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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某项目设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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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XX工程工 程 地 点:宁波XX地块合 同 编 号:XX1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甲级发 包 人:XX有限公司设 计 人:XX签 订 日 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发包人委托设计人及其联合体承担 宁波XX别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类型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

2、内容估算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25%)初步设计(30%)施工图(40%)现场配合(5%)1地上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别墅7200600000720000960000120000单价每平方米333.33元2地上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别墅7200585000702000936000117000单价每平方米325元3规划总图97334单价为2元(项目占地面积)4综合管网97334单价为2元(项目占地面积)6合计XxXx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发包人签字设计人签字1 地形图12011.32 设计任务书12011.33 项目立项文件1201

3、1.34 项目可行性报告12011.35 项目各项批复12011.46项目地质勘察报告22011.4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概念设计32011.4.102方案设计52011.04.303初步设计62011.05.254施工图设计122011.06.254 合同规定的电子文件12011.06.25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XX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XX元整)(结算按实际设计面积计算调整)。此合同设计包括:。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 费 次 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费估算额( 元 )付 费 时 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25

4、%XX乙方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一周内第二次付费30%XX乙方提交扩初设计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一周内第三次付费40%XX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图公司审核合格后一周内,乙方提交按实际设计面积调整的设计费结算清单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后期服务费5%XX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15日内支付各阶段设计估算费。2、留后期服务费至工程验收完成。3、实际设计费按施工图设计预算核定。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按实际设计费执行。4、本合同履行后,双方共同遵守。第六条:双方责任6.1 发包人责任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

5、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7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不再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3 设计院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发包方应提供工作便利。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

6、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 设计人责任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按国家现行规范及地方标准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70 年。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

7、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7 规划方案设计中的方案调整直至批准及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均不再另外收取费用。如果发包方调整设计任务书变更,则属于非设计人原因的设计重大变更,设计人有权另外收费.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

8、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的,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

9、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按国家规定赔偿。第八条:其他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住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

10、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

11、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宁波市具有仲裁资质的机构提起仲裁或诉讼。8.8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发包人 肆 份,设计人 肆 份。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建设行政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 其他约定事项目:1、图纸送审费用发包方自理。发 包 人 名 称 设 计 人 名

12、称( 盖 章 ) ( 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宁波沐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上海唯景建筑设计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之宁波东钱湖二灵山温泉别墅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原合同”)达成如下补充条款:1、(补充原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 宁波东钱湖二灵山温泉别墅项目建筑规划方案设计招标文件;1.2 宁波东钱湖二灵山温泉别墅项目建筑规划方案设计投标文件。2、(补充原合同第二条:本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设

13、计内容及标准)2.1 地块面积: 48667 m2 ;地块性质: 商业用地 ;建筑容积率:按政府最终相关批复为准;建筑密度:按政府最终相关批复为准;绿地率:按政府最终相关批复为准;得房率:甲方根据各期的建筑特点分期要求、确认;注:得房率(K值)的计算方法:K每户套内建筑面积/(每户套内建筑面积+每户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每户套内建筑面积每户套内使用面积+每户套内墙体面积分摊面积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测算。总建筑面积: 14600 m2;地下车位单个车位面积指标:应尽可能控制在平均 平方米/个。2.2 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及标准:1)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由乙方完成设计后,专业规划单位出具正式报告

14、)2) 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及调整优化;3) 本项目四周道路及红线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方案设计;4) 红线范围内的单体(居住建筑、商业建筑、公建建筑等)建筑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5) 负责本项目其他各专业设计的协调和配合。3、(补充原合同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3.1 基础资料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其中包括:3.1.1 地形测量图及土地获得证明文件;3.1.2 项目有关之立项批文;3.1.3 规划设计要求、各阶段设计任务书、施工图设计指导书;3.1.4 用地红线外供电、电讯、供水、热力、煤气及雨水管、污水管等的接线和管道走向位置,标高及城市道路在该地段的标高及有

15、关资料(资料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3.1.5 各阶段工程设计所需的政府审批文件;3.1.6 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文件(初步设计前提供初勘资料、施工图设计前提供详勘资料);3.1.7 其它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的设计依据资料。4、(补充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4.1 乙方负责提交设计依据之国家及地方行业规范清单及各专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统一技术措施,并就有关内容与甲方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确认后方可作为正式设计依据。4.2 乙方负责提交各设计阶段的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及分解各子项设计进度计划的 PROJECT文档壹套。4.3 乙方须按设计进度所述分批交付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全套工程设计图

