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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4年修订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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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B43/262-200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修订,本标准代替DB43/262-2005。 本标准与DB43/262-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改为推荐性标准 ——“目次”中对三个工程的名称进行了修改,一是“卫生器具及管理道安装工程”修改为“卫浴洁具及管道安装工程”;二是“电气安装工程”修改为“电气工程”:三是“墙面铺装工程”修改为“墙饰面工程”。这样修改更贴近现行行业的习惯叫法和实际操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因为这是国家最新出台的家装验收规范,具有可借鉴性。同时用“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控制规范》”替代原“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因为前者的有害物浓度有些指标限值比后者要低,更能体现环保理念。 ——在“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部品”名称,这主要是体现现今家装有关配套产品工厂化生产、成品化安装的实际。 ——在基本规定中对“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进行设计”后增加了“承担设计的单位应有室内装饰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有室内设计资格证书”,把“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这句话调整为“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其后增加“并加盖设计人员出图章”。对4.3.1修改为“承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有相应资质,工程施工人员应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这是为了对无证施工的家装队伍进行限制,保障广大装修业主的合法权益,减少投诉率,同时为了规范企业持证执业、人员持证上岗,也是为了一旦出了问题可以溯源。 本标准起草由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提出。 本标准委托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湖南鸿扬家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美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点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随意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市金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湖南省自在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保康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测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姚保林、李金龙、蒋卫革、钟菊成、袁超辉、童彬原、彭小堃、谭建钢、范桂香、张一凡。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中的二次防水、卫浴洁具及管道安装、电气、抹灰、吊顶、门窗制作与安装、轻质隔墙、墙饰面、涂饰、细部、地面铺装等工程及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工程质量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标准。 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J/T30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142建筑用电子水平尺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住宅装饰装修 为了美化住宅,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采用装饰装修材料、部品和饰物,对住宅内部所进行的技术和艺术处理。 3.2基体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3.3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3.4部品 按照一定的边界条件和配套技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住宅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在现场组装而成,构成住宅某一部位中的一个功能单元,能满足该部位一项或几项功能要求的产品。 3.5保证项目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安全、健康、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项目,是本标准规定必须达到的要求。 3.6基本项目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使用性能和外观质量要求的项目,是保证工程使用性能和装饰效果的基本要求。 3.7允许偏差项目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规定允许有偏差范围的项目。 4基本规定 4.1设计 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进行设计。承担设计的单位应有室内装饰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有室内设计资格证书。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并加盖设计人员出图章,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工要求。 4.1.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应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改变使用功能或增加荷载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原始资料,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算、确认。 4.1.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应符合国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4.1.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宜优先选用工业化生产的部品、部件,提高现场装配化程度。 4.2材料 4.2.1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饰装修材料。 4.2.2住宅装饰装修所用材料、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2.3装饰装修材料进场时,业主、施工方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4.2.4装饰装修材料在运输、堆放、施工过程中应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 4.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4.2.6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3施工 4.3.1承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工程施工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4.3.2住宅装饰装修应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严禁损坏和擅自拆改基体及承重结构。 4.3.3住宅装饰装修不应擅自改变煤气、供暖、中央空调设备等原管线系统。 