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劳务输出合同范本(标准版).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843972 上传时间:2024-05-10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务输出合同范本(标准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劳务输出合同范本(标准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劳务输出合同范本(标准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劳务输出合同范本(标准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劳务输出合同范本(标准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合同范本资料下载目录劳务输出合同范本(标准版)借款合同条例合作合同条款范本运输合同条款和海运提单公民附义务赠与合同企业附义务赠与合同动产赠与合同劳务输出合同范本(标准版)甲方:乙方:_ (身份证号:_)经乙方申请,甲方决定派遣乙方赴日本某公司(以下简称日本公司)进行劳务输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到日本工作期限1.1 乙方到日本公司工作的期限为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限届满乙方应立即回国并回甲方工作;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缩短、调整或结束工作期限的权利。第二条:出国费用承担及出国履约保证金2.1 乙方应在出

2、国前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1)办理护照等出国手续费用人民币13500元;(2)单程去日本机票约人民币3500元(按实结算);(3)出国前三个月在国内的培训费用人民币1000元。2.2 除上述约定外,乙方还应在出国前向甲方支付出国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除要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该出国履约保证金还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1)乙方不愿出国;(2)因乙方的原因而无法出国、不能出国;(3)因乙方的原因,乙方被日本公司退工等而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三年工作时间。如未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后,上述出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第三条:工作报酬及回国履约保证金3.1 乙方在日

3、本公司工作期间的报酬约定为:第一年每月为5万日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每月皆为6万日元;加班报酬约定:第一年每小时为300日元、第二年每小时为320日元、第三年每小时为350日元。3.2 乙方同意,甲方可要求日本公司每月从上述报酬中扣除2万日作为乙方的回国履约保证金,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回国履约保证金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1)三年工作期满,乙方不愿回国或因乙方的原因无法回国、不能回国;(2)乙方回国后拒绝和甲方签订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或拒绝回甲方工作的;(3)乙方回国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以个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或乙方严重失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而被甲方解雇。如未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

4、作三年后,上述回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第四条: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义务4.1 乙方在日本公司三年工作期间的食宿等费用开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担,国内的养老等社会保险金皆由乙方个人承担,先由甲方代为支付,乙方回国后直接支付结算给甲方。4.2 乙方从工作中获得的任何技术、知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公开、泄露或提供给予他人,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三年。4.3 乙方应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在出国期间不得有下列违约行为:(1)触犯法律,违反当地有关劳动或其他条例;(2)参与或牵涉政治敏感性活动;(3)闹事、扰乱社会秩序和作出有损甲方和日本公司声誉的举动;(4)进行危险性运

5、动或活动;(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无法继续参加工作的任何行为;(6)抵触或违反日本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第五条:本合同经甲方的授权代表、乙方签字后生效。第六条: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条款被裁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余余款的效力,合同双方应协商修改有关条款,使合同保持有效。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同意不在其他任何机构提起针对对方的诉讼、仲裁或劳动仲裁。第九条:双方确认,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以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一致。

6、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日期: 日期:借款合同条例调整贷款方与借款方之间在借贷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是司法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借贷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在中国,1985年 2月28日国务院发布借款合同条例,于同年4月1日起施行。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关于借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实施细则。借款合同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信贷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借款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信贷计划的执行。它适用于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同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城乡个人同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也应参

7、照借款合同条例执行。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只能是银行、信用合作社和经批准可以发放贷款的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不得经营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允许相互借贷。合同原则 借款方借款必须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认可后,方可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对借款申请要认真审查,了解借款方的经济情况、借款用途及是否能按期归还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时,必须根据如下原则:按计划发放和使用原则。银行贷款必须在国家信贷计划所规定的金额和用途范围内,根据借款方的实际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发放使用。物资保证原则。借款方必须具有与贷款数量相适应的,并能参加生产周转和商品流通的物资作为贷款的物质基础。当借款方无力偿还贷款时,

8、贷款方有权要求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按期偿还原则。银行发放贷款时必须确定归还期限,借款企业必须按期归还。合同担保 借款方若不具备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也没有适销适用的物资和财产,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款时,可由借款方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同意,并经贷款方上级批准后,方可予以借款。保证人必须具有足够代偿借款的财产。借款合同到期,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连带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对企业单位而言是依法登记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经营,有独立支配财产和进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单位,并要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如以个人作保证人的,必须是有当地正式户口和固定工

9、作单位,同时必须具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能够以自己名义承担经济责任的人作保证人。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一般不得作为借款方的保证人。合同形式 借款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合格后,双方即可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借款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的法定代表或者凭法定代表授权的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证明必须有法定代表签名盖章的书面文件为法律根据。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某一方的法定代表调动工作,新任法定代表,仍应继续遵守合同条款。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借款

10、合同的义务并享受原有的权利。合同要件 借款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贷款种类。银行贷款分为工业(包括交通运输企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基本建设贷款等。借款用途。银行贷款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专项贷款等。借款金额。要填写清楚,大写小写数额要一致。借款利率。贷款利率由国家规定,当事人不能任意商定。各贷款银行只有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浮动幅度内和借款方商定借款利率。借款期限。根据贷款种类的不同,专业银行在各自的贷款管理办法中都规定了各种贷款项目的最长期限。借贷双方只能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确定借款期限。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借款方还款资金来源必须正当,不得违反法律和有关规

