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 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转让方在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 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全部(或部分) 万元股权转让给 ,转让金为 万元。二、 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全部(或部分) 万元股权转让给 ,转让金为 万元。三、 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全部(或部分) 万元股权转让给 ,转让金为 万元。四、 年 月 日前,受让方需将转让金额全部支付给转让方。五、 年 月 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双方均可已认可。从 年 月 日起 、 、 、 、 、成为本公司的股东
2、,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六、公司红利收效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七、 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八、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约定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 叁 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转让方: 受让方: 其他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3、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4、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
5、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