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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与监理程序.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843196 上传时间:2024-05-10 格式:DOC 页数:42 大小:23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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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JHJL-001 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制度与监理程序 编写:审核:批准: 工程项目监理部二一三年五月 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制度 为利于本工程的顺利实施,明确工作关系及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工程监理工作度如下:一、基本工作制度(不含监理内部工作制度)1-1、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制度(1)、开工前,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组织监理人员学习、熟悉设计文件、图纸,并对设计文件、图纸检查核对,在将所发现的问题报告建设单位,并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研究处理。(2)、督促承包单位主要技术人员阅读图纸和设计文件,将疑问和建议汇总,以书面形式报告建设单位,并转发给设计单位。(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会,向承包单位进行设计文件、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技术标准、施工注意事项等),并当场澄清各方提出的疑问,回答有关问题,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分发给各与会单位,作为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4)、未经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的施工图设计不得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未加盖设计出图章或签章不全的图纸也不得作为施工依据。特殊情况下必须由业主代表签字,业主工程管理机构盖章方可使用。(5)、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可根据设计出图进度分阶段进行,施工过程中陆续发现的有关设计问题,或提出设计优化意见可由承包人、监理提出工程联系单,由业主转设计予以明确。1-2、质量监督交底制度开工前,业主应委托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3、,质量监督部门应出具质量监督通知书及质量监督大纲,并进行必要的质量监督交底,明确质量监督的程序、内容、方法,质量监督监控要求等,协调明确本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划分。1-3、施工组织总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审批制度(1)、开工前,在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并向现场监理机构提交本工程完整的“施工组织总设计”(附公司技术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批复。(2)、涉及结构安全、施工安全、观感质量、使用功能的主要、关键工序还要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合理的时间内提交更为详细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报监理部审批。(3)、“施工组织总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内容是否齐全;项目是否符合“施工

4、合同”的规定;对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的分析是否符合实际,施工总平面布置及施工用电布置方案(施工用电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施工计划的编制能否依据“工期定额”推算提前工期并分析保证工期措施是否可靠;建筑材料是否满足施工生产要求;施工机械数量是否足够、进场时间是否落实;施工工艺是否合理先进;质量保证体系是否从组织上落实;项目部组织结构和人员是否落实;安全危险(源)点识别和安全预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4)、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进行施工和管理。(5)、经审查批准的“施

5、工组织总设计”(或施工方案)不能随意变动;如有充分理由需作变动,则由承包单位书面提出,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批复。(6)、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其试验报告及技术鉴定书。(7)、施工组织总设计未经编制、审查工程不得开工;关键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未经编制、审核,相应的项目不得进行施工。1-4、工程开工分级申请、审批制度开工前,承包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在工程首道工序具备施工条件后,按业主提供的表式,向监理部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一般应通过下列项目的报审,经监理的审查和核实,由总监签署审批意见,并抄报业主。(1)、施工组织总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

6、(2)、施工工前测量报审;(3)、进场机械设备及测量、试验仪器使用申报;(4)、项目经理部到位人员申报。(5)、劳动力已按计划进场;(6)、特殊工种已经审查批准;(7)、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工程专用产品、构配件生产厂家经审查确认,供应计划已落实;(8)、图纸会审和施工技术交底是否已进行;(9)、施工作业许可证等;(10)、各项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申报。在主要、关键工序开工前,承包人向监理部提出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参照上述内容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确认批复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1-5、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供应厂家资格审查、进场检验及复验制度在确定形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

7、、工程专用产品、构配件生产厂家之前,承包人应按规定格式提交生产厂家、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工艺、产品性能材料,经监理审查,业主审批(必要时尚需考察)确认后方可订货。1-6、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和成品进场检验、报验及复验制度(1)、钢筋、水泥、砂、石、外加剂和外掺料等原材料进场后承包人应提交出厂合格证、产品厂家自检报告、进场材料清单,按规范确定的频率办理见证取样、送检复试手续,经复试合格后,按规定格式提交进场材料报验单,经监理审批后方可使用-原材料复试检测报告应标明出厂合格证编号以及材质、规格、型号、炉批号和代表数量等。(2)、施工单位应建立进场钢筋、水泥、砂、石、外加剂和外掺料等原材料试验台帐,

