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靖宇县来宝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大检查制度…………………………………….1
2、安全办公例会制度………………………………….1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
5、安全目标管理制度………………………………….6
6、安全技术审批制度………………………………….7
7、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 7
8、值班、交接班及班前警示制度…………………….8
9、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9
10、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10
11、劳动用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10
1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11
13、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2
14、重要岗位交接班制度………………………………12
15、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3
16、防火管理制度………………………………………14
17、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5
18、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15
19、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16
20、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17
21、特种做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8
22、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8
23、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19
2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21
2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22
26、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3
2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24
28、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25
2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27
3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29
31、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32
32、建设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33
33、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35
3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36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大检查
(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2)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3)车间班组要经常的进行大检查。
2、专业性、重要性的安全检查
针对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经理、安监部门有权决定进行必要的专业性、重要安全检查。
3、要害部门的安全检查
变电站(室)、卷扬机房、信号房、压风机房、火药库、尾矿库等要随时检查。
4、节假日的安全检查
在节假日期间要对重要岗位、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办公例会制度
1、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2、井队、车间等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3、班组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教育,讲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安全会议的内容有:
(1)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2)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前段时间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3)对当前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落实解决。
(4)对今后安全工作的安排布置。
(5)其它需要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防治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我公司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处具体协助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对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2、公司每月进行一次隐患全面排查。
3、盛达公司要按要求建立井、队、班组三级隐患排查的具体规定,并汇总报公司安全处。
4、各级领导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负责人,要按规定认真组织隐患排查。
5、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档,对排查日期、隐患的部位和场所、数量、类别、具体情况、治理意见、治理人员签字、复查情况等。
6、对重大的事故隐患,公司、盛达公司要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由总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亲自落实。各有关科室人员要现场指挥,不整改完不能生产。
7、安全处每月要将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建档,并向有关部门报送。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了更好地治理排出各类事故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我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隐患排查组织机构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 *** *** ***
工作职责:
1、研究和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规定。
2、对重大的事故隐患做出决定,制定整治方案。
3、对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方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4、审查事故隐患排查的各种方案、计划等。
二、隐患排查和治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是公司各级领导的工作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安环处对全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负责隐患排查的汇总和上报。负责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来宝矿业有限公司每月、盛达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靖宇项目部每半月、车间每周、井下每天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隐患全面排查。
3、对查出的隐患,逐级上报,进行处理,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出整改计划和防治措施,同时上报给公司安环处(盛达公司报盛达公司安环科),安环处统一汇总上报,需要领导小组研究的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进行研究落实。
4、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层层签字,落实责任、资金、责任人及时限,最终是验收人员签字形成闭合的监控系统。
5、盛达公司安检科对盛达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汇总按要求时间报来报公司安环处,安环处汇总后,报县安监局等部门。
6、一般隐患由车间和井口带班领导及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按各自的职责权限进行落实整改,重大隐患由公司副总经理或主要负责人组织治理。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有关规定,各尽其职,各尽其责。按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现场抓、一抓到底,彻底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全公司有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
靖宇县来宝矿业有限公司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根据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矿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时间进行培训,必须全部参加,并取得资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保证持证上岗。
3、新进矿的工人、换岗人员、长期不上班人员返岗前、新技术推广使用的从业人员,都要按安全培训的有关规定,由管人事的领导统一安排组织,公司安监处按规定进行培训。然后由老工人带领下进行工作,待县局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班时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公司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安排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学习。
5、温州盛达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进行培训。
(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使企业达到社会效益、安全生产双赢。为实现这一目标,特制定管理制度。
1、全公司全体职工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同参与努力,确保安全生产总目标的实现。
2、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3、坚持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共存。
4、各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层层分解到每个人,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5、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司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双赢。
6、公司要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目标实现情况的总结,安排布置下步安全工作。
(六)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公司各单位、盛达矿山建设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伤亡事故,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如下:
1、公司所辖的选厂,盛达矿山建设有限公司要建立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2、在矿山建设的工程施工,设备的安装、检修、故障的处理等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限由生产技术处审查、主管副经理签批,报安监处备案。
4、各单位在工程施工、设备的安装、维修、检修、故障修理时要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操作。
5、各单位在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过程中有不妥之处,向主管领导反映,然后按程序报告,进行修改。
(七)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4号令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总局34号令的各项规定并认真执行。
2、有关领导要按规定轮流下井带班。
3、带班领导要按计划、班次带班,坚守岗位,井下交接班。
4、带班领导有事要提前和主管领导请假,不准漏岗。
5、带班领导在井下要对作业场所进行巡回检查、监督管理、遇有紧急情况发生威胁人身安全时,要立即发布撤人命令;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发现“三违”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及时与生产调度联系向上级汇报。
6、要认真填写带班及井下交接班记录,明确记录当班安全生产情况,没有解决的安全隐患要交接清楚。
(八)值班、交接班及班前警示制度
1、公司在春节、国庆等节日要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由行政办安排负责。
