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监理公司
作业指导书
事故处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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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 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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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总则……………………………………………………………(1)
2.事故调查………………………………………………………(1)
3.事故初步分析报告……………………………………………(1)
4.事故原因分析…………………………………………………(1)
5.事故处理………………………………………………………(2)
6.工程停工上报…………………………………………………(2)
《文件更改一览表》………………………………………(3)
1. 总则
当项目建设发生事故时,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按本作业指导书之要求处理,明确责任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对项目建设的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和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审定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将其对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质量、进度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2. 事故调查
2.1 事故发生后,项目总监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采取必要的控制事故扩展的措施和保护现场。
2.2 事故调查时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范围、性质、现状和发展变化,必要时,需采用拍照、录像等手段,记录事故现场情况。
3. 事故初步分析报告
3.1 不管由于何种原因引发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项目总监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电话通知监理部,并同步向公司总监办报告,并在24小时内呈报书面《事故初步分析报告》。
3.2 事故初步分析报告的内容如下:
3.2.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业主及承包商名称;
3.2.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或质量的部位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2.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和判断;
3.2.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况;
3.2.5 监理工程师在事故中的工作状况、责任和作用的初步分析;
3.2.6 事故报告单位。
4. 事故原因分析
4.1 事故发生后,项目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分析事故原因,如情况复杂、特殊可报请公司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分析小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事故分析处理意见。
4.2 凡确定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管与监理单位有无直接责任关系,应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当地质量、安全监督站、设计单位及劳动局、公安局等有关各方参加的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会议,提供有关凭证和情况说明。
5. 事故处理
5.1 经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后,项目总监应编写《事故原因分析处理报告》,报请监理部、总监办审核批准后报送业主,如有必要,可抄送承包商及政府有关部门。
5.2 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案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______报验申请表》(A4),由项目总监签署审查意见,并经设计等有关单位会签后,确定事故处理方案。
必要时可扩大范围专题讨论,确定事故处理方案。
5.3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方案一经批准,项目监理部应监督、检查事故责任方按事故处理方案实施并对处理记录和结果验收签证;
5.4 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完毕,项目总监应提交《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结果报告》报公司归档,并以监理工程师函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5.5 做好事故发生、处理过程中的记录、报告和有关技术资料、照片、录相等的整理、归档工作。
6. 工程停工上报
6.1 不管由于何种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停工或局部停工(对总工期有较大影响)超过一周,项目总监均应书面上报监理部及公司总监办,说明停工原因及预估周期,包括事故及停工损失处理等。
6.2 项目总监应与业主,承包商协商确定复工的要求、条件和时间及停工期间的工程现场保护措施。
6.3 当工程复工时,应由项目总监审核承包商工程复工报审表( A1)。具备复工条件,由项目总监签署工程复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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