8、每月底(26日)之前报送给监理。(3)、监理复查并进行10%20%(相对于承包单位检测频度)的平行检测和抽样试验,建立平行试验记录台帐。1-7、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检测和钢筋焊接、砼试块试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钢筋、水泥、砂、石、外加剂、外掺料等原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在取样复检之前,应提前填写原材料见证取样通知单,约定时间,报请监理到现场进行见证取样,监理应按时到场,见证取样、送检,未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试验报告不于认可。(2)、施工单位制作钢筋焊接、砼试块试样时,应提前通知应提前填写原材料见证取样通知单,约定时间,报请监理到现场进行见证取样,监理应按时到场见证取样、送检,未经

9、监理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试验报告不于认可,钢筋焊接检测报告应标明焊条的规格、型号以及代表接头数量等。(3)、施工单位应建立进场钢筋、水泥、砂、石、外加剂、外掺料等原材料试验见证取样台帐,每月底(26日)之前报送给监理。(4)、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检测和钢筋焊接、砼式块检测试验过程中,监理按照10%20%的比例,对检测试验过程进行旁站监理。1-8、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检测和钢筋焊接、砼试块监理平行抽检、送检制度 (1)、经审查,进场钢筋、水泥、砂、石、外加剂、外掺料等原材料的质保资料齐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以后,监理可按照10%20%的比例平行抽样,送第三方试验室检测。(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钢

10、筋焊接、砼试块试样,在见证取样的同时,监理可按照10%20%的比例平行留置试样,送第三方试验室检测。(3)、监理应建立进场钢筋、水泥、砂、石、外加剂、外掺料等原材料和钢筋焊接、砼试块平行试验台帐,其应与施工单位自检台帐相对应,具有可对比性、可分析性。1-9、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使用跟踪制度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建立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使用跟踪台帐,在使用时严格管理,保留可追溯性记录,即见证取样单、材料(构配件)报验单、隐蔽(分项)报验单中相关内容应对应、闭合,每月底(26日)之前报送给监理。1-10、工程分包审批制度涉及本工程的专业分包均应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提交相关附件,得到监理

11、、业主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进行分包单位申报时,承包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拟分包企业介绍;(2)、拟分包企业近三年承包同类工程目录;(3)、拟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4)、拟分包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履历表 ;(5)、分包管理办法及质量保证体系。1-11、进场设备、仪器申报制度(1)、承包人进场的施工设备、检测仪器在投入使用前应按业主规定表式进行申报,对施工所用大型设备(如起重设备、拌合设备),应附有安全性年检及适用性能有关证书;测量、试验有关仪器、设备应提交率定证书,表明处于率定有效期内。(2)、对于自动计量拌合设备(搅拌站),在投入使用前承包人应委

12、托法定检测机构对计量系统进行率定,施工过程中应每半年重新率定一次,率定证书应向监理申报、备案;施工过程中,在每次使用之前,施工单位应自行效核一次,须保留效核记录、备查。1-12、项目组织机构申报制度(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提交项目组织机构报审表,根据投标承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并提交项目组织机构图(包括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部门职责及主要人员分工、项目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清单、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2)、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工程部长、质检员和专职安全员调换必须办理调换手续,并得到监理、业主批准。1-13、特殊工种上岗资质申报制度在相应工序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就电

13、工、电焊工(包括钢筋对焊工)、起重工、架子工以及主要塔吊司机人员等特殊工种进行申报,提交特殊工种人员清单及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备查,杜绝无证上岗作业。1-14、施工测量报验制度(1)、开工前,业主应通过监理提供承包人本工程原始测量控制点,经监理、承包人效核无误后办理书面交点手续。(2)、开工前,承包人应就设置的施工控制基线、点提交详细的测量方案、测量成果,报监理审查,并保持每3个月复测一次,复测结果及时报监理审查。(3)、本工程地下室等细部及涉及本工程总体平面尺度的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测量放样报审。(4)、所有涉及测量的隐蔽验收或分项评定,承包人均应提交详细的测量资料作为报验的附件。1-15、施工

14、前技术交底及典型施工制度(1)、凡是涉及结构安全、施工安全、观感质量、使用功能的主要、关键工序,在正式施工前,承包人应组织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向施工班组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工序的重点和难点,关键技术必须进行操作试验,监理应参加、旁听。(2)、对主要、关键工序,由总监代表组织专业监理人员、承包人技术负责人、质捡员、施工员、安全员、施工班组长进行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的交底,细化明确质量控制标准、具体验收程序。(3)、典型施工:在进行关键工序首件产品施工时,由总监代表组织,召集承包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人员进行典型施工的见证检查,并对首件产品的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完善并调整技术

