各方另有商定的除外。2领取共管卡时,由联名账户牵头人在领用签收单上签收;领取亲情卡时,由领取人在领用签收单上签字;领取亲情卡或共管卡后,甲方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署与申请书上相同的签名,共管卡由牵头人签名。三、联名账户使用1甲方保证将联名账户用于合法用途,保证自己利用联名账户从事的各种交易为法律允许。2.亲情卡开卡后,默认开通卡内人民币活期和定时储蓄及凭证式国债等账户的基本功能,并开通境外(含港澳地区,下同)交易和自助
8、交易功能。共管卡开卡后,默认开通卡内人民币活期和定时储蓄及凭证式国债等基本功能。共管卡必须由全体联名人持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各自的密码至我行柜面办理取款等乙方提供的业务。3亲情账户持卡人因卡片毁损、磁条消磁等原因需要换领新卡的,可持卡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并交纳换卡手续费。共管卡换领新卡由牵头人持卡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4.甲方任一联名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情卡或共管卡(或凭卡号)、交易密码到网点查询账户资料文件资料。亲情卡还可通过乙方客户服务电话、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了解其联名账户的账务变更情形。甲方对境内交易账务变更情形有异议的,须于交易发生后4
9、0天内向乙方提出查询更正申请;对境外交易账务变更情形有异议的,须于记账日后60天内向乙方提出查询更正申请。5甲方办理联名账户换卡业务且卡号变更后,不影响原债务责任的承担,部分签约功能可以自动转移到新卡内;对于未能自动转移的签约功能,甲方应及时到原签约机构办理变更手续。6.联名账户所有联名人对于联名账户内资金变更和使用所造成或产生的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而不论该资金变更或使用是某个联名人单独做出或所有联名人共同做出的。7.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协助国家有权机关对甲方的联名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和扣划。甲方任一联名人发生司法查询、冻结及扣划时,甲方同意乙方支持联名账户全额查询、全额或部分冻结和扣划;
10、如因甲方联名人中一人或多人涉及纠纷或诉讼,致使有权机关要求协助查询、冻结、扣划联名账户内费用的,甲方其他联名人未能因此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联名账户的密码可以由甲方联名人在开卡时各自设置。甲方须妥善保管和准确使用密码,避免使用易被窃取和破译的数字,并切勿将密码透露给他人。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由此造成或产生的所有后果与乙方无关。9.甲方持亲情卡在TM、自助终端等自助渠道上连续输错三次密码,卡片将被锁定,需要依照要求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解锁或挂失重置手续后,才能继续使用。四、挂失1.甲方应妥善保管所持亲情卡或共管卡,如卡遗失或被盗,应及时致电乙方客户服务中
11、心9553或乙方提供的其他途径办理口头挂失或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挂失生效时间及金额以乙方系统记录为准。乙方不承担挂失有效期外该卡被冒用所造成的资金损失。亲情卡挂失凭证补发、销户、密码重置等均需挂失亲情卡持卡人本人办理;除被挂失的亲情卡外,其他亲情卡可以正常使用。挂失不影响联名账户的签约自动转账和代支付费用业务。2.为协助甲方防范风险,甲方任一联名人通过网点、953客户服务电话、网上银行等渠道进行口头挂失时,乙方核对有关信息无误后将对该卡进行止付。口头挂失的有效期为五天,存在多次口头挂失的,从最后一次有效口头挂失日起计算。甲方应在口头挂失有效期内到乙方指定网点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有效期
12、满后口头挂失失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口头挂失有效期内如需撤销,挂失申请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亲情卡或共管卡到网点办理。甲方通过网点、933客户服务电话办理口挂时,还可选择永久止付,即在甲方进行撤销口挂或办理书面挂失前账户始终处于止付状态。3甲方对所持亲情卡或共管卡申请正式挂失时,应按要求提供甲方姓名、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卡号等有关资料文件资料。共管卡的正式挂失需由联名账户牵头人办理。联名账户密码遗忘时,甲方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亲情卡或共管卡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本人密码挂失。挂失需交纳挂失手续费。密码挂失后,乙方依据有关规定核实挂失申请人有效身份后,协助甲方对密码进行补设。若甲方记起原密码,
13、可申请撤销挂失,已收取的挂失手续费不再退回。4正式挂失生效后,甲方应按乙方有关业务规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有关凭证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挂失补卡或销卡手续,补卡时须交纳补卡工本费;若甲方申请办理撤销挂失,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情卡或共管卡及挂失申请书到乙方受理网点办理撤销挂失手续。撤销挂失的,乙方已收取的挂失手续费不退回。5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或产生的债务或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调查情形,遭甲方拒绝的;遗失或被窃的亲情卡或共管卡背面签名栏上无甲方签名的。五、其他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应当遵守本协议以及乙方不定时通过网点、网站或电子银行等渠道公布的有关业务规则。甲方使用联名账户办
14、理业务涉及其他有关业务规则时应一并遵守。2.亲情卡或共管卡只能甲方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让、转借。甲方因卡片或密码保管不善、将卡片交他人使用或自身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3甲方与商户或乙方以外的受理银行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会视情形提供必要的帮助,甲方不得以此为由对乙方划付交易费用提出异议。4任一联名人取消联名,乙方不负责告知其他联名人,因任一联名人取消联名而引发的纠纷与乙方无关。5甲方工作、通讯方式(办公地址或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文件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由此造成或产生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
15、方在申请资料文件资料中填写的通讯办公地址和方式为甲乙各方所同意,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办公地址,均视为已送达。甲方通讯办公地址和方式如有变更,应于十日内告知乙方。6.因不可抗力或供电、通讯等客观原因致使联名账户未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将视情形协助甲方解决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有关责任。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暂且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银行有权依据有关实际交易情形进行账务处理。7.亲情卡或共管卡属于乙方所有,乙方保留收回或不核发新卡的权利。为保障甲方账户资金安全,乙方在发现甲方的联名账户存在被他人冒用等使用风险时,有权暂且对该账户进行止付。若发现甲方在用卡过程中有不遵守本协议所述
16、章程及本协议规定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乙方有权终止其用卡权利,并可授权关于单位收回。8.甲方对联名账户申请销户时,应在偿还账户所有欠款、解除账户所有签约关系、将子账户所有销户或移出后由联名账户牵头人在乙方指定网点办理联名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亲情卡或共管卡交还乙方。9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使用联名账户时,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乙方有权认为此行为已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在进行亲情卡或共管卡申领、挂失、换卡等特殊业务时,应由其监护人代办。甲方的用卡行为及交易责任由甲方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1.共管卡不支持签约、代收代付。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人民银行及银行业监督机关的关于规章、政策规定及金融业的行业惯例办理。甲乙各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七、本协议以甲方所有联名人在协议书签字栏签字,乙方同意甲方申请并签章发卡之日起生效。八、本协议一式两份,不得涂改。甲乙各方各持一份,甲方应妥善保管,若遗失,以乙方保管的为准。甲方: (签字) 乙方:*银行 分行 支行 (签章) 、 (签字) 、 (签字) 、 (签字) 、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