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桌面终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行计算机安全,有效防范风险,规范桌面管理系统用户管理、桌面终端使用和软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全行,制度起草机构和维护机构是总行信息技术部,制度执行机构是各分行及总行各部门,制度评估检查机构是总分行信息技术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包括用户管理、桌面终端管理、桌面终端软件管理共三部分内容。
第四条 名词解释:
桌面终端:用于办公管理和业务办理,运行微软公司视窗操作系统(非服务器版本)的计算机终端。
桌面管理系统:对桌面终端集中管理的信息系统,具备用户管理、软件管理、软件分发、远程维护、安全策略管理功能。桌面管理系统以域作为分区单位,划分为生产和办公两个子域。
业务终端:运行柜面终端系统、单证中心、现代化支付系统、信用卡分析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的桌面终端。
办公终端:运行办公自动化系统、人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党务系统、互联网邮件系统、科技长廊和互联网访问代理系统的桌面终端。
第一部分 用户管理细则
第二章 用户分类
第五条 根据《**银行开放平台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办法》用户划分原则,桌面管理系统用户分三类:根用户、系统用户和业务用户。
一、根用户指操作系统安装时生成的最高权限用户,在桌面管理系统中指WINDOWS操作系统的ADMINISTRATOR用户。
二、系统用户指用于管理维护操作系统或者系统程序内部运转的用户,在桌面管理系统中具体包括系统管理员用户和系统操作员用户。
1、系统管理员用户由系统管理员掌握,负责桌面管理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操作系统用户管理、授权管理、安全策略管理、日志管理等。系统管理员用户由根用户设置。
2、系统操作员用户由系统操作员掌握,负责桌面管理系统日常监控、备份、启停进程等系统操作,以及桌面终端日常维护,包括桌面终端硬件、软件的安装和删除等。系统操作员用户由系统管理员用户设置。
三、业务用户是指用于管理维护业务应用系统或进行业务操作的用户,在桌面管理系统中具体包括业务管理员用户、业务操作员用户。
1、 业务管理员用户负责桌面管理系统业务操作用户的设置、维护和管理;负责维护辖内桌面管理系统组织单元,包括组织单元的新增、修改、删除。业务管理用户由系统管理员用户设置。
2、 业务操作员用户由桌面终端登录人员掌握,业务操作用户通过登录桌面管理系统,使用桌面终端办公或处理业务。业务操作员用户由业务管理员用户设置。
第三章 部门职责分工
第六条 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桌面管理系统根用户、系统管理员用户和总行系统操作员用户和总行业务管理员用户新增、变更和删除申请的审核及用户设置操作;
2、负责总行业务操作员用户新增、变更和删除等用户设置操作;
3、负责分行系统操作员用户和分行业务管理员用户新增、变更和删除等用户设置操作;
4、负责桌面管理系统根用户和系统用户定期核查工作;
5、负责桌面管理系统中根用户、系统用户和业务管理用户资料文档的归档。
6、负责总行桌面终端的新增、变更、退出申请的审批和实施工作。
7、负责总行桌面终端软件安装、卸载申请的审批和实施工作。
8、负责外单位计算机终端接入和退出总行网络申请的审批和实施工作。
9、负责全行软件分发申请的审批和实施工作。
第七条 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批根用户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总行业务管理员、总行系统操作员(不包括信用卡中心非行员编制)和总行业务操作员(不包括信用卡中心非行员编制)用户申请。
第八条 总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以下工作:
1、审批信用卡中心业务操作员(非行员编制)用户申请。
2、审批信用卡中心系统操作员(非行员编制)用户申请。
3、协助总行信息技术部维护信用卡中心桌面终端。
第九条 分行信息技术部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分行业务操作员用户新增、变更和删除等用户设置操作;
2、负责分行业务管理用户资料文档的归档。
3、负责分行桌面终端的新增、变更、退出申请的审批和实施工作。
