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意向书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场地经营事项达成以下意向,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自愿向甲方预订位于商铺。商铺建筑面积约为,分摊面积约为。(正式合同的面积经双方测量为准)二、乙方接受以下租赁条件:1、租金人民币元/月/。(以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的总和计算)2、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二个月租金当意向金。3、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商铺的用途为经营,品牌为,乙方改变租赁商铺的用途,或变更、增加经营品牌的,均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4、物业管理费:人民币元/月/。(以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的总和计算)5、商铺内的用水、用电、垃圾费、电话安装、税金、工
2、商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水、电费向甲方缴纳,水费单价为人民币4.5元,电费单价为人民币1.5元。6、意向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的租赁意向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双方签订本意向书起至签订租赁合同止为预订期。7、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以甲方交付场地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租金)。8、如乙方因其它原因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须在签订租赁意向书的5天内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将所收的租赁意向金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5天内未书面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所收意向金不予退还。三、签订租赁合同时,甲方按照乙方的联络信息以电话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于接到通知三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则视乙方自动放弃认租权,所收意向金不予退还。四、若甲方按照本意向书的乙方提供电话信息未能联系到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五、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凭此意向书和意向金收款凭据签订租赁合同,届时本意向书自动作废。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