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运输合同甲 方(托运人): 枣庄致宏商贸有限公司 乙 方(承运人):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础,在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本着保证双方权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壹年,从 2017 年 1 月 10 日起到 2018 年 1 月 11 日止。二、运输方式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方的交运单为准,所签定的交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甲方的义务1、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四、乙方的义务1、按照交运
2、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要求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运单“客户签收联”上签字盖章,填写收货人的证件号码后交还甲方。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3、运输途中除不可抗力之外发生的一切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1、运费按双方约定价格执行。2、交运单的“客户签收联”作为乙方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与发票共同作为运费结算缺一不可的凭证。六、赔偿责任1、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
3、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安全运达。2、运输过程中非因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发生货物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交运单记载货物价格赔偿,如交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与收货方达成的协议价格赔偿。3、若因发生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如乙方未主动向甲方提出,甲方所有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若发生纠纷,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1、若因单方违约时,对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签字盖章有效。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附件具有同等效力。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的原则协商处理,双方如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 乙 方:签 章: 签 章:地址: 地址:电 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