4、负责分行桌面终端软件安装、卸载申请的审批和实施工作。
5、负责外单位计算机终端接入和退出分行网络申请的审批和实施工作。
第十条 分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批分行系统操作员、分行业务管理员和分行业务操作员用户申请。
第十一条 各级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辖内的业务操作员用户申请及桌面终端的新增、变更、退出。
第四章 用户申请审批处理流程
第十二条 根用户申请审批流程:
1、申请人填写《**银行开放平台用户维护申请表》(见附件一),说明用户申请原因和必要性,并签名确认。用户申请表可通过纸质、传真或扫描后邮件方式提交。
2、对于根用户新增、变更和删除申请,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审核用户申请的必要性和用户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重点审核所申请用户是否为完成岗位工作必需、用户信息是否正确、用户是否重复申请、申请人是否具备该用户操作技能、所申请用户是否与现持有用户存在不相容等,审核同意后提交总行人力资源部审批。总行人力资源部审核用户申请人是否为我行正式员工、申请人信息是否正确,审批同意后提交总行信息技术部处理。
第十三条 系统管理员用户申请审批流程
1、申请人填写《**银行开放平台用户维护申请表》(见附件一),说明用户申请原因和必要性,并签名确认。用户申请表可通过纸质、传真或扫描后邮件方式提交。
2、对于系统管理员用户新增、变更和删除申请,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审核用户申请的必要性和用户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重点审核所申请用户是否为完成岗位工作必需、用户信息是否正确、用户是否重复申请、申请人是否具备该用户操作技能、所申请用户是否与现持有用户存在不相容等,审核同意后提交总行人力资源部审批。总行人力资源部审核用户申请人是否为我行正式员工、申请人信息是否正确,审批同意后提交总行信息技术部处理。
第十四条 系统操作员用户申请审批流程
1、申请人填写《**银行开放平台用户维护申请表》(见附件一),说明用户申请原因和必要性,并签名确认。用户申请表可通过纸质、传真或扫描后邮件方式提交。
2、对于系统操作员用户新增、变更和删除申请,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审核用户申请的必要性和用户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重点审核所申请用户是否为完成岗位工作必需、用户信息是否正确、用户是否重复申请、申请人是否具备该用户操作技能、所申请用户是否与现持有用户存在不相容等,审核同意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用户申请人是否为我行正式员工、申请人信息是否正确,审批同意后提交总行信息技术部处理。
3、对于信用卡中心系统操作员(非行员编制)新增、变更和删除申请,信用卡中心负责审批用户申请的必要性和用户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重点审核所申请用户是否为完成岗位工作必需、用户信息是否正确、用户是否重复申请、申请人是否具备该用户操作技能、所申请用户是否与现持有用户存在不相容、申请人是否为信用卡中心正式员工、申请人信息是否正确等,审批同意后提交总行信息技术部处理。
第十五条 业务管理员用户申请审批流程
1、申请人填写《**银行开放平台用户维护申请表》(见附件一),说明用户申请原因和必要性,并签名确认。用户申请表可通过纸质、传真或扫描后邮件方式提交。
2、对于业务管理员用户新增、变更和删除申请,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审核用户申请的必要性和用户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重点审核所申请用户是否为完成岗位工作必需、用户信息是否正确、用户是否重复申请、申请人是否具备该用户操作技能、所申请用户是否与现持有用户存在不相容等,审核同意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用户申请人是否为我行正式员工、申请人信息是否正确,审批同意后提交总行信息技术部处理。
第十六条 业务操作员用户申请审批流程
1、申请人填写《**银行开放平台用户维护申请表》(见附件一),说明用户申请原因和必要性,并签名确认。用户申请表可通过纸质、传真或扫描后邮件方式提交。
