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18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870678 上传时间:2024-05-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18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18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内蒙古毛乌素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DC/QMS03-01第十八章 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对各类化学物品的购买、贮存、使用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其被非预期使用,造成安全事故。2.范围:适用于对公司内使用的各类有毒化学物品的管理和控制。3.要求3.1管理职责3.1.1物资部负责各类有毒化学物品的采购控制;负责对有毒化学物品的标识、贮存和领用管理。3.1.2技术中心负责对所采购的各类有毒化学物品的进厂检验。3.1.3 使用部门负责按规定的方法合理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并负责使用过程中对其贮存和保管。3.2控制程序3.2.1 有毒化学物品包括:杀虫剂、溶剂、水处理用剂及化验室使用的各类

2、化学试剂等。 3.2.2 有毒化学物品的购买、标识、贮存 3.2.2.1 所采购的各类有毒化学物品,必须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生产销售的和有使用说明的产品。内容包括:主要成份、毒性、使用剂量和注意事项、正确使用的方法等。3.2.2.2 技术中心对所采购的有毒化学物品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3.2.2.3 有毒化学物品应贮存于专门库房及加锁的柜橱内并有明显标识,专人负责,防止随便乱拿,在明显处设有警示标识,建立管理制度。3.2.2.4有毒化学物品应设立专账,建立贮存、领用记录,应做到账、物、卡一致。3.2.3 有毒化学物品的领用和使用管理3.2.3.1 使用部门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

3、人批准后领用,库房要做好有毒化学物品领用记录。3.2.3.2 使用部门领回化学物品后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存放于加锁的柜中或房内。3.2.3.3 有毒化学物品使用时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使用,防止非预期使用造成环境污染、设备损害以及人员伤害。4.附则:本制度由物资部负责制订、修改、解释并监督执行。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

4、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

5、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