4.3.4住宅装饰装修不应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不应影响相邻居室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4.3.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4.3.6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4.3.7拆墙、拆瓷片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4.3.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千净。 5防水工程 5.1保证项目 5.1.1防水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5.1.2防水工程完工后应做24h蓄水试验,无渗漏。 5.1.3厨房、卫生间、阳台地漏应为地面最低处,流水坡向应正确,不应泛水、积水。 5.2 基本项目 5.2.1涂膜防水层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的80%。 5.2.2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和起泡。 6卫浴洁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6.1保证项目 6.1.1给、排水管材(件)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6.1.2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新增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压力试验,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6Mpa。暗敷给水管道在压力试验无渗漏后方可覆盖。 6.1.3卫浴洁具安装应牢固平稳、无损伤,与给排水管道及附件连接严密不渗漏,排水通畅。 6.1.4各种陶瓷类卫浴洁具不得用水泥砂浆窝嵌。 6.2基本项目 6.2.1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并用管卡固定,冷热水管安装应左热右冷,上热下冷。 6.2.2各类阀门、龙头安装应位置正确且平正,使用灵活,维修方便。 6.2.3各种卫浴洁具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用硅酮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 6.2.4卫浴洁具支、托架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与洁具接触紧密、平稳,金属固定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6.3允许偏差项目 6.3.1连接卫浴洁具的排水管管径和最小坡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卫浴洁具与排水管连接时排水管的管径坡度 项次 卫生器具名称 排水管径(mm) 管道最小坡度‰ 1 大便器 100 12 2 小便器 32一40 20 3 洗脸盆 32一50 20 4 浴盆、淋浴盆 5O 20 7电气工程 7.1保证项目 7.1.1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7.1.2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能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1.3暗线敷设必须配管,PVC硬质阻燃管壁厚不小于lmm。 7.1.4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O.5MΩ。 7.1.5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得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电源线与电视线等弱电线路不得穿入同一管内。 7.1.6空调、电热水器、浴霸等大功率家电设备必须独立配线安装插座,严禁接在照明线路上。 7.1.7电源线套管沿地敷设时,套管接头应进行防渗密封处理。 7.1.8灯具安装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螺钉应不少于两个。当吊灯自重在3kg以上时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应用螺栓固定或采取吊挂固定。 7.2基本项目 7.2.1配线时,相线和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内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 保护地线(PE)应用黄绿双色线。 7.2.2电线套管应用管卡固定,间距不大于1500mm,导线进入配电箱、开关、插座盒端口120-150mm处应设管卡固定。 7.2.3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7.2.4同一室内同一墙面的强电插座与弱电插座应在同一标高上。 7.2.5安装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要求。 7.2.6厨房、卫生间应安装防溅插座,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7.2.7强电线及插座与弱电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8抹灰工程 8.1保证项目 8.1.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挣,并应洒水润湿。 8.1.2抹灰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8.1.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8.1.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8.2基本项目 8.2.1抹灰层表面应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 8.2.2当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要求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8.2.3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8.3允许偏差项目 8.3.1一般抹灰和地面找平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一般抹灰和地面找平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立面垂直度 4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拉s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地面找平层平整度 4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9吊顶工程 9.1保证项目 9.1.1吊顶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和吊顶的构造、安装间距、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9.1.2木质吊杆、龙骨、饰面板应进行防火处理。厨房、卫生间吊顶用木龙骨、吊杆应进行防潮处理;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 9.1.3轻钢龙骨不应扭曲、变形;木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9.1.4龙骨和饰面板应安装牢固。 9.1.5严禁采用木楔和元钉朝天固定木龙骨。 9.1.6饰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平整,不应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钉眼等缺陷。饰面板接缝应均匀一致,压条顺直,无翘曲。 9.1.7纸面石膏板的接缝应进行板缝防裂处理,不得有裂缝。 9.1.8当吊顶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1.9吊顶饰面材料与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9.2基本项目 9.2.1纸面石膏罩面板应用镀锌螺钉固定在龙骨上,钉头应涂防锈漆。 9.2.2吊顶饰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的交接处应吻合、严密,无裂缝。 9.2.3金属明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明龙骨应顺直,无劈犁、变形。 