2、对于业务操作员用户新增、变更和删除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业务用户申请的必要性和用户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重点审核所申请用户是否为完成岗位工作必需、用户信息是否正确、申请人是否具备该用户操作技能、用户是否重复申请等,审核同意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审批用户申请人是否为我行员工或者各部门劳务派遣人员、申请人信息是否正确,审批同意后提交信息技术部门处理。
3、对于信用中心业务操作员(非行员编制)新增、变更和删除申请,信用卡中心负责审批用户申请的必要性和用户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重点审核所申请用户是否为完成岗位工作必需、用户信息是否正确、用户是否重复申请、申请人是否具备该用户操作技能、所申请用户是否与现持有用户存在不相容、申请人是否为信用卡中心正式员工、申请人信息是否正确等,审批同意后提交总行信息技术部处理。
第十七条 用户设置
1、信息技术部门根据用户申请和审批意见完成用户设置操作,双人临岗进行用户设置操作,一人负责设置、一人负责复核。用户初始密码由临岗两人各生成一半密码。用户管理员须在《**银行开放平台用户维护申请表》(见附件一)上填写用户设置操作处理情况、结果,并签字确认。
2、信息技术部门收到已批准的《**银行开放平台用户维护申请表》(见附件一)后,对于“紧急”的用户申请,在一个工作日完成用户设置操作,对于“一般”的用户申请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户设置操作。用户申请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办理用户申请手续,“紧急”用户申请仅适用于突发情况下需要紧急申请用户,应谨慎使用。
第十八条 用户交接
1、用户管理员完成用户设置后,通过电话(以用户申请表上填写的电话为准)、notes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用户号,用户密码(包括初始密码、重置密码)由两位用户管理员分别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
2、用户申请人接到用户号和初始密码后,必须第一时间登录信息系统修改密码,确认用户可用、权限正确后,在经审批的用户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对于异地申请人,由申请人在原申请表上签名,通过传真当天反馈到信息技术部门,该传真件作为审批后的申请表的附件同时归档;或以本人notes邮件反馈确认信息(格式:“本人确认已收到XXXX年XX月XX日申请的桌面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设置完成通知”),信息技术部门打印申请人notes反馈邮件后作为审批后的申请表的附件同时归档。
3、对于根用户,由根用户持有人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后作为用户交接的依据。
第五章 用户安全和核查
第十九条 根用户须双人控制。系统投产时创建根用户后,由双人修改密码后分别封存,密码封存参考《**银行开放平台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第二十条 系统管理员用户、系统操作员用户、业务管理员用户禁止相互兼任。
第二十一条 用户持有人因工作调整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仍在我行工作,须填写《**银行开放平台用户维护申请表》(见附件一),办理用户权限修改。
第二十二条 用户持有人因出国,休假或行外出差等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超过一个月,须填写《**银行开放平台用户维护申请表》(见附件一),办理用户停用。
第二十三条 用户持有人离开我行,须填写《**银行开放平台用户维护申请表》(见附件一),办理用户删除。
第二十四条 各用户由用户持有人专用,禁止多人共用一个用户,禁止用户持有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将所持有的用户和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五条 同时拥有两类用户账号的操作员,在执行不同权限时应使用对应权限的用户。
第二十六条 用户密码长度不小于八位,须由英文字母和数字共同构成(可由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特殊字符等组合)。
