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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理合同
甲方:金瑞五金工艺品厂
地址:东莞东城周屋工业区85号
乙方: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在生产过程中所生的危险废物不可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经洽谈,乙方作为获得《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许可证编号4403040015)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专业机构,受甲言委托,负责处理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确保双方合法利益,维护正常合作。特签订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甲方协议义务:
1.1 甲方生产过程中所产出的危险废物(4.1条所列)连同包装物全部交予乙方处理,协议期内不得将部分或全部废物自行处理或者交由第三方处理。
1.2 除非双方约定废物采用散装方式进行收运。否则甲方应根据物质相容性的原理选择合适材质的废物包装物(即废物不与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确保包装物最大容积的90%,防止所盛装的废物泄露(渗漏)至包装外污染环境。
1.3各种非散装废物应严格按不同品种分别包装,不可混入其它杂物,并贴上标签,以保障乙方处理方便及操作安全。标签上应标明:单位名称、废物名称(应与本协议所列名称一致)、包装时间等内容。
1.4甲方应将待处理的危险废物分类后集中摆放,并尽可能向乙方提供危险废物装车所需的提升机械(叉车等),以便于乙方装运。
1.5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危险废物不出现下列异常情况:
(1)品种未列入本协议(特别是含有爆炸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多氯联苯等高危性物质);
(2)标识不规范或错误;
(3)包装破损或密封不严;
(4)两类以上废物人为混合装入同一容器内,或者将废物与其它物品混合装入同一容器;
(5)污泥含水率>85%(或有游离水滴出);
(6)容器装危险废物超过容器容积的90%;
(7)其他违反危险废物包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异常情况。
1.6协议内废物出现1.5(2)-(7)项所列异常情况的。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由乙方业务人员与甲方人员进行协调沟通。如异常情况对乙方运输、分检、处理、处置等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收运人员可以拒绝接收。
1.7废物出现1.5(1)所列高危类物质一律不予接收。
1.8甲方要求将协议以外的废物交予乙方处理处置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签订后,乙方才可开展收运工作。
2、乙方协议义务:
2.1乙方在协议的存续期间内,必须保证所持许可证、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
2.2乙方应具备处理危险废物所需的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处理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危险废物的技术要求,并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2.3乙方自备运输车辆、装卸人员,按双方商议的计划到甲方收取危险废物,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4乙方收运车辆以及司机与装卸员工,应在甲方厂区内文明作业,作业完毕后将其作业范围内清理干净,并遵守甲方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2.5乙方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负责运输。
3、危险废物的计量
3.1危险废物的计量应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3.1.2在甲方厂区内或者附近过磅稳重,由甲方提供计重工具或者支付相关费用。在乙方负责过磅稳重。
3.2过磅时,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应严格区分不同各类的废物,分别稳重。
3.3对于需要以浓度或含量来计价的有价废物,以双方收运时现场取样的浓度或含为准,该样应送至乙方或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
4、危险废物种类、数量以及收费凭证及转接责任
4.1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以下废物: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编号
主要污染物
包装方式
数量单位
接收部门
内部代码
1
废天拿水
001
——
散装
桶
——
——
2
废油漆
002
——
散装
桶
——
——
4.2甲、乙双方交接危险废物时,双方工作人员应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栏目内容,并将不同种类的废物重量按照过磅的重要直接在转移联单上注明,作为双方核对废物种类、数量以及收费的凭证。
4.3若发生意外或者事故,废物由甲方交乙方签收之前,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废物甲方交乙方签收之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由于甲方违反1.5条款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5、协议费用的结算
见本协议附件。但按照废物浓度或含量计价的,双方应随行就市(如根据相应价格)进行调整。
6、协议的免责
6.1在协议存续期间内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之后三日内向对方书面告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2在取得相关证明之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7、协议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和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协议双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协议的违约责任
8.1协议双方中一方违约本协议的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并纠正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以及其他方面的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其中,甲方违反1.1条款的规定时,若甲方为续约客户,则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一合同年度废物处理费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甲方为新签约客户,则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5万元的违约金。
8.2对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废物,乙方认为可以接收处理的,应在处理前与甲方就这些废物的价格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才可处理,协商不成的不予接收或退回,产生的费用甲方承担。
8.3若甲方故意隐瞒乙方收运人员,或者存在过失,造成乙方运输、处理危险废物时出现困难、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包括分析检测费、处理工艺研究费、危险废物处理费、事故处理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8.4协议双方中一方逾期支付处理费、运输费或收购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总额1‰支付滞纳金给协议另一方。
8.5在协议的存续期间内,甲方将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连同包装物自行处理、挪作他用或转交第三方处理,乙方除依法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外,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9、协议其他事宜
9.1本协议的生效和有效期按下列方式 以下执行,本协议生效后原协议及其附件即行终止:
经双方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双方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方可正式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9.2本协议终止后面新协议沿在磋商中,甲方应书面(需盖公章或业务章)知会乙方,乙方才可继续为甲方服务。若最终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则在此期间内发生的所有业务均按新协议执行;若双方未达成新的协议,则此期间内发生的所有业务均按本协议执行。
9.3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持两份,另一份交环保局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收运联系人: 收运联系人:
收运电话: 收运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请甲方相关人员与我司废物管理部联系商议协议续签事宜。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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