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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政策讲义第三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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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三章 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 本章考点:本章考点:城市低保的城市低保的对象、机构与资金来源对象、机构与资金来源 城市低保标准确定的城市低保标准确定的依据依据 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城市低保的城市低保的管理和监督管理和监督 农村低保待遇的农村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农村五保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与内容对象与内容 农村五保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与形式标准与形式 农村五保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的申请、审批与核销申请、审批与核销 城乡医疗救助的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对象 城乡医疗救助的城乡医疗救助的形式形式 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的对象对象与教育与教育救助工作的救助工作的目标目标 本章考点:本章考点: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与保障面积保障方式与保障面积 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与审核申请与审核 城市廉租住房的城市廉租住房的退回退回 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对象与范围 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申请程序 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的实施实施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形式与内容对象、形式与内容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程序程序 灾民生活救助的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与程序内容与程序 灾害应急救助的灾害应急救助的内容与程序内容与程序 灾后重建的内容灾后重建的内容4第第 一一 节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 城市低保的城市低保的对象、办事机构和资金来源对象、办事机构和资金来源 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低保标准的确定依据确定依据 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 城市低保的城市低保的管理与监督管理与监督 5一、城市低保的对象、机构和资金来源一、城市低保的对象、机构和资金来源 对象对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的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1.三无人员三无人员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 3.在职、下岗人员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退休人在职、下岗人员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员领取退休金后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关键关键家庭成员收入: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全部家庭成员收入: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但不包括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但不包括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6一、城市低保的对象、机构和资金来源一、城市低保的对象、机构和资金来源 机构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本区域低保管理负责本区域低保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资金;其他各部门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资金;其他各部门分工负责分工负责 县级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县级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管理审批工作负责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委会居委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低保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低保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民政部民政部负责全国城市低保业务指导监督管理负责全国城市低保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7一、城市低保的对象、机构和资金来源一、城市低保的对象、机构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一、由当地政府列入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一、由当地政府列入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和老二、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给予专项补贴工业基地给予专项补贴 三、鼓励社会组织、个人提供捐赠、资助三、鼓励社会组织、个人提供捐赠、资助 8二、城市低保标准确定的依据二、城市低保标准确定的依据 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依据: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依据: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行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费用以及衣食住行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费用以及未成年人义务教育费用加以确定未成年人义务教育费用加以确定 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常用方法: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常用方法:基本需求法(菜篮子法)基本需求法(菜篮子法)恩格尔系数法恩格尔系数法 比例法比例法 (绝对值法绝对值法 数学模型法数学模型法 马丁法马丁法)9三、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和发放三、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和发放 申请:申请: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镇政府提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出具证明材料,填写审批表出书面申请,出具证明材料,填写审批表 审批:审批:街道办或镇政府初审,并报县级民政街道办或镇政府初审,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部门审批(3030日内办结)。日内办结)。