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保险职业经理实战培训》全书
第十二章 健康保险
第十三章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第十四章 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
第1章
1.1
风险和风险管理
1.1.1 风险
1.风险的含义
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风险不仅来自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环境和制度环境,也来
自我们作为集体或个人做出的每个决定、每种选择以及每次行动。我们被风险环境包围
的同时,也制造着新的风险。
美国著名经济学者奈以德(Kninght,F.)称风险为可测定之不确定性;美国保险学者魏
以德(Willett,A.)解释风险为某种不幸事件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经济学家施乃特
(Snider,H.W.)则称风险为损失的不确定性。综观前人对风险的研究,反映了风险的
两个本质特性:损失性和不确定性。也就是说,风险既具有损失性,又具有不确定性。
只要风险存在,就一定有发生损害的可能。在风险存在的情况下,损害可能发生,也可
能不发生,但如果发生损害的可能性为零或百分之百,则不存在风险,因为风险应该是
有些结果不确定的。简而言之,风险就是某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同时,风险事故的发生与不确定性的形成,受到各种因素和条件的影响。一般认为,风
险的构成要素是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风险因素又称为风险条件,是指引起或增加因某种损失原因产生的损失机会的条件,是
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害的间接的、内在的原因。风险因素可分为物质风
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都是与人的行为
有关的无形的风险因素,不同的是心理风险因素为无意的过错行为,道德风险因素则通
常是人的故意行为。
风险事故是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害的直接的、外在的原因,是损失
的媒介物。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会导致损失和伤害。保险学者施乃特称“危险
事故者,为损失之原因,与损失之不确定性不同”,美国保险学者格林也认为“危险事
故者,为可能引起损失之偶然事件”。某一事件在一定条件下为风险因素,在另一条件
下则可能为风险事故。
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或贬损。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
不确定性,因而风险的存在,意味着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风险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自身
或他人的财产和人员的损失。
三者关系为: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风险因素、风险
事故以及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风险因素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发生可能造
成损失。
2.风险的种类
(1)按照产生风险的环境,分为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
静态风险是指由于自然力变动或者人的失当行为所致的风险,是在社会经济结构未发生
变化的条件下存在的一种风险。
动态风险是由于人类社会活动而产生的各种风险,通常是由人们欲望的变化、生产方式
和生产技术以及产业组织的变化等所引起的。
(2)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财产风险:导致财产发生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
人身风险:因生、老、病、死、伤残等原因而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责任风险:因侵权或违约,依法对他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的赔偿责任的风
险。
信用风险: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犯罪而造成对方经济
损失的风险。
(3)按照风险的性质,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纯粹风险:只有损失可能而无获利机会的风险,即造成损失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
有两种,即损失和无损失。在现实生活中,纯粹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如水灾、火灾、疾
病、意外事故等都可能导致巨大损害。同时,纯粹风险具有可预测性,是风险管理的主
要对象。
投机风险:既可能造成损害,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损失、无损失和盈
利三种。在保险业务中,投机风险一般是不能列入可保风险之列的。
(4)按照损失的原因,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政治风险和法
律风险。
自然风险:由于自然现象或物理现象所导致的风险。
社会风险:由于个人行为反常或不可预测的团体的过失、疏忽、侥幸、恶意等不当行为
所致的损害风险。
经济风险:在产销过程中,由于有关因素变动或估计错误而导致的产量减少或价格涨跌
的风险。
技术风险: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改变而发生的风险。
