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品家具购销合同立合同当事人(以下简称“业主”)(以下简称“厂方”)鉴于业主愿将名为工程内的家具及其附件向厂方采购,并已接受了厂方提交的承担实施和完成这些家具及其附件的制造或采购、检测、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以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的报价书,厂方完全确认合同、业主要求、技术规范和图纸,并进一步确认了为完成其家具及其附件制造或采购、检测、运输、装卸、安装、验收的实施并修补其中之任何缺陷所需的购销金额,兹此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第 1 条 成品家具及其附件清单和价格合同价格(RMB): 元整(¥ .00元)。合同价格中不仅包含了家具及其附件清单中开列的各项内容,而且还包含了合同内已明确之内容及供应过程中
2、满足交付所需装卸、运输、安装、保险、损耗、食宿、税金等一应费用。第 2 条 家具及其附件检测及验收标准2.01家具及其附件的产品质量,执行以下标准:上表内未包含的,按照现行的标准执行;有新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厂标质量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照厂标验收。2.02 家具及其附件的技术参数和合同规定。2.03 由厂方提供样品,经业主验收认可后,作为验收的参照标准。第 3 条 合同生效的时间约定:(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即为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3.01 合同签字盖章之日即生效。3.02合同正在办理过程中,其价格和技术规格双方均已书面确认的,业主在合同签字盖章之日前已明确支付或预付该合同款项的,
3、在业主支付或预付该合同款项之日即生效。第 4 条 家具及其附件的主要技术规格和技术参数第 5 条 保险和质量保证5.01 家具及其附件的保险,包括制造或采购、运输、装卸的风险,以及家具和附件质量的风险。5.02 家具及其附件的保险,由厂方投保,不论在第1条内是否已列明,其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5.03 厂方应当向业主提供家具及其附件保险合同之复印件。不论厂方是否投保、何时投保或投保之内容是否齐全,厂方应当对其可能存在的风险承担责任。5.04 厂方保证合同货物系标准产品,完全符合使用时有关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家具及其附件在交付业主正常使用后5年内,若因家具及其附
4、件质量上的缺陷所发生之褪色、电感、起皮、污染或品质及性能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经业主委托其相关部门检验所出具的检验证明证实,业主可向厂方提出索赔。家具内的玻璃镜子,四周须车边,并须防潮、防霉。家具的环保等级,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E1等级标准。第 6 条 付款方式6.01 合同生效、厂方已提供收款税务发票后7个日历天内,按照合同价格的50%付款:第一次付款大写人民币: 元整,即RMB .00元。6.02 家具及其附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移交业主使用、业主收到收款税务发票后14个日历天内,按照合同价格的45%付款:第二次付款大写人民币: 元整,即RMB .00元。6.03合同应付未付之余款,即家具及其附
5、件5%的合同价格为家具及其附件的质量保证并保修金。质量保证并保修期限到期后14个日历天内应当无息付清于厂方。第 7 条 业主责任7.01 确定家具及其附件之进场的日期,以及家具及其附件进场后的储存地点。7.02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7.03接到厂方的验收申请后,在二日内组织并完成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在验收之日或后7个日历天内办理验收合格手续。第 8 条 厂方责任8.01 按照合同确定的家具及其附件型号、技术要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家具及其附件的采购或制造、检测、运至合同约定的地点、并须在业主指定的地点卸货、安装。8.02 家具及其附件的检测、运输、装卸、安装、设计、生产或采购,保证能够符合合同
6、约定的标准,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8.03在接到业主的进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将家具及其附件全部运到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家具现场安装组合的工期为 个日历天,以接到业主进场通知后的第7个日历天起计安装工期,逾期承担违约责任。8.04家具及其附件进场储存和安装期间,因未遵守业主的管理制度、损坏与其装卸无关之设施的,保证立即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8.05经业主验收,其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须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更换;经更换仍验收不合格的,厂方承担违约责任。8.06负责厂方自有施工人员的住宿和餐饮。8.07 及时向业主提交收款的税务发票,发票的标注收款金额、名称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同时应满足合同付款程序的
7、时间规定。8.08对供应给业主的家具及其附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第 9 条 交货地点、联系人交货地点:联 系 人:联系电话:第 10 条 家具及其附件的保修期和保修更换10.01 家具及其附件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之日起计算。10.02 非产品质量问题的损坏,需经业主或其合法继承人的技术确认,其家具及其附件的更换费用方由业主或其合法继承人承担。因火灾、水淹、地震、爆炸等非正常情况,或管理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不包含在保修责任内。10.03 单个家具质保期内连续三次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厂方在10天内予以免费更换,该家具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同批次家具出现同样质量问题
8、10次(含10次)的,则视为该批次家具存在质量问题,厂房须承担被业主要求退货、全额退还已付货款、解除合约、赔偿有关损失的义务。第11条 不可抗力和违约责任11.01 因不可抗力:地震、爆炸、战争、空中坠物毁灭、海啸原因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业主和厂方均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损失,人员伤亡,属业主方的由业主承担,属厂方的由厂方承担;货物损失,已在业主方工地内的,由业主承担,未在业主方工地内的,由厂方承担。11.02 未经业主同意,厂方的交货日期延误的,厂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1天,按照1500.00元/天的基数,由厂方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延误天数达到20个日历天的,业主可通知厂方终止合同;厂方在接到
9、业主终止合同的通知之日后7个日历天内,须全额退还业主已支付予厂方的货款,按延误天数支付支付违约金,同时厂方还应按照相当于业主已付予厂方货款的二倍之金额承担赔偿责任。11.03 家具及其附件移交业主、经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之有关技术指标的,厂方应当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检查或更换;经修理或更换仍达不到技术要求的,则视为厂方违约,厂方必须赔偿因此给业主所造成的相关损失。11.04 因业主责任延迟付款的,每延误1天,按照100.00元/天的基数,由业主向厂方承担违约责任。第12条 争议解决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买、卖双方就其争议事项予以协商。协商一致的,其补充内容成为本合同的有效补充和组成;协商不一致的,其争议事项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第 13条 合同生效、终止、份数和附件13.01 本合同按第3条约定时间之日生效,至买、卖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后自行失效。13.02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13.03 以下经厂方盖章或授权之代表签字呈交予业主的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可作为其一部分加以阅读,当其与合同矛盾时,以合同的规定为准。A. 家具及其附件投标书;B. 售后服务承诺;C. 家具及其附件检验报告第 14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最新范本,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