不批准则书面通知不批准则书面通知说明理由说明理由 发放:发放:以货币或实物形式按月发放以货币或实物形式按月发放(根据申(根据申请对象不同情况,批准全额享受或差额享受)请对象不同情况,批准全额享受或差额享受)10四、城市低保的管理与监督四、城市低保的管理与监督 监督复核机制:监督复核机制:入户调查入户调查 邻里访问邻里访问 信函索证信函索证 张榜公布张榜公布 群众监督群众监督 动态管理动态管理 定期核查定期核查 依法监督依法监督11四、城市低保的管理与监督四、城市低保的管理与监督 对违反规定者的处罚:对违反规定者的处罚:相关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追究刑事责任 享受低保待遇居民:享受低保待遇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追回其冒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追回其冒领款物;情节恶劣的处以罚款领款物;情节恶劣的处以罚款12第第 二二 节节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 农村农村低保的低保的对象、保障标准和资金来源对象、保障标准和资金来源 农村低保待遇的农村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 农村低保的农村低保的动态管理和办事机构动态管理和办事机构 13 农村农村低保的对象:低保的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保障标准:保障标准:县以上地方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县以上地方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后执行水、用电等费用确定,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后执行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地方筹集为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地方筹集为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14 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申请;村委会受乡镇委托也可受理申请,镇政府申请;村委会受乡镇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并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并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审批上述过程内容须向社会张榜公示上述过程内容须向社会张榜公示 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教育、见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教育、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15 发放程序发放程序: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区别情况分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区别情况分档发放档发放(因为农村居民一般占有一定的生产资(因为农村居民一般占有一定的生产资料,有一定的生产收入);料,有一定的生产收入);同时加快国库集中同时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方式,通过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及时地发支付方式,通过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及时地发放到保障对象账户放到保障对象账户16第第 三三 节节 农村五保供养法规与政策农村五保供养法规与政策 农村五保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与内容对象与内容 农村五保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与形式标准与形式 农村五保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审批17 供养对象:供养对象:老年、残疾或未满老年、残疾或未满1616周岁,无劳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居民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居民 供养内容:供养内容: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 针对未满针对未满1616周岁或虽已满周岁或虽已满1616周岁但仍在接受周岁但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五保对象,第五项内容替换为保障义务教育的五保对象,第五项内容替换为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所需的费用他们接受义务教育所需的费用 18 供养标准: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具体标准可由省级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具体标准可由省级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由县市级政府制定,报省级政公布执行,也可由县市级政府制定,报省级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民政部、财政部对此负有府备案后公布执行;民政部、财政部对此负有指导责任指导责任 供养资金:供养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有农村集体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有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可从中安排资金予以补助;供养对经济收入的可从中安排资金予以补助;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收入归供养对象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收入归供养对象 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供养形式:供养形式: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自行选择自行选择 19 申请与审批:申请与审批:本人或他人代为申请本人或他人代为申请 乡镇政府乡镇政府2020日内日内审核上报审核上报 县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2020日内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作出审批决定 (不批准书面说明理由)(不批准书面说明理由)20第第 四四 节节 城乡医疗救助法规与政策城乡医疗救助法规与政策 城乡医疗救助的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对象 城乡医疗救助的城乡医疗救助的形式形式 城乡医疗救助的城乡医疗救助的申请与审批程序申请与审批程序 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v 城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保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保人员已参保但个人负担仍较重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已参保但个人负担仍较重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众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特殊困难人员v 农村: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其他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村居民低保户、五保户和其他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村居民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殊困难人员由于由于2009年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意见涵盖涵盖2003年年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意见,2003年年意见意见于于2012年年3月月20日废止日废止城乡医疗救助的形式城乡医疗救助的形式v 城市:城市:社会力量资助社会力量资助 医疗救助基金补助医疗救助基金补助 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机构减免 资助资助 