政治风险:由于政治原因,如政局的变化、政权的更替、政府法令和决定的颁布实施,
以及种族和宗教冲突、叛乱、战争等引起社会动荡而造成损害的风险。
法律风险:由于颁布新的法律和对原有法律进行修改等原因而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5)按风险涉及的范围分类,分为特定风险和基本风险。
特定风险:与特定的人有因果关系的风险。即由特定的人所引起,而且损失仅涉及个人
的风险。
基本风险:其损害波及社会的风险。基本风险的起因及影响都不与特定的人有关,至少
是个人所不能阻止的风险。与社会或政治有关的风险,与自然灾害有关的风险,都属于
基本风险。
对某些风险来说,特定风险和基本风险的界限会因时代背景和人们观念的改变而有所不
同。如失业,过去被认为是特定风险,而现在认为是基本风险。
(6)其他分类。
按照承担风险的主体分类,可分为个人风险、家庭风险、企业风险、国家风险,其中个
人风险、家庭风险和一般企业风险也可称为个体风险,而国家(政府)风险和跨国企业
的风险则称为总体风险。
按照风险能否预测和控制,可分为可管理风险和不可管理风险,还可分为主观风险和客
观风险。
3.风险的特征
(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无论是自然界的物质运动,还是社会发展的规律,都是由事物
的内部因素所决定的,由超出人们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地震、台风、
洪水、瘟疫、意外事故等,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们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
存在。人们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频
率和损失程度,而不能彻底消除风险。
(2)风险存在的普遍性。自从人类出现后,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自然灾害、疾
病、伤害、战争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人类的进化,
又产生新的风险,且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在当今社会,个人则面临生、老、
病、死、意外伤害等风险;企业则面临着自然风险、技术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等;
甚至国家政府机关也面临着各种风险。总之,风险渗入到社会、企业、个人生活的方方
面面,无时无处不存在某一风险。
(3)风险的可测性。个别风险的发生是偶然的,是一种随机现象,而对大量风险事故的
观察会发现,其往往呈现出明显的规律性。运用统计学方法去处理大量相互独立的偶发
风险事故,其结果可以比较准确地反映出风险的规律性。根据以往大量资料,利用概率
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可测算出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及其损失程度,并可构造出损失分布
的模型,成为风险估测的基础。
(4)风险的可变性。在一定条件下,风险可能发生变化。随着人们对风险认识的增强和
风险管理方法的完善,某些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控制,降低其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
从而使得风险发生变化。还有一些风险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被消除。总之,随着
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可能产生新的风险,也可能使原有风险发生变化。
1.1.2 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的含义
风险管理起源于美国。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于 1929—1933 年卷入了 20 世
纪最严重的经济危机,经济危机造成的损失促使管理者注意采取措施来消除、控制、处
置风险,以减少风险给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1931 年,美国管理协会保险部首先提
出了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在 20 世纪 30 年代兴起以后,在 50 年代得到推广并受到
了普遍重视,美国企业界在这一时期发生的两件大事对风险管理的蓬勃发展更是起到了
促进作用:其一为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自动变速装置厂引发火灾,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
其二为美国钢铁行业因团体人身保险福利问题诱发长达半年的工人罢工,给国民经济带
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这两件事发生以后,风险管理在企业界迅速推广。此后,对风险
管理的研究逐步趋向系统化、专门化,风险管理也成为了企业管理科学的一门独立的学
科。
1983 年,在美国风险和保险管理协会年会上,世界各国专家共同讨论通过了“101 条风
险管理准则”,对风险管理的一般准则、技术和方法、管理等达成共识,用于指导各国
风险管理的实践,标志着风险管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1986 年,风险管理国际研讨会在新加坡召开,这次会议表明,风险管理由大西洋向太平
洋区域发展,成为由北美到欧洲再到亚太地区的全球性风险管理运动。
关于风险管理,有许多不同的定义,风险管理可以定义为有关纯粹风险的管理决策,其
中包括一些不可保的风险。处理投机性风险一般不属于风险管理的范围,由企业中的其
他管理部门负责。从本质上讲,风险管理是应用一般的管理原理去管理一个组织的资源
和活动,并以合理的成本尽可能减少意外事故损失和它对组织及其环境的不利影响。
2.风险管理的目标与范围
