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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表.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853440 上传时间:2024-05-1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71.5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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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教师职务晋升量化考核表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时 间 任现职时 间 量 化 内 容 量化内容 量化标准 个人情况 得分 政治思想 师德师风 (8分) 1、坚持思想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动(凭学校原始记录),学习有记录。(2分) 2、尊师爱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驱赶差生等现象发生。(2分) 3、品德高尚,不以教谋私。(2分) 4、遵纪守法,执行校规,能与教师团结合作。(2分) 备注: 对四项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评出A、B、C、D四个等级,A等8分,B等6分,C等4分,D等2分。在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有大的问题和错误的错误都要评为D等。 教育教学成绩 (80分) 量化标准 个人情况 得分 1、期末考试成绩(中高、小高近五年、中一近四年平均成绩):依据上级组织的期末统考统评的人均分数,高中按占全县名次,初中小学按占全乡名次,学科第一名记60分,分差为3分,依次递减,减完为止。对于没有统考成绩的按平均成绩计算,所教学科在乡(镇)以上举行的活动中获得名次的乡级加2分,县级以上加3分,不累计计算。但总成绩不超过60分。 2、学科竞赛活动(含素质教育):任现职期间参加上级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得名次者,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计分时,以每级别的一等奖为满分(N不分级别的即为满分),每降一等减一分(不累计加分)。 3、优质课(含观摩课、示范课):任现职期间凡获奖者,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乡级2分。计分时,以每一级别的一等奖为满分(不分级别的即为满分),每降一等减一分(不累计加分)。 备注: 以上均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及评价意见(以上2、3条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组织为准) 奖 励 (39分) 量化标准 个人情况 得分 1、任现职期间获得劳模、模范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辅导员等称号的,国家级15分,省级10分,市级7分,县级5分。其中,获得劳模称号的同比加2分;获得教育教学某一方面单项表彰的同比减3分;非教学方面表彰的,同比减4分。每级以政府级奖为满分,向下按主管部门级奖、教研部门级奖为序递减,每降一级减1分(不累计加分)。 2、在正规出版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教育教学有关的学术文章及在市以上经验交流会上演讲印发的典型材料(含论文二等奖以上)并持有证书者;或获得市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颁发优秀论文奖(本学科)并持有证书者。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每级一等奖为满分,每降一等减1分,属同一学科的可累计加分,但不得超过10分。 3、获得拔尖人才称号的,市级7分、县级5分、系统内3分(不累计加分)。 4、在实施“名师工程”中,被评为市级名师的加7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省级同级别加2分,县级同级别减2分(不累计加分)。 合格学历 (8分) 量化标准 个人情况 得分 高中教师取得本科学历,初中教师取得专科学历,小学教师取得中师(中专)学历者,加5分,学历每提高一级加3分。 工作表现 (36分) 量化标准 个人情况 得分 1、 常规教学:备课、批改、听课,经县乡检查符合教学常规要求的给16—21分,其中备课为10分,批改为6分,听课为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中高、小高近五学年、中一近四学年)。 2、现任职期间年度考核为优秀者每次加2分,可累计加分,但不得超过10分。 3、中小学教师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的,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加5分 工 作 量 (18分) 量化标准 个人情况 得分 达到中心学校(局直以学校为单位)规定标准的给18分(按周学时数计算,含辅导课。没超一节加2分,少一节扣2分)。 备注: 各单位制定各自标准报现教育局主管部门备案审核批准后执行 出 勤 (20分) 量化标准 个人情况 得分 全年全勤者记20分。 旷工一天扣2分;事假两天扣1分;缺课(含辅导课)一节扣0.5分;病假每累计超过3天者,从第4天起每超过3天扣1分(产假注明起止时间不扣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者,按缺一节课计算。 对旷工、事病假的有关规定仍按照人事制度的文件精神执行。 备注: 以上均以学校原始考勤表为准(中高、小高近五学年,中一近四学年)。 教 龄 评分标准 个人情况 得分 教龄在15年(含15年)以下者每满一年0.5分(15年7.5分); 16年(含16年)以上30年以下的,每满一年1分(30年22.5分); 31年(含31年,24.5分)。 其 他 评分标准 个人情况 得分 1、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5分。 2、长期在边远学校任教每满一年加2分,但不超过10分(除城关外,由各中心学校界定边远学校范围,并报县教育局主管部门备案)。 3、职业学校教师每招生一人加2分,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10分。 附表:参与考核评定人员名单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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