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商业物业租赁经营管理合同甲方:乙方:签约日:二一一年 月 日签约地:上海市 区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经营管理甲方项目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目标 乙方以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提升商业项目的市场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保障本项目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的共赢局面。第二条 承租经营管理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 送审合
2、同空白处请填写完整(下称本项目)2.2 本项目地理位置:2.3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第三条 承租经营管理期限:3.1承租经营管理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3.2甲方同意装修免租期自交付日起计 个月,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缴付租金,但需支付公用事业费和其他费用。装修期满次日为正式起租日,起租日以甲方确认为准。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交付该本项目的,则租赁期起始日顺延。甲方暂定于2011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本项目。交付标准双方另行协商、物业设施设备分界、管理分界详见合同附件。交付本项目该房屋时,双方应签署房屋交接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体的交付日期以房屋交接书上的记载
3、为准。3.3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欲续约,应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 6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承诺,在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本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拥有优先续租权,续租年限另行协商。第四条 承租经营管理范围:4.1甲方作为本项目该房屋的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经营管理关系。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乙方在承租甲方 项目(以下简称本该项目)从事商业经营行为,应自行办理各种证照手续,在办理各种证照手续时,甲方给予必要配合和协调。4.2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租赁该本项目后通过对外招商、商铺租赁和分割转租等方式开展各类经营活动,如 (经营范围),甲方同意乙方在本该
4、项目,享有设置店招、广告位及开发和经营的权益。乙方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意识,严格要求商品经营者规范商品进货流程,确保商品有合法来源。乙方保证正常、安全地使用该房屋,并制定关于该房屋本项目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甲方将对该房屋本项目的外部设计及装修风格提出整体要求,乙方已明确知晓并遵守相关要求。租赁经营管理期内,乙方负责商户的招商、续租、管理等事宜,并协调处理各方之间的关系。4.3乙方保证,在租赁经营管理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而且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使用用途,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法:5.1、乙方所租赁的本项目物业从
5、年 月 日起计算租赁费用,如租赁起始日延后,则相应顺延。5.2按“先付后用”原则,租金按 季 支付,每季度租金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乙方须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15日前支付下季度的租金,即支付日期为租赁期限内的每年的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正式计算租赁费用之日前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须提前 15 天支付起租日开始的第一季度剩余天数的月租金,金额为每季度租金乘以第一季度剩余天数与具体天数之比率计算后的总额;乙方最后一次支付租金的计算方法同上。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5.3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缴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开具
6、符合财税要求的收据给乙方。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任何违约行为,合同期满自然终止时,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应当出具符合财税要求的收据。5.4租赁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以及通讯、设备、空调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公用事业费以独立计量装置的炒抄见数为位计算依据,由乙方与甲方指定的相关管理单位直接签约,并按实际使用量向该等单位直接支付。如水、电、煤气、通讯在甲方所不能控制的情况下停止供应或发生故障或损坏,甲方无须对乙方负任何责任。5.5乙方须按时、全额承担因使用该房屋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及因拖欠前支付上述费用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和相关责任。5.6租
7、赁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因注册、办理证照许可、开业经营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7因本租赁合同而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印花税、登记费等按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6.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并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6.2在整个租赁经营管理期限内,在不危害建筑的主体结构、消防、通风排烟设备设施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自行承担费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基于经营所需而改变布局,设置相关门窗及进行设备安装。甲方应当提供协助申请,装修所需的政府批准和许可。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7.1
8、 乙方运用专业的市场研究体系,结合本该项目所在地最新商业市场信息及相关政策支持,制定合理、有针对性的品牌导入操作策略、提供运营决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该项目的整体市场竞争优势。 7.2 乙方对本商铺本项目的业态划分、营业时间、入驻商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等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运营机制。确保优良、健全的融资、消费环境。7.3 乙方协调解决入驻商户、消费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间的冲突、矛盾,与甲方及时沟通、反馈各方信息。7.4 乙方负责商业市场调研、商铺定位、业种业态划分、商品大类结构、布局规划、机构设置、开业筹备策划、商品陈列布展、运营管理等全程服务工作。7.5 乙方负责
9、审核招商对象的品牌,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7.6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经营等的要求,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7.7 为了提升商铺的整体人气,乙方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促销、宣传等活动。7.8 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有关商铺的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使用费等由入驻商户直接向物业公司缴纳。7.9 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协议都应归档保存,以备甲方有权随时进行审备查。7.10乙方有义务要求、监督小商户第三方进
10、行合法经营。7.11 乙方与乙方内部招聘的职员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7.12 乙方因业务需要,在本项目墙体,场地,屋檐等处安装悬挂标牌,广告司牌等,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乙方应按甲方统一安排进行安装,悬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拆除。或甲方代乙方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广告等标牌物安装,悬挂,拆除期间,乙方应负有安全责任,对坠落等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使用与维修甲、乙双方约定,租赁经营管理期限内,本项目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维修责任承担方式如下:8.1 甲方对该房产的维修责任只限于本项目的结构;8.2 甲方提供的装潢、设施、设备,如果是乙方正
11、常使用造成的损坏或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如果是乙方人为使用不当造成故障或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在上述情况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并积极防止损坏进一步扩大,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乙方应承担扩大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8.3 乙方自行添设的装潢、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如果乙方需要甲方进行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并将维修费用凭证提交乙方,费用由乙方承担。8.4 租赁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本项目和有关设施设备。若出现任何非甲方原因引致的致使本项目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除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外,甲方还有权根
12、据本项目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损坏程度,按照相应比例要求乙方进行赔偿。8.5 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另需装修、分隔、修建、改建本项目或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因向政府部门报批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上述行为不会影响其他承租人正常经营活动。8.6 乙方留下或未处理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以其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上述障碍物。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并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89.1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双方合同,不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预付租金等一切缴付费用,同时收回乙方租赁本项目,并有权就因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98.1-1乙方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被国家行政机关处罚或责令停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98.1-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超出或变更租赁物业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的;98.1-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所租赁的物业本项目进行结构体改造装修;98.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整体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98.1-5乙方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2 个月,或拖欠物业管理费、甲方通讯电话费、水、电、煤等公共
14、事业费、和滞纳金等费用累计超过保证金全额的50%的;98.1-6乙方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9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双方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8.2-1该物业本项目交付时结构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或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进行修复,如甲方逾期不修复的;98.2-2甲方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98.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暂时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不可抗力消除后本合同继续履行;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市政建设、社会公共利益租赁场地被依法征用、征收
15、等情形导致本合同根本性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终止等事宜。第九第十条 违约责任190.1 经营管理委托期限内,若因入驻商户、消费者及其它第三方因本本项目或者在本本项目范围内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而使甲方受到追索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109.2乙方在合同期内如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或租金的,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按逾期金额的5向乙方收取滞纳金;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通讯、水、电、煤、公共事业费电话等费用的,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实际应收款的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上述滞纳金,甲方有权自行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扣除,乙方应及时补足。
16、109.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解除合同后三日内按季度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09.4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在 日内撤场。逾期撤场,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报警或者采取强制手段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10 11.1 甲乙双方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10.21 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
17、等法律效力。11.3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年 月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
18、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
19、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20、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