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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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办学目标
总体目标:
提高管理科学,办学效益显著
近期目标:
创建美观的四化育人环境,为教育教学提供比较齐全的设施,逐步实现科学管理,建立一支胜任教育教学、乐于上进的教师队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学生。
中期目标:
把学校办成发展学生个性,提高学生整体素质,能适应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农村小学,成为有一定特色的学校。
远期目标:
到2015年把学校办成教育思想端正,领导素质良好,管理规范有序,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全面教育质量较高,有一定名气的村级示范小学。
办学理念:
求是唯真、诚爱扬善、创新臻美,让孩子愉快地度过每一天
办学思路:
民主治校,文明美校,质量兴校,创新强校
校级领导素质:
有胆,锐意开拓,事业性强; 有识:远见卓识,知识超群;
有情,关心教师,有同情心; 有德:言行规范,修养性好;
有度,豁达公正,气度非凡; 有效:教育管理,成效显著。
教师素质:
爱事业,爱学校,爱学生;发展个性,形成风格,追求卓越。
学生素质:
爱长辈,爱学校,爱同学;会琴棋书画,会劳动,会创新,会自强。
服务原则:
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了一切学生的发展,为了学生的一切发展。
校训:
文明守纪 开拓 创新
为成功的人生做准备
校风:
做文明执教的好老师 做文明好学的好孩子
教风:
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
学风:
端端正正修品行,扎扎实实打基础,时时处处扬个性,勤学好问,多思多想。
小学办学思想
坚持一个宗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当人民满意的校长、建人民满意的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贯彻一个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促进师生和谐发展。
抓好一个根本:把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发展之基、竞争之本、提高之源,作为兴校、强校的关键和根本来抓。
围绕一个中心:始终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唯一中心,始终把教学质量作为教学管理的唯一目标。
突出一个主题: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实施规范化、精细化、民主化、人本化管理,创造“诗意化”教育。
实现三个目标:学生增值——学业水平提高,良好习惯养成,责任意识增强;教师增值——教学理念更新,教学艺术娴熟,综合素质提高;学校增值——有形资产增加,教学质量提高,社会信誉度提升。
小学治校方略
理念决定办学方向,管理决定教育成败。成功的教育离不开先进的教育理念引领和科学规范的制度管理。教育思想有多远,教育发展就能走多远。办学理念和制度建设对学校发展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设计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办学理念和管理制度,就使学校各项工作有明确的方向和具体的目标,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全面开展
有利于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我们管理学校的基本思路是:将素质教育、精致教育、养成教育、责任教育、善良教育、和谐教育和自我教育等教育思想寓于学校办学理念和管理制度之中,提出了明确的办学思想和教育管理目标(坚持一个宗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当人民满意的校长、建人民满意的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贯彻一个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促进师生和谐发展;抓好一个根本:把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发展之基、竞争之本、提高之源,作为兴校、强校的关键和根本来抓;围绕一个中心:始终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唯一中心,始终把教学质量作为教学管理的唯一目标;突出一个主题: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实施规范化、精细化、民主化、人本化管理,创造“诗意化”教育。实现三个目标:学生增值——学业水平提高,良好习惯养成,责任意识增强;教师增值——教学理念更新,教学艺术娴熟,综合素质提高;学校增值——有形资产增加,教学质量提高,社会信誉度提升。),制定了“负责、尽责”的校训和“准时、勤奋、和谐、善良”的校风,落实“以‘德’育人、以‘文’化人、习惯‘成’人、活动‘做’人”的教育思想,形成了规范化管理十大常规(见后),精细化管理六条标准(学校常规管理精细、教师队伍建设精良、课堂教学设计精心、教育活动设计精彩、校本课程设计精当、校园环境设计精美),民主化管理八项措施(管理师生广泛参与,愿景师生广泛认同,教改师生广泛参加,校务师生广泛监督;责任师生共同分担,文化师生共同创建,成果师生共同分享,利益师生共同享用),人本化管理六条要求(师生工作学习多关心,师生身心健康多关注,师生发展成长多鼓励,师生困难需求多帮助,师生权益受损多维护,教工婚丧嫁娶多关怀)。学校创新“诗意化”教育载体,开展了师生“阅读工程”,组织经典诗文诵读,传唱传统经典童谣,感悟教育经典名言,演唱学生行为规范,解读学校校风校训,征集学校校歌词曲,举办“诗意化”教育特色展示会,用诗的品格、诗的韵味、诗的意境,陶冶师生情趣,铸造师生人格,净化师生心灵,提升师生品位。创建校本特色文化,开发了校本教材,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并通过细化、量化学校管理的具体操作规程,建立学年教育目标管理、学期教学计划保证、月度教学工作调控、周次教学活动落实,以及签订教师工作服务承诺书与目标责任书等学校管理运行机制,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井然有序。十大规范化常规管理为:
一是办学思想规范,即确立学校的办学思想与愿景目标、管理策略与治校方略,规定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校训校风,主要体现现代学校教育的办学理念、管理策略和文化特色。
二是岗位职责规范,即为学校各部门和所有岗位的人员都制定出管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具体、操作性强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将学校所有的教育教学任务全部分解成若干个具体工作点,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一位教职工的岗位上,明确全校每个人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使复杂的管理简单明了。
三是领导决策规范,即制定学校校务会议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和重要工作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学校重大问题讨论的范围,把校务委员会议作为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规定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具体程序,实行逐级负责制,规范领导班子的履职行为。
四是师德行为规范,即明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制定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形象标准,通过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培训考试、学生家长访谈评价等方式推动师德师风建设。
五是养成教育规范,即对《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细化、深化和具体化,从十八个方面提出具有我校教育特色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指南》,教育学生将其内化为健康的思想品德,外现为良好的行为习惯。制定《学生养成教育规范》,从纪律、学习、卫生、着装、生活、礼仪礼貌、网络安全、爱护公物、体育活动、交通安全等十个方面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同时,制定《学生礼仪常规》、《学生学习习惯常规》、《学生卫生生活习惯常规》等,通过开展每周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养成教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强化学生的养成教育。
六是班、组管理规范,即制定教学班、教研组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文明班级”与“和谐教研组”评选标准与奖励办法,开展“文明班级”与“和谐教研组”评选竞赛活动,夯实学校管理的基础。
