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示范文本
(仅供参考)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 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不定时工作制;
(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相应工资报酬。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为 元∕月或约定其他工资形式为 。
第十四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合同变更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终止条件:
九、经济补偿
第三十六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十、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 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一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书在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甲方至少保存二年。
第四十四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示范文本(仅供参考)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现 住 址
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
本单位工作年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个月)
工作岗位
解除
(终止)
劳动
合同
期限
固定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无固定期限
年 月 日起
完成工作任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解除
(终止)
劳动
合同
原因
( )双方协商一致
( )劳动者辞职
( )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 )用人单位原因致劳动合同无效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 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 )劳动者原因致劳动合同无效
(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
( )订立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不能协商变更合同
( )用人单位裁员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支付经济补偿情况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一式六份,分别为:交给劳动者本人1份,装入劳动者本人档案1份、用人单位留存1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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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 年______月 日发出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对此予以认可。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此联由用人单位留存)
附件3
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流程图
各区、县(市)劳动关系部门
登录“哈尔滨市劳动用工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对用人单位申报信息进行备案
(备案时限:7个工作日)
↓
用人单位打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或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信息备案册》
↓
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或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信息备案册》
加盖“用工备案专用章”及经办人员名章
附件4
用人单位申请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流程图
用人单位到所在人社行政部门完成新系统首次注册
↓
用人单位登录“哈尔滨市劳动用工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网址 http://221.207.175.178:7211/hrmis)
进行签订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相关信息备案
↓ ↓
用人单位拟定
《劳动合同》文本
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可参考范本)
用人单位拟定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文书
(可参考范本)
↓ ↓
打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并到各级人社行政部门进行盖章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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