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出活动协议书甲方:山西省临汾市恒美时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乙方:洪洞县中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互相信任、公平交易为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的内容、价款、活动周期、付款方式1、活动内容:茶道表演2、工作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至1月24日 3、活动城市:洪洞县 4、活动地点: 洪洞新城中心售楼部 。 5、费用及付款方式:演出价格表序号项目数量单价(/人/天)天数合计 人员茶道表演一组2人150034500合计税后总计:5000 5、1演出总金额:¥5000元 含税(大写:伍仟元整) 5、2演出结束当日,付清款项 5000 元。其它增加项目,费用另算。第二条:甲
2、方权利和义务6、甲方保证提供乙方演出场地的正常使用。且保证乙方在使用该场地期间不受任何除本次活动工作人员外的第三方干扰。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人员做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如本次活动中有涉嫌违法项目乙方有权拒绝演出。除本合同约定的演出外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乙方人员均可拒绝。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演出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未能如期进行或活动日期有所变动,包含因甲方和商场未商量一致导致商场终止活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视甲方违约,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甲方负责保障乙方及乙方人员在此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正当利益。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0、乙方保证乙方演出
3、人员在活动现场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现场秩序,在不影响演出的情况下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在指定区域就位、彩排和休息。 1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的工作人员能积极地配合甲方工作,完成事先商议活动的全过程。如乙方人员无法完成甲方提出的合理工作要求,甲方有权在与乙方协商后要求更换新的工作人员直至甲方满意。(如乙方人员由于突发疾病等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不能参与演出,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应提供相应人员确保演出完成)。 12、乙方安排管理员保证乙方演员遵守甲、乙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协助甲方做好此次活动,保证演出的质量。第四条:违约责任13、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除不可抗力和本合同约
4、定的情形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演出总金额 5 %的违约金。14、在活动当天一方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活动中断、物品损坏、工作人员无法恰当上岗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因厂家沟通不到位商场方阻止活动进行等。 15、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活动不能最终执行,包含因甲方和商场前期未商量一致导致商场突发终止活动,乙方由此已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16、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费用,每拖欠一日按演出总金额的 10 %给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密条约 17、
5、双方应严格要求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此造成的损失承当相应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纠纷解决方法 18、以上事宜未尽之处,双方可协商解决 19、双方一致同意,凡有本协议的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其他 20、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