第二十七条 新增用户或重新设置用户密码后,该用户为“用户下次登录须更改密码”状态,须由用户持有人修改密码后才能使用。
第二十八条 用户持有人负责本人使用的用户密码安全,不得泄漏。
第二十九条 桌面终端用户在十分钟内未对桌面终端进行任何操作时,桌面终端将自动锁定屏幕,须输入密码方可进入系统。
第三十条 桌面终端用户关闭桌面终端前,必须从系统中退出用户。
第三十一条 总行信息技术部每季度对根用户、系统用户开展一次核查,每半年组织对业务用户开展一次核查,重点核查用户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对无效用户须于2个工作日内按用户申请审批流程完成删除处理;每半年进行一次系统日志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有违规操作尝试。对上述违规操作的责任人按照《**银行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部分 桌面终端管理
第六章 终端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业务终端须接受生产子域管理,执行生产子域安全策略。
第三十三条 办公终端须接受办公子域管理,执行办公子域安全策略。
第三十四条 同时符合业务终端和办公终端定义的桌面终端,执行生产子域安全策略。
第三十五条 外单位计算机终端因项目开发、测试、审计等工作需要接入我行网络,须填写《外单位计算机终端接入联网申请表》(见附件五),由经办部门审核,经同级信息技术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 外单位计算机终端不纳入桌面终端管理系统集中管理,须与我行业务、办公网络逻辑隔离,并限制外单位计算机终端的访问权限。
第三十七条 桌面终端的命名按《**银行桌面管理系统命名规则》(见附件六)统一命名。
第七章 终端维护
第三十八条 禁止通过桌面管理系统进行业务终端远程维护。
第三十九条 系统操作员用户进行办公终端远程维护时,须征得终端使用人同意,在终端使用人用鼠标点击“确定”后,才可进行远程维护。
第四十条 系统操作员用户进行业务和办公终端现场维护时,终端使用人或所在部门电子设备管理员须现场陪同。
第四十一条 系统操作员需进行桌面终端紧急维护时,若终端使用人或所在部门电子设备管理员不能现场陪同,须征得终端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四十二条 系统操作员完成桌面终端紧急维护,须填写《**银行桌面管理系统终端申请表》(硬件维护适用,见附件二)和《**银行桌面管理系统软件维护申请表》(软件维护适用,见附件三),补办审批手续。
第四十三条 桌面终端新增、变更、退出,桌面终端使用人须填写《**银行桌面管理系统终端申请表》(见附件二),总行的申请由申请人所在部门审核,经总行信息技术部审批同意后,由总行系统操作员实施维护;分行的申请由申请人所在部门、支行或者网点审核,经分行信息技术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分行系统操作员实施维护。
第八章 终端使用
第四十四条 业务操作员的数据须放在桌面终端 “我的文档”文件夹下。
第四十五条 业务操作员须定期备份“我的文档”文件夹中的数据,以保证重要数据安全和充足的磁盘空间。
第四十六条 禁止业务操作员在桌面终端上放置与工作无关的数据。
第四十七条 桌面终端应远离强磁性物质,以保证桌面终端及用户数据安全。
第四十八条 桌面终端发生硬件故障时,业务操作员须通知系统操作员进行处理,禁止擅自拆卸设备。
第九章 桌面终端安全
第四十九条 严禁使用业务终端访问互联网。
第五十条 每个业务管理部门或者支行、网点只保留两台业务终端处理磁盘代理业务。
第五十一条 磁盘代理业务终端开放USB存储介质和软盘访问权限,禁止传送与磁盘代理业务无关的数据,其它业务终端禁止开放USB存储介质和软盘访问。确因业务需要开放USB存储介质和软盘访问的,按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终端变更处理。
第五十二条 磁盘代理业务终端须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保密及病毒防护工作。
第三部分 桌面终端软件管理
第十章 软件管理
第五十三条 桌面终端使用的软件产品,由总分行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和维护,软件产品清单见附件七,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对软件清单进行实时更新,更新后软件清单发布在总行办公自动化系统“科技动态”的“桌面管理系统”栏目中。
