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
1.1 分管副总经理职责
1.1.1 全面负责工程管理工作;
1.1.2 组织制定工程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及安全目标等;
1.1.3 组织制定各种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等目标的实现;
1.1.4 审核批准各种施工方案;
1.1.5 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核工作;
1.1.6 工程量的审定工作;
1.1.7 工程款支付的控制、审核工作;
1.1.8 各方面关系的协调工作;
1.1.9 土建工程的验收、移交工作;
1.1.10 配合财务部完成当月土建工程量的结算付款工作。
1.2 工程顾问职责
1.2.1 较大型项目施工方案的确定;
1.2.2 工程量的审核;
1.2.3 施工过程中提供专业性技术支持;
1.3 安全管理部职责
1.3.1 负责公司工程建设过程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1.3.2 制定公司安全规章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1.3.3 全面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整理、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1.3.4 组织周、月安全检查及安全整改项目的落实工作;
1.3.5 组织召开安全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二、管理目标
(一)、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
(二)、进度目标
确保工程按时开、竣工,按时完成工程各施工阶段的进度计划;在保证工程安全及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进度,保证实现工程总工期要求。
(三)、合同管理目标
建立较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保证合同的严肃性,通过合同有效的推动工程各项工作的开展,实现工程建设总目标。
(四)、投资控制目标
认真审核设计避免漏项和浪费,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及由此引起的投资增加;预防出现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各种因素。防止出现索赔的事件;严格监控不合理的用料和费用开支,控制工程造价不突破施工预算和总概算的限额。
(五)、质量控制目标
严格控制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设备安装等工程,达到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项工程优良率90%以上,单位工程90%。
(六)、工作协调目标
以合同工期和工程进度为依据,及时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各相关部门之间存在的协作配合问题,维持工程建设活动的正常秩序,努力促使各参建单位同心协力,共同优质高效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施工和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确保达到重大事故为零,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的目标。
四、工程投资控制
4.1 工程投资事前控制
投资事前控制的目的是进行工程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性对策,尽量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
4.1.1 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分析合同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4.1.2 按合同如期交付施工现场使其能如期开工,能正常连续施工,避免因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4.1.3 按合同条件及时提供由我司负责的材料、设备到现场,避免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4.1.4 按合同条件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避免违约造成索赔条件。4.2 工程投资事中控制
4.2.1 避免造成违约和索赔条件,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及其他外部协调工作。
4.2.2 工程变更、设计修改应慎重,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分析。
4.2.3 严格经费签证管理,凡设计到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签证、用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及调价签证等,应由总经理助理核查签字,由现场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可方有效。
4.2.4 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计量和验方,不要造成未经计量就承认其完成量的被动局面,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和进度。
4.2.5 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不要造成违约和索赔条件。
4.2.6 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工程费用超出分析,并提出控制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
4.2.7 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情况,督促其认真履约。
4.2.8 及时掌握国家调价的范围和幅度,完善价格信息制度。
4.2.9 定期向公司报告投资动态。
4.3 工程投资事后控制
4.3.1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4.3.2 公正的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五、施工进度控制
5.1 进度事前控制
进度事前控制及工期预控,主要工作有:
5.1.1 编制工程项目实际总进度计划。该计划一经确定即作为对该项目自实施起控制作用的工期目标,是审核施工单位作业计划的依据。对确定和审核施工进度与设计进度的协调、设备材料计划及资金来源计划起指导作用。
5.1.2 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细则。
5.1.3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审核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总工期目标控制的要求,审核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5.1.4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主要审核施工方案是否能保证工期实现,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与合理性。
5.1.5 审核或编制设计单位、材料或设备供应单位的计划,制定应由公司提供的设备需用量及供应时间表及部分采供计划。
5.2 进度事中控制
进度的事中控制,主要是检查督促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进行进度检查、进度调整的动态控制管理,同时进行工程量的计量、统计,为支付进度款提供进度方面的依据。其主要工作有:
5.2.1 协助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进行必要的指导及协调;