七是教学教务规范,即从学习、研讨、请假、办公、课程、集会、上课、听课、备课、作业批改、家校联系、质量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制定《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和《教师常规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加强教师工作常规管理考核,把教学作为学校工作的唯一中心,把质量作为教学管理的唯一目标,实行各年级教学成绩达标考核和增值评价,推动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八是校园安全规范,即制定学校安全值周制度、学校门卫管理办法、学校校园管理制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措施等,把学生安全做为学校的第一责任,确保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
九是综合考核规范,即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考核教师,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研成果、公开教学活动、竞赛活动辅导等方面的综合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签订教师工作服务承诺书与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教师“干多干少”和“干好干坏”区别开来,落实教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
十是民主监督规范,即制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发展管理委员会制度和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监督,推进学校民主管理。
学校常规管理十大规范涉及到学校各个层面的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和管理标准,健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规则,使学校机构有定员、部门有分工、人员有职责、行为有约束、事事有章程,夯实了学校管理基石,使学校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小学培养学生目标
培养什么人的问题、怎么培养?始终是学校教育首要的问题或根本的问题。教育是培养人的工程。教育的根本性或内在性功能就是人的生成,即整体的人、现代人的生成。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为未来社会培养合格的公民,因此,我们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应体现在以下方面:
培养习惯。对小学生来说,教育就是培养他们良好的习惯,即主要培养他们良好的做人习惯、做事习惯、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培养责任。让每个孩子都有责任心,培养每个孩子负责的意识和尽责的精神,是我们学校教育追求的终极目标。
培养心灵。帮助学生懂得爱,是一切教育的根本。学校教育最重要的就是教育学生学会善良和宽容,培养有爱心的人。
培养品格。“教育的目的在于品格的形成”、“名副其实的教育,本质上就是品格教育”、“教育就是使学生把最好的方面展示出来的那个东西”。教育的理想就是培养有品格的人。
培养个性。教育的本质是发展学生个性。“教育就是要形成人的性格。”、“使每一个人的潜在的才干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
培养诚信。诚信乃人立身之本,也是做事的基本准则;诚信是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品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诚信社会从诚信教育开始。
培养和谐。“教育就是创造人”,用和谐的方法培养人,培育和谐的人,这是当代教育的基本宗旨。
培养学会学习。学会学习是现代教育的核心。学习不仅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存方式,也是竞争的新形式。在未来社会,人所拥有的唯一持久的竞争优势就是有能力比自己的竞争对手学习得更快、更好。
培养生活态度。教育就是培养人对未来的希望。学校教育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帮助那些未成熟的生命,树立起对未来的希望,培养积极的生活者,把每个学生培养成幸福的人。
培养合作意识。“整个一生,我们都有赖于从一些人中获得友爱、赏识、尊重、道义支持和帮助。”学会合作共处是现代教育的重要支柱,也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生存能力。
培养健康身心。健康是生活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出发点。健康是我们生命旅途中的第一目标,人生的第一财富。“强健的体魄、健康的心态、丰富的情感和坚强的意志”是人类社会的特别“通行证”。
培养生存技能。“所谓教育,就是能力给与的设计”、“教育的本意,是要把他们培养得有本领、有能力”。教给学生谋生的技能,培养生存的能力,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职责。
培养艺术修养。“生命的最高目的是造成一些非物质的东西,例如真、善、美。”艺术教育的目的是“完美人性的培养”。它是我们构建精神世界最有效的手段,是关系人的全面发展的“系统工程”。
培养民主精神。民主精神的培养是现代教育发展的潮流。“民主教育是教人做主人,做自己的主人,做国家的主人,做世界的主人。”学校教育就是要教学生“学会成为他自己”。
培养创造品质。创造性素质是人的最重要素质,是人的各项素质的核心。创造力的培养是现代教育的生命线。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是教师最重要的责任。
培养科学人文素质。科学给人以力量,它像一盏明灯照亮整个人类社会;人文给人以方向,它像一颗明星指明人类社会前进的方向。二者不可偏废,学校教育的目标就是培养科学和人文素质兼备的人。
实现多元化教育培养目标,是新时期学校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未来社会发展对公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学校教育培养目标变革的方向所在。
小学依法办学治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条例,制定本章程,以保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第2条 学校以“厚德博学,创新和谐”为校训,秉承“求是唯真、诚爱扬善、创新臻美,让孩子愉快地度过每一天”的办学理念,以“让每一位师生做真善美的人,让我们的学校成为真善美的家园”为办学目标,以“求是诚爱 创新”为校风,打造“端端正正修品行 扎扎实实打基础 时时处处扬个性”的学风和“端端正正立德 踏踏实实治学 时时处处育人”的教风。“学必求是,行贵诚爱,教尚创新,努力把逸夫小学办成提供优质教育与服务的现代化精品学校”是逸夫人的共同追求。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3条 学校由教育局主管,校级干部由县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学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若干名,外聘法制副校长1名。
第4条 学校设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等中层职能部门,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5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依法治校责任制。学校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校。学校规章制度包括基本制度、规范性制度、程序性制度、奖励性制度、考核性制度和评价性制度。
第6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行政、评价等工作全面负责。
校长主要职责及权利:
⑴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⑵决策权。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策权。
⑶人事权。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根据学校实际对教职工进行聘用、解聘、分工与管理。
⑷财务权。对国家拨给的办公经费及捐资助学款等,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校长工作准则:
⑴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的意见,使党组织参与决策。
⑵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不同意见,正确处理,不打击报复。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每年接受教代会和教职工民主评议。
⑶清政廉洁,不以权谋私。
⑷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深入实际,总结经验。
第7条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除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还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与监督,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女工委、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督促少先队工作正常运行,高质量开展。
