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指定管理资产委托管理合同(自益委托类)合同编号:_委托人:_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_ 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与号码:_ 住所地:_ 邮政编码:_ 受托人:_ 法定代表人:_ 住所地:_ 邮政编码:_ 根据委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委托资产委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_资产委托管理合同。 第一条释义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 2本委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资产委托管理。 3委托当事人:指受本委托关系约束,根据本委托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4指定资产管理委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产而设立的委托,委托人在委托文件中就委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委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委托财产。 5委托管理计划:指受托人制定的_资产委托管理计划。 6委托资产:指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数额向受托人交付的资产。 7委托计划资产:指委托计划项下委托资产的总和。 8委托贷款:指受托人对_公司的委托贷款。 9委托文件:指本合同、委托计划和委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0
3、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第二条委托目的 受托人为发挥在_领域的投融资优势,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交付给予受托人经营管理的委托资产,以委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_公司的融资项目。 第三条委托类别 本委托为指定管理资产委托。 第四条受益人 本委托为自益委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条委托资产及其交付 本委托项下的委托资产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万元(小写金额¥:_万元)。受托人在_银行_开立委托专户。 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委托资产交纳至:(填写说明:划表示选择) (1)受托人营业场所 (2)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
4、同签订时,将委托资产划款至受托人以下银行账号:_;开户行:_ 第六条委托期限 委托计划推介期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推介期结束日为委托计划成立之日,委托期限为_年,自本委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 第七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委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委托资产; 3保证其所交付的委托资产来源合法,必须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委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5保证设立本委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委托生效之日起,
5、根据本合同及委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委托财产; 2收取委托报酬; 3根据情况将委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以委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身份,作为_公司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权利;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恪尽职守,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委托事务; 6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委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委托净收益; 7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委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8妥善保管委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委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委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委托受益权; 2受益人不得以
6、委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3受益人的委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 4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条委托财产的构成委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委托而取得的委托资产; 2受托人因委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一条委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本委托项下的委托财产,由受托人按委托计划的规定,与委托计划项下的其他委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 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委托计划。 受托人对本委托项下的委托财产单独记帐,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本委托项下
7、的委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委托财产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委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委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委托财产承担。 (1)委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 (6)受托人的委托报酬; (7)委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本款所称费用,是指按委托资产占委托计划资产之比例分摊的委托计划项下的委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2费用计提 本委托设立和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委托财产中
8、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委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受托人的委托报酬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计算和提取。 第十三条委托收益、委托收益率与委托净收益的计算 1委托收益的计算 (1)委托收益指委托贷款利息扣除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由委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不含委托报酬)后的余额部分。 (2)本款所称委托贷款利息,是指按委托资产占委托计划资产之比例分摊的委托计划资产的贷款利息。 2委托收益率的计算委托收益率=委托收益委托计划资产100% 3委托净收益的计算 委托净收益=委托收益-委托报酬 委托净收益=委托收益-委托报酬 第十四条受托人的委托报酬 1委托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在本
9、委托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末按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结算及划拨。 2委托报酬计算方法 (1)若委托资产的当年委托收益率为4%以下(包括本数),当年委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委托资产0%; (2)若委托资产的年平均收益率在4%至于4.6%(含4.6%)之间,当年委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委托资产(当年委托收益率-4%)。 (3)若委托资产的当年委托收益率超过4.6%,当年委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委托资产0.6%+(当年委托收益率-4.6%)50%。 3本条所称委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计算。 第十五条委托净收益的分配与委托财产的归属 1委托净收益的分配 (1)受益人按委托资产占委托计划资产的比例享有委
10、托净收益; (2)委托存续期间,受托人仅就委托净收益部分进行委托利益的分配; (3)委托净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由受益人凭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委托合同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委托净收益。 (4)委托净收益分配时间为委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 2委托财产的归属 (1)委托终止,扣除第十二条规定的委托费用后的委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2)受托人在委托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财产返还受益人,由受益人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 (3)委托终止日至委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于受益人,与委托财产一并返还。 第十六条委托受益权的转让 在委托期限内,受益人可以通过转让委托合
11、同的形式转让委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受益人转让委托受益权,应持身份证明文件、委托合同、委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委托受益权,应当将本委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委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委托资产的0.1%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委托的变更、解除、终止与新受托人选任 1本委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委托。 2本委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委托期限届满; (2)委托计划终止; (3)
12、委托当事人协商同意提前终止委托; (4)委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本合同与委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本委托终止时有权优先加入_项目的下一个委托计划,但应在本委托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受托人。 3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按照委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依法纳税。 应当由委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委托财产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融资对象和融资项目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
13、同及委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委托财产导致委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委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委托计划的规定处理委托事务,致使委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委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委托计划项下其他委托的受益人和委托计划项下的委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当事人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通知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
14、写的住所地为委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因委托人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联系地址信息而导致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其他事项 1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的组成 委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委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委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相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3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名)并由委托人交付委托资产后生效。 4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 受托人(盖章):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 法定代表:_ 电话:_电话: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附件在签署本合同前,受托人提示: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的委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同时请委托人仔细阅读本合同及委托计划的全部内容,并对各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关系、有关权利、义务的条款的法律含义进行准确无误的理解。-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