9.2.4吊顶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损坏。粘贴的饰面板不应有脱层;搁置的饰面板不应有漏、透、翘现象。 9.2.5吊顶饰面板与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平直、宽窄一致。 9.3允许偏差项目 9.3.1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mm) 项次 项目 石膏板 金属板 矿棉板 木板、塑料 板、玻璃板 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 3 2 2 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接缝直线差 3 1.5 3 3 拉5m通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3 接缝高低差 1 1 1.5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9.3.2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石膏板 金属板 矿棉板 木板、塑料 板、玻璃板 1 表面平整度 3 2 2 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接缝直线差 3 2 2 3 拉5m通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尺检查 3 接缝高低差 1 1 1 1 用钢尺和塞尺检查 10门窗工程 10.1保证项目 10.1.1门窗的品种、规格、颜色、开启方向、组合形式、安装位置以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10.1.2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功能应能满足使用要求。 10.1.3门窗安装必须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门窗扇不应有倒翘、走扇、下坠、回弹等缺陷。 10.1.4胶合板门、纤维板门不应有脱胶、起鼓等缺陷。 10.1.5铝合金门窗框、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应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10.1.6门窗玻璃的品种、规格、色彩、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应有裂纹、损伤和松动。单块门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10.1.7门窗套的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应有裂缝、翘曲及损坏等缺陷。 10.2基本项目心 10.2.1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应有划痕、锤印和碰伤,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10.2.2木门窗套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应有划痕、锤印和碰伤。 10.2.3铝合金门窗和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大面无划痕、碰伤和锈蚀。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m。 10.2.4铝合金和塑料门窗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10.2.5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磨砂玻璃的磨砂层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10.2.6门窗玻璃表面应洁净,无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玻璃中空层内不应有灰尘和水蒸汽。 10.3允许偏差项目 10.3.1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次 项目 物件名称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普通 高级 1 翘曲 框 3 2 将框、扇平直放在检查平台上,用塞尺检查 扇 2 2 2 对角线长度差 框、扇 3 2 用钢尺检查,框量裁口里角,扇量外角 3 表面平整度 扇 3 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4 高度、宽度 框 0;一2 0;一1 用钢尺,框量裁口里角,扇量外角 扇 +2;0 +1;0 5 裁口、线条结合处高低差 框、扇 1 0.5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10.3.2木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木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l 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3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框对龙线长度差 2 用钢尺检查 3 框与扇、扇与扇的接缝处高低差 2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4 门、窗扇与框的留缝宽度 2 用塞尺检查 5 扇与地面留缝宽度 内门 6一8 用塞尺检查 卫生间 10-12 厨房 6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10.3.3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1500mm 1.5 用钢尺检查 >1500mm 2 2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000mm 3 用钢尺检查 >2000mm 4 3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2.5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4 门窗框的水平度 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5 门窗横框标高 5 用钢尺检查 6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 用钢直尺检查 7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4 用钢尺检查 8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业 1.5 用钢直尺检查 10.3.4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1500mm 2 用钢直尺检查 >1500mm 3 2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000mm 3 用钢尺检查 >2000mm 5 3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3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4 门窗框的水平度 3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5 门窗横框标高 5 用钢尺检查 6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 用钢直尺检查 7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4 用钢尺检查 8 同栏平开门窗相邻扇高度差 2 用钢直尺检查 9 平开门窗铰链部位配合间隙 +2;-1 用塞尺检查 10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1.5;-2 用钢直尺检查 11 推拉门窗扇与竖框平行度勺. 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10.3.5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 正、侧面垂直度 3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门窗套上口水平度 1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3 门窗套上口直线度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11轻质隔墙工程 11.1保证项目 11.1.1轻质隔墙的品种、规格、性能、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热、隔音、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部位的材料应有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11.1.2轻质隔墙的安装应牢固、平整、垂直。 