风险管理的目标由两部分组成:损前目标和损后目标。前者是避免和减少风险事故形成
的机会,包括节约经营成本、减少忧虑心理;后者是努力使损失的标的恢复到损失前的
状态,包括维持企业的继续生存、生产服务的持续、收入的稳定、生产的持续增长和社
会责任。二者有效结合,构成完整而系统的风险管理目标。
(1)损前目标。
1)经济目标。企业应以最经济的方法预防潜在的损失。这要求对安全计划、保险以及防
损技术的费用进行财务分析,从而使风险事故对企业可能造成的损失成本最小,达到最
大安全保障的目标。
2)减轻企业和个人对潜在损失的忧虑和烦恼。用美国罗伯特麦尔教授的话来说就是
“在宁静的夜晚睡个好觉”。风险因素的存在对于人们的正常生产和生活造成了各种心
理的和精神的压力,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损失发生前的管理目标,便可减轻和消除这种
压力,从而有利于社会和家庭的稳定。
3)遵守和履行外界赋予企业的责任。例如,政府法规可以要求企业安装安全设备以免发
生工伤。同样,一个企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贷款的抵押品必须被保险。
(2)损后目标。
1)维持企业的生存。在损失发生后,企业至少要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才能部分恢复生产
或经营。这是损失发生后的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最低目标。只有在损失发生后能够继续
维持受灾企业的生存,才能使企业有机会减少损失所造成的影响,尽早恢复损失发生之
前的生产状态。
2)保持企业经营的连续性。这对公用事业尤为重要,这些单位有义务提供不间断地服务。
3)收入稳定。保持企业经营的连续性便能实现收入稳定的目标,从而使企业保持生产持
续增长。
4)履行社会责任。即尽可能减轻企业受损对其他人和整个社会的不利影响,因为企业遭
受一次严重的损失灾难转而会影响到雇员、顾客、供货人、债权人、税务部门以至整个
社会的利益。企业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其本身的损失可能还涉及企业员工的家属、企业
的债权人和企业所在社区的直接利益,从而使企业面临严重的社会压力。因此,企业在
制定自身的风险管理目标时不仅要考虑到企业本身的需要,还要考虑到企业所负担的社
会责任。
3.风险管理的程序
(1)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目标是风险管理程序的第一步,其构成了
风险管理决策行为的重要基础和首要前提。风险管理计划应该是具体可行的,并融入企
业的战略管理、经营管理过程中。风险管理的总目标是通过风险成本最小化,实现企业
价值最大化。对不同企业而言,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可能不同,但都强调风险管理目标
和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战略发展目标相协调。风险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除了风险管理
的目标外还有以下内容:确定风险管理人员的职责;确定风险管理部门的内部组织结构;
与其他部门的合作;风险管理计划的控制;编制风险管理方针书。
(2)风险识别。风险识别即是对尚未发生的、潜在的和客观的各种风险系统地、连续地
进行识别和归类,并分析产生风险事故的原因。风险经理一般要设法识别企业所面临的
所有纯粹损失风险,主要是下列五种类型的潜在损失:① 财产的物质性损失以及额外费
用支出;② 因财产损失而引起的收入损失和其他营业中断损失以及额外费用支出;③ 因
损害他人利益引起的诉讼导致企业遭受的损失;④ 因欺诈、犯罪和雇员的不忠诚行为对
企业造成的损失;⑤ 因企业高级主管人员的死亡和丧失工作能力对企业造成的损失。风
险经理可以使用保险公司及保险出版机构提供的潜在损失核查清单来识别本企业所面临
的各种纯粹风险。此外,还可以使用现场调查法、审核表调查法、组织结构图示法、流
程图法、危险因素和可行性研究、事故树法以及风险指数等方法识别风险。
(3)风险衡量。经过全面系统地识别风险之后,就进入了风险衡量阶段。风险识别和风
险衡量经常统称为风险分析。风险衡量是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的详细资料加以分析,运
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
损失频率是指一定时期内损失可能发生的次数,取决于风险单位数目、损失形态和风险
事故;损失程度是指每次损失可能的规模,即损失金额的大小。风险衡量不仅使风险管
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而且使风险分析定量化,损失分布的建立、损失频率和损失期
望值的预测值为风险管理者进行风险决策、选择最佳管理技术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
它要求从风险发生频率、发生后所致损失的程度和自身的经济情况入手,分析自己的风
险承受力,为正确选择风险的处理方法提供根据。
(4)选择对付风险的方法。根据风险评价结果,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选择最佳风险管
理技术与实施是风险管理中的核心环节。风险管理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三类:损失控制、
损失融资和内部风险抑制。损失控制和内部风险抑制的目的是降低损失频率和减少损失
程度,重点在于改变引起风险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损失融资是损失发生时为支
付损失额所采取的各种融资决策。
1)损失控制是一种积极主动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降低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来减
少期望损失成本的行为。通常把主要影响损失频率的行为称为损失预防,而把主要影响
损失程度的行为称为损失抑制。一般来说,损失预防是损失发生之前防患于未然,如对
飞机进行定期检查,防止飞机机械故障的发生;损失抑制则是在损失发生过程中或损失
发生之后所采取的减少损失措施或挽救措施,如安装热感或烟感的喷淋系统,从而减少
