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原油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原油
化学品英文名称: Crude Oil
CAS No.: 8030-30-6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
技术说明书编制日期: 2013-1-5
生效日期: 2013年1月1日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或混合物: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原油
有害物成分:原油
含量:无资料
CAS No.: 8030-30-6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 原油蒸气可引起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浓度过高,几分钟即可引起呼吸困难、紫绀等缺氧症状。
环境危害: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燃爆危险: 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误服者给充分漱口、饮水,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1)小量泄漏——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会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沙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至空旷的地方掩埋;蒸发、或焚烧。
(2) 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高浓度环境中,应该佩带防毒口罩,必要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戴安全防护眼镜,穿相应的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废弃: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储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允许浓度: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应该佩带防毒口罩,必要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相应的防护服。
手防护: 戴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它由不同的碳氢化合物混合组成,其主要组成成分是烷烃,此外原油中还含硫、氧、氮、磷、钒等元素。
外观与性状: 红棕色或黑色有绿色荧光的粘稠性油状液体。
熔点(℃): 无资料
沸点(℃): 120~200
相对密度(水=1): 0.78~0.97
闪点(℃): ﹤-18
自燃温度(℃): 350
爆炸上限%(V/V): 8.7
爆炸下限%(V/V): 1.1
溶解性: 不溶于水,易溶于多种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可分离出多种有机原料,如汽油、柴油、溶剂油、润滑油和石蜡、煤油、沥青等。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稳定
禁配物: 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高温、明火
聚合危害: 不聚合
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500~5000mg/kg(哺乳动物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无资料
刺激性:无资料
致敏性: 无资料
致突变性:无资料
致畸性: 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无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弃物
废弃处置方法: 收集或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储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2004
UN编号: 1256
包装标志: 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 Ⅱ类包装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工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填表时间: 2012年12月30日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2013年1月20日修订
7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