第五十四条 桌面终端的软件安装采用标准化安装和最小安装原则,只安装办公管理和业务处理必须的软件。
第五十五条 桌面终端使用人因办公或业务需要安装专用软件,须填写《**银行桌面管理系统软件维护申请表》(见附件三),经申请人所在部门、支行或者网点审核 ,同级信息技术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同级信息技术部门安排系统操作员处理。
第十一章 软件分发
第五十六条 桌面终端须接受桌面管理系统的软件分发管理,当桌面管理系统不能正常分发软件时,由系统操作员手工安装。
第五十七条 桌面管理系统分发的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补丁、应用软件、应用软件补丁、应用系统程序更新等。
第五十八条 通过桌面管理系统下发软件时,申请人须填写《**银行桌面管理系统软件分发申请表》(见附件四),由所在部门审核,经总行信息技术部审批同意后处理。
第十二章 文档管理
第五十九条 《**银行开放平台用户维护申请表》、《**银行桌面管理系统终端申请表》、《**银行桌面管理系统软件维护申请表》由同级信息技术部门每月整理归档,存档期限为五年。
第六十条 《**银行桌面管理系统软件分发申请表》由总行信息技术部每月整理归档,存档期限为五年。
第六十一条 《外单位计算机终端接入联网申请表》由同级信息技术部门每月整理归档,存档期限为五年。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由**银行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六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银行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五条 附件:
附件一:**银行开放平台用户维护申请表
附件二:**银行桌面管理系统终端申请表
附件三:**银行桌面管理系统软件维护申请表
附件四:**银行桌面管理系统软件分发申请表
附件五:外单位计算机终端接入联网申请表
附件六:**银行桌面管理系统命名规则
附件七:**银行桌面终端软件安装清单
附件一:
开放平台用户维护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
单位
□总行 部
□ 分行 (部门、支行)
用户所属系统
启用
日期
年 月 日
□紧急
□一般
用户名
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申请人签名
用户类型
申请操作
使用期限
处理记录
领取记录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业务管理用户;□操作系统根用户
□业务操作用户;□数据库用户
□系统管理员用户□程序用户
□系统操作员用户□通信用户
□新增 □修改
□停用 □重新启用
□重置密码 □删除
□长期
□临时: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用 户 名:
设置人签名:
完成时间:
复核人签名:
领取人签名:
领取时间: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业务管理用户;□操作系统根用户
□业务操作用户;□数据库用户
□系统管理员用户□程序用户
□系统操作员用户□通信用户
□新增 □修改
□停用 □重新启用
□重置密码 □删除
□长期
□临时: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用 户 名:
设置人签名:
完成时间:
复核人签名:
领取人签名:
领取时间: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业务管理用户;□操作系统根用户
□业务操作用户;□数据库用户
□系统管理员用户□程序用户
□系统操作员用户□通信用户
□新增 □修改
□停用 □重新启用
□重置密码 □删除
□长期
□临时: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用 户 名:
设置人签名:
完成时间:
复核人签名:
领取人签名:
领取时间:
业务用户申请需填写(可附页,根据用户所属系统的业务用户管理实施细则填写)
用户岗位
操作权限
申请内容:(简要描述用户申请的原因、目的和申请表中未包含的内容等。)
申请单位意见
审核意见
审批意见
负责人(授权人)签名/盖章:
负责人(授权人)签名/盖章:
负责人(授权人)签名:
归档日期: 归档人签名:
填表说明:
一、 请在选择项中打“√”。
二、 申请内容:
1、 申请单位:申请人所在的单位。
2、 用户所属系统:填写“**银行桌面管理系统”。
3、 启用日期:用户申请完成设置生效日期。