15、方案,对易发通病及习惯错误操作提出修正意见,保留典型施工检查记录,确定后续施工的样板。1-16、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及砼浇筑报审制度(1)、承包人应配备专职质检员负责工程自检工作,各专项施工负责人应协助专职质检员做好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分项工程的自检工作。(2)、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前,承包人应进行自检,承包人试验、质检员、专项施工负责人应对隐蔽部位原材料使用状况进行审查,测量员、质检员、专项施工负责人应对放样成果的执行情况进行效核,资料管理人员应对资料本身的规范性、完备性、编号正确性进行审查,专项施工负责人、质检员应认真履行自检职责,根据验评标准对相应项目进行认真自查,按规定格式填报报验资料,提交项目

16、总工审查签认。自检合格后,将填写的隐蔽工程报验单报送给监理工程师。(3)、一次隐蔽验收合格率要求达到95%以上,一次隐蔽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整改后办理二次报验手续,如二次报验仍不合格的,监理将要求承包人就其质量管理进行整改,必要时暂停相应项目施工,要求承包人重新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如存在履纠不改的,监理将在提出停工要求的同时,向业主、承包人主管单位提出对相关管理人员的调整意见,并建议业主根据合同或有关约定采取经济处罚措施。(4)、对经验收合格的隐蔽工程,如因其他原因出现长时间停工现象,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验收。(5)、砼浇筑前,除隐蔽工程通过验收外,相关的原材料、配合比、浇筑组织等必须另

17、外通过检查,由承包人按规定格式提出浇筑申请,监理审查签认后方可浇筑。(6)、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委派专项施工人员、试验人员进行旁站,并保留值班模板、钢筋工种以便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无相应人员配备的,监理将要求停工。对主要构件(现浇预制构件、节点等)的浇筑过程,监理将委派现场监理人员进行,承包人应服从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7)、未经隐蔽验收或隐蔽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下道工序不得施工;未经砼浇筑报审,不得开盘浇筑砼。1-17、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1)、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必须先组织自检,由专职质量员填写分项工程自检记录单,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报验单,监理应使用检查、试验

18、、测量等手段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确保不漏检,验收不合格不得签发下道工序开工申请,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予计量。(2)、分部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技术主管负责签头,施工单位技术、质量管理部门组织自检,提交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3)、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自评,承包单位向监理部提出中间验收报告,应附单位工程质量核验申请表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由监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中间验收,业主、设计、质量监督部门参加验收,分别提出验收意见,验收合格,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的,签发中间验收证书,办理中间验收及交工手续,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等级的,承包人应负责修补至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4)、整个工程完工后,由承

19、包人自评,承包单位向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附单位工程质量核验申请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由监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预验收,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业主、设计单位分别提出验收意见,质量监督部门核准单位工程质量等级。验收合格,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的,签发质量竣工验收证书,办理竣工验收及交工手续,达不到合同约定等级的,承包人应负责修补至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5)、除上述要求外,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尚应参照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大纲执行。1-18、工程变更制度(1)、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各类变更应根据不同的变更主体严格按照程序执行。(2)、所有设计变更应有设计人员出具签章完备

20、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得到业主的批准(可在设计变更单上加签),由监理签发变更指令。(3)、施工中如遇到图纸缺陷,或提出设计优化,或替代材料,或承包人从施工工艺出发提出变更意见时,可用施工联系单报监理审查,由监理提出审查意见,报业主转设计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4)、施工中如遇到在非主要构件、部位等要用到替代材料或按设计图纸做局部修改时,可用施工联系单或技术核定单等形式,由承包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填写“技术核定报审表”报监理或设计核准,经批准后方可实施。(5)、工程变更确定后,承包人应及时以费用变更申请提出费用调整意见,报监理审核,业主审批,并随中间计量予以支付。对于因承包人风险范围内的材料

21、调换、工艺调整、施工缺陷所引起的涉及变更,其费用不予调整。(6)、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计量申报表后,对变更项目重点进行计量,审查确认该项目的最终变更工程量、单价、总价,报业主批准。1-19、会议制度(1)、工地例会制度l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l 周例会:主要检查上周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和布置下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监理单位参加人员为总监(或总监代表)及相关监理人员,承包单位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相关施工人员,设计单位参加人员为现场设计代表,业主现场代表应参加会议。承包单位在会前提交每周施工周报。l 每周安全例会:

