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档案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本园地各项工作提供服务,特制订本制度:一、认真学习档案工作有关文件和基本知识,努力提高档案人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认真接受上级领导检查,不断改进工作。 二、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三、对档案法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四、收集教职员工在教育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五、应归档的文字材料必须齐全、完整,保持它们自己的原始资
2、料,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六、各种档案资料包括行政管理工作、文化建设工作、教职工管理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卫生保健工作、财务后勤工作、家长社区工作、和幼儿综合情况等需建档案资料,要求字迹清楚,尽量保留原始状况。 七、凡本园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均有借阅档案的权利,同时具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八、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本园档案底细,建立台帐,登记制度,主动热情地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努力提高档案查准查全率。九、查阅档案人员必须十分爱护案卷,严禁在案卷上折叠、勾划、涂改、折页、污损等现象发生。十、妥善管理档案,对破损的档案及时做好修补工作,尽量延长档案寿命,保持库内清洁,严格做到防火、防强光、防尘、防溢、防虫、防鼠、防潮。十一、档案一般不外借出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园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园(不属机密级)。十二、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国家的宝贵财富,严格做好档案的保护工作,经常检查档案室设施是否破损,墙面是否渗水,门窗是否牢固,确保档案安全。十三、凡需要借阅档案材料者,在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必须由档案管理人员一同进入档案室,不得借用钥匙单人进入,一般情况在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可在办公室查阅,但必须当天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