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内乡县桃溪镇东川高效生态农林旅游观光园区合作开发合同书甲方:南阳天湖茶业有限公司 南阳昌源贸易有限公司 内乡县意达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上述三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内乡县桃溪镇东川村委会 (以下简称乙方)为充分保护南水北调丹江源头,水源净化,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乙方群众讨论同意,甲乙双方决定,以公司加农户的运作模式共同开发东川高效生态农林旅游观光园区项目,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在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一、 双方自愿共同开发内乡县桃溪镇东川高效生态农林旅游
2、观光园区建设二、 甲方以现金和技术服务和市场营销入股,乙方以整村山林土地入股,其中甲方投资1.5亿元(以实际建设投资为准)。三、 合作开发项目(共8项)1、旅游观光园项目;2、天然无公害温室大棚项目3、高效茶园项目4、花卉苗木项目5、原生态水果采摘项目6、养殖园项目7、中草药种植项目8、有机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上述8个项目分三彖完成,其中一期项目为旅游观光项目和温室大棚项目;二期项目的高效茶养殖园和中草药种植项目;三期项目为花卉、原生态水果采摘、花果山和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四、 双方本合同有甲方负责,签订后注册新公司,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袁豪郑先生,并保证公司注册额不低于3000万元。五、 公司注册
3、后,公司应聘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对东川村整体开发范围作出科学布局和开发规划,规划形成后甲乙双方必须按规划进行有序开发。六、 利益分配;先期开发阶段确需损毁青苗的,公司应按现行标准予以赔付;开发中农民的劳务投入,公司应按照市场同等条件下予以劳务收益保障,对于地面附属物,公司应按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项目收益后,甲乙双方按4:6进行分配。七、 乙方负责处理本辖区内入股山林、土地的一切矛盾纠纷,确保入股范围权属明确,四址清晰,保证合作项目能够正常开发利用。八、 合作期限:时间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整体合作开发项目分期进行,具体合作事宜另行协商,但不能违背本合同。九、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4、1、旅游观光园项目(20132014)在东川村回龙庵水库库区附近选址并打通库区下旅游河道两岸道路(简称滨河路),建设高标准配套旅游接待中心一个,建筑面积800,停车场1000 ,车位200个,200钢构水上餐厅1个,立体休闲山庄3个,环库区道路及钓位若干个,7个凉亭,环库区绿化观光船4艘及附属设施,设计投资900万元。2、纯天然无公害有机温室大棚建设项目(20132014)木本矮化大棚1.5亩*12个*50万元600万元,草腾本果棚1.5亩*12个*50万元600万元,大型乔本果棚1.5亩*6个*280万元1680万元(以专家认证,实际选址建设为准)。上述两个项目计划于2013年2014年建成
5、,总投资3674万元(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温室大棚项目与山东寿光合作,实现当年投资,当年收效,当年收回投资,其他6个项目分二期、三期实施,在采取聘请专家科学论证后逐步投资开发,全部项目甲方预计投资1.5亿元,计划于2018年以臆全部建成并实现效益。十、 公司必须按本合同约定一期3000万元,二期5000万元,三期7000万元验资投入,确保合作项目顺利进行。如公司资金不到位,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放弃权利,本合同作废,所有不动产所有权乙方所有。十一、 合作开发期限共计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十二、 在本合同期限内,凡涉及合同合作开发项目的,有关国家优惠政策待遇全部纳入新公司帐
6、内,由公司处理。十三、在本合同期内,凡项目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及技术许可情况下优先由乙方群众实施劳务,由甲方支付报酬。十四、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甲乙双签字并经桃溪镇司法所见证生效,甲乙双方都必须自觉履行,不得单方面撕毁中止解除合同,如单方面违约,除支付对方违约金 万元,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所做规定与本合同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桃溪镇人民政府及桃溪司法所各一份。甲方:南阳天湖茶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南阳昌源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内乡县意达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内乡县桃溪镇东川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见证单位:内乡县桃溪司法所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