第8条 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
⑴校务委员会的组成:校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各科室主任。
⑵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召开,研究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计划、规章制度等,以及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改进意见,为校长的决策提供依据。
⑶校务委员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综合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做出决策,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校长有权做出最后裁决。
第9条 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机制。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主要职权包括:
⑴听取校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⑵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县教育局人事部门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⑶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种重要规章制度。
⑷讨论决定在学校能力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措施。
第10条 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第11条 建立健全分层管理机制,实施扁平化管理,重心下移。校长拿思路、中层出举措、年级部教职工开拓性工作,一级对一级负责,各自职责明确又齐心合力,不断开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第12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纪监部门的检查监督。坚持校务公开,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评议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教育委员会的监督和舆论媒体监督。
第13条 加强现代化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注重对外交流,提高管理效益。充分发挥校园网、学校网站、校报校刊的宣传沟通作用。
第14条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15条 加强老干部工作,加强关工委工作,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余力,为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为创造条件。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16条 教导处依据《贵州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及校本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努力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逐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创造。
第17条 学校应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体制,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德育意识,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⑴认真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小学德育纲要》、《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⑵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和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全校师生集中举行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⑶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学校设立班主任校本级津贴制度。
⑷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客观评价学生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对少数落后的学生要热情关怀,不得讽刺挖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⑸加强基础文明建设,对学生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努力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⑹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环境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中突出思想品德教育。
(7)加强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主动参加社区教育活动,办好家长学校,定期举行讲座、交流,建立校外教育组织和基地,积极争取学生家长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
(8)加强环保教育,从身边小事做起,树立全员环保意识。
第18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⑴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新课程标准,开齐上足国家规定的课程,维护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不得利用节假日对学生进行集体补课。
⑵认真抓好教学质量及其评估,抓好拟订教学计划、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取消期中考试,实行学期综合考核制。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现代化教育理论指导教学活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强化课题研究,夯实研究过程,注重总结,及时推广教科研成果,优化课堂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制定教科研管理制度。加强教研组建设,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坚持集体备课制度,校长室、教导处人员重视随堂课,青年教师相互之间平均每周一节随堂课。
⑷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减负规定。学校、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整班性补课,严格控制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得歧视后进学生。
第19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积极施行《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大力实施阳光体育计划,通过体育课和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加强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建设,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搞好环境卫生,增强环保意识。每学年组织1次体育节,一次"两操"会操比赛。
第20条 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上好音乐课、美术课,其他各科也要按照不同的特点,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学生欣赏美的能力,增强美感体验,提倡服饰朴素、整洁,仪表端庄、大方,待人有礼貌,语言文明,培养健康的审美情操。每学年组织1次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第21条 充分发挥学校特色优势。加强田径的群体性训练,培养学生兴趣;阅读特色继续要发扬光大,全面铺开,形成气候,多种途径营造“书香校园”氛围;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增强劳动意识,培养爱劳动、爱劳动人民和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教育学生要爱护公物,爱惜书籍文具,不浪费粮食。培养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22条 加强科技教育,形成人人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每学年一次科技节。