16、纸(方案设计 5 套,初步设计 6 套,施工图设计 12 套,在设计各期完成后提供电脑磁盘 1 套及全套图纸目录清单的EXCEL文档壹套),如甲方需增加图纸支付工本费后乙方应及时代办,甲方保证不将图纸用于本工程以外及不在磁盘上作修改。设计图纸的深度、规范和程序应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4.4 乙方负责编制并向甲方提交工程设备材料清单。4.5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4.6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各建筑物在各设计阶段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4.7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本项目之有关模型( / (比例)的各种特征单体的工作模型各 / 个(费用另计),提供图幅不小于 A1 的彩色效果图

17、 1 张(方案阶段),其费用已包含于设计费中,不再另行收取。4.8 乙方应配合审图要求负责提供相应的设计资料(计算书等)。4.9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各专业设计人员及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5、(补充原合同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5.1 本工程设计费用本项目设计费总额为4934668 元(大写:人民币肆佰玖拾叁万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 ),未包含补充协议中的费用。5.2本项目设计费已包括了本项目各单体建筑(住宅、商业、配套公建等)、总体、小区道路、小区绿化景观配合、其他分包专业配合及市政管网连接及管线综合平衡等所有设计费用。5.2.1本设计费中不包括 人防设计 。5.2.2 建筑幕墙、钢结构及小区弱

18、电智能化 的专业深化设计需由甲方委托有专业设计资质的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配合。5.3本工程设计费为暂定,当实际设计面积/暂定设计面积为 0 - 0 时,本工程设计费不予调整;否则,应根据最终施工图完成的实际设计面积调整结算本工程设计费。设计费调整与计算依据:5.3.1修建性详规:该设计费为 零 万元。此费用闭口包干,不再因规划面积的调整而相应调整;5.3.2 绿化园林:主要指环境景观的设计,这部分内容可由乙方在征得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或由甲方直接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相应的专业设计费另行签订合同,不包括在本合同的设计费总额中。但乙方需对该部分的设计进行相关专业的配合,此项工作包括在本合同的乙方应

19、予提供的服务范围内,故就此配合、协调工作乙方不再另行收取额外的费用;5.3.3居住建筑及地下建筑设计:主要设计内容为土建结构、建筑、立面深化、水暖风、强弱电、管线设计。公共部位及门厅大堂装修设计等。以 / 元/的单价综合计取,目前暂按 / 万元(即按 / 万居住建筑面积及地下建筑面积测算),今后以甲方认可的预算面积根据5.3条的原则调整设计费;5.3.4 会所、独立商业及公建设计:其主要设计内容为 土建结构、建筑、立面深化、水暖风、消防、强弱电、管线设计(选择)等 。以 / 元/的单价综合计取,目前暂按 万元(即按 / 万地上建筑面积测算),今后以甲方认可的预算面积根据5.3条的原则调整设计费

20、;5.3.5地下建筑设计:主要设计内容为土建结构、建筑、水暖风、强弱电、管线设计、公共部位装修设计等。以 / 元/的单价综合计取,目前暂按 / 万元(即按 / 万地下建筑面积测算),今后以甲方认可的预算面积根据5.3条的原则调整设计费;5.3.6 专业设计配合费的约定: 乙方尽责地向甲方或经甲方认可的专业设计单位提供其专业设计所必须的配合、协调和沟通,同时根据提供程度、配合程度设计公司与相关专业公司签订合同以明确费用。5.4 付款方式5.4.1 本项目设计费的计算和支付以项目不同的实施期(第一期、第二期、)及设计阶段(修详、方案、初步、施工图、施工配合)为单位进行(项目开发具体计划另附)5.4

21、.2设计费支付进度:设计费用支付进度按主合同相应条款执行。5.4.3 如甲方对每一期的建筑再作分期开发,则上述每一期可理解为分期中的每一期。5.4.4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审照图内容仅为建筑专业的总图、建筑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结构专业的建筑物桩位图。该部分费用计入单体设计收费中,不再另行收取。5.4.5本合同承接方为上海唯景建筑设计事务所,并联合上海唯逸结构设计事务所、上海唯捷机电设计事务所组成设计联合体共同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及服务工作。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由联合体三方分别与甲方进行帐务决算。5.5 设计变更和额外补偿如因非乙方原因,在方案或初步阶段设计完成后发生的根本性的设计变更时、

