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大事记1、2012年11月20日,为加强齐河县韩刘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齐河县水务局研究决定,成立齐河县韩刘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施工管理处,下设工程科、财务科、迁占科、设计科、办公室。2、2012年11月21日,齐河县韩刘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程已落实,具备了招标条件,并向市水利局进行有关情况的报告。3、2012年11月22日,为有效地进行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搞好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有效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齐河县韩刘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德州市兴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齐河县韩
2、刘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实施监理。德州市兴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成立齐河县齐河县韩刘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项目监理部。4、2012年11月23日,为加强齐河县韩刘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齐河县水务局研究决定,成立赵牛新河齐河段治理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为李开军。5、2012年11月24日,为确保韩刘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韩刘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施工管理处公布了关于公布齐河县韩刘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通知。6、2012年11月26日,召开齐河县韩刘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3、工程工程的招标投标评标会议,开标、评标的全部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水利部14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进行。7、2012年11月27日,将招标情况上报德州市水利局。8、2012年11月29日,为加强齐河县河县韩刘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根据水利部及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成立“齐河县韩刘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9、2012年12月4日,设备进场。10、2012年12月5日,设备进场,建筑材料准备完毕。11、2012年12月6日,衬砌板工程、一分干水口门改建工程、二三分干生产桥重建工程、
4、新老十八户河及倪伦河危桥改造工程正式开工。12、2012年12月7日施工管理处技术人员亲临衬砌板工程现场,为施工做详细的技术指导,为以后施工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13、2012年12月8日施工管理处技术人员亲临一分干水口门改建工程现场,为施工做详细的技术指导,为以后施工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14、2012年12月9日施工管理处技术人员亲临二三分干生产桥重建工程现场,为施工做详细的技术指导,为以后施工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15、2012年12月10日施工管理处技术人员亲临新老十八户河及倪伦河危桥改造工程现场,为施工做详细的技术指导,为以后施工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16、2012年
5、12月13日水务局局长李开军来副局长马和远到现场指挥部作动员会议,要求大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17、2012年12月16日,马和远副局长、华树亭、籍立星等人以及德州市兴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检查了全部施工现场,发现各施工队施工进度不平衡,部分施工队伍进度太慢。决定2012年12月17日上午9时在指挥部召开各施工队负责人会议,并下发了会议通知。18、2012年12月17日,上午召开了施工队伍负责人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马和远副局长、各科负责人、监理公司总监以及齐河县兴利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各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通报了各施工队的进度,查找问题,会上,监理公司总
6、监讲话: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程序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过自检,报监理复检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各施工队伍都表示要加快进度。19、2012年12月19日,马和远副局长、宋宗俊、华树亭、籍立星等查看了所有建设工地、对各施工队伍进行了具体指导,要求抓住有利时机,抢工期,赶进度,按时完成施工任务20、2012年12月22日,马和远副局长、宋宗俊、华树亭、籍立星等人检查了所有工地,对施工中的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指导。21、2012年12月24日,总监理工程师在马和远副局长、宋宗俊、华树亭、籍立星等人的陪同下,检查了所有的工地,总监赵松对各工地的施工情况及进度表示满意。22、2012年12月25日,马和远副局长、宋宗俊、华树亭、籍立星等人检查了所有工地,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由于施工地段不同,一些客观因素造成了施工过程中困难不同,施工难度的不同,进度仍不平衡。23、2012年12月26日,所有工程全部完工。 24、2012年12月29日,马和远副局长、宋宗俊、华树亭、籍立星等人检查了所有工程,未发现不良情况。24、2012年12月30日,竣工清理完毕撤出工地。 最新范本,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