11、定。借款合同中还应规定借款方是一次归还本息还是分几次归还本息。保证条款。即将借款方对借款合同予以保证或提供担保人的内容写入合同。保证人对借款合同的担保期限一般应在借款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从借款合同期满之日起算。违约责任。即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当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应承担的责任。过错方应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由于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借款合同双方可将双方一致同意的,不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内容写入合同。合同履行 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履行规定义务。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借款方必须按

12、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不得将借款转贷给他人,不得利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必须按期还本付息。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偿还借款的,应按银行规定减收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停止发放新贷款。贷款方发放贷款后应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检查借款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检查贷款物资保证性、测定贷款风险程度、落实企业还款能力和资金来源,及时解决影响贷款按期归还的不利因素。

13、对风险性较大的贷款种类还应反复进行检查。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如贷款方不履行合同,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在借款合同尚未履行时或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依法达成协议对原来的合同条款作某些修改、删除或补充某些内容,包括解除合同都是允许的。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以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应按原借款合同的规定偿付。借款合同条例规定了允许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几种情况:订立借款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原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工程项目经原

14、批准机关决定撤销、停建或缓建的;借款方经国家批准决定关闭、停产、合并或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无法履行的;在合同履行中,确因决策不当,继续履行将造成损失浪费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无论是因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还是因贷款方工作人员失职造成贷款损失浪费以及借贷双方任何一方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都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借款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是否已按合同规定内容履行,以及应由哪一方承担责任和承担多少责任等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

15、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自己协商解决要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借款合同纠纷的仲裁一般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仲裁机关仲裁,也可以根据影响大小、金额多少由省、市或者国家仲裁机关仲裁。经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以判决方式解决借款合同纠纷。合作合同条款范本一、团体的定义本酒店对团体的定义为_人或_人以上同时进店及离店的旅游团体。二、旅行团房数确认所有订房请直接与酒店营业部联系,能否接受临时增减之订房,由酒店视客房出租情况决定接纳与否。贵社之正式订房通知单及行程资料须在客人抵达酒店前三天邮寄或送达本酒店营业部。三、取消

16、预定规定所有取消之订房必须提前三天通知,旅行团之订房如在人住前两天内取消,贵社需负责交付所订房数50%的费用,如酒店在贵社团体预定到达前24小时内才接到取消订房的通知或在最后时刻团体没有人住,则需收取一晚房租补偿酒店客房空置的损失。由于自然环境因素(如台风、班机取消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而令旅行团不能如期到达,由此造成的损失,酒店可免收损失费。四、住宿延期及超额订房如旅行团超过预订日期仍不能如期离店时,本酒店可根据客房的出租情况协助安排。凡经本酒店确认的团体,因酒店客房全满而安排不下,本酒店负责将团体安排至同等级或高于本酒店等级的酒店人住,不再多收房费。五、儿童收费本酒店对十二周岁以下与父母

17、同住一房的儿童提供一张免费加床。餐费则按成人标准的50%收取。六、订餐规定旅行团及散客订餐必须预先通知酒店,本酒店根据贵社计调部预订计划订餐,任何陪同均不能更改取消。七、陪同餐安排旅行团如在酒店用餐,本酒店负责安排全陪及本地司机免费就餐。八、付款方式本酒店全部账单均为月结,贵社必须在接获本酒店账单后十四天内付清。本酒店开户银行:中国银行,FEC账号:_US8账号:_本合同系贵社与本酒店业务往来之惟一合法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条款细则更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另备附件。运输合同条款和海运提单提单在租约下签发时运输合同条款的确定海上货物运输

18、合同条款的确定是很多案件争议的关键,提单是确定合同条款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就要对提单的性质及作用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同时对其条款要有准确的理解,这对实践中很多案件的处理将会是大有帮助的。当一次货物运输中涉及到两个文件,即租船合同和提单,并且它们看起来都像运输合同时,所产生的问题就比较复杂。首先来看一下提单及租船合同的作用。根据英国法律,提单有三个功能,货物收据(receipt for goods shipped),运输合同的证明(evidence of the contrct of carriage)和物权凭证(a document of title)。海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提

19、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根据此条规定,提单具有以下主要作用:(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2)承运人接管货物或货物装船的证明;(3)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分析一下我们要研究的问题,当承运人面对有关承租船舶上载运的货物的索赔时,该索赔应适用提单条款还是租约条款?各方都会试图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文件。这样,承运人可能因提单中有他喜欢的仲裁条款而希望选择提单,也可能因为租约中有更严格的诉讼时效规定而希望选择租约。你将很难预测在每个案件中哪个文件适合于哪一方,这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各诉讼地的情况。解决这个问题的法律原