22、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提出较大变更而使设计造成返工时,则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补偿额度可视具体变更情况另行协商,但原则上该等补偿不超过原设计收费标准。而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原定交图时间内或在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情况下完成设计任务。5.5.1在甲方确认(确认方式另议)的各阶段图纸基础上,甲方再要求作出新的变更,则视作为设计变更,以下情况则不作为设计变更,不能另行计取变更费用。5.5.1.1 对总体规划设计进行的非本质性的修正和优化;5.5.1.2 对方案、初步、施工图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正和优化;5.5.1.3 乙方对设计遗漏和设计错误的补充和修改。5.5.2修改设计、补充设计以及在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

23、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在乙方执行设计任务期间,甲方如有较小修改设计、变更设计,乙方将不再另行收费。甲方如有重大变更设计,甲、乙双方应另签补充协议,费用另计,乙方应及时安排变更设计,双方商定合理的设计变更设计时间,原则上不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5.5.3 乙方应服从甲方合理的设计变更的要求。5.6 拒绝合理之专业服务:如乙方人员拒绝提供合理的且为合同范围内之专业设计服务,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设计费,并视因乙方的过失及延误交图期所造成对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索赔方式参见原合同6.2.3条。6. (补充原合同第六条:双方责任)6.1 甲方责任6.1.1 甲方除按原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及文

24、件外还负责和乙方共同协调本工程和市政总体布局的有关事宜。甲方同时须对其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和设计资料全面负责;6.1.2 甲方负责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审批文件,并及时把审批意见反馈给乙方,审批后需要变更设计的应按本协议第5.5和5.6条处理;6.2 乙方责任:6.2.1 设计阶段乙方须负责下列各阶段设计:1) 修建性详规;2) 方案设计;3) 方案的设计优化和调整;4) 初步设计;5) 施工图设计。6.2.2 设计内容乙方作为设计总包须负责以下各项的设计、配合工作,并对设计和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1) 建筑设计;2) 结构设计;3) 机电设计供电、电讯、弱电智能系统、空调、煤气

25、、消防、电梯、共用天线、给水、排水、排污(不含污水处理)、音响、照明、防盗及相应的与土建结合的埋件设计,小区的总体、综合管网及与市政管网系统接驳的设计工作;4) 负责审核本项目其他设计公司的专业工程制作图和设计资料,并提出审核意见报甲方,做好设计协调工作;5) 配合施工:项目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甲方提出的各种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予以处理。上述处理必须满足施工进度和使用要求;6) 人防工程设计配合;7) 用地范围内的总体详细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8) 环境景观(含绿化园林)设计配合;9) 地上、地下交通设计(指地上、地下室的车位、行车路线等);10) 室内装饰:负责小区内住宅门厅,进

26、厅,电梯厅的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另外收费); 11) 上述以外的特殊专业的设计由甲方委托专业单位设计,乙方要积极配合,协调合理布局及接驳设计;12) 在方案征询及初步设计报批阶段及施工图审图过程中,乙方应配合甲方与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沟通。6.2.3 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所有设计图纸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发的有关规范、规定,且需满足消防和卫生防疫的有关规定。若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的境外先进技术和材料设备,而我国又没有该种规范或技术标准时,可参照境外相关规范规定使用;但须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6.2.4 乙方负责编制工程设备材料清单,但乙方不可在设计图中以明示或暗示的手段指定任何材料或设备的品牌

27、及供应商,如设计中不得不采用某种特定品牌的材料或设备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以说明选用原因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产品的经济性能和不可替代性作出分析。如甲方另有要求时,乙方应推荐三种以上的产品供甲方选择。6.2.5 乙方须负责编制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6.2.6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书面提供有关招标的技术要求(技术标书),参与招投标工作,协助甲方进行技术谈判,并对有关技术问题作出技术评价。6.3 聘请顾问或协助单位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顾问及专业单位进行相关专业设计(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认可),其费用由乙方支付且涉及有关知识产权问题应由乙方与其聘请的顾问或专业设计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