火灾事故的损失程度。
损失控制的一种极端情况就是避免风险,当损失发生频率很高或损失程度很严重时,可
以主动放弃原来承担的风险或者拒绝承担某种风险。如担心锅炉爆炸,就放弃利用锅炉
烧水,改用电热炉等。但是避免风险的方法虽然可以将风险损害的概率控制为零,但同
时也丧失了风险可能带来的收益。
2)损失融资,主要是指通过预先的资金安排来及时有效地补偿损失的办法。损失融资的
方法有:风险自留,保险,对冲和其他合约化风险转移。
风险自留是经济单位或个人自己承担全部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即对风险的自
我承担。自留有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之分。采取自留方法,应考虑经济上的合算性和可
行性。一般来说,在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程度低、损失短期内可预测以及最大损失不足
以影响自己的财务稳定时,宜采用自留方法。但有时会因风险单位数量的限制而无法实
现其处理风险的功效,一旦发生损失,可能导致财务上的困难而失去其作用。
另一种主要的损失融资手段是购买保险。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经济主体通过购买
保险的方式,以确定的保险费支出获得了保险人对不确定的风险损害进行补偿的承诺。
保险人通过集中大量同质风险单位,收取保险费并建立保险基金,将少数被保险人的风
险损失在众多的投保人中进行分摊,从而实现风险分散、损害分摊的职能。
套期保值交易也是一种很重要的损失融资方法,诸如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以
及互换合约等金融衍生品已经广泛用于各种类型的风险管理中,特别是价格风险的管理。
可以利用这些合约来对某些风险进行对冲,也就是对冲由于利率、价格、汇率变动带来
的损失。在生产过程中要使用石油的公司会因为石油价格的意外上涨而遭受损失,而生
产石油的公司会因为石油价格的意外下跌而遭受损失,这预示着两类公司可以使用远期
合约来进行套期保值。在远期合约中,生产石油的公司必须在未来某个约定的交货日以
一个事先的价格向使用石油的公司提供约定数量的石油,而不管当时市场上石油的实际
价格是高还是低。由于在签订合约时,远期价格就已经商定了,所以使用石油的公司和
生产石油的公司都可以通过远期合约来降低价格风险。
经济主体还可以通过签订合约的方式来转移财产或经营活动的风险。例如,出租人可通
过财产租赁合同将财产风险转移给承租人;建筑商可以通过分包合同将风险较大的工程
项目转移给专业施工队;医院可以通过签订免责协议将手术风险转移给患者及其家属等。
与避免风险不同的是,在通过签订合约转移风险的情况下,风险本身依然存在,只不过
是通过合约将损失的财务或法律责任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
3)内部风险抑制。目前被广泛采用的内部风险抑制方式有分散化和增加信息投资。分散
化是指经济组织通过将经营活动分散的形式来从组织内部降低风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
“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另一种重要的内部风险抑制方法是增加信息方面的
投资,目的是提高损失期望估计的准确程度。增加信息投资所带来的对企业未来现金流
更精确的估计和预测,可以减少实际现金流相对于期望现金流的波动。例如,增加信息
投资来提高对纯粹风险损害发生频率和损害程度估计的准确性,为降低产品价格风险而
对不同产品潜在需求情况进行市场调研,对未来商品价格或利率进行预测等。
(4)贯彻和实施风险管理决策。风险管理决策是指根据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在
全面系统地分析风险的基础上,科学地选择风险管理方法及其组合,从而制定出风险管
理的总体方案和管理重点。风险管理决策是风险管理程序的核心。
(5)风险管理效果评价。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分析、比较已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的结果
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以此来评判管理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收益性。由于风险性
质的可变性,人们对风险认识的阶段性以及风险管理技术处于不断完善之中,因此,需
要对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及管理方法进行定期检查、修正,以保证风险管理方法适
应变化了的新情况。所以,我们把风险管理视为一个周而复始的管理过程。风险管理效
益的大小取决于是否能以最小风险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同时还要考虑与整体管理目
标是否一致以及具体实施的可能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4.风险管理的成本与方法
弗里德里奇涅茨克说过:“一个勇敢而愉快的心灵,不时地需要一点冒险,否则这个
世界是不堪忍受的。”当然,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风险管理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和
成本。
无论风险的形式如何,其成本包括五个主要组成部分:期望损失、损失控制成本、损失
融资成本、内部风险控制成本和以上方法实施后残余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成本。 见图 1-1)
(1)期望损失成本。期望损失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主要是对损毁资
产进行修理或重置的成本、对遭受伤害的雇员提出的赔偿诉讼进行支付的成本,以及对
其他法律责任诉讼进行辩护和赔偿的成本。间接成本是由于直接损失导致的净利润减少
和由于放弃了投资机会造成的利润损失等,具体包括营业收入损失、额外费用增加的成
本和责任赔偿费用等。