低保家庭成员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低保家庭成员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补助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医疗保险,并补助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v 农村:农村:对享受合作医疗待遇者给予适当补助、尚未开展新农合地对享受合作医疗待遇者给予适当补助、尚未开展新农合地区给予医疗补助、特种传染病救治补助区给予医疗补助、特种传染病救治补助资助低保户、五保户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资助低保户、五保户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并补助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农村合作医疗,并补助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完善救助内容;坚持住院救助为主、兼顾门诊救助;科学完善救助内容;坚持住院救助为主、兼顾门诊救助;科学合理制定医疗救助补助方案,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起合理制定医疗救助补助方案,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进一步提高自付基本医疗费用救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进一步提高自付基本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简化程序,即时结算助比例;简化程序,即时结算城乡医疗救助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城乡医疗救助的申请与审批程序v申申 请:请:户主分别向居(村)委会提出申请户主分别向居(村)委会提出申请v审审 核:核:分别由街道办或乡镇政府进行核查分别由街道办或乡镇政府进行核查v审审 批:批:由区县民政局进行审批由区县民政局进行审批v便民要求:便民要求:简化程序简化程序 即时结算即时结算24第第 五五 节节 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法规与政策教育救助法规与政策 教育救助的教育救助的对象和目标对象和目标 教育救助的对象和目标教育救助的对象和目标v 对象:对象:城乡城乡“三无三无”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农村未成年五保对象农村未成年五保对象城市城市“三无三无”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城乡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城乡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其他需要教育救助的未成年人其他需要教育救助的未成年人v 目标:目标:对城乡对城乡“三无三无”未成年人基本实现普通中小学未成年人基本实现普通中小学 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对城乡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实现对城乡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实现“两免两免 一补一补”,高中阶段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补助,高中阶段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补助26第第 六六 节节 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 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 保障方式、申请与审核、监督与管理保障方式、申请与审核、监督与管理 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v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家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v住房保障方式:住房保障方式: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v保障资金来源:保障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余额(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设)(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10%10%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社会捐赠和其他资金社会捐赠和其他资金v廉租住房来源:廉租住房来源:政府新建政府新建(单套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5050平方米)平方米)收购、腾退公房、社会捐赠、其他渠道筹集收购、腾退公房、社会捐赠、其他渠道筹集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v提供材料:提供材料:收入证明,住房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收入证明,住房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v申请:申请: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v审核时限:审核时限:(30日日15 日日15日日 15日)日)受理之日起受理之日起30日内日内完成初审并张榜公布和上报完成初审并张榜公布和上报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15日内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转同提出审核意见并转同级民政部门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在民政部门应在15日内日内就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就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同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反馈并向同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反馈符合条件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示符合条件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示(15日日),并书),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面通知申请人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监督管理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监督管理v禁止性规定:禁止性规定:承租家庭不得将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改变用途承租家庭不得将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改变用途v约束性规定:约束性规定: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情况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情况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均收入连续连续1 1年以上年以上超出当地规定标准超出当地规定标准无无正当理由正当理由连续连续6 6个月以上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居住未在廉租房居住无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累计累计6 6个月以上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未交纳租金未按合同约定退回的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退回未按合同约定退回的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逾期未退回的可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违者可依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违者可依有关法律法规处理30第第七七节节 