第23条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的教育。研究学生个性心理特征,设立学生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信箱。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好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遇到的心理问题。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健全学生人格,培养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第24条 学校把班队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纳入课程计划。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假日学校活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情操、意志品质和生活情趣。
第25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学生档案管理等纪律制度。
第26条 按规定,配齐配足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加强管理,积极使用,努力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第27条 加强专用教室的建设,充分发挥专用教室的作用。
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28条 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讲求效率。
第29条 依据《中小学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30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立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
第31条 加强学校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
第32条 加强基建维修、物品购置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
第33条 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34条 加强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好门卫工作和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35条 加强用水用电管理,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水用电,保证水电供应正常。
第五章 校园文化、环境管理
第36条 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做到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营造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校园绿化率达标。
第37条 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制订校园建设和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合理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文明校园。
第38条 创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年级组、班级正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39条 全体教职工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40条 加强行政值日和教师值日工作,抓好红领巾监督岗,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开展雏鹰争章活动。
第41条 校园内一律不骑车,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学生一律不得骑自行车或乘坐大篷车等违反规定的交通工具上、放学。
第42条 严禁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校内摆摊设点。学校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在学校附近不设台球、电子游戏机、录相厅等影响学校工作的娱乐场所。
第六章 教师管理
第43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44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学校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学年。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工勤人员实行考聘分开。
第45条 教师应自觉按《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爱国爱党,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以身立教,为人师表。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搞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任何反动组织或活动。
第46条 教师须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执行教学六认真要求。
第47条 学校保护教师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第48条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带头人、能手、新秀工程。加大校本培训力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培训。
第七章 学生管理
第49条 依据《贵州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培育真善美的学生。
第50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51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重点帮助和批评教育。
第52条 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53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⑴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⑵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⑷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⑸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54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⑴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
⑶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⑷文明守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⑸积极参与小组合作,培养探究意识和合作精神。
⑹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58条 改革评价制度,建立新型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
第八章 附 则
第55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批准实施。章程的修订需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56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57条 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58条 本章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小学领导班子建设要求
明确一个思想:质量为本、科教兴校,走内涵发展之路。
确立四个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模范意识和主动意识。
做到两个一流:分管工作一流、教学工作一流。
实施“六个一”工程:带好一个组、上好一门课、读好一本书、写好一篇文章、搞好一个课题、带好一个青年教师。
校长要继续以“一十百”为抓手,深入到课堂、教师和学生中,聚精会神抓教育,埋头苦干不张扬。
作风建设:务实高效,主动创新,争创一流。全局意识更强些,争先意识更强些,写作意识更强些。
行政领导是学校工作积极的促进者、导航者、实践者。
从维护学校发展的角度:领导是实践的开拓者、探索者。
从关心教师发展的角度:领导是工作的导航者、促进者。
从爱护学生发展的角度:领导是言行的示范者、倡导者。
小学关于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的规定
