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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项目部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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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 文 档 1 【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经开区项目部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 2、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人为本”,保护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的基本原则。 二、 项目部施工班组(分包单位)职责和义务 1、 严格履行分包合同中有关质量、安全、工期等义务,按照规范和合同要求施工,提供全格的施工产品。 2、 作业人员经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推土机、压路机等)必须持证上岗。 3、 作业人员上岗前,分包单位必须向我公司项目部提供一份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的身份证信息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4、 采购、租赁合格及行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确保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完整、有效。 5、 不得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 6、 服从我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7、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8、 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9、 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10、 不得酒后上岗,不得有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威协我方管理人员等扰乱正常施工秩序的行为。 11、 在深基坑、高边坡、挡墙、路口、井口、人员密集等危险部位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椎筒、彩钢瓦、护栏,脚手架、脚手板、彩条旗、防护盖板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2、 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 三、 安全处罚制度 1、 现场劳务工人、管理人员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工人罚款50元/次。班组负责人(劳务分包人、专业分包人、班组长)罚款200-500元 2、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款100元/次。 3、 不参加安全教育,罚款100元/人。 4、 分包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向项目部提供劳务人员身份证信息或者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次。 5、 分包单位不履行合同中安全施工要求,在挡墙作业、勾缝作业中不搭设脚架、铺脚手板、跳板、无临边防护或上述安全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第一次先警告要求整改并罚款500元,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项目部要求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或要求停工,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6、 临时用电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开关箱,不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配电线路,无接地保护装置、使用线缆不符合规范要求 ,线缆拖地、破损、不采取架空或拖地等保护措施的,责令整改并处200-1000元罚款。 7、 在交叉路口、有地下管线、建(构)筑物、高压电缆、自来水管、煤气管等障碍物处施工,必须经施工工长下达指令后方可开挖,正式开挖前须使用人工开挖探沟(槽),确认安全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后方可开挖。不开挖探沟(槽)、无工长指令擅自开挖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罚款1000元以上、所造成的工期、费用等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8、 在基坑施工及其他危险部位和地段施工不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造成安全隐患的罚款500-1000元/处,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5000元以上,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应责任。 9、 发现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形成安全隐患的,罚款500元/次。 10、 分包单位、劳务作业人员拒不服从我方管理人员指挥及安全管理,罚款500元/次。 11、 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按要求整改,罚款500元以上/次。 12、 发生安全事故不向我方管理人员报告,私自处理事故,罚款1000元以上。 13、 分包单位、劳务作业人员拒不服从我方管理,采取威胁、恐吓我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罚款500元/次。采用暴力伤害我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0元/次至50000元/次,并负责受伤人员受伤期间所有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陪护费、差旅费、工资等相关费用。该费用由分包单位及时支付或从工程进度款、结算款中一并扣除。我方认为情节严重的,可单方面中止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 14、 不服从我方管理人员指挥,冒险作业,造成质量及安全事故,罚款5000元以上。 以上制度自2013年10月1日起起实施。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市政工程项目部 201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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