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草)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职工福利费的管理,规范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通过管理进一步完善职工福利费分配机制和逐步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实施方案。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全体员工。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性福利和非现金性福利。第四条 职工福利费的应纳入薪酬总额进行统一管理。第二章 职工福利费的
2、使用范围第五条 职工福利费有二部分组成,即全员固定性福利费和非全员性福利费。第六条 全员固定性福利费,是指全体员工人人享受的福利待遇,具体包括:1、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冬至七大节日过节费及物品。2、职工旅游补贴:为提高全行员工生活质量,鼓励员工休假,配置职工旅游补贴。3、午餐补贴,补贴由员工食堂统一实施,其中食堂员工工资应包含在补贴费用内。(暂无)4、防暑降温费,按规定高温150元/月(计发入工资一并发放),发放月份为每年的6至10月共5个月。5、生日庆祝费:为体现对员工的关怀,在员工生日的当月举办一次集体生日会,并发放小礼物。6、员工年度体检:为体现对员工
3、健康的关心,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定标准的体检。7、各类庆典费,为庆贺公司各类有意义的节日、年会等,在庆典日为员工发放一定的物品或庆贺费用等。8、制装费:(暂无)。第七条 非全员性福利费,是指符合特定条件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具体包括:1、独生子女费:我司职工子女在14周岁以下的,按相关规定发放补贴。2、特殊节日按有关规定对特殊人员实施慰问和补贴(如妇女节、青年节等)。第八条 福利的发放:1、保安、保洁、水电工等外包人员,分行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非现金性福利;2、驾驶员、食堂工作人员原则上现金性福利不超过标准的50%,非现金性福利全额发放;3、在见习期内的员工各项福利原则不超过标准的50%;4、对业绩情况不佳或存在重大失误,可视情况减少其福利标准,直至停发福利待遇;5、其它员工的福利按标准发放。第三章 职工福利费的管理与监督第九条 行政部负责在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福利费标准和预算。第十条 行政部根据公司管理层会议审定的福利标准和预算执行,财务会计部监督。第四章 其他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