22、主要检查一周来的安全工作和布置下周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形成每周安全检查记录。监理单位参加人员为总监(或总监代表)及安全专职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调及施工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业主现场代表、安全专职应参加会议。承包单位在会前提交每周安全检查记录及下安全工作计划。l 每周工程管理例会:主要汇报上周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和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以及现场安环管理工作情况,提出解决需要协调的问题,会议由监理主持,监理单位参加人员为总监(或总监代表),承包单位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单位参加人员为现场设计代表。承包单位在会前提交每周施工周报。l 月度安全分析会,主要检查一个

23、月来的安全工作和布置下个月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填写月度安环检查评分表。监理单位参加人员为总监(或总监代表)及安全专职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总调及施工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业主现场代表、安全专职应参加会议。承包单位在会前提交月度安全检查记录及下月安全工作计划。l 月度例会:主要讨论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情况,建设单位参加人员为业主现场代表,监理单位参加人员为总监、总监代表及相关监理人员,承包单位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或副经理、项目总工及相关施工人员,设计单位参加人员为设计负责人及现场设计代表。l 总结例会:每季度(3个月)一次,主要对每个季度的工作进行总结,以座谈会形式进行,由

24、总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确定参加会议的单位及人员,由监理部提前通知有关各方。l 年度总结会议:每年年底召开,会议由业主主持,总结上一年工作、安排下一年工作计划,监理和施工单位准备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2)、专题会议制度当遇有重大问题需要解决时,可由监理部会同业主商定后发出书面通知召集开会,临时召开的施工协调会、专题讨论会议、高级别的施工现场协调会,时间由现场监理部和业主代表协商确定,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参加会议的单位在接到会议通知后,要认真准备,并准时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3)、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专题会议可由业主或总监主持,业主负责人、现场代表及有关职能人员、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

25、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总监及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会前监理、承包人应就有关设计问题形成书面文件,分发给与会单位,以便讨论。上述会议的会议纪要由监理负责整理、起草,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签发给有关单位、部门,如与会单位对纪要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在3日内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则视为对纪要内容的确认。监理工程师应负责跟踪、检查督促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将反馈意见传达给有关部门、人员。1-20、工程暂停、复工令签发制度(1)、对施工中出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承包单位拒绝接受监理指令或整改措施不力等事宜,总监理工程师在报请业主同意后,可发出暂停施工令,并报业主和有关部门备案,待承包单位整改完毕,报经监理

26、复验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复工令。(2)、由于特殊情况,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停止施工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停工令,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接收。1-2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凡造成质量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超过验评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作返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额度在10万元以下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额度超过10万元且形成结构性隐患、或影响工程正常使用的视为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额度超过100万元的视为重大质量事故。(2)、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按程序上报书面材料,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监理部应立即报告业主。发生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提交质量

27、事故报告,由监理转报业主(必要时监理可直接报告业主)。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承包人自行研究处理方案报监理复验,业主、设计审批后执行;对重大质量事故,按国家、部、省和业主的有关规定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厂家研究处理方案,方案经业主批准后,承包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完毕,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3)、质量问题发生以后,承包人应按规定表式提出质量问题报告及初步处理方案,经监理审查后进行处理(必要时应请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论证)。如出现质量问题,而承包人不能自行报告的,监理将发出整改通知,指令相关工序暂停施工,并抄报业主。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消

28、缺整改,并提交整改复查报审表,由监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对复工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时监理将书面报告质量监督部门。(4)、对于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承包人不得隐瞒,更不得擅自处理,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拖延处理、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同意的,监理除对相应项目不予计量外,将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待整改合格后,再行补办计量手续。1-22、工程计量与支付制度(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应在施工合同预定的时间内进行,承包人在申请支付时应按合同约定提交预付款保证及履约保证,由总监签发支付证明。(2)、承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并每月按业主规定的格式向监理部提交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

29、报表和工程款支付申请(附当期完工工程量计算书),监理工程师审查核实各项资料、证明文件手续齐全,所有款项计算与汇总无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证明,并上报业主批准。(3)、监理只对设计图纸上明示的、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并经监理验收合格且质保资料齐全的项目进行计量。(4)、工程变更费用或合同外的新增费用,承包单位应以费用变更申请的形式报监理审批,经业主审定后计入当月进度款支付,凡工程变更项目无业主审批意见的,监理不予计量支付。(5)、每月工程量统计时间从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承包单位必须于当月26日前报监理审核,监理应在月底之前审核完毕,上报业主审定。1-23、工程索赔制度(1)、承包人应