4、 紧急程度:“紧急”的用户申请在一个工作日完成用户设置操作;“一般”的用户申请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户设置操作。
5、 用户名:如申请用户变更或删除,需提供已有的用户登录名;用户新增无需填写。
6、 联系电话:用户申请完成设置时,用于联系申请人通知用户设置信息。
7、 用户岗位、操作权限:申请业务用户时,桌面管理系统用户岗位只有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具体根据《**银行桌面终端管理办法》中业务用户职能填写;操作权限一栏,须详细说明用户登录终端后调用的业务应用系统,如访问统一财会系统、柜面终端系统、单证业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并须填写用户登录的桌面终端名。此栏可附页说明。
8、 申请内容:说明用户申请的原因和目的,如有表格中未包含的信息,亦可以在此说明。
9、 申请人本人须签名确认。
三、 申请单位意见:
1、若申请单位为总行部门(总行信用卡中心非行员编制申请除外),则由申请部门负责人(授权人,下同)签名并盖部门章。
2、若申请单位为分行部门或支行,则由分行部门或支行负责人签名并盖部门或支行章。
3、若申请人为总行信用卡中心非行员编制人员,则由申请人所在处室负责人签名。
四、 审核意见:
1、若申请单位为总、分行信息技术部门的,该栏位不填写。
2、若申请部门为总行部门(总行信用卡中心非行员编制申请除外),则该栏位由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人签名。
3、若申请单位为分行部门或支行,该栏位由分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名并盖部门章。
4、若申请人为总行信用卡中心非行员编制人员,则由总行信用卡中心系统处负责人签名。
五、 审批意见:
1、 若申请单位为总行部门(总行信用卡中心非行员编制申请除外),则由总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名。
2、 若申请单位为分行部门或支行,则由分行人力资源部门责人签名。
3、 若申请单位为总行信用卡中心(非行员编制人员),则由总行信用卡中心人力资源处和部门负责人签名。
六、 处理记录:
用户设置操作部门根据用户申请的审核意见、审批意见实施用户设置操作,填写处理记录,由用户设置操作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名。
七、 领取记录:
由用户申请人签名确认。对于异地申请人,由申请人在原申请表上签名,通过传真当天反馈到用户设置操作部门,或以本人 notes邮件反馈确认信息(格式:“本人确认已收到XXXX年XX月XX日申请的XX系统用户申请设置完成通知”)。
八、 归档记录: 《**银行开放平台用户维护申请表》由信息技术部门每月整理归档。归档人对申请表进行编号,填写归档时间并签名确认。
附件二: **银行桌面管理系统终端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日期:
申请
申请单位
□总行▁▁▁部▁▁▁▁(处、室)
□▁▁▁▁分行▁▁▁▁▁▁(处、室、支行),行所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启用日期
紧急、一般
使用者
终端运行应用系统
终端处理
桌面终端信息
变更前终端信息
□ 办公自动化系统
□ 柜面终端系统
□ 柜面终端系统(处理磁盘代理业务)
□ 单证业务系统
□ 其它________
□ 新增
□ 变更
□ 退出
□ ▁▁
桌面终端名
IP地址
部门(处室)
终端登录用户
□其它▁▁
□ 办公自动化系统
□ 柜面终端系统
□ 柜面终端系统(处理磁盘代理业务)
□ 单证业务系统
□ 其它________
□ 新增
□ 变更
□ 退出
□ ▁▁
桌面终端名
IP地址
部门
终端登录用户
□其它▁▁
申请内容:【填写说明】:简要描述终端申请的原因、目的等内容,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说明终端申请原因,并请详细列出终端运行的应用系统。可附页说明。
2、如申请终端变更,则须填写变更前终端信息,否则不用填写变更前终端信息。
3、如申请的终端为处理磁盘代理业务的柜面终端或其它需要访问USB端口的终端,则须说明该终端的责任人及电话,该责任人对此终端的数据保密及防病毒负责。
申请人签名:
审核
审核内容
审核结论(打√)
审核人签名
申请终端所运行应用系统、处理事项是否与工作需要匹配。
是 □ 否 □
桌面终端信息填写是否完整、正确。
是 □ 否 □
如申请处理磁盘代理业务的柜面终端或其它需要访问USB端口的终端,在申请说明中是否说明了该终端的责任人及电话。
是 □ 否 □
综合意见:
