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货)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商业保理必备资料一、买卖双方交易流程查核报告交易流程查核的报告应著重应收账款债权成立时点的确认,厘清交易中的文件流、物流及金流、以掌握风险,查核的项目应至少包含下列项目:1、买方采购或财务联系资料。2、卖方与买方交易往来年数。3、买卖方交易的产品。4、交易流程产生的相关文件项目。5、销售合同或订单项目:有无销售契约、下订单方式、买卖合同或订单无债权禁止转让的限制。6、卖方与该买方的应收账款债权是否已转让与其他银行/商业保理公司。7、交易付款条件。8、付款工具。9、卖方每年与买方往来销售金额。10、卖方与该买方往来约占总营收比例。11、是否有淡旺季。12、买卖双方是否互有
2、买卖、寄售、或有条件的销售条款(如试销)。13、买卖双方有无交叉持股。14、买方付款过往记录。15、运送条件。16、运输方式。17、验收条件,验收文件由谁出具。18、处理不合格商品的方法:瑕疵品或不合格产品发票的处理方式。19、最近六个月,折扣金额/销售额比例20、平均每次交易折扣金额,常见折扣原因。以上相关资料是供应商(卖家)进行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应该注意的事项。二、卖方的征信报告商业保理公司为防止供应商(卖家)蓄意欺骗或假造交易(虚构购销合同)的道德风险,针对供应商(卖家)通常进行信用评估,例如下列项目:1、经营概况:包括了解负责人资力、股东结构、转投资、主要产品、进销货状况及对象、收付款条
3、件及关系人交易等。2、营运及财务概况:包括公司营收损益及财务结构等。3、信用状况:包括公司、主要经营者或关系企业金融负债与票信、金融机构往来信用余额状况。4、销售客户分布:理论上如果卖方的销售客源愈分散,若被单一客户倒帐时,卖方所面临的整理经营风险就愈小。一般而言,单一买方营业额比例不超过卖家2030%为宜。5、上游供应商集中度:若卖方对单一上游供应商依赖度过高,则可能产生经营风险。例如上游供应商若发生经营危机,可能牵连到卖方的营运状况,上游供应商的产品零件若出现品质瑕疵,卖方售予买方的产品也极有可能发生品质瑕疵,导致商业纠纷,造成买方因商纠拒付货款,而卖方因大量退货,短期周转不灵而结束营业,
4、以致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无法收回融资款。卖方在该产业供应链中的角色、地位及能力。融资租赁公司兼营商业保理可行性分析一、融资租赁兼营商业保理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兼营商业保理业务,一来赋予了融资租赁公司新的商机,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二来也对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两项金融创新业务的结合提出了挑战。(一)新旧模式运作规则比较而今,融资租赁公司兼营商业保理业务是对传统融资租赁公司商业模式的创新,扩大了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顺应银行与租赁之间的必然关系,而将租赁业务与银行贷款业务结合起来形成的创新金融产品。结合中国现有实践,融资租赁公司兼营商业保理业务的运作模式将主要有两种:第一种:保理模式,即以真实贸易为依
5、托,通过买方、卖方(即供货商)与融资租赁公司三方之间的合作协议约定应收账款的转让,应收账款到期日,买方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应收账款债权。第二种:暗保理模式,即卖方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暗保理协议,卖方转让其对买方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到期日,卖方向融资租赁公司回购应收账款,偿还应收账款债权。(二)兼营模式扩大金融风险融资租赁公司在经营运作过程中会面临诸多风险,主要涉及市场风险、金融风险、贸易风险、技术风险、经济环境风险等多种风险类型。商业保理业务同样存有大量风险,主要在于买方到期不归还欠款或卖方无力回购应收转款。在两类业务的上述固有风险下,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业务的结合也使得公司的金融风险大幅增加,风险
6、分散能力受到弱化。此外,保理业务分为无追索权的保理和有追索权的保理,上述金融风险在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尤甚。在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若遇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情况,保理商无权向卖方追偿,此时对于保理商的保护极为不利,实践中这种风险事件也频繁发生。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兼营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时的金融风险最大化。二、融资租赁监管乱象及解决机制中国自改革开放初期引进融资租赁的经营模式以来,一直处于多头监管的局面。当前,我国融资租赁采取机构监管模式,即金融类融资租赁企业由银监会监管,非金融类融资租赁企业由商务部监管。实践中,金融租赁公司往往因拥有金融“背景”而更为广泛地被市场认同,也因此获得了更多的市场
7、资源。根据中国租赁联盟的统计,截止至2013年年底,金融租赁公司数量仅占全国融资租赁公司的2.24%,但其业务总量却占全国总业务量的40.95%,市场对金融租赁公司的偏爱是显而易见的。三类公司由不同部门监管,对于各类融资租赁公司的平等、公正对待也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对融资租赁业的监管应采取统一监管、适度监管的原则和方法,一方面确保监管到位,另一方面保证行业的健康、自由发展。(一)统一监管对于融资租赁行业来说,区分银监会或商务部监管不但限制了投资主体,也限制了融资租赁相关业务的开展,亦对风险的分散造成了一定阻塞,增加了风险成本。融资租赁业虽然具有较为明显的金融属性,但是随着该行业的加速发展和其
8、商业模式的创新,其商业服务属性愈发突显和重要。因此,融资租赁行业的主管部门应以商务部门为宜,由其对中国融资租赁业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指导、统一管理。(二)适度监管所谓适度监管,即对融资租赁企业实行“先许可、后监管”。适度监管原则要求的监管方式是,融资租赁公司在获得监管部门审批许可后即告成立,而审批过程主要针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再设定复杂的准入标准。融资租赁公司成立后的监管过程中,公司仅需以年报形式提供数据信息文件,内容仅涉及监管所必需的信息,而不采取审慎监管的方式。(三)出台融资租赁法2004年至2007年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列入立法规划,并形成了融资租赁
9、法(送审稿)。但因立法机关认为条件尚不成熟,融资租赁法(送审稿)未被审议。伴随着融资租赁业的迅速发展,其商业模式不断推陈出新,法律的缺失致使融资租赁公司利益遭受损害的实例屡见不鲜,严重阻碍了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因此亟待出台融资租赁法。三、融资租赁监管过渡性机制法律的出台需经历一个漫长的探讨和研究过程,为了暂时且有效地解决融资租赁公司监管问题,在融资租赁法出台、统一监管无法通过法律予以明确和落实以前,可择取多种过渡性方式进行监管。(一)行业自律监管能够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已成立,融资租赁业务较为发达的省市也均已建立比较成熟的租赁行业协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也作为我
10、国首个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自律组织,于2012年11月被批准设立。各地行业协会可通过及时的沟通,统一其自律监管准则及相关规则,设定相同或高度相仿的标准,保证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平等、一致的监管模式。(二)加强信息化监管商务部办公厅于2013年7月底发出了关于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基本信息备案、业务信息填报、租赁物登记公示及查询、行业信息查询、承租人违约情况反馈等。相关责任部门与融资租赁公司都应该利用好这一信息系统,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来源:文章源自网络,未能找到原作者,欢迎认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
11、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
12、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