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监理部监理工作指导手册第一部分:监理工作标准化管理工程项目标准化监理主要是把工程建设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监管及组织协调工作等内容,具体化为“形象”标准化管理、“现场”标准化管理、“文档”标准化管理三大标准化管理内容。一、“形象”标准化管理包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网络体系责任牌(人员配照片)、人员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宗旨、以及气象记录等图表上墙。具体做法如下:序号考核内容具体作法1质量方针、质量目标1、开工前各项目监理部到公司办公室领取,统一制作镜框,整洁悬挂在墙面的适当位置上,要美观鲜明2、图纸应整洁地张贴在位置明显的墙面上,最好用色彩强化效果;3、
2、工期控制图可用3号纸,将承包单位的总进度计划用横道图表,并用彩色笔标明实际进度情况2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3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4质量管理网络体系责任牌5项目总监岗位职责6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7监理员岗位职责8监理工作程序9工程质量控制程序10工程进度控制程序11工程投资控制程序12施工安全责任牌13工程总平面图、建筑物主要平、立面图14工期控制图15监理机构标牌办公室外墙或门外的适当位置要悬挂公司统一制作的项目监理部标牌。16安全帽、服装、标牌的佩戴监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安全帽、胸卡,在办公室内安全帽要统一放在指定位置。17工作环境整个项目监理部办公室的工作环境要达到:干净、整洁、有
3、序、舒适二、“现场”标准化管理序号考核内容具体要求1监理规划1、监理规划内容要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4.1节的规定;2、由总监主持组织编写,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要形成审批文件;并要得到业主方确认(当委托监理合同要求时);3、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4、监理规划要使用公司统一封面,统一格式;5、具体内容详见作业指导书中的关于监理规划的编制规定。2监理实施细 则1、监理细则内容要详尽,具有操作性,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第4.2节的规定;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审批后实施,要形成审批文件;3、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4、监理细则要使用公司统一封面
4、,统一格式;5、具体内容详见作业指导书中的关于监理细则的编制规定。3设计交底图纸会审1、项目监理部组织,要形成正式图纸会审纪要,参加会议各方签字;2、监理在图纸审查中提出的具体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以备会议提问、解答;3、各方会签分发要有记录。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1、要按时审批,使用监理规范A-2表;2、审批的内容要符合要求,不要用简单的“同意承包单位意见”,要认真而全面批示;3、当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善时,用监理规范B-1表,明确指出,限期补充,并应报业主;5审查测量放 线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2、认真确认红线桩,为防止误用,应要求承包单位对红线桩进行技术复核,
5、并填报A-4表;3、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部要及时对建筑物施工放线进行验收,并要求承包单位填报A-4表进行确认。6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1、审查承包单位委托的试验单位试验检测资质和业务范围;2、认真审核产品合格证、备案证和复试报告;3、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4、对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在A-9表中签认;5、原材料核查记录要有可追溯性,表A-9审查意见栏中的空白处要填写以下内容:5.1、合格证和复试报告编号;5.2、生产厂家和使
6、用部位。6、做好取样、送样见证工作,按要求办理委托手续,对试验结果进行核定。7工程质量验 收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应进行旁站监理;2、有关旁站监理的规定,详见作业指导书中关于旁站监理的规定;3、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并填写监理规范A-4表,验收意见统一为“合格,通过验收”;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
7、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并填写监理规范用A-4、A-10表。8工程变更1、无论哪方提出的工程变更,都必须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修改文件,由设计人员签字及盖章齐全;2、监理对工程变更应提出审查意见,并在监理规范C2表签署;3、涉及需审图中心重新审查的设计变更,应经审查合格;4、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经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同意会签;5、总监理工程师最终签发工程设计变更;6、工程变更应随时标注在图纸上。9工地例会1、要建立周例会制度,总监要及时收集有关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方面的资料,做好充分准备,发言能引起重视;2、会议纪要格式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要求;3、会议纪要应及时
8、会签,下发要有登记;4、项目监理部对纪要的执行要有检查。10监理日记1、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逐日填写监理日记,总监每周签阅一次;2、要按时详细真实记录,字迹工整,用词准确规范;3、填写内容应符合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4、监理日记的填写内容要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规定。11监理月报1、监理月报应按时编写;2、监理月报的内容要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规定;3、监理月报以上月的日历天数为准,最迟要于次月5日前送达业主、公司,份数根据需要决定;4、监理月报封面要按公司统一规定,封面要有总监签字。12监理内部会 议1、监理部每周应召开一次内部会议,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安排;2、要形成会议记录。13工程图纸管 理1、要有专
9、人负责,建立收发登记。2、除设计修改及时表示在图纸上外,不准在图上乱涂乱画。14质量事故处 理1、质量事故处理要按程序进行,要形成完整记录;2、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要进行跟踪,并形成正式资料;3、要实事求是的分析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并分清有关方面的责任。15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1、监理应经常监督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2、利用函件、记录、协调纪要进行证实;3、总监至少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并有文字记录。1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作为监理档案的一部分;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由项目监理部编写,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认,加盖公司印章;3、内容应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4、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在
10、竣工验收前报业主。17监理工作总 结1、监理工作总结可按工程竣工来编写;2、内容应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3、监理工作总结应在工程竣工后1个月内报送公司审查;4、跨年度工程每年年未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分段做工作总结。三、“文档”标准化管理监理内业资料整理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定执行,做到及时、完整、真实、有效、分类有序。包括监理档案和各类函件,按公司统一立卷要求和技术归档标准,分门别类归盒归柜,标有目录和贴有标签。第二部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一、项目监理部的组建工程中标后,公司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成,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的人员组成
11、应与监理合同约定一致。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规定,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部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调换除遵守上述规定外,尚应遵从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二、监理工作准备会议工程项目实施前,由公司总工办组织项目监理部的全体人员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召开项目监理工作的准备会议,会议内容要求如下:1、首先向项目监理部介绍工程项目的概况以及业主方的建设意图和业主方的人员情况;2、根据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向项目监理部的人员介绍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
12、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并向项目监理部提供一份委托监理合同(副本);3、根据监理规范、委托监理合同、作业指导书向项目监理部的人员介绍公司有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如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度、工地例会制度、员工培训制度、监理日记编写的规定、监理月报编写的规定、旁站监理的规定、监理工作总结的规定、监理档案填写的规定、监理资料收集与整理、公司廉政建设规定等,要求项目监理部人员贯彻执行;4、公司各专业分管技术负责人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向项目监理部介绍工程项目的控制要点;5、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三、监理规划的编写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要求: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部的
13、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2、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2.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审批单使用公司统一样表),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2.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2.3、编制监理规划的依据性文件:2.3.1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2.3.2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2.3.3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2.4、监理规划应至少包括(并不限于)以下主要
