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指定分包安全监管协议书甲方: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公司为便于中海金沙湾项目安全管理协调工作,经协商,受建设方中海地产(广州)有限公司委托,工程施工总承包方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建设方指定分包本工程售楼部及样板房装修的广州珠江装修工程公司的现场安全工作进行监管。监管时限为本工程售楼部及样板房装修阶段。监管方和被监管方完成各自与建设方已经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框架范围内的工作,本协议的,在于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定甲方的监管权利。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2、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2003版)。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无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甲方只对其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尽监管义务。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提供与建设方签订的合约范围内应提供给乙方的配合与协调。2、 受建设方委托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2、监督乙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3、监督乙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
3、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并报请建设方要求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7、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要求建设方终止其分包合同并责令乙方限期退场。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其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4、“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名单报甲方备案。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4、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5、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7、承担所雇佣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费用。8、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
5、备。第五条 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2、 甲方不承担乙方事故的任何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事故因甲方直接原因造成。3、 乙方事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并消除影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约时间: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
6、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
7、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
8、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
9、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