11.1.3板材隔墙、骨架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无裂缝。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11.1.4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安装牢固。安装玻璃板隔墙时,玻璃板不应直接与水泥地面、石材地面接触,玻璃隔墙胶垫的安装应正确。 11.1.5玻璃砖隔墙砌筑中埋设的拉结筋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位置正确。 11.2基本项目 11.2.1板材隔墙的墙板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不应有裂缝、折裂、缺损等缺陷: 11.2.2骨架隔墙墙面板应平整、边沿应整齐,不应有污垢、裂缝、翘曲及缺损等缺陷。墙面板为胶合板的不应有脱胶、起鼓、变色和腐朽等缺陷。 11.2.3轻质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11.2.4玻璃板隔墙接缝应横平竖直,玻璃板应无裂痕、缺损和划痕。 11.2.5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应密实平整、均匀一致。 11.3允许偏差项目 11.3.1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复合墙板 石膏空心板 钡丝网 水泥板 1 立面垂直度 3 3 3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3 3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3 4 用直角尺检查 4 接缝高低差 2 2 2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11.3.2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纸面石膏板 人造木板、 水泥纤维板 1 立面垂直度 3 4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3 建筑月电子水平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3 用直角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尺检查 5 压条直线度 -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尺检查 6 接缝高低差 1 1 用钢尺和塞尺检查 11.3.3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玻璃砖 玻璃板 1 立面垂直度 3 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 2 用直角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3 2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5 压条直线度 - 2 拉5m通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6 接缝宽度 - 1 用钢尺检查 12墙饰面工程 12.1保证项目 12.1.1墙饰面材料的种类、规格、颜色、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2.1.2墙饰面的造型、构造、图案、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12.1.3墙面砖粘贴应牢固,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应无空鼓、裂缝。 12,1.4砖与砖之间及砖与墙体之间应留伸缩缝。贴厨房墙面砖时,出水口及面板不能在腰线上,窗台四个角不能出现7字型砖; 12.1.5造型墙的木龙骨、木饰面板应进行防火处理,安装必须牢固。 12.1.6造型墙的饰面板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不应有裂缝、缺损等缺陷。 12.1.7安装在墙面上的玻璃(镜子)必须牢固。 12.1.8裱糊基层应坚实,当基层强度不够时须采取必要的加强措施。 12.1.9壁纸、墙布、皮革、塑料应粘贴牢固,表面色泽一致,花纹图案吻合,不应有波纹起伏、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斑污、胶痕等缺陷。各幅拼接横平竖直,距1.5m处正视不显拼缝。 12.2基本项目 12.2.1石材表面应无泛碱污染。 12.2.2墙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缺损。 12.2.3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 12.2.4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12.2.5阴角砖应压向正确,阳角砖应做成45度角对接。 12.2.6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缝和缺损。 12.2.7安装在墙面上的玻璃(镜子)边角应无锐口、毛刺。 12.2.8壁纸、墙布、皮革、塑料与各种装饰线条、设备线盒应交接严密, 缘应平直整齐,无纸毛、飞刺;阴阳角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 壁纸、墙布、皮革、塑料边阳角处无接缝。 12.3允许偏差项目 12.3.1墙饰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墙饰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墙砖 石材 木材 金属板 1 立面垂直度 2 3 1.5 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4 1 3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3 1.5 3 用直角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2 3 l 1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接缝高低差 0.5 1 0.5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6 接缝宽度 1 1 1 1 用钢尺检查 13涂饰工程 13.1保证项目 13.1.1涂料的品种、型号、性能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13.1.2涂饰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13.1.3厨房、卫生间墙面涂饰外墙漆时应使用耐水腻子。 13.1.4涂饰应均匀、粘结应牢固,线角应顺直,不应有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反锈等缺陷。 13.2基本项目 13.2.1涂层与其它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13.2.2内墙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内墙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涂饰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观察 2 泛碱、咬色 允许少量轻微 3 流坠、疙瘩 允许少量轻微 4 砂眼、刷纹 允许少量轻微 5 分色线允许偏差(mm) 2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13.2.3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5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涂饰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观察 2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观察、距1.5m处正视,手摸检查 3 刷纹 刷纹通顺 4 裹棱、流坠、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5 分色线允许偏差(mm) 2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13.2.4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6的规定。 