(2)损失控制成本。损失控制成本是指为了降低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而采取的一定手段
来提高损失预防能力的成本。例如,购置用于预防和减震的设备及其维护费等。
(3)损失融资成本。损失融资成本包括自留自保成本,保险费中的附加保费,以及在拟
定、协商、实施对冲合约和其他合约化风险转移过程中的交易成本。
(4)内部抑制成本。内部抑制成本是与实现分散化经营相关的交易成本以及与管理这些
分散行为相关的成本;也包括对数据及其他类型的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以进行更精确的
损失预测而产生的成本,如风险管理顾问的咨询费。
(5)残余不确定性成本。通过以上措施通常并不能完全消除损失的不确定性。公司在选
择并实施了以上措施后遗留下来的那部分不确定性成本称为残余不确定性成本。
5.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风险与保险关系密切,保险是研究风险中的可保风险,两者研究的对象都是风险,主要
表现为以下几点:
(1)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无风险则无保险。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时时处处威
胁着人的生命和物质财产的安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风险的发生直接影响社会
生产过程的继续进行和家庭正常的生活,因而产生了人们对损失进行补偿的需要。保险
是一种被社会普遍接受的经济补偿方式,因此,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风险的
(
存在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
(2)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
在给人类社会克服原有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风险。新风险对保险提出了新的要求,
促使保险业不断设计新的险种、开发新业务。从保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看,作为高风险
系统的核电站、石油化学工业、航空航天事业、交通运输业的风险,都可以纳入保险的
责任范围。
(3)保险是风险处理传统且有效的措施。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损失,一部分可以通过控
制的方法消除或减少,但不可能全部消除。面对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单靠自身力量解
决,就需要提留与自身财产价值等量的后备基金。这样既造成资金浪费,又难以解决巨
额损失的补偿问题,从而,转移就成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保险作为转移方法之一,
长期以来被人们视为传统的处理风险手段。通过保险,把不能自行承担的集中风险转嫁
给保险人,以小额的固定支出换取对巨额风险的经济保障,使保险成为处理风险的有效
措施。
(4)保险经营效益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保险经营效益的大小受多种因素的制约,风
险管理技术作为非常重要的因素,对保险经营效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对风险的识别
是否全面,对风险损失的频率和造成损失的程度估计是否准确,哪些风险可以接受承保,
哪些风险不可以承保,保险的范围应有多大,程度如何,保险成本与效益的比较等,都
制约着保险的经营效益。
1.2
保险
1.2.1
保险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保险定义为: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
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
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
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
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1.保险的法律定义
从法律来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
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
和提供赔偿的义务。这正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保险的经济学定义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意外事故损失的分摊方法。通过保险,以多数单位和个人
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失由包括受损者在内的所有被保险人
分摊,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
此外,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保险是通过风险转移来达到风险管理目标的一种管理机
制。通过保险,将众多的风险单位会聚,从而提高对风险的承受能力。
1.2.2 保险的要素
保险的要素是指进行保险经济活动所具备的基本条件。现代商业保险的要素包括以
下五个内容。
1.可保风险的存在
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理想的可保风险应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① 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② 风险应当具有不确定性;③ 风险应该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