负责人(授权人)签名:
审批
审核内容
审核结论(打√)
审核人签名
表格填写是否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
是 □ 否 □
申请处理磁盘代理业务的柜面终端数量是否符合一个支行/网点或业务管理部门2台规定。
是 □ 否 □
综合意见:
负责人(授权人)签名:
处理
处理意见:
负责人(授权人)签名:
处理记录:
《**银行桌面管理系统终端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申请桌面终端的联网、移位、加入域、退出域、桌面终端的相关信息(如:IP地址、终端名、所属部门、终端登录用户、USB开通/禁止)变更情况。
2、申请表编号规则为申请日期+三位顺序号,由负责整理归档申请表的单位填写。
3、终端运行应用系统:
申请人须认真勾选申请处理的终端上运行的应用系统,如表格中未列明的系统,请在申请内容中说明,也可附页说明。
每个支行/网点及业务管理部门只允许两台磁盘代理业务柜面终端。磁盘代理业务柜面终端要指定专人负责病毒防护工作及数据保密工作。如申请磁盘代理业务柜面终端的,须在申请说明中说明磁盘代理业务柜面终端的负责人及电话。
4、处理:
1)、新增:指新增桌面终端的情况,具体包括联网、分配IP地址、分配桌面终端名、加入域、打印机等内容。
2)、变更:指桌面终端信息更改、终端移位、终端登录用户改变、USB开通/禁止的情况,具体包括变更终端名、变更ip地址、变更所属部门、终端移位、变更打印机直连终端、变更终端登录用户、USB开通变更等内容。
3)、退出:指桌面终端因特殊原因(如桌面终端故障)退出域的情况。
注:终端名查看方法:鼠标右键点击“我的电脑”,左键点击“属性”,左键点击“网络标识”,此时显示的完整的计算机名即是“桌面终端名”,或向IT支持人员询问查看方法。
5、申请内容:申请人填写申请原因。如申请磁盘代理业务柜面终端或其它需要访问USB端口的终端的,须在申请说明中说明该终端的负责人。申请非磁盘代理业务终端USB开通/禁止的,须说明申请原因。
6、“审核”一栏填写说明:
由用户申请人所在部门指定人员对“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在“审核结论”一栏打勾,在“审核人签名”处签名。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在“综合意见”一栏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
7、“审批”一栏填写说明:
由分行信息技术部或总行信息技术部运行处指定人员对“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在“审核结论”一栏打勾,在“审核人签名”处签名。分行信息技术部或总行信息技术部运行处负责人在“综合意见”一栏填写审批意见,并签名。
8、处理意见及处理记录:处理意见由终端处理部门授权人填写,系统操作员须在处理记录一栏中记录终端相关信息、处理时间、处理人签名,并做好归档工作。附件三: **银行桌面管理系统软件维护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日期:
申请单位
□总行▁▁▁部▁▁▁▁(处、室)
□▁▁▁▁分行▁▁▁▁▁▁(处、室、支行),行所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启用日期
紧急、一般
申请
姓 名
维护软件名称
处 理
使用期限
终端信息
□安装
□变更
□卸载
□长期
□临时:
开始:▁▁年▁月▁日
结束:▁▁年▁月▁日
终端名
终端
运行应用系统
□ 办公自动化系统
□ 柜面终端系统
□ 柜面终端系统(处理磁盘代理业务)
□ 单证业务系统
□ 其它________
□安装
□变更
□卸载
□长期
□临时:
开始:▁▁年▁月▁日
结束:▁▁年▁月▁日
终端名
终端
运行应用系统
□ 办公自动化系统
□ 柜面终端系统
□ 柜面终端系统(处理磁盘代理业务)
□ 单证业务系统
□ 其它________
申请内容:【填写说明】:简要描述终端软件维护的原因、目的等内容,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详细说明终端软件维护原因。详细列明终端运行的应用系统名称。
2、如申请安装的软件属于专用软件,须详细说明软件名称、版本信息及安装终端信息。
3、申请内容也可另附页补充说明。
申请人签名:
审核
审核内容
审核结论(打√)
审核人签名
申请维护软件(软件名、处理事项、使用期限)是否与工作内容匹配
是 □ 否 □
申请维护的软件是否为信息技术部发布的软件
是 □ 否 □
申请维护软件的终端信息填写是否正确
是 □ 否 □
综合意见:
负责人签名:
审批
审核内容
审核结论(打√)
审核人签名