5.2.2 经常性的检查工程进度情况,审核施工单位每周、每月、每季度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主要核查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偏差,检查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针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5.2.3 进行进度动态控制的管理,组织实施进度检查。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进度偏差,找出引起差异的原因,提出进度调整或纠偏的措施和方法或对施工单位纠偏的措施进行审核确认,并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及设计、材料与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
5.2.4 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如实及时记录工程进度状况,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实、检查及验收,签署进度方面的论证意见。
5.2.5 组织现场协调会。每周或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现场协调会,以解决工程施工中的相互配合协调问题。
5.2.6 向公司提供进度报告。
5.3 进度事后控制
5.3.1 当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并采取以下措施:a.技术措施:如缩短工艺时间、减少技术间歇时间、实行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等;b.组织措施:如增加作业班次、增加作业人员数等;c.经济措施:如实行包干奖金、提高计件单价、提高奖金水平等;d.配套措施: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进行强有力的调度等。
5.3.2 当偏差突破工期要求时,应调整相应的施工进度计划及设计、材料和设备供应计划及资金提供计划等,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平衡与协调。
5.3.3 处理工程延期的有关事宜,督促施工单位解决工程延误问题。
5.3.4 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技术资料,处理有关进度争议和索赔事宜。
六、施工质量控制
6.1 施工质量事前控制工作
6.1.1 掌握和熟识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设计要求,检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6.1.2 施工场地的验收。
6.1.3 施工队伍资质的复核。
6.1.4 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查验收。
6.1.5 施工机械的检查验收。
6.1.6 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审查。
6.1.7 组织设计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
6.1.8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查批准。
6.1.9 管理环境的改善工作:
a.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及程序;
b.与当地质检站建立联系,确定本项目的质量监督具体方法;
c.核准有关材料、制品、试件的取样及试验方法;
d.核准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及方法;
e.设定质量控制点,建立完善的质量报告报表制度。
6.2 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
6.2.1 建筑材料及构件检验:严格坚持建筑材料及构件检验制度。施工方对工程上主要建筑材料必须进行自检,如有必要应进行试验,合格的方可用于工程。杜绝不合格材料、配件用于工程。
6.2.2 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我方会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2.3 工程变更和处理:因客观原因或实际需要发生变更,许经我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施工单位无权自主变更,须经我方审核同意。
6.2.4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施工方应第一时间汇报,我方则应接到报告第一时间进入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并依照分析、事故特点、技术文件和合同规定及国家法规进行处理方案的商定、实施及处理后的验收。
6.2.5 对于下列异常情况,我方有权责令施工方立即停工整改:
a.未经检验进入下道工序;
b.工程质量下降,未按要求进行改正措施或改正措施实施后效果不好继续施工的;
c.擅自使用未经检验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e.擅自将工程转包;
f.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g.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而贸然施工,质量出现下降征兆;
h.其他异常情况。
6.2.6 行使质量否决权,签署工程进度款支付的质量认证意见:施工单位申请工程进度款必须有我方主管部门的质量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要求,也是投资控制的要求。
6.2.7 建立质量报告制度:现场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向部门领导汇报工程现场开展的情况,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分析及研究,提出处理措施。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
6.3 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
6.3.1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采用先评定再核定两个程序进行。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质检评定,由施工方质量检查员核定。对于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在质量等级核定是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和政府质监站派员参加核定。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组织自检评定,自检合格后提交验收申请。对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质监站派员到现场检查并核定质量等级。
6.3.2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设备技术说明、有关建设文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施工合同等为依据,分竣工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两个阶段。
6.4 质量控制措施
6.4.1 组织措施: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6.4.2 技术措施:严格质量控制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程序,遵守质量管理标准。
6.4.3 经济及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及国家规定要求的,行使质量否决权拒付工程款项。
七、组织协调
7.1 现场协调的内容:
7.1.1 协调工程参建各单位的关系。
7.1.2 协调与工程相关的外部关系。
7.2 现场协调的总原则
7.2.1 公平合理性。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展开协调工作,公平维护各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7.2.2 主动服务原则。外层关系是公司协调的范畴,公司要利用自己的技术及人文优势,协助施工单位协调这层关系。