损失的可能;④ 风险应当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⑤ 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
时遭受损失;⑥ 风险应当具有现实的可预测性。
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的经济补偿活动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分散过程。保险人通过保
险将众多投保人所面临的分散性风险集合起来,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又将少
数人遭受的损失分摊给全体投保人,即通过保险的补偿或给付行为分摊损失或保证经营
稳定。保险风险的集合和分散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1)大量风险的集合。大量风险的集合,一方面是基于风险分散的技术要求,另一方面
是概率论和大数法则原理在保险经营中得以运用的前提。
(2)同质风险的集合。不同质风险损失发生概率不同,无法进行统一集合和分散。此外,
不同质风险损失发生的频率和程度都是有差异的,若对不同质风险进行集合和分散,则
会导致保险经营财务的不稳定。
3.合理保险费率的厘定,即合理制定保险产品的价格
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而从经济角度看则是一种特殊商品交换行为,因此,厘定保
险商品的价格,即厘定保险费率,便构成了保险的基本要素。需要指出,保险费率厘定
主要根据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确定某一保险标的的费率,确定保险人应收取的风险保费。
而保险产品定价,除要考虑风险状况外,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保险人定价的其他因
素包括:市场竞争对手的行为、市场供求的变化、保险监管的要求和再保险人承保条件
的变化等。
4.保险基金的建立
保险的分摊损失和补偿损失功能是通过建立保险基金实现的。保险基金是用以补偿给付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体自然规律所致的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专项货币基金。它
主要来源于开业基金和保险费。就财产保险准备金而言,表现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赔
款准备金等形式;就人寿保险准备金而言,主要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形式存在。
与其他行业的基金相比,保险基金具有来源的分散性和广泛性、总体上的返还性、使用
上的专项性、赔付责任的长期性和运用上的增值性等特点,是保险赔偿和给付的经济基
础。
5.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关系作为一种经济关系,主要体现了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这种经
济关系需要有关法律关系对其进行保护和约束,即通过一定的法律关系固定下来,这种
法律形式就是保险合同。风险最基本的特征是不确定性,这就要求保险人和投保人应在
确定的法律或契约关系约束下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否则保险经济关系则难以成立,
保险保障活动也难以实施。
1.2.3
保险的特征
保险的特征就其基本特征与比较特征而言,前者是一般特征;后者是与某特定行为
比较来阐述其特征。
1.基本特征
(1)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
保障的对象财产和人身都直接或间接属于社会再生产中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两大经济要
素;其实现保障的手段,最终都必须采取支付货币的形式进行补偿或给付;其保障的根
本目的,无论从宏观的角度还是微观的角度,都是为了发展经济。
(2)互助性。保险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它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
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这种经济互助关系
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
补偿或给付而得以体现。
(3)法律性。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依法按照合同的形式体现其存在
的。保险双方当事人要建立保险关系,其形式是保险合同;保险双方当事人要履行其权
利和义务,其依据也是保险合同。没有保险合同,保险关系就无法成立。
(4)科学性。保险是一种科学处理风险的有效措施。现代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
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为基础。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准备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精密的数理计
算为依据的。
2.比较特征
从现象上看,现在有一些制度与商业保险相类似。因此,人们很容易把商业保险和这些
相似制度相混淆,为了更清晰地了解保险概念,将商业保险和一些相似制度做一些比较。
(1)保险与互助保险。互助保险是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人自愿组织起
来的,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的一种保险形式。这种互助形式曾存在于古今各种以经
济补偿为目的的互助合作组织之中,如古埃及建造金字塔石匠中的互助基金组织、古罗
马的丧葬互助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等。