法律援助法规与政策法律援助法规与政策 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和申请对象、范围和申请 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v 对象:对象:经济困难的公民经济困难的公民v 范围:范围:代理(行政诉讼代理(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委托辩护(刑事诉讼)委托辩护(刑事诉讼)指定辩护(刑事诉讼)指定辩护(刑事诉讼)以上三类都属于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未委托律师以上三类都属于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未委托律师而发生的法律援助事项,前两类由当事人申请,而发生的法律援助事项,前两类由当事人申请,后一类由法院指定后一类由法院指定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代理案件:代理案件:(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v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依法请求国家赔偿v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v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v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v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支付劳动报酬v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v地方政府还可以对除此以外的其他法律援助地方政府还可以对除此以外的其他法律援助 事项作出补充规定事项作出补充规定v公民首先可以就第一、第二两类事项向法律公民首先可以就第一、第二两类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 范围:范围:委托辩护案件:委托辩护案件:(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v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v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因经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v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定辩护案件:指定辩护案件:(法院指定辩护(法院指定辩护 无须审查经济状况)无须审查经济状况)v被告人是被告人是视力、听力、语言视力、听力、语言有障碍的残疾人有障碍的残疾人v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v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查程序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查程序 申请程序:申请程序:代理案件:代理案件:v请求国家赔偿,向赔偿机关所在地机构申请请求国家赔偿,向赔偿机关所在地机构申请v请求给予社保、低保待遇或发给抚恤金、救济请求给予社保、低保待遇或发给抚恤金、救济金向相应机关所在地机构申请金向相应机关所在地机构申请v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向义务人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向义务人住所地机构申请住所地机构申请v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向义务人住所地机构申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向义务人住所地机构申请v主张因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向被请求人主张因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向被请求人住所地机构申请住所地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查程序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查程序 申请程序:申请程序:委托辩护案件:委托辩护案件:v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机构申请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机构申请v被羁押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被羁押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小时内时内转交机构转交机构 形式要件:形式要件:v提交证件、证明(代理证明),经济困难证明,提交证件、证明(代理证明),经济困难证明,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v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法律援助的实施法律援助的实施由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院应在开庭由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院应在开庭10日前日前将指定将指定辩护通知书、起诉书副本或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辩护通知书、起诉书副本或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异地审判时交审判地法援机构)(异地审判时交审判地法援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可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安排本机法律援助机构可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安排本机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根据其他社会组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根据其他社会组织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织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对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在开庭对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在开庭3日前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法院回复法院法律援助的实施法律援助的实施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经审查核实属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经审查核实属实的应终止该项法律援助:实的应终止该项法律援助:一、受援人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一、受援人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已被撤销的二、案件终止审理或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的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38第第 八八 节节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规与政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规与政策 救助的救助的对象、形式、时间、内容和原则对象、形式、时间、内容和原则 20032003年年6 6月月2222日,经国务院第日,经国务院第1212次常务会议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通过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办法正式公布,并于正式公布,并于20032003年年8 8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19821982年年5 5月月1212日国务院发布的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同时废止。