30、在索赔事件所产生的影响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部提交一份详细的工程索赔报告和工程索赔费用报审表,附索赔意向书、工程索赔费用计算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承包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资料。(2)、对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包括费用和工期),监理工程师应公正、合理地按照索赔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审核索赔报告,报业主批准。(3)、经业主核准的索赔工期计入总工期,索赔费用作为追加工程款并入进度款支付。(4)、涉及费用的现场签证,应在进行施工的同时申请监理、业主现场复测签证,自行施工的,或未能及时办理签证手续的,不予计量认可。(5)、涉及工期延长的,由承包人提交延长工期报审表,由监理审查,报业主审批。(6

31、)、预期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为承包人放弃费用及工期索赔的权利,监理不予受理;承包人已申报,而监理、业主预期未能批复的,除明示后续协调、研究的外,视为认可承包人索赔要求。1-24、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制度(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提交工程总进度计划。(2)、每月施工前(本月26日至次月25日),承包人应提交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包括资金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 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由监理审批,并报送业主审批。(3)、每周(本星期五至下星期四),工地例会或工程管理理会上,施工单位应提交每周施工进度计划-形象进度计划。(4)、如业主、监理要求,承包人应编制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5)、如工程进度滞后于总进度计划,且

32、影响到工程节点、总进度目标的实现,或业主、监理有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交进度调整计划。根据业主要求,所有进度计划必须使用P3软件编制。其中:总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进度调整计划由监理审核,并报送业主审批;每周施工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由监理审批,并抄送业主备案。1-25、档案管理制度(1)、施工、监理和业主应分别指派信息文档管理人员从事工程施工过程中信息、资料收集、传递和整理工作,相互间的往来文件应建立发文记录,并以资料管理人员或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签收为准。(2)、信息的传递必须使用书面形式,传递应及时正确,资料的收编应保持与工程进度同步。(3)、公章使用:有关工程文件必须具有相关编制

33、、审查、审批单位的公章方为有效。(4)、签字:承包人文件,如果注明负责人的以项目经理签字为有效,如果注明技术负责人的以项目总工签字为有效;业主单位来文以合同中明确的业主负责人或现场代表签字为有效;监理单位文件注明总监的以总监签字为有效,注明监理工程师的分管专项监理工程师签字为有效,除监理规划的编制、细则的审批、工程开工、停工、复工、支付、竣工验收、结算、索赔、延期等有关文件外,总监可委托总监代表签发,视为有效。(5)、监理、业主信息文档管理人员负责向施工单位资料填报人说明工程资料的编制要求,并进行统一管理,按国家、部有关规定及业主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和汇编施工监理资料,工程竣工后提交业主归档

34、(按合同约定的份数)。(6)、协助承包单位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汇编,加强督促,并进行审查。(7)、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须提供原件,来往工程文件资料必须使用激光打印,禁止使用复印件。(8)、施工中信息按以下渠道发送设计业主质检施工监理(9)、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主要文件、资料按下表规定发送:文件编制单位和类型业主承包商监理设计质检业主建设单位来文设计设计图纸、说明设计变更质检质量监督通知书质量监督大纲质量监督检查监理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工程变更通知单会议纪要专题报告备忘录停工通知监理日报监理月报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总结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

35、控制方案文件编制单位和类型业主承包商监理设计质检承包商工程项目划分分包单位报审主要材料、构配件供应商报审试验、检测机构报审现场组织机构及人员报审特殊工种报审施工测量放样报审工程开工、复工报审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审工程业务联系单施工过程有关质量报验、复查质量问题、事故报告进度计划工期延长、费用索赔、费用变更工程支付工程交工及质量验收文件施工日报施工月报专项报告施工总结注: 审批单位 审核单位 收件单位凡是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各种报告、报审单和签证单等文件,经监理审核、签认以后,报送业主审定,期间,由施工单位资料员负责跟踪、收集、归档,并分发给监理。1-26、监理记录和报告制度(1)、专业监理工

36、程师和监理员按照各自分工和岗位记好个人工作日记,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的施工还需填写巡视、旁站监理记录。 (2)、定期由各专业组监理工程师以质量、进度、费用情况编制报告,报总监审阅。1-27、监理日记和业务学习制度(1)、项目监理部由指定的监理工程师负责填写监理日记,逐日将各监理人员所从事的监理工作汇总后写入监理日记,特别是当天自然情况和主要工作,涉及设计、承包单位和需要返工整改的项目应详细作出记录,交总监理工程师签阅。(2)、监理部定期召开会议,检查监理工作,沟通情况,互相交流业务,商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阶段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1-28、安全管理及安全例行检查制度(

