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院感染管理奖罚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增强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全面落实各项医院感染管理措施,杜绝因医院感染造成的医疗事故和纠纷,经院部研究决定,对医院感染工作质量奖惩做如下规定。一、奖励: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真,各项医院感染制度及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要求的,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在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中受到表扬的科室或个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200-500元奖励。 (二)医院感染散发病例于24小时之内,按照本院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预案规定报告,经确认符合医院感染病例诊断标准,奖励报告人
2、奖金10元。 (三)凡在短时间内发生2例及以上医院感染病例时,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经确认符合医院感染病例诊断标准,确实是同种同源医院感染病例的,奖励报告人奖金50元。微生物室短时间内发现三例同一病区不同病例的同种同源医院感染病原菌时,按照本院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预案规定报告的,奖励报告人奖金50元。二、惩罚: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出现下列问题,作为质控考核扣分依据,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一)医院感染管理有关资料不齐全,或没有按规定完成“医院感染管理手册”记录的,扣发相关责任人奖金20元。 (二)不按规定参加并掌握院感知识继续教育培训的,扣发相关责任人奖金10元。 (三)手卫生操作不符合
3、要求,未按手卫生规范使用快速手消毒剂的,扣发相关责任人奖金10元。 (四)感染病例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按每漏报一例,扣发相关责任人奖金20元;在发生2例医院感染病例后没有按要求报告的,扣发相关责任人奖金50元;在发生3例及以上医院感染病例后没有按要求报告,造成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扣发相关责任人奖金200-500元。 (五)医疗废物不按规定流程分类收集、转运与处理的,按每次扣发相关责任人奖金10元。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处置不符合要求的,按每项扣发相关责任人奖金10元。 (六)消毒液、消毒物品、卫生手、环境卫生学监测等不符合要求,导致细菌总数超标的,按每项扣发相关责任人奖金20元; (七)不按要求使用无菌或消毒物品,按每件扣发相关责任人奖金10元;使用过期物品的,按每件扣发相关责任人奖金20元,违反无菌技术操作原则,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20元。 (八)出现多重耐药菌不报告或不采取相应措施的,使用抗菌药物前不留标本送检的,扣当事人20元。 (九)县级以上各项医院感染检查的扣罚,直接扣罚到责任科室或责任人。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