保险和互助保险之间也存在差异性:① 保险的互助范围以全社会公众为对象,而互助保
险的互助范围则是以其互助团体内部成员为限;② 保险的互助是其间接后果而不是直接
目的,而互助保险的互助则是直接目的;③ 保险是按照商品经济的原则,以盈利为目的
而经营的商业行为,而互助保险是以共济为目的的非商业活动。
(2)保险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政府通过立法形式,采取强制手段对全体公民或
劳动者因遭遇年老、疾病、生育、伤残、失业和死亡等社会特定风险而暂时或永久失去
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或中断劳动收入时的基本生活需要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制度。
其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这里,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主要是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两者都是以风险的存
在为前提,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制定保险费率的数理基础,以建立保险基金为提供经
济保障物质基础的。其区别主要表现为:① 经营主体不同。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
保险公司;而社会保险可以由政府或其设立的机构办理,也可以委托金融经营机构代管。
我国经办社会保险的机构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障机构。② 行为依据不
同。人身保险是以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而社会保险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③ 实施方
式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而社会保险
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④ 适用的原则不同。人身保险是以合同体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而社会保障是以贯彻国
家的劳动政策和社会政策为宗旨的,强调社会公平的原则,投保人的交费水平和保障水
平的联系并不紧密。⑤ 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
事故所致损害进行保险金的给付,可以满足生存、发展与享受的各个层次的需要;社会
保险的保障目标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
⑥保费负担不同。投保人承担人身保险的全部保险费,社会保险的保险费通常由个人、
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
(3)保险与储蓄。保险与储蓄都是为将来的经济需要进行资金积累的一种形式,尤其是
人身保险的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的生存部分,几乎与储蓄难以区分。但二者存在区别:
① 消费者不同。保险的消费者必须符合保险人的承保条件,经过核保可能会有一些人被
拒保或有条件地承保;储蓄的消费者可以是任何单位或个人,一般没有特殊条件的限制。
② 计算技术要求不同。保险是集合多数经济单位所交的保险费以备将来赔付用,其目的
在于风险的共同分担,且以严格的数理计算为基础。③ 受益期限不同。保险的赔付是不
确定的,无论已经交付多少保费和交付时间的长短,只有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才
能领取保险金;储蓄支付是确定的,存款人可获得本金,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领取利息。
④ 行为性质不同。保险是互助互济的行为,是自力与他力的结合;储蓄则是个人行为,
无求于他人。⑤ 消费目的不同。保险消费的主要目的是应付各种风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
失;而储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入。
(4)保险与救济。保险与救济均为对经济生活不安定的一种补救行为。其目标均为努力
使社会生活正常和稳定。二者的区别在于:① 提供保障的主体不同。保险保障是由商业
保险公司提供的,是一种商业行为;救济包括民间救济和政府救济。民间救济是由个人
或单位提供,是一种慈善行为;政府救济属于社会行为,通常被称为社会救济。② 保险
实行的是有偿的经济保障;救济实行的是无偿的经济帮助。③ 保险当事人地位的确定基
于双方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救济的授受双方无对等义务可言,并非一定的权利义务关
系。④ 保险行为受保险合同的约束;救济事业是根据社会救济政策履行职责。⑤ 保险
共同准备财产的形成基于数学计算为基础;救济则大都为无准备。⑥ 保险机构是具有互
助合作性质的经济实体;救济机构则完全是依靠社会资助的事业机构。
1.2.4
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1.近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1)海上保险是一种最古老的保险,近代保险首先是从海上保险发展起来的。共同海损
的分摊原则是海上保险的萌芽。公元前 2000 年,地中海一带就有了广泛的海上贸易活动。
为使航海船舶免遭倾覆,最有效的解救方法就是抛弃船上货物,以减轻船舶的载重量,
而为使被抛弃的货物能从其他收益方获得补偿,当时的航海商就提出一条共同遵循的分
摊海上不测事故所致损失的原则:“一人为众,众人为一。”公元前 916 年在《罗地安
海商法》中正式规定:“为了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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