表格填写是否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
是 □ 否 □
申请安装的专用软件,是免费软件或我行已有版权。
是 □ 否 □
申请安装的软件不存在与终端现有软件冲突问题。
是 □ 否 □
综合意见:
负责人签名:
处理
处理意见:
负责人(授权人)签名:
处理记录:
《**银行桌面管理系统软件维护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桌面终端软件维护申请。
2、申请表编号规则为申请日期+三位顺序号,由负责整理归档申请表的单位填写。
3、维护软件名:申请人填写需要维护的软件名称。
4、处理:包括“安装”、“变更”、“卸载”三项。
1)、安装,适用于在桌面终端上第一次安装此软件情况。
2)、变更,适用于在桌面终端上已经安装了此软件,但申请人申请维护此软件,包括版本升级、参数调整等情况。
3)、卸载,适用于在桌面终端上卸载此软件情况。
5、使用期限:如果选择“临时”,要注明开始及结束日期。如果需要延期使用,需提前一周申请。
6、终端信息:
1)、终端名:填写须维护软件的终端名。
2)、终端名查看方法:鼠标右键点击“我的电脑”,左键点击“属性”,左键点击“网络标识”,此时显示的完整的计算机名即是“桌面终端名”,或向IT支持人员询问方法。
3)、终端运行应用系统:
申请人须认真勾选申请处理的终端上运行的应用系统,如表格中未列明的系统,请在申请内容中说明,也可附页说明。
7、在选中项旁边的方框打“√”或涂黑,在没选中项旁边的方框打“×”。
8、申请内容:申请人详细说明终端软件维护原因。如申请安装的软件不是科技部发布的软件,属于专用软件,则须详细说明软件名称、版本信息。
9、“审核”一栏填写说明:
由用户申请人所在部门指定人员对“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在“审核结论”一栏打勾,在“审核人签名”处签名。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在“综合意见”一栏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
10、“审批”一栏填写说明:
由总行信息技术部运行处指定人员对“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在“审核结论”一栏打勾,在“审核人签名”处签名。总行信息技术部运行处负责人在“综合意见”一栏填写审批意见,并签名。
11、“处理”一栏填写说明:
处理意见由软件维护部门授权人填写意见,软件维护申请处理后,系统操作员须记录软件维护相关信息、处理时间、处理人签名;如申请软件须采购或与其它软件冲突,系统操作员应将情况告知申请人,并记录告知时间,并做好归档工作。
附件四:**银行桌面管理系统软件分发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日期:
申
请
申请人
联系电话
软件名称
缓急程度
□一般 □紧急
软件版本
软件大小
实施时间
实施范围
申请内容:
【填写说明】:描述分发软件功能、申请软件分发的原因、目的、实施时间要求、实施缓急程度说明等内容,本栏由申请人填写,可为附件。
1、详细说明分发软件功能、分发原因。
2、详细说明软件分发紧急实施的原因。
3、说明软件分发要求完成的时间等。
签名: 日期:
软软件测试
软件测试结果:
【填写说明】:描述软件测试范围、测试时间、测试环境、测试结果,本栏由软件测试员填写,可为附件。
1、详细说明软件分发测试范围,包括终端名。
2、详细说明软件测试开始、结束时间。
3、详细说明软件分发测试环境,包括操作系统、补丁情况、终端上运行的各种软件名及版本等信息。
4、详细说明测试结果,包括分发的软件功能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终端上运行的各种软件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签名: 日期:
软件投产审批
研发处
审核内容
审核结论(打√)
审核人签名
申请分发的软件是否试测试通过。
是 □ 否 □
软件分发实施时间是否可行。
是 □ 否 □
综合意见:
签名: 日期:
运行处
审核内容
审核结论(打√)
审核人签名
申请分发的软件是否测试通过。
是 □ 否 □
软件分发实施时间是否可行。
是 □ 否 □
综合意见:
签名: 日期:
部门领导
综合意见:
签名: 日期:
处理
处理记录:
《**银行桌面管理系统软件分发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通过桌面管理系统进行软件分发的申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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