37、1)、监理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应为本工程配备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2)、对涉及本工程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应制定具体的预控措施报监理、业主备案,至少应包括施工临时用电、施工防火、防台、起重作业、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安全预控方案,应在相应工序(或时段)施工前进行专项编制。并应按国家、地方和业主的有关规定在开工前编制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上述预案未经编制,不得开工作业。(3)、承包人专职安全员应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每天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操作及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等违反规定的现象,并按照业主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罚,直至驱除

38、出场,形成每日安全检查、巡查记录和处罚记录。(4)、每周开安全检查例会,进行每周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电工、各施工区域安全责任人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系统检查,必要时请业主现场代表或专职安全员参加,保留每周安全检查记录。(5)、每月召开月度安全例会,进行月度安全大检查,会议由总监主持,检讨一个月来的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讨论、安排下个月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监理单位参加人员为总监(或总监代表)及安全专职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总调及施工安全专职管理人员,设计单位参加人员为现场设计代表,业主现场代表、安全专职应参加会议,保留每月安全检查记录。(6)、当监

39、理认为安全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或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监理有权要求承包人整改,如整改不力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监理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1-29、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包括工程变更),规范及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竣工验收的程序执行交通部有关规定。(2)、承包单位应在验收前将按合同文件和业主要求编制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监理部审查确认完整后报业主。(3)、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由监理单位审查,并组织现场预验、初验,并提出整改意见。(4)、在初验合格的基础上,整改项目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

40、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由业主联系质监站组织竣工验收。二、安全、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制度为了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我们必须建立以下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使安全监理工作能够坚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和格式化:2-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制度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业主提交真实、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负责初审、上报业主审定,施工单位无真实、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2-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施工资质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申报、审查制度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业主提交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施工单位施工资质以及项

41、目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以及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监理负责初审、上报业主审定。2-3、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责任制度监理和施工单位应根据业主的要求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享有的职责、权利和应尽义务。2-4、工程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开工之前,监理应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落水事故和高空坠落事故等紧急情况处理处置预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预演。2-5、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审查制度施工单位在编制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方案或者作业指导书时,必须进行危险源(点)分析、

42、识别,明确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落实预控措施,监理在审查施工方案或者作业指导书时,必须同时审查其安全预控措施,无安全预控措施或者安全预控措施不全的,不得开始施工。2-6、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各关键工序开工之前,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必须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管理工作重点,落实预控措施,监理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记录。2-7、新进场人员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施工单位新进施工人员上岗前,专职安全员必须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过安全教育,不得上岗,监理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教育记录。2-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审查制度现场电工、电焊工(对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和驾驶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

43、效证件,在证件允许范围内上岗操作,禁止无证或超出证件允许范围上岗操作。2-9、大型(特种)机械设备进场报验制度大型(特种)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对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进场的大型(特种)施工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表式进行申报,监理负责对施工单位进场的大型(特种)施工机械的安全性年检及适用性能有关证书以及相关操作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进行审查,经过监理检查合格、挂牌后,才能投入使用,其中:塔吊、井架和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过政府劳动监察部门检查,发合格证以后才能投入使用。2-10、大型(特种)机械设备日常检查、保养、维修制度施工单位应定期

44、对现场使用的大型(特种)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建立使用台帐,监理应检查其保养、维修记录和使用台帐。2-11、日常(每天)安全巡查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应坚持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加强对重点工序的安全监管,坚决查处、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及时发现问题、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从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高要求,严格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事故苗子,并做好巡查记录台帐,填写安全、环境检查登记表。2-12、每周(每月)定期安全检查、例会制度监理负责组织每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主持召开安全例会,总结上周(月)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布置下周(月)安全工

45、作任务,填写每周安全检查记录表和月度安全检查评分表。2-1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结合现场总平面布置方案,编制、上报施工用电方案(施工用电专业组织设计),要求现场施工用电必须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管理,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私拉、乱接,对违规、违章操作者加重经济处罚力度。2-14、氧气、乙炔等危险品的安全使用和存放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设置专门的场地存放氧气、乙炔等危险品、安排专人负责保管,落实氧气、乙炔等危险源(点)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有关操作规定正确使用氧气、乙炔等危险品,监理应加强对施工危险源(点)的监控。2-15、高空作业、防坠落、防落物伤人制度施工单位在编制进行高空作业施工方案时,必须相应地制定有关防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体打击的防护措施,监理应审查其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并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检查。2-16、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制度施工单位应实行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实物配给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给所有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配齐、发放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建立发放登记台帐,监理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2-17、防汛、防台、防大风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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