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茶园承包经营协议甲方: 乙方: 0*年*月5 / 5茶园承包经营协议甲方:天台局 乙方:茶业科技开发公司 为引进资金,加大科技投入,发展天台茶叶产业,经各方认真协商,甲方将所属的天台*的部分茶园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现为明确甲乙各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 承包经营管理范围1茶园:甲方所有的上盘分场的茶园亩,小坑分场的茶园 亩,山形盘分场的茶园亩,上庵分场的茶园 亩,共计茶园 亩。(附平面图) 2与茶园生产经营配套的厂房及生产设备、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生造成或产生活办公用的设备、设备;有关的室外场地、道路、供水供电等设备。(附平面图及清单) 3.上述所有在承
2、包期内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归乙方。乙方有权依据有关经营需要对其改造、转租(除公共*政设备外)等方式处置。甲方如有需要,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协商解决。 二、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三、 承包金及其支付 1.年属承发包各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筹备期,不计承包金。2. 年至 年期间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万元整。从年开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数上递增 %。3.乙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甲方应按国家关于规定出具正式票据给乙方。.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自行负责,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本协议
3、的商定及时将本协议项下的承包标的交与乙方经营,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修理修缮改造设备、增加用电能力等与承包经营关于事项时,甲方必须予以协助配合。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职工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甲方得承担所有法律责任。4如乙方出于多种经营需要而涉及林场,甲方应予以支持,详细事项由甲、乙各方另行协商。 5甲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帮助沟通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经营中的困难。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提出建议或意见。7.甲方有权按协议的商定收取承包金。 五、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协议规定的经营管理
4、自主权。 乙方必须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采取掠夺性方式进行生产。 3乙方有权对茶园的设备进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权对茶树进行改种,包括修剪、台刈、品种改良等,并保证茶园种植面积的稳定。 5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添置设备的,乙方可自行采购;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或本协议解除后由乙方处置。 6.乙方有权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内所有房屋的房产证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致使协议提前解除的,则甲方应按比例对乙方作出补偿。 .乙方对水塘拥有管理权,并拥有优先取水权,其他单位和个人如需用水,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权在甲方管辖
5、的范围内开渠引水。 .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电力设备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如因电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应协助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生产、生活中所需木材须在甲方指定地点砍伐,无偿使用。10乙方必须遵守护林防火公约及关于规定,严禁烟火进出,严禁放牧,乙方有义务协助配合甲方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对火警、火灾必须积极参加扑救。11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自负,同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国家关于规定上报所有报表,并接受各关于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2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贰万元,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承包期满或本协议提前解除后,该保证金应退还给乙方。 13.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的规
6、定支付承包金。 六、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协议商定支付承包金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如超过四十天仍未所有支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同时,甲方已收取的保证金无需退还。 .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应对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赔偿,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万元。 七、 其它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甲方同意对承包金进行调整,详细标准由各方另行协商。 .凡涉及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权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但当其与乙方的权益冲突时,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本协议未尽之处由各方另行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7、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但如因甲方债务的原因致使乙方权益受到损害(如种植面积和设备、房屋的减少)的,除按比例调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冲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对乙方赔偿。为确保乙方完整的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随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权,在此,甲方同意将土地使用权证交与乙方保管,直至本协议终止。 6协议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协议,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八、 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各方可以解除协议:1因不可抗力致使未能实现本协议目的。 本协议第六条商定的情形。 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 4.甲、乙方破产或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九、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方及天台*、天台公证处各执壹份,并在甲、乙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天台局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