20、则如下:一、当提单在租船人手中时,因为租船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是租约,因此提单只起到货物收据和物权凭证的作用,而不作为运输合同的证明。这时,索赔就适用租约条款,除非租约规定其条款可被随后签发的提单中的条款更改或替换。英国案例法也有相同规定,无论提单是由承运人签发给租船人还是由托运人背书转让给租船人。二、当提单在非租船合同当事方的第三人手中时,提单就成为运输合同的证明,索赔也就适用提单条款。海商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按照航次租船合同运输的货物签发的提单,提单持有人不是承租人的,承运人与该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提单的约定。”英国案例法也有相同规定。三、如果提单中存在并入条款,则要依据

21、并入条款的规定来确定哪些提单条款和租约条款适用。我国海商法未对如何确定租约条款是否已并入提单做出明确规定。海口海事法院在审理一起提单项下货损赔偿纠纷案件中,对租约中仲裁条款的并入问题做出了判决。在该案中,收货人(原告)以短货为由向承运人(被告)提起诉讼。提单中并入条款载明“租约中的所有条款,条件,免费和例外作为背面条款都特此并入提单”。被告以租约中的仲载条款并入提单为由提出管辖异议。海口海事法院认为,只有在提单特别提及将租约中的仲裁条款并入提单的情况下,该租约条款才能有效地并入提单并约束提单持有人。本案中提单的并入条款未能有效的将租约中的仲裁条款并入,承运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裁定驳回。最近,一

22、个学者在分析提单的并入条款有关问题时,提出了与上述判决相同的观点。他同时还指出,提单承运人在提单上订入航次租船合同并入条款,只有权将以其为出租人的航次租船合同并入提单,而无权将以其他公司为出租人的航次租船合同并入提单来约束提单持有人。英国案例法规定,要使租约条款被有效地并入提单,以下三个条件必须被满足。首先,提单中必须有有效的并入条款(The Varenna案)。如果仅在租约中订明租约条款并入提单,并入是无效的。因为只有提单是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之间的合同证明,租约条款是否被并入提单是不可能用船东和承租人之间的协议来确定的。其次,并入条款的词语必须明确描述要并入的租约条款。在The Varenn

23、a案中,词语“租约中所有的免责和条件条款”被判为并不足以包括仲裁条款,因为这个词语按照通常理解只表示有关运输和交付货物的条件和免责条款,并不足以扩展到仲裁条款。在The Miramar案中,词语“无论何种条款”,被判为可有效地将租约逐字地并入提单。但在对一些提单中不常见的条款是否也被并入这个问题上仍有疑问。最后,并入的租约条款必须与其它提单条款相一致。如果有冲突,则提单条款优先。在Hamilion v.Mackie案中,一个规定“租约项下的争议应提交仲裁”的条款在被并入提单后被判定并不适用于提单项下的争议。在The Miramar案中,由于租船人破产,船东试图向提单持有人追偿租约项下的滞期费。

24、根据提单的并入条款租约中的滞期费条款被逐字地并入提单,但问题是该条款规定“租船人应支付滞期费”,法院拒绝将条款中的“租船人”替换为“提单持有人”。法官认为,这样做会使提单持有人接受潜在的责任来支付完全不可得知的,或完全不可预测的,或已经发生的,或随后要发生的而他没有任何责任却又不能防止的,甚至数额超过货值的费用,任何一个商人都不会愿意订立这样一个合同。这个案例的判决体现了一些对并入条款的效力的批评意见,特别是提单持有人被要求适用他完全不知道的租约条款的情况。此外,当海上货物运输中涉及到一系列转租租约,而提单的并入条款只规定并入一个租约的条款却没有特别指出是哪一个租约时,就会产生对并入条款的理解

25、的问题。通常的规则是将并入条款理解为并入第一个租约,因为作为提单签发人的船东只在这个租约中是当事方。但是如果第一个租约为期租租约的话,情况很可能会不一样,因为其条款通常不适合于在航次租约和提单中使用。公民附义务赠与合同甲方(赠与方):_(姓名)乙方(受赠方):_(姓名)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赠与物的状况_(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_(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3.甲方享有的权利_(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_(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

26、履行义务)5.其它_甲方:_姓名:_住址:_电话:_签字:_盖章:_乙方:_姓名:_住址:_电话:_签字:_盖章:_年_月_日企业附义务赠与合同甲方(赠与方):_(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乙方(受赠方):_(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赠与标的的状况_2.赠与方的权利义务_3.受赠方的权利义务_4.赠与标的的交付_(包括时间、地点、相关手续的办理等)5.其它_甲方:_名称:_住址:_电话: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盖章:_乙方:_名称:_住址:_电话: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盖章: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动产赠与合同赠与

27、人(甲方):_住所:_有效证件号码:_受赠人(乙方):_住所:_负责人:_职务:_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_赠与协议如下:第一条赠与标的物:_第二条赠与标的物的用途乙方接受赠与_ 后,乙方不得将受赠的出售、出租、外借或挪作他用,并应委任管理员妥善保管赠与标的物且费用自负。第三条赠与标的物的交付时间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标的物交付与乙方。第四条合同的撤销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受赠标的物或未履行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甲方有权撤销此赠与合同。第五条其他规定乙方如欲解散协会,应根据甲方的指示处理其所受赠的标的物。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_负责人:_签约时间:_乙方(签章):_负责人:_签约时间:_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