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协议书甲方: 乙方: 20*年*月3 / 3*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协议书 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公章) 负责人: 职位/职称 联系人: 电话 E m ai l: 传真号码 通讯办公地址: 邮政号码 执行期限: 二一二年四月 一、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专家组组建、确定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推介发布主推农机具和主推技术、遴选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培训与服务、开展物化补助、宣传发动等)二、 实施地点、规模 三、 考核指标 四、 计划进度五、 经费预算(含地方配套资金使用方向) 六、 详细实施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与任务分工 七、 保障措施八、 共同条款.甲、乙、丙三方共
2、同遵守项目的关于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协议。 2.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应自觉接受甲、丙方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如执行期内需修改协议内容或条款,必须在执行期开始6个月内提出,并说明修改内容及理由,经丙方审核、甲方批复后执行。 3.乙方财务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甲方批准的项目协议中的经费预算、财政报账管理规定,进行项目报账和会计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和合理开支。 .在实施过程中,若由于不可抗拒和非实施单位自身造成的原因,未能履行协议时,需由乙方向甲、丙方提出解决办法,经甲、丙方协商后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乙方中途无故不履行协议,必须退还所拨经费,并承担经济责任。 5.项目终止后于拟验收日一个月前,乙方必须通过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15日内组织进行验收。 6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沟通协调解决。 7.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5份,分存甲(2份)、乙(2份)、丙(1份)三方,自甲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九、 协议签约各方甲方:*农机局(公章)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乙方:项目承担单位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丙方:*级农机主管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字):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