为了积极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工作,深入开展实施“师表工程”,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出如下规定:
1、处处做到为人师表,事事注重自身形象,严于律己,勤奋敬业。
2、带头不接受吃请,不向家长索要财物,不接受学生家长送来的礼品、礼物。
3、不搞公款吃喝,必要招待以食堂工作餐为主。
4、不利用职务之便占公家的便宜,不损公肥私。
5、完成本职工作是自己的义务,严格控制加班,实行加班申请、审批制度。
6、不搞有偿家教,不搞以教谋私。
7、不搞巧立名目的收费行为,做规范收费榜样。
8、凡学校重大基建、采购项目必须经行政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实行,不得擅自发生有关的采购行为。
以上规定请全体行政人员严格执行。
小学学校管理章程
(草 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十字乡青山小学属公立的县城完全小学。
第三条 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起修业年限为6年
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努力创建一所“管理制度规范,校园文化浓厚,教师健康向上,学生文明活泼,教育质量突出,社会声誉良好”的具有现代化气息的学名校。
第五条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面向全体学生,和谐发展学生素质,让学生具有健康的身心,活泼的性格,良好的品德,文明的习惯,积极的态度和创新的精神,为培养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打好基础。
第六条 学校“以求是唯真、诚爱扬善、创新臻美,让孩子愉快地度过每一天”为办学理念;以“民主治校,文明美校,质量兴校,创新强校”为办学思路;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服务原则;以“厚德博学,和谐创新”为校训;以“求是,诚爱,创新”为校风;以“端端正正立德,踏踏实实治学,时时处处育人”为教风;以“端端正正修品行,扎扎实实打基础,时时处处扬个性”为学风:
第七条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教代会的民主管理。
第九条 学校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瓯海区教育局和仙岩镇中心校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
第二章 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十条 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实行秋季始业。
学校应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城关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招收部分非本施教区学生。
第十一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班级学额不超过48人,学校规模24个教学班。
第十二条 学校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准其休学。学生休学时间超过3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习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和其它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学,经学校核准符合条件者,应予及时妥善安置。
学校对非本施教区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后,可准其借读,并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以发展的观点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要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学校原则上不留级,个别学生确需留级的,应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方可留级。
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毕业年级不再留级。
第十四条 学校对学业成绩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习程度的学生,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同时报县教育局备案。
第十五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但不得开除学生。
第十六条 学校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向镇中心学校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并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学籍管理的具体办法按浙江省教育厅制定的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它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贵州省教育厅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课程体系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十条 学校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制订教师进修计划,积极为教师进修创造条件。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培训方式。教师进修应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和所教学科为主。
第二十二条 学校要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领导小组,校委人员和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德育工作;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学校教育要同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相结合,努力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积极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每个教学班级设置班主任兼中队辅导员,指导班级工作;做好班务工作。班主任老师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学生以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态度粗暴,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心罚。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生兴趣,关注情感、态度的培养;充分利用各种课程资源,培养学生收集、处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开展研究性学习,鼓励合作学习,促进师生教学相长。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平坝县教育局颁布的行事历安排学校工作。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须经上级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亦不应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课余、晚上和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课后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学生学业负担适量。
第二十八条 学校使用的教材,须经国家和国家授权的省级教材审定部门审定。实验教材、乡土教材须经有关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学校不得要求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辅导资料。对学生使用学具等要加强引导。
第二十九条 学校要按照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评测教学质量。每学期举行一次期末考,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其他学科通过平时考查和期末考核评定成绩,每科成绩的最终评定要注重过程和结果相结合。
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组织统一命题或委托县教育局教研室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
学校建立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三十条 学校要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有关体育工作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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