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智能柜员机用户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智能柜员机(以下简称 STM)用户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根据智能柜员机管理办法(试行)、晋商银行智能柜员机运营操作规程(试行)等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用户是指经总行运营管理部或各分行(含太原地区直属支行,下同)运营管理部审批备案,可在 STM用户规定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的各级人员。本规定所称网点,是指银行各分行营业部、支行。第三条 STM用户角色分为总行用户、分行用户和网点用户,分别包括总行管理员、分行管理员、以及网点的智能管理岗、智能核验岗和智能库管岗。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条 总行用户(一)设
2、总行管理员,由总行运营管理部指定人员担任。(二)总行管理员岗位职责1.通过“机构信息同步”交易,手动触发 STM机构管理使其与核心业务系统机构信息保持一致;2.负责分行管理员用户角色的新增、维护;3.负责跨分行间用户角色机构调整。 第五条 分行用户(一)设分行管理员,由分行运营管理部指定人员担任。(二)分行管理员岗位职责负责对支行智能管理岗、智能核验岗、智能库管岗用户角色的新增、维护。第六条 网点用户(一)设智能管理岗、智能核验岗和智能库管岗。智能管理岗由网点负责人担任;智能核验岗和智能库管岗岗位设置执行银行智能柜员机运营操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二)岗位职责智能管理岗负责对智能核验岗的指纹
3、采集工作,确保采集指纹的真实性、准确性;智能核验岗和智能库管岗岗位职责见银行智能柜员机运营操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第三章 用户申请、变更流程第七条 用户申请(一)总行用户总行运营管理部人员申请新增总行管理员角色,须填写柜员信息签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章后,由总行运营管理部指定人员办理。 (二)分行用户分行运营管理部人员申请新增分行管理员角色,须填写申请表,经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和分管行领导审批同意签章并加盖分行业务公章后,交总行运营管理部;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签章同意后,由总行管理员办理。(三)网点用户申请1.网点申请新增智能核验岗和智能库管岗为运营条
4、线人员的,须填写申请表,经营业部经理和网点负责人审批同意签章并加盖业务公章后,交所属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批。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签章同意后,由分行管理员办理。2.网点申请新增智能管理岗以及智能核验岗和智能库管岗用户为零售条线人员的,均须填写柜员信息签发申请表(非运营条线)(见附件 1),经网点负责人审批同意签章并加盖业务公章,交由分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章后,再交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批。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签章同意后,由分行管理员办理。第八条 用户变更(一)用户变更的审批流程上同第七条用户申请审批流程。(二)用户申请角色维护、机构变更、删除或启用、密码重置等,如为运营条线人员,需要填写柜员信息
5、变更申请表;如为零售条线人员,需要填写柜员信息变更申请 表(非运营条线)(见附件 2)。第四章 安全与风险管理第九条 新增用户须使用“员工号”作为登陆号码,用户登陆号唯一且不可修改。第十条 新申请用户须于第一时间修改初始密码(6 个1)。密码不应设置为本人及近亲姓名、生日或其他较易破译的字母、数字。用户密码修改可在电脑端登陆 STM用户管理系统,也可在 STM机具端用户登陆界面进行修改。第十一条 用户信息的申请、变更须在柜员信息登记簿进行详细登记。第十二条 智能核验岗进行机构、角色、状态变更时,其指纹信息由系统在日终或重启后删除。网点申请智能核验岗变更,须在申请表“备注”栏注明生效日期。生效日期为当日的,分行操作完成后,应通知网点立即对申请变更人员已录入指纹的 STM 进行重启操作,重启后可删除机具中的指纹信息;生效日期为次日的,分行只能在网点关门后进行变更操作,网点应确保分行对智能核验岗变更后,智能核验岗不再进行核验操作。第十三条 智能核验岗无登陆 STM的权限,只能在智能管理岗登陆后,通过“指纹采集”交易校验其身份后进行指纹采集。 第五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 STM 设备投产行,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总行指定,并负责解释、修改。附件 1:柜员信息签发申请表(非运营条线)附件 2:柜员信息变更申请表(非运营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