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宁陵县“美巢家居产业园”项目(BT)
建设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
(讨论稿)
项目主体:宁陵县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单位: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进宁陵县产业集聚区又好又快发展,做大做强特色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进行洽谈,就宁陵县“美巢家居产业园” BT建设投资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工程简介
1、工程概况:宁陵县“美巢家居产业园”是集办公、科研、生产加工于一体的高标准特色产业园区项目,园区内规划建设有标准化厂房、产品展示中心,商务会馆、综合办公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约500亩,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分二期开发建设,总投资约 3亿元人民币。
2、工程地点:珠江路东侧、永乐路西侧、天山路南侧、工业大道北侧。
3、工程规模:项目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5000万元。
4、工程期限:一期工程计划工期260天(具体工期以正式合同为准)。
5、工程建设投资范围:一期工程包括标准化厂房2栋(4层)、商务会馆、产品展示中心、综合办公用房等设施的土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园区内道路、给排水、供电、消防、通讯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具体建设工程量均以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要求和正式合同为准)。写出开工计划时间表
二、项目工程投资建设方式和实施办法
1、项目招投标和参建单位确定
(1)乙方依法依规报名参加甲方组织的项目BT建设投资招投标活动。
(2)乙方若在本项目中中标,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履行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3)乙方对项目筹备好雄厚的建设资金和过硬的管理队伍,有能力独立操作实施本项目。甲方若将项目分成若干标段或多家公司参与建设,甲方要给乙方一定赔偿性的退出。
2、工程造价结算
项目工程总造价按照现行的《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商丘市2012年最新的造价信息进行编制。工程总造价即工程回购款价在政府投资评审环节乙方不再给予让利降点。为表达参与建设该项目的诚意,乙方自愿一次性投入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为宁陵县做公益事业,以此来回报社会。如在教育、医疗、社会救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些贡献,具体办法由甲方确定。
3、工程付款方式及回购验收
(1)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工程回购期,回购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付工程总合同价的60%,第二年付总合同价的20%,第三年付总合同价的20%。回购期后两年的回购款,甲方按每半年一次的拨款方式支付(上半年6月1日之前、下半年11月1日之前),如甲方超出规定回购款支付日期,须向乙方按银行现行利率的三倍支付利息。鉴于乙方对工程总造价不再降点让利,但乙方拿出了500万投资了宁陵的公益事业,因此项目建设期和回购期内回购款也要计算利息,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通常国内BT投资项目均计算利息)。
4、项目工程营业税返还
乙方在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范围内,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后,甲方应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在20个工作日内把乙方交纳的建筑营业税(地方财政收入部分)全额返还。
5、项目投资保证金使用和返还
(1)项目正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经双方现场勘查且具备施工条件,乙方将投资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打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该账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动用。
(2)乙方将项目一期工程基础结构完成后,返还保证金总额的40%。工程主体完成2层,返还保证金总额的40%。工程主体封顶,返还保证金总额的20%,根据已达标工程返还形象进度的工程均摊返还。
6、工程回购资金来源保障及担保方式
(1)甲方成立专门的投资担保公司作为项目投融资平台,以该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宁陵县人民政府土地抵押拍卖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土地要有土地资源局出具抵押证明,并由宁陵县财政局出具工程还款承诺。
(2)工程回购资金的保障,以甲方在宁陵县产业集聚区范围内选定经评估价值等同于回购款数额的土地进行红线质押。当甲方不能按期支付乙方回购款时,甲方应将上述锁定地块,单价现行锁定,按照招拍挂程序出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公司(具体出让数量以回购款余额和评估价格确定)。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担保方式:经乙方认可的有权证实物担保物,并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担保物的评估价值按照银行规定进行打折核算后须大于或等于乙方投入资本金和贷款资金的和。根据担保的性质,双方签订合同后,该担保权利要尽快办理抵押登记或质押登记,取得抵押或质押证书。若该抵押物未能办理登记,乙方则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其甲方的责任。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签订项目投资正式合同之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由银行或其他投资担保公司出具的还款担保函(如县政府发展投资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0%,同时出具该项目BT投资模式政府批准的文件或形成的会议纪要、项目立项批复、可研报告批复、政府工程回购承诺函、土地抵押证明。
(2)一期工程的每个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乙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及甲方指定单位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验收决算审计、接收办理等工作,同时首批回购款拨付到位。
(3)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和进度实施全面监督指导,并可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要在项目合同和图纸设计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4)甲方负责组织委托设计单位实施工程设计质量监督;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实施现场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委托审计单位实施现场跟踪审计。
(5)甲方负责该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妥善安置好拆迁居民,必须在指定的计划内完成,确保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稳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不然,乙方有权提起索赔,甲方给于赔偿。
(6)甲方成立项目建设领导组,负责协调办理项目建设规划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以此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7)甲方向乙方提供完善的“三通一平”施工场地,因此问题造成乙方开工延期,由甲方负责,乙方提起索赔,甲方给于赔偿。
(8)乙方负责组织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督(甲方可派工程师代表)。监理费用纳入回购费用(费用按国家标准计取),由甲方承担。
(9)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正式施工图纸蓝图若干套和电子版图纸。
(10)甲方及派驻的工程师代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平、公开、公正的管理工程,不得干预、刁难乙方正常的工程建设行为。
(11)该项目涉及县直各有关部门的事务,宁陵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理,乙方协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并承担项目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2)乙方接受并配合甲方委托的审计和监督机构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
(3)乙方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体系,按照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依照项目合同规定的建设标准完成工程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将工程移交甲方。
(4)乙方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材料款,不得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的现象,影响社会稳定。
(5)乙方负责组织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确保按期足额到位,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6)项目工程施工前,乙方应按国家工程建设规范要求办理各种手续,相关费用如需甲方承担的则有乙方先行垫付,纳入回购款;如需乙方承担的则自行处理。
(7)乙方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积极争创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8)乙方制定出详细、科学的施工组织计划,并每月向项目建设领导组报送工程进展情况汇报。
(9)本工程交工验收后,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内发生的正常缺陷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如不能完全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则按乙方项目实际投入资金的5%承担违约金或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逾期20天不能支付首批项目总合同价资金的60%,则按乙方实际项目投入资金的10%承担违约金或赔偿乙方损失,再逾期的,另承担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因项目资金中断或在管理上出现问题,影响项目工程进度,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直至终止合同。
(2)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项目一期工程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保证金,应在工程中标正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如逾期不交,视乙方自行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
1、工程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为合格,力争创建“中州杯”工程。
2、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漏电等工作,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优美,树立施工单位良好的外部形象。
六、相关协议的完善
1、本协议中未明确约定的,按国家政策或市场需求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与甲方及甲方授权单位在一个月内,完成该项目招投标和账户监管等相关协议的签订。
七、争议
1、因不可抗力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与调整,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其他争议事项,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八、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协议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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