表16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涂饰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颜色 基本一致 观察、手摸检查 2 木纹 棕眼刨平、木纹清楚 3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4 刷纹 无刷纹 5 裹棱、流坠、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14细部工程 14.1保证项目 14.1.1细木制品的衬板与面板应粘结牢固,不应有裂缝、起层、起鼓等缺陷。 14.1.2家具的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 14.1.3固定家具与墙体的交接处无裂缝。 14.1.4橱柜柜门和抽屉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柜门无倒翘、上下缝一致、回位正确。 14.1.5楼梯设置应安全,安装必须牢固,无松动。楼梯踏步板厚度应不小于18mm。 14.1.6楼梯护栏和扶手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 14.1.7楼梯护栏玻璃应使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14.1.8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罩的造型、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14.1.9花饰和各种装饰线条的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14.2基本项目 14.2.1细木制品的饰面板颜色、花纹应一致,长度方向对接时,花纹应顺畅,其接头位置应避开视线平视范围,宜在地面2000mm以上或12OOmm以下。 14.2.2家具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一致、无毛刺、刨痕、胶痕。 14.2.3楼梯护栏和扶手的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泽、色泽一致,不应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14.2.4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应有裂缝、翘曲及损坏等缺陷。 14,2.5各种装饰线条安装应顺直、接缝严密,不应随基层起伏。 14.3允许偏差项目 14.3.1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7的规定。 表17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恤) l 外形尺寸 3 用钢尺检查 2 立面垂直度 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3 门与框架的平行度 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14.3.2楼梯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8的规定。 表18楼梯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涂饰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护栏垂直度 3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栏杆间距 0,-3 用钢尺检查 3 扶手直线度 4 拉5m拉通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尺检查 4 扶手高度 +3,0 用钢尺检查 5 踏步 高度差 5 钢直尺 钢直尺 2 14.3.3窗帘盒、窗台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9的规定。 表19窗帘盒、窗台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水平度 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上口、下口直线度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尺检查 3 两端距窗洞长度差 2 用钢尺检查 4 两端出墙厚度差 3 用钢尺检查 14.3.4花饰、装饰线条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0的规定。 表20花饰、装饰线条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装饰线条的水. 平度或垂直度 每米 1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拉线和1压垂直检测尺检查 全长 3 2 单独花饰中心线位置偏转 l0 拉通线,用1米水平尺检查 15地面铺装工程 15.1保证项目 15.1.1各种地面铺装材料和踢脚板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 15.1.2地暖砂浆找平层与墙、柱间应留有6一8mm的伸缩缝。地暖面层施工时,与墙、柱面之间的伸缩缝为:面砖、石材8mm,实木地板10mm,复合地板8mm。 15.1.3石材、地面砖应铺贴牢固,无空鼓(凡单块砖边角有局部空鼓,且不超过铺贴总数的5%可不计)。 15.1.4在有排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铺贴地面砖时,排水坡向应正确,无积水现象。 15.1.5实木地板的木搁栅安装应牢固、平直。有防潮要求的应作防腐处理,各类地板面层铺设应牢固,不应有起鼓、翘曲、损坏等缺陷。 15.1.6地毯表面应平服,不应出现起鼓、起给、翘边现象。拼缝处粘贴牢固、严密平整、图案吻合。 15.1.7踢脚板安装应牢固,紧贴墙面,但不应随墙面起伏。 15.1.8木制踢脚板的基层板与面层板应粘结牢固,不应有裂缝、翘曲、起鼓和损坏等缺陷。 15.2基本项目 15.2.1石材、地面砖应接缝平直,表面洁净,无污积、浆痕、划痕、缺棱、 15.2.2木(竹)地板、强化复合地板面层应洁净,无刨痕和毛刺。 15.2.3地毯表面应干挣、无油污损伤。地毯收口合理、顺直,收口压条牢固。 15.2.4踢脚板出墙厚度应一致,平直、光洁,连接无缝隙。 15.3允许偏差项目 15.3.1木(竹)地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木(竹)地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拼花木板 松木地板 硬木 地板 复合、 竹地板 1 板面缝隙宽度 0.2 1 0.5 0.5 用钢直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2 3 2 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3 踢脚线上口齐平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尺量检查 4 板面拼缝平直 3 5 相邻板材高低差 0.5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6 踢脚线与面层接缝 1 用塞尺检查 15.3.2石材、地面砖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2的规定。 表22石材、地面砖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瓷砖面层 石材面层 1 表面平整度 2 1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缝格平直 3 2 接5m线和用钢尺检查 3 接缝高低差 0.5 0.5 用钢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4 踢脚线上口平直 3 1 接5m线和用钢直尺检查 5 板块间隙宽度 2 1 用钢直尺检查 6 厨房、卫生间排水坡度 坡度应>2‰,并满足排水要求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16室内空气质量 16.1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16.2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室内有害物质污染浓度限值应符合表23的要求。 表23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 室内环境主要污染物 浓度限值 氛222Rn ≤200Bq/m3(新建房) 甲醛HCHO ≤0.08mg/m3 氨NH3 ≤0.20mg/m3 苯C5H6 ≤0.09mg/m3 总挥发性有机物TV0C ≤0.50mg/m3 17工程质量验收及判定 17.1验收 17.1.1管道、电气及其它隐蔽项目应在转入下道工序前由业主和施工方共同验收。 17.1.2装修工程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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