2、盛达公司要按国家总局34号令的要求建立领导带班制度。
3、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搞好班前安全警示教育,做好交接班记录。
4、要建立长期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要明确带班领导的责任、任务、值班时间等,并做好记录、公布值班日程。
5、各值班领导要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记好记录。
6、选场要负责尾矿的值班管理,按尾矿库管理要求设定专人值班,并做好记录。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每年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情况进行一次辨识,以确定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源以及一般危险源,按有关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析评价。
4、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报告,要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5、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要有针对性的应急计划措施和应急预案。
6、公司要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括责任制,并挂牌接受监督。
7、对具体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管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
8、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要实行交接班制度。
9、公司领导和主管安全的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现有隐患及管理上有缺欠,要立即制定具体的措施,进行整改直至确认万无一失。
10、公司有关部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负责隐患整改的有关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11、凡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都要按规定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并保证内容齐全。
(十)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防止事故的扩大和次生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公司要按规定制定各种应急救援预案并发布实施,按规定进行演练。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重大生产事故,事故现场人员要能够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够处理的要立即报告队长、公司负责人。
3、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预案的规定逐级的上报有关部门并抢险救灾。
4、对事故较轻的在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由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5、事故较大的按规定上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6、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十一)劳动用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1、劳动用品配备制度
劳动用品配备,由公司劳动人事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各工种的发放标准进行校准,确保发放合理、合法、准确、及时到位,及劳动用品的规格和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2、劳动用品使用制度
公司、井、队、班组长要对每个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每个职工都要在工作中认真遵守劳动防护用品各项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止在工作时受到意外伤害。
3、劳动用品的管理制度
劳动人事处、供销处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劳动用品的配备和合格,决不允许超期使用,对劳动用品管理要专人负责、采购、发放、使用、报废,必须登记在薄。
(十二)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为了加强和防范职业危害的管理,有效控制和预防各类职业危害的伤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职业危害制度如下:
1、公司成立职业危害专门的管理机构,各生产车间(井、队)都要成立专兼职的机构进行负责管理。
2、按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和有关规定建立各项监测制度,落实专人定期进行粉尘及其他危害的检测,保证粉尘浓度和其他危害符合国家标准。
3、盛达公司要对井上、下各作业地点实施具体的监控和监测,制定各项具体的措施,保证监控监测到位。
4、公司要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
5、对检查发现有职业异常的马上调离工作岗位,并及时进行治疗,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6、各施工作业人员要在工作中按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规定进行作业,防止职业伤害。
(十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对出现的各类事故也要进行责任追究,以便职工都能受到教育,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1、按事故的大小、管理权限,仍由上级处理的事故由上级处理,待事故处理结束后,广大职工要吸取教训。
2、由公司处理的事故,公司要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损失情况。
(2)提出事故的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交由安委会讨论研究,确定处理意见。
(3)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
3、公司、盛达公司要对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建议按“五落实”进行监管落实。
(十四)重要岗位交接班制度
1、公司对节假日、变电所、绞车房、空压机房、信号房、井下工作面以及需要交接班的岗位实行交接班制度。
2、上、下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的情况及对下班有什么需要说明的要记录清楚并签字。
3、各值班领导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值班时间和交接班制度。
4、各值班、带班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值班联系工作,随时和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随时听从上级主管部门的指挥。
(十五)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的档案由安全处统一管理,盛达公司的自行管理。实行安全生产档案统一管理,任何人无权私自销毁。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目的是强化安全工作的手段,促进我们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此特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档案分类
(1)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知、通报等。
(2)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及会议任务。
(3)公司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整改通知书。
(4)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5)人员档案,上岗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登记表,上岗证复印件。
2、规范化管理
(1)对于安全生产档案资料要进行编号保存。
(2)设立安全资料、目录。
(3)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4)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借用审批制度。
(5)执行国家规定的档案销毁制度。
(十六)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火灾是危害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之一,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此特制定防火制度如下:
1、严格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有关防火和灭火的规定及地面消防火、森林防火的要求进行制定具体的防火措施。
2、公司对地面的消防火,包括森林防火全面负责,制定具体的防火措施及管理办法,成立领导小组全面管理。
3、盛达公司对矿山井上、下的防火和灭火工作全面负责。
4、盛达公司要按“规程”的规定对井口设施及井下个作业地点、运输巷道、各硐室、火药库、用火、防火的各项规定做出具体的规定和措施。
5、公司对地面的消防火重点单位要建立挂牌(安全标志牌)制度,并统一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火器材。
6、建立消防火、预警、报警制度,一但有火险,现场第一人马上向领导报告,根据火灾的大小情况决定报119火警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
(十七)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的运转程度不仅关系到矿山的生产进度,同时也关系到每个矿工的生命安全,为加强我公司大型设备的管理,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公司生产技术处要对我公司大型设备进行建档登记管理。
2、对每台设备要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3、对每台设备要制定检修、维修计划,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对使用和操作大型设备的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5、盛达公司要对所使用的大型设备进行登记,并报来宝矿业公司备案。
6、盛达公司要对设备的使用、管理做出具体的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十八)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1、公司每年要按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设专门账户、专项资金、专项管理、专项使用、专项账目,任何人不得挪用。
3、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由总经理负责。
4、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是按有关规定提取得,主要用于矿井安全装备及安全技术改造,要合理安排使用。
5、盛达公司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要按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安全协议等规定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营的提取和使用办法。
6、总经理及有关主管人员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十九)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生产任务完成,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根据县安监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指标,确定我公司全年安全任务指标。
2、全公司按月考核,无死亡和重大生产机械设备事故,对盛达公司领导班子以及全公司职工按岗位给予奖励。
3、可设年终奖,全年完成安全生产指标,即无死亡事故,给予全公司职工和盛达公司职工奖励。
二、惩罚制度
1、当月出现死亡事故,取消当月安全奖,并且处罚每人当月奖的80%。
2、取消年终奖,并且对每人进行相应罚款。
3、盛达公司若完不成安全指标(无死亡),对盛达公司进行相应罚款。
4、为了保证全年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公司将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的具体行为做出具体的处罚细则。
(二十)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技术手段,我们必须加以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具体规定如下:
1、安全设施、设备必须设专人进行登记管理,经常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
2、对设备、设施发现损坏时,当事人(责任人)要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车间主任),并通知设备科。
3、设备科或车间主任要安排专人对设备进行检修,检修后经有关人员检验、签字后方可使用。
4、安全设施、设备要按有关规定,做好设备的运行、检修、维护记录。
5、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拆除、破坏安全设备、设施。
6、对重要的安全设施、设备、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办理使用证。