对象:对象: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低保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人员城市低保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人员 形式:形式:救助站救助救助站救助 时间:时间:一般不超过一般不超过1010天(特殊情况需延长应报备)天(特殊情况需延长应报备)原则:原则:自愿自愿 告知求助告知求助 引导护送引导护送 救助对象及时救助,否则不予救助救助对象及时救助,否则不予救助 内容:内容:食物、住处、急病就医、联系家人、乘车证食物、住处、急病就医、联系家人、乘车证 40第第 九九 节节 自然灾害救助法规与政策自然灾害救助法规与政策 灾民生活救助灾民生活救助 灾害应急救助灾害应急救助 灾后恢复重建灾后恢复重建 一、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一、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v 灾民生活救助:灾民生活救助:春荒、冬令时节灾民生活救助春荒、冬令时节灾民生活救助v 重点:重点:解决因灾造成群众吃饭、穿衣等方面生活困难解决因灾造成群众吃饭、穿衣等方面生活困难v 一、调查荒情一、调查荒情调查内容调查内容 各级分工各级分工v 二、上报需救助情况二、上报需救助情况逐级上报逐级上报时限时限 民政部掌握民政部掌握分县数据分县数据v 三、核查评估情况制定救助计划三、核查评估情况制定救助计划各级备案各级备案时限时限v 四、申请办理拨付救灾资金四、申请办理拨付救灾资金拨付发放拨付发放时限时限v 五、组织实施救助工作五、组织实施救助工作发放做法发放做法v 六、监督检查六、监督检查v 七、效果评估七、效果评估一、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一、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v 一、将需要救助情况逐级上报(时限)一、将需要救助情况逐级上报(时限)v 县级:县级:1月月10日日 10月月10日日 地级:地级:1月月15日日 10月月15日日v 省级:省级:1月月20日日 10月月20日日 民政部:民政部:5日内汇总日内汇总 掌握分县需救助人口数量掌握分县需救助人口数量v 二、各级民政部门制定救助计划(备案时限)二、各级民政部门制定救助计划(备案时限)v 县级:县级:1月月15日日 10月月15日日 地级:地级:1月月20日日 10月月20日日v 省级:省级:1月月25日日 10月月25日日 民政部:民政部:2月月5日日 11月月5日前日前 报部领导审批报部领导审批v 三、救灾资金拨付使用三、救灾资金拨付使用v 民政部:春荒救济资金民政部:春荒救济资金2月中旬前月中旬前下拨(下拨(35)冬令救济资金冬令救济资金11月中旬前月中旬前下拨(下拨(122)v 省地级:省地级:30日内日内下达到县级下达到县级 v 县县 级:级:15日内日内发放到灾民手中发放到灾民手中v 二、灾害应急救助的内容和程序二、灾害应急救助的内容和程序v灾害应急救助:灾害应急救助:突发自然灾害到灾情基本稳定期间突发自然灾害到灾情基本稳定期间各级各级民政部门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实施紧急援助的相关工作民政部门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实施紧急援助的相关工作v收集、掌握和上报灾情:收集、掌握和上报灾情:县民政:县民政:第一时间掌握灾情向地级报告(死亡第一时间掌握灾情向地级报告(死亡10人人以上以上或或损失严重灾情重大时损失严重灾情重大时需同时上报省、部民政部需同时上报省、部民政部门门地民政:地民政:接到报告接到报告2小时内,小时内,汇总灾情报省民政部门汇总灾情报省民政部门省民政:省民政:接到报告接到报告2小时内,小时内,汇总灾情报民政部汇总灾情报民政部民政部:民政部:接到报告接到报告2小时内,小时内,汇总灾情报国务院,必汇总灾情报国务院,必要时向国际社会通报要时向国际社会通报v 当出现重大自然灾害或国家减灾委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出现重大自然灾害或国家减灾委启动应急响应时,省、地、县三级民政部门均需执行省、地、县三级民政部门均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小时零报告制度(省民政(省民政每天每天15时前时前向民政部报告灾情);进入三级响向民政部报告灾情);进入三级响应时,要求省民政部门应时,要求省民政部门每每4小时小时上报最新灾情;进入二上报最新灾情;进入二级一级响应时,要求省民政部门级一级响应时,要求省民政部门每每2小时小时上报最新灾情上报最新灾情二、灾害应急救助的内容和程序二、灾害应急救助的内容和程序 灾害应急响应:灾害应急响应:突发性灾害发生后,各级民政部突发性灾害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应根据灾害发展态势及时启动本级灾害救助应门应根据灾害发展态势及时启动本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救助措施,确保急预案,采取紧急救助措施,确保24小时内小时内各项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位。救灾措施落实到位。v确保灾民基本生活:确保灾民基本生活:有临时住所,有饭吃,有衣有临时住所,有饭吃,有衣被,有干净饮用水,有医疗救治被,有干净饮用水,有医疗救治v救灾应急资金拨付:救灾应急资金拨付:省、地、县三级民政部门应省、地、县三级民政部门应在在5日内日内将救灾应急资金拨付落实到位,并在将救灾应急资金拨付落实到位,并在10日内日内报告救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报告救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三、灾后重建的内容三、灾后重建的内容v 灾区民房重建:灾区民房重建:明确主要责任在县级:明确主要责任在县级:实行县乡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县乡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确定重点帮助重建对象:确定重点帮助重建对象:无自救能力的全倒户、特困户无自救能力的全倒户、特困户 五保户、优抚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搞好规划选址:搞好规划选址:v重建重建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必须先规划后建设v选址选址不得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地质灾害多发地、不得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地质灾害多发地、风灾入口处等地带重建住房,必须有利于今后防灾减风灾入口处等地带重建住房,必须有利于今后防灾减灾;合理设计。集中连片建房要设置永久性统一标识灾;合理设计。集中连片建房要设置永久性统一标识补助标准:补助标准:结合实际结合实际 基本一致基本一致 分类制定分类制定 突出重点突出重点建房对象:建房对象:全倒户、部分倒塌户、严重危房户、房屋损全倒户、部分倒塌户、严重危房户、房屋损 坏严重必须修复户坏严重必须修复户(区别上述重点帮助重建对象)(区别上述重点帮助重建对象)2008年单选题:年单选题:1.1.根据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持,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人均收入低)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A.共同户籍的家庭成员共同户籍的家庭成员 B.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C.有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 D.有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 2008年单选题:年单选题:2.2.6767岁的村民老王,丧偶,身患疾病丧失劳岁的村民老王,丧偶,身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育有一女已远嫁他乡。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育有一女已远嫁他乡。老王欲申请享受农村五保待遇,须向当地管理审老王欲申请享受农村五保待遇,须向当地管理审批机关提供其女(批机关提供其女()方面的证明材料。)方面的证明材料。A.计划生育计划生育 B.遵纪守法遵纪守法 C.赡养能力赡养能力 D.文化程度文化程度 2008年单选题:年单选题:3.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以排队轮候廉租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以排队轮候廉租住房的是(房的是()。)。A.已准予住房租金核减的家庭已准予住房租金核减的家庭 B.已准予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已准予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 C.