14、内容: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备计划;项目监理部的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旁站监理方案;安全监管措施应在单独的章节编写;住宅工程应根据青建管字20066号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的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设施。2.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批准后报建设单位。四、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1、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
15、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2.1、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单使用公司统一样表);2.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2.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2.3.1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3.2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2.3.3 施工组织设计。3、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并不限于)下列主要内容:3.1、专业工程的特点分析;3.2、监理工作的流程;3.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3.4
16、、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主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施工。3.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监控措施。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完善。五、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1、项目监理人员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应了解的基本内容是:1.1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构思和要求、采用的设计规范、确定的抗震等级、防火等级、基础、结构、内外装修及机电设备设计(设备造型)等;1.2、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1.3、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2、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前,由总监组
17、织监理人员认真熟悉图纸并进行内部会审,对图纸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工程师还应督促承包单位组织内部图纸会审,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审图记录,经项目监理部审核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在图纸会审会议上向设计单位提出,经设计方研究后,及时给予答复,并提出审批意见,形成图纸会审记录。3、一般情况下,设计单位负责整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承包单位负责整理图纸会审记录。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部签认后分发有关各方,项目监理部应保管好所有设计资料,以备查找。4、在设计交底会上确认的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会签,涉及重大设计变更报原审图机构审查。5、图纸会审记录
18、应由总监组织认真贯彻至每个监理人员。六、承包单位质保体系的审查1、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向项目监理部填报工程概况表(鲁JJ-001)、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鲁JJ-00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鲁JJ-003),并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总监理工程师对其审查后签发。表鲁JJ-002应经承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经审查各管理人员执业资格符合要求,同意。表鲁JJ-003检查结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基本完整。在审签本表“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一栏时要特别注意:若主要专业工种无证书
19、或要求的证书不齐全时,视为不具备施工技术管理标准要求,不得核签本表,并不得签发工程开工令,责令其停工。2、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提供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人员等岗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承包单位法人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抄件人应签字)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通过后存档。中标押证人员更换时,应首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并到原招投标处备案。七、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20、、签认后报建设单位。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1.1、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表),报送项目监理部。1.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的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定。1.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1.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重新审定。1.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
21、监理部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2.1、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章。2.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重点审查其施工方案是否完善、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和设计要求,进度是否符合合同工期要求等。2.3、施工组织设计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2.4、发现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问题应提出修改意见,由承包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3、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主要内容有:3.1、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3
22、.2、进度计划中的主要工程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 配套动用的要求,总承包、分承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3.3、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3.4、工期是否进行了优化,进度安排是否合理;3.5、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设备、水、电等生产要素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供应是否均衡;3.6、对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采供的物资等),承包单位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所提出的供应时间和数量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因建设单位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应当注意的是:编制和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
23、承包单位的责任。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责任和义务。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意见:你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核,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同意按其实施。八、建筑市场专业工程承发包监理1、承发包1.1、专业工程原则上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一个单位工程的一项专业工程原则上只能分包给一个专业承包企业,群体工程应科学合理划分标段。确需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仅限于总承包企业不能独立完成的,如:精装修、幕墙、消防、电梯、弱电、通风空调等工程。劳务作业必须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
24、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1.2、建设单位发包的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必须按属地管理原则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招标投标,并依据建筑法的要求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工程实行招标备案制。2、建设单位的职责2.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总承包招标时,应同时报送专业工程招标计划,明确招标内容和时间安排,并应于专业工程开工前20天完成招标工作。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应由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共同签订施工合同。建设单位须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总承包协调服务费及成品保护费。2.2
25、、由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应监督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严格履行合同,按时支付工程款。2.3、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总承包与专业承包企业的关系,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内容。3、总承包企业的职责3.1、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依法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并将施工合同等有关资料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3.2、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施工现场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3.2.1、审查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人员持证上岗、工人工资发放等情况;3.2.2、为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提供