28、甲方因工作需要自行聘请或建议聘请的专业顾问,其费用由甲方决定并由甲方支付。6.4 现场配合6.4.1乙方应根据施工进度及甲方要求,按时参加图纸技术交底会议及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参加工地例会,集中解决现场问题; 6.4.2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解决、反馈并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如施工现场发生设计有关的紧急问题时,乙方应确保在接获甲方通知后 8 小时内专业工程师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方案,特殊情况除外。6.5 施工验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阶段施工验收(含隐蔽工程),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甲方一般提前 3 天向乙方发出本款所述的书面通知。6.6 乙方须负责提供售楼

29、书所需的图纸和技术文字说明以及各种单体平面图(仅保留轴线尺寸,提供家具布置图,其它如排版印刷等由甲方负责),并配合销售模型的制作。6.7 乙方应提供合理及审慎的设计服务,乙方应对错误的设计负责。如因乙方的错误设计导致本工程的质量及人身事故,则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同时乙方承诺愿投保全公司年赔偿限额 / 万元的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如出现上述设计错误导致的损失时,乙方根据该责任险保单有关条款约定进行赔偿,但乙方对甲方实际损失的赔偿不超过该保单约定的限额(单笔赔偿限额为 / 万元)。6.8乙方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扣除其相应阶段的相应设计费,并视其对甲方造成的影响,甲

30、方保留向乙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力: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现场配合,施工验收;未按合同要求按期提供本合同所规定应由乙方提供的资料及服务;提交的方案和图纸未达到相关合理要求。(注:由于非常规工期原因及时间节点冲突导致的此类问题除外)6.9 乙方应负有保密及不将设计文件用于其它工程的责任。6.10 乙方承诺将独立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设计(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而进行的专业委托设计成果也可视同乙方成果),并对其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如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成果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同时承诺,若第三方因本款的原因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的主张或者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将赔偿

31、甲方的损失。7. (补充原合同第八条:其它)7.1 有关设计进度:甲方要求乙方分四阶段进行设计,第一阶段为修建性详规、规划方案及日照分析,第二阶段为建筑方案设计,第三阶段为初步设计,第四阶段为施工图设计,第四阶段的设计将根据项目不同开发进度分期进行。7.1.1各阶段设计进度7.1.1.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签署后 / 天内,乙方完成修建性详规、规划方案及日照分析报告;7.1.1.2修建性详规、规划方案及日照分析报告通过政府审批后 / 天内,乙方完成建筑方案设计;7.1.1.3建筑方案通过政府审批后 / 天内,乙方完成初步设计;7.1.1.4初步设计文件通过政府审批后 / 天内,乙方完成施工图设计。

32、7.1.1.5如因各期工程开发进度的调整而引起对此设计计划中全部或部分详细设计进度的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对调整后的计划重新确认,经确认的调整进度计划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并对原计划有覆盖权。7.1.2乙方根据上述设计进度,负责制定各设计阶段的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及分解各子项设计进度计划,由甲方确认。7.1.3 在此施工图设计过程中,若因大量设备定货工作未完成而对施工图设计造成困难时,乙方应合理预选型号使施工图设计正常进行,并在设备定货后补充修改有关施工设计图纸,同时乙方预选型号时应征求甲方意见7.1.4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有不完善之处,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无条件提供补充设计图纸,

33、但甲方在施工图完成后修改设备厂家及型号造成的修改应按实际收取相应的设计费用。7.1.5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项目进度合理地要求乙方调整设计进度,但需支付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7.1.6 设计延期如因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审批时间或甲方其它情况所造成的原因,使设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时,则各受影响阶段之设计进度在经双方认可后予以相应顺延。7.1.7 设计节点设计合同中相关资料的递交日期均为暂定,待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再另行确定。7.2 有关缓建因项目的停(缓)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或开始恢复设计工作。乙方重新开始的设计工作以甲方提前 3 天的书面通知为准。当已停建工程于二年内恢复进行,无重大修改,则此工程

34、做缓建论,本合同仍有效。乙方须继续依据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书约定的条件继续提供一切未完的设计服务。如工程停建时间超过二年以上后又恢复进行,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恢复时就本工程的设计合同条款及收费标准另行协商(即视同重新委托)。本工程项目各期的开发间隔时间不作缓建论。7.3 设计项目组构架及人员组成7.3.1 由于本项目的重要性,甲方要求乙方调动院内骨干力量成立设计项目组,以确保设计质量和设计进度,并由乙方进行独立考核,以助于设计的责、权、利之间的挂钩。7.3.2 本项目设计组的设计总负责人为 (先生),结构总负责人为 (先生),项目总联系人为 先生,具体设计项目组设计人员组成及管理构架图详见附件;7

