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驻村工作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做好驻村工作期间维护稳定工作,提高我工作队在维护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驻在村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机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区、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及全国政法会议精神,
2、按照区、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始终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旗帜,始终深入开展发对分裂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这个核心,立足现实斗争,突出强基惠民,坚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二、 组织领导 (一)首先成立县驻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组长: 驻村工作队队长副组长: 驻村工作队副队长副组长: 驻在村党支部书记(二) 由我工作队其他3名队员会同村委会6名村干部以及4个村民小组组长,共计13名同志组成突发事件应急小队,应急小队队长由村支部书记同志担任。三、 工作队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一)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组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维稳情况,听取上级的安排部署,研究决定是否启动紧急预案,全面协调各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工作。(二)及时上报并发布驻村工作队处理突发事件各项信息,请求有关部门给以支持和配合。(三)及时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做好政策解释和劝阻工作。(四)加强与有关部门及维稳一线指挥部的沟通与联系,对上级交办的有关案件进行督办、督查,并严把质量关,随时向领导组报告工作情况。四、突发事件应急小队主要职责(一)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在第一时间赶赴突发事件现场,确保事态不蔓延、不扩大。(二)在维稳工作期间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目标及人员进行防控。(三)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对驻在村内重点路段、
4、事件多发地段进行24小时巡逻。(四)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确保把握处突事件的方向。(五)工作队成员须24小时全员在岗,村委会每天安排2名村干部24小时值班,每个村民小组每天安排45户群众负责各自小组内的巡逻和值班,确保全村的稳定。五、制度保障(一)把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尤其是主要领导应定期听取应急小队的工作汇报。(二)坚持处理突发事件领导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要明确本地区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并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提出解决方案并跟踪落实。(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处置失当而引发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坚持下访工作制度,转变
5、工作方法,由上访变为下访,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摸清潜在的上访苗头,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五)坚持信息通报、预测排查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发现群众集体上访苗头,要及时就地化解,无法及时化解的应主动同上级部门联系沟通,请求予以帮助解决。六、发现重大突发事件苗头或事件发生后,启动本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一)立即召开全体应急队成员参加的会议 ,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二)立即将发现的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及维稳一线指挥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给以帮助和支持。(三)通知应急小队根据职责和任务,立即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四)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驻村工作队要亲自出面做好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五)对自身处境艰难,失去生活信心,有轻生或危害社会倾向的特殊人员要耐心开导,稳定他们的情绪,并积极联系有关方面解决问题,必要时,报请有关机关采取应急强制措施。七、车辆通信保障处理突发事件的车辆应随时保持车况良好,油料充足。应急小队在接到通知后,移动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随时掌握各方面信息并上传下达。县驻村工作队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