已准予购房贷款贴息的家庭已准予购房贷款贴息的家庭 D.已准予降低购房首付比例的家庭已准予降低购房首付比例的家庭 2008年单选题:年单选题:4.4.法律援助机构对要求法律援助的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对要求法律援助的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对法律应当及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申请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援助机构作出的申请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认定,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向(认定,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向()提出。)提出。A.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 B.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D.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2008年单选题:年单选题:5.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对羁押的犯罪嫌疑规定: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看守所应该在(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看守所应该在()内转交)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A.3天天 B.7天天 C.12小时小时 D.24小时小时 2008年单选题:年单选题:6.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受助人员在救助站的受助规定:受助人员在救助站的受助期限一般不超过(期限一般不超过()。)。A.15天天 B.10天天 C.7天天 D.5天天 2008年单选题:年单选题:7.关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关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下列陈述正确的是(下列陈述正确的是()。)。A.流浪乞讨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救助站应当流浪乞讨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救助站应当终止对其救助终止对其救助 B.流浪乞讨人员因年老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流浪乞讨人员因年老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 救助站不予救助救助站不予救助 C.流浪乞讨人员不遵守救助站纪律的,救助站不予流浪乞讨人员不遵守救助站纪律的,救助站不予救助救助 D.流浪乞讨人员擅自离开救助站的,救助站应及时流浪乞讨人员擅自离开救助站的,救助站应及时追回追回 2008年单选题:年单选题:8.人民警察在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某行动不便的残人民警察在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某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正在街头流浪乞讨。按照救助管理的有关规定,其疾人正在街头流浪乞讨。按照救助管理的有关规定,其正确做法是(正确做法是()。)。A.向该残疾人了解情况,责令其停止乞讨立即回家向该残疾人了解情况,责令其停止乞讨立即回家 B.向该残疾人了解情况,劝说其停止乞讨立即回家向该残疾人了解情况,劝说其停止乞讨立即回家 C.向该残疾人了解情况,强行将其送往救助站向该残疾人了解情况,强行将其送往救助站 D.告知该残疾人可向救助站求助,若同意,将其护告知该残疾人可向救助站求助,若同意,将其护送到救助站送到救助站 2008年单选题:年单选题:9.某县为做好灾区民房重建工作需要确定由某县为做好灾区民房重建工作需要确定由政府帮助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的重点对象。根据有政府帮助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的重点对象。根据有关规定,重点帮扶对象为因灾造成的无自救能力关规定,重点帮扶对象为因灾造成的无自救能力的(的()。)。A.全倒户、半倒户、特困户、纯女户全倒户、半倒户、特困户、纯女户 B.全倒户、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全倒户、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 C.全倒户、半倒户、独生子女户、优抚对象全倒户、半倒户、独生子女户、优抚对象 D.全倒户、半倒户、五保户、村干部户全倒户、半倒户、五保户、村干部户 2009年单选题:年单选题: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是认定城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是认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主要依据。以下应当计算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主要依据。以下应当计算为家庭收入的项目是家庭收入的项目是()。A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 B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 C因公负伤职工的护理费因公负伤职工的护理费 D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 2009年单选题:年单选题:2.城市居民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城市居民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由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由()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A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B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C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 D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2009年单选题:年单选题:3.根据现行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根据现行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的供养服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由务不符合要求的,由()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A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B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D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2009年单选题:年单选题:4.居民陈某,身体虚弱,经常打针吃药,居民陈某,身体虚弱,经常打针吃药,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低保对象王某,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低保对象王某,身体健康,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身体健康,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李某,因家中失火,财产损失殆尽,本人严重烧李某,因家中失火,财产损失殆尽,本人严重烧伤,欠下巨额医疗费用,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伤,欠下巨额医疗费用,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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