26、必要的技术资料、作业条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办公、住宿等必需设施;3.2.3、审查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管;3.2.4、组织专业承包企业参与创建标准化工地工作;3.2.5、按合同约定做好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成品保护;3.2.6、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分包工程款;3.2.7、组织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人员参加施工现场职工夜校学习;3.2.8、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3.2.9、督促、检查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做好本单位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质量、安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4、专业承包和劳务分
27、包企业的职责4.1、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应于签订施工合同7个工作日内持中标通知书或招标备案表、施工合同等原件证明材料及专业承包工程登记表或劳务分包工程登记表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进行业绩登记。施工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4.2、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企业负责,接受总承包企业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4.2.1、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4.2.2、负责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工作;4.2.3、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施工总承包审核,并由总承
28、包商报监理单位审核;4.2.4、按规定与技术管理人员、劳务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证技术工人持证上岗;4.2.5、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并接受施工总承包和监理单位监督;4.2.6、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4.2.7、做好本单位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质量、安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5、监理单位的职责5.1、项目监理部负责配合建设单位监督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组织专业工程发包和劳务分包。5.2、项目监理部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现场管理。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5.2.1、审查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合同等; 5.2.2、审
29、查进场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人员持证上岗、用工合同等,同时还应符合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5.2.3、审查施工企业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5.2.4、检查施工企业创建标准化工地情况;5.2.5、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专业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理;5.2.6、对专业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行验收;5.2.7、按时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资料;5.2.8、审核分包工程款拨付情况;5.2.9、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6、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查6.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和分包单位有关资料,符合有
30、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6.2、对分包单位的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6.2.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6.2.2、分包单位的业绩。6.2.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6.2.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6.2.5、拟分包工程的分包合同。7、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表)审核意见:经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有效、资质等级符合要求、具有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同意选用该分包商。8、项目监理部发现承包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肢解分包,层层分包等情况,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建设单位。九、第一次工地例会第一次工地例会是建设工
31、程尚未全面展开前,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项目监理部、总承包商的授权代表参加,也可邀请分包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设计单位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
32、内容;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开好第一次工地例会,做好监理工作交底工作既是监理工作的技术性交底,也是工程开工前的一次思想性动员。在监理交底会上,总监要运用自己的知识和工程管理经验,阐述工程质量及质量控制概念,阐明监理对质量控制的指导思想,表明公正监理严格监理的立场和态度,提出监理对承包单位人员资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具体要求,同时总监依据监理规划的内容进行交底,如必须提交审核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材料设备报验制度,工序质量检查验收程序以及监理工作程序和制度等等,这些具体内容和要求应按作业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及方
33、法进行。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十、开工条件的审查及开工令的签发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表,并报建设单位:1.1、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1.2、法定建设手续符合政府要求。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含施工、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安全报监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1.3、施工组织设计(含主要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资格证明文件)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1
34、.4、施工测量放线记录(提供规划验线合格的证明文件);1.5、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1.6、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达到开工条件的说明。2、审查意见:经审查,报审的开工资料齐全、有效,具备开工条件,同意开工。十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资料(工程项目中标至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表签发前)1、制订监理规划2、制订监理实施细则3、制订旁站监理方案4、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审查工程用材料和设备6、审查施工用大型机械设备7、审查首道工序的分项施工方案8、现场复核施工测量,收集规划验线记录9、参与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及时弄懂设计意图和有关疑问
35、10、收集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及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11、收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收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收集中标通知书(含施工、监理)14、收集施工许可证15、收集地质勘察报告(应经审图中心盖章)16、收集消防审查意见书17、收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18、收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委托书19、收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书20、收集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要求加盖公司的法人章,并注明复印件的使用范围)21、参与业主组织的第一次工地例会,负责整理下发会议纪要22、工程开工令(即表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第三部分: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一、工程监理
36、的依据1、法律、法规。项目监理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承包单位实施监督;对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监理部应当予以提出,督促其及时完善、纠正,否则,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向公司汇报。2、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标准。推荐性标准是自愿采用的标准,双方可以合同中确定是否采用。但须注意的是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3、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承包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4、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依法签订的,为完成商定的某项建筑工程,明