7.2.3 协调的基础是沟通。公司在协调过程中,要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并把自己的想法、打算经常和相关单位沟通。
7.3 施工过程中进度、安全、质量与支付之间的关系协调原则
7.3.1 进度协调原则:要确保关键部位的施工如期进行,保证各部位及关键点形象进度,进度偏差要采取措施及时纠偏。对各承包单位施工接口的进度要采取积极协调措施,以免后续单位因无施工面提出工期索赔。
7.3.2 质量进度矛盾处理原则:坚持结构质量第一,确保使用功能和外观质量,不得以赶进度来降低标准。
7.3.3 交叉施工中的矛盾处理:坚持安全第一,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安排。
7.3.4 工程计量与支付问题的处理原则: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及索赔处理要坚持证据第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7.4 现场协调的方法
7.4.1 行政手段的协调。以行政部门的激励(奖罚、表彰、批评)监督、督促等方式协调各方关系。
7.4.2 利用技术手段的协调。以技术优势帮助协调单位,为其解决问题从而达到协调目的。
7.4.3 利用人际关系的协调。
7.5 现场协调的措施
7.5.1 现场协调的组织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组织协调工作的责任。
(2)制定协调工作目标,将目标分解,落实到人。
(3)制定工地协调会制度,定期举行工地协调会。
(4)对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采取预防协调措施。
7.5.2 协调的技术措施
(1)树立主动协调的意识:公司树立主动协调的意识。
(2)协调的基础是沟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公司的想法、打算应经常主动和各相关部门沟通,同时虚心听取各方意见。
(3)总进度协调会议: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召开,落实工程进度控制计划,及各方面的配合事宜。
(4)在施工关键期,应采取更有效的协调及管理措施。如当天事情当天召开协调会议或专题技术论证会,针对性解决问题。
7.5.3 协调的经济措施
以行政手段给予奖励和处罚。
7.6 协调的合同与信息措施
7.6.1 做好合同的起草、签订工作,合同中涉及工作关系协调的条款要字斟句酌,不出现不利于公司的条款。
7.6.2 做好工程施工记录,积累素材,为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协调问题提供依据。
7.6.3 做好会议签到、记录,会议记录或纪要与各方代表会签后,及时发放与会人员签收并保存记录。
7.6.4 收集有关工作协调的信息,分析总结,为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
八、合同管理
8.1 合同管理的内容
8.1.1 按设计变更基本程序对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
8.1.2 对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的管理;
8.1.3 设计变更、洽商的工程完成并验收后,按正常的手续办理变更工程手续;
8.1.4 工程暂停与复工的管理;
8.1.5 按有关程序对工程延期进行管理;
8.1.6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工程索赔的管理;
8.1.7 对合同执行期间争议的调解;
8.1.8 合同执行期间,根据事实对违约事件进行处理。
8.2 合同管理的原则
采取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协调会议督促和纠正施工承包单位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提前向承包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违反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
8.3 合同管理的方法
8.3.1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建立工程合同管理台账,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合同信息管理工作。
8.3.2 工程暂停与复工的管理
(1)根据暂停工程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在下列情况发生时,可下达停工通知:
<1>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停工处理时;
<2>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需停工消除隐患时;
<3>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
<4>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开工;
(2)在发停工通知前应向部门领导汇报,若在紧急情况下未能提前汇报,则在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在工程停工处理达到可以继续施工时:
<1>由于公司或非承包单位原因,暂停原因消失时;
<2>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在停工整改达到复工条件时;可下达复工通知。
8.4 合同管理的措施
8.4.1 合同管理的组织措施
(1)建立并完善监理组织,健全职责分工及有习制度,落实合同管理的责任。
(2)编制工程合同管理计划;
(3)建立工程合同变更、工程暂停等合同纠纷的处理制度,明确审核处理责任。
8.4.2 合同管理的技术措施
(1)合同起草、修订工作要严谨,不得出现不利于公司的条款;
(2)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转包、分包,严禁不合法的转包和分包;
(3)熟悉掌握本工程的所有合同各项款项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作;
(4)做好合同管理的预控工作,针对有可能发生合同争议及纠纷的部分做好预测,采取对策,减少施工单位提出各类索赔的可能。
8.4.3 合同管理的经济措施
(1)按合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目标;
(2)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严格控制合同外工程款的发生。
8.4.4 合同管理的合同与信息措施
(1)做好合同执行情况记录,保存所有合同文件,注意收集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2)收集有关合同信息,分析比较,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依据。
九、工程应严格按照申请、审核、验收及质保验收的程序进行,且所有程序应形成文字记录,具体表格参照附表。
十、本办法由分管土建工程部门制定,由公司领导审核,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
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
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
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
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
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
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
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
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
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
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
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
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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