(二十一)特种做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0号令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范围之内的作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30号令第四条的规定条件。
2、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3、每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管理、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4、按规定参加培训、考核、并持证。
5、按规定参加公司的各项安全教育、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6、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定,不违章操作。
(二十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组织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3、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整改。
5、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账和档案,负责登记、存档、申报等工作。
(二十三)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1、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报告书。
二、现场告知
1、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三、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五、职业健康危害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出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六、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十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办公室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埭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对象及内容
1、宣传:利用公示栏、墙报、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培训对象:(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2)新工人由安环科组织进行矿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培训记录建档保存。(3) 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由矿山每年对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专(兼)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
3、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的使用防护用品;
四、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发放资料等形式。
(二十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应由使用单位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2、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3、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4、安环科应按照矿山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护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使用单位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6、安环科每月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7、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8、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人员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交与生产单位使用。
(二十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防护用品是矿山免费发给劳动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在生产过程中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实际需要,参照工种相应条件发放。
3、对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可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4、当更换工作岗位时,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退回原岗位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现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
5、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再从事生产工作,需退回劳动防护用品或不再发放。
6、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定期进行品质检查和保养。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发现有磨损、疵点的特种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佩戴与使用。
7、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8、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应当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阻燃服、耐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9、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由相关管理人员批准。
(二十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安环科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2、由安环科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有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健康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3、配备专( 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检测和管理工作,建立相关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4、办公室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及评价。
5、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6、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7、检测或者评级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防护手套等相关防护用品。
8、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后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9、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10、安环科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科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二十八)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有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用人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用人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二十九)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审定规章,尚未发布。待发布后,以国家总局规章为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
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二、 管理分工
1、确立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
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三、事故处置、报告
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2、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2)分析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
(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三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为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事故对人员造成的损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确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各部门负责人,确定总负责人;
二、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成书面文件予以公布,应明确事故发生后的疏通线路、紧急集合点、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医疗救护方案等内容。
三、明确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根据使用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四、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完好。
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处,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 10 秒内能够获取。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和正确使用方法。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应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安全有效,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应急救援设施的安全有效性。
五、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做出相关规定,对演练的周期、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负责人等予以明确。如实记录实际演练的全程并存档。
六、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
(一)机构职责
1、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二)人员分工:
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指挥部成员:
(1)生产组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2)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3)安全环境及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各负责人: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七、制定应急设备管理档案,包括:
(1)应急设备管理制度书面文件;
(2)应急设备台账;
(3)应急设备中文说明书;
(4)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台账;
(5)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日常运转记录;
(6)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7)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维修记录;
(8)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档案;
(9)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10)应急救援设施维修记录
(三十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安环科根据矿山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安环科与办公室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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