37、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工程承包合同依法订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项目监理部应当依据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监督承包单位是否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5、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项目监理部除应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进行严格监理外,尚应接受工程属地建设行政主管机关的管理,认真执行工程属地的地方标准及文件规定。二、施工阶段项目监理部的主要职责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核查建设工程建设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办理情况;2、审查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3、参与施工图纸会审,审查工程设计变更的
38、合法性;4、审核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6、检查验收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7、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8、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参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9、每月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理月报;10、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及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力学性能将直接影响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和结构的安全,建筑材料的化学性能及其有害物质含量以及外加剂与水泥等材料
39、的适应性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结构的耐久性。因此,建筑材料的性能检验是保证所有建筑材料满足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每批进入工地现场的建筑材料根据有关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验,经过复验合格后才允许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其中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建筑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检测。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验收1.1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所属相关专业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对进场的建设工程材料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进场验收、检验等各项规定。1.2、项目监理部应对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外观质量和质量证明文件(属山东省工业产品备案要求范围的还应提供备案证)进行检查
40、:发现“三无”(无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产品、假冒产品或实物与提供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不符的,不得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退货。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1.2.1、产品合格证;1.2.2、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材质单);1.2.3、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和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1.2.4、有资质检验单位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及获证单位名单可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查询。1.3、按规定进行建材抽检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单位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会同监理、承包单位按相关标准规定的取样方法、数量和判定原则现场抽样检验。1.
41、4、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合格,经所属专业监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认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A-9);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若承包单位拒绝撤场,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1.5、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验收档案,及时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分类台帐。2、见证取样与送检2.1、承包单位的取样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与送检的规定,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件)、材料取
42、样、封样,共同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应按照判定原则处理。2.2、取样人员在试样上或其包装上做同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确保见证取样送检过程的规范性,并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负责。2.3、见证取样与送检试块(件)、材料的检测报告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3、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3.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规定的见证取样检测范围:3.1.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3.1.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1.3、砂、石常规检验;3.1.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43、3.1.5、简易土工试验;3.1.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3.1.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3.1.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3.2、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中规定下列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按规定实施见证取样送检:3.2.1、塑料、铝合金门窗;3.2.2、给排水管材、管件;3.2.3、管道阀门;3.2.4、散热器;3.2.5、防水材料;3.2.6、外墙节能保温材料;3.2.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3.2.8、内外墙涂料;3.2.9、家用电工产品;3.2.10、其它按规定应抽检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3.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规定,
44、下列试块(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3.3.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3.3.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3.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3.3.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3.3.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3.3.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3.3.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3.3.8、其它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件)、材料。4、建筑安全玻璃的有关规定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以上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
45、,资料不全的产品不得使用。规定中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4.1、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4.2、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4.3、幕墙(全玻幕除外);4.4、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4.5、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4.6、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4.7、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4.8、用于承受行人行走
46、的地面板;4.9、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4.10、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4.11、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本款第4.11项是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ll3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所称的部位。5、建筑节能工程的材料与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实行工程备案制度。节能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在签定施工合同后七日内到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备案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节能工程施工单位工商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节能工程施工合同;节能材料推广认定证书;节能工程施工单位所施工的节能工程质量状况报告。5.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使用的材料、设备。5.2、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质量验收记录。5.3、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5.4、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试验活动的工程质量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