35、.3.3 本项目设计项目组设计人员一经确定,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对设计项目组的成员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7.3.4 对设计项目组中不称职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换,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时调换具有同等资历的设计人员。7.4成本的控制为了有效的控制成本,合理的提高本项目建筑产品的经济性,乙方承诺对此采取以下保障方式:7.4.1在进入初步设计阶段之前,乙方制定详细的初步设计阶段统一技术规定,如:初步设计阶段结构专业统一技术规定明确荷载、结构选型、剪力墙布置原则、梁断面取值原则、桩型、底板厚度及计算程序等。报甲方认可后,方开始初步设计; 7.4.2 初步设计结束后,乙方制定施工图设计阶段统一技术规

36、定,如:在初步设计统一规定的基础上,施工图设计阶段结构专业统一技术规定进一步明确配筋原则及配筋率控制等,报甲方认可后,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 7.4.3 乙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甲方可对乙方的设计进行复查,发现乙方的设计尽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计算要求,但在经济性上有明显不合理之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进行计算并调整施工图设计。该等原因造成的调整不计入甲方对乙方的额外补偿范围内。7.4.3乙方根据以往设计经验,通过精心设计,确保本项目用钢量按双方认可并由集团下发的限额指标为准。如乙方在具体设计中发现钢筋用量可能突破限额,应与甲方及时沟通,提交计算书等相关设计资料,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

37、行后续工作。如乙方擅自突破钢筋含量限额,甲方按限额设计管理奖罚办法执行。7.4.4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阶段成本控制管理规定(暂行)执行限额设计。7.5 设计分包及转包7.5.1 对乙方自身设计范围内的专业设计,若乙方有必要委托第三方进行分包设计时,该第三方必须为事先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具备该分包专业设计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其专业设计的费用已包含于乙方的设计费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7.5.2 除上述甲方同意的专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委托的设计再进行转包或分包,但如甲方同意乙方进行分包设计,并不转嫁乙方对甲方及设计分包所应负的一切责任。7.6 因甲方责任或甲方对乙方正确之专业意见不予采纳,从而

38、造成工程损失者,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但乙方须提交书面意见或证明。7.7知识产权侵犯:因甲方责任,使得第三方得以构成对乙方之知识产权实际侵权,或乙方构成对甲方实际侵权(包括但不限于将本项目文件用于无关之第三方),责任方均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向相对方之实际损失予以赔偿。7.8乙方来往工地与乙方公司之间的交通及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9合同中止/终止/解除7.9.1 当乙方未能按双方约定的设计进度、质量如期提交设计图,经催促后仍未能提交,或出现严重设计错误或不进行现场配合时,甲方有权即时停止支付设计费并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如乙方在整改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如整改通知上另行约定整改限期要求

39、的则以通知要求为准)仍未按甲方要求作出整改或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甲方不因合同的终止丧失进一步索赔的权利;7.9.2 倘若工程设计工作因不可抗力或其它非乙方原因(不包括项目的停/缓建)而停止超过六个月,或当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乙方可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7.9.3 乙方每一期设计工作完成后,如其质量和进度完全达到甲方要求时并在项目设计评估报告中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才可进行下一期的设计工作。乙方同意,如某一期的设计未符合要求,则甲方保留在以后任何一期终(中)止合同的权力。且因此种原因导致的合同中止后的重新恢复,无论合同暂停执行时间的长短,乙方均不得要求对

40、合同条款或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同时若因此种原因而导致的本合同终(中)止后,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范围内的后续各期的设计内容委托其他第三方单位进行设计;7.9.4 在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将按本合同所列的工作按完成工作比例收取应得的设计费,乙方有责任在合同终止及收取应得的设计费后将有关已完成的设计资料移交甲方作为日后工程设计及施工之用,倘若甲方招请其它设计单位继续工作时,乙方应提供适当的协助。8.本补充协议以及其附件均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条款有抵触时,应以本协议条款为准。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工程设计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宁波沐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唯景建筑设计事务所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Page 12 of 12 p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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