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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830636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4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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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甲方: 乙方: 鉴于:1、甲方与债务人 _ 之间存在业务关系;2、乙方自愿为债务人可能或已经对甲方形成的债务(以下简称主合同或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和保证但保。为此,根据我国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1、乙方自愿为甲方与债务人自_年_月_日起至实际终止合作关系时止(即未再发生任何新的债务),对甲方所实际形成的全部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签定前_ 期间的债务余额 _ ,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的担保。保证期限直至全部债务和责

2、任实际清偿完毕为止。 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甲方向乙方发放货物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责任以及诉讼费、调查费用、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第三条抵押物1、乙方同意以其_所有的_房地产(座落于_ _,其房屋建筑面积_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分别为_)作为抵押物。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第四条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加工物和利息。第五条抵押物的占管1、本合同项下抵

3、押物由乙方占管。乙方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的责任。甲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抵押物做出馈赠、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按照甲方要求提前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甲方,乙方由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债务。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当恢复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5、乙方应当为抵押物购买充足

4、的保险。否则甲方有权代为购买,费用乙方双倍承担。第六条抵押登记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甲方保管,逾期每日支付_万元违约金。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抵偿债务,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期限届满包括甲方依照主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处理争议的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等。2、如果债务人未有按照进度还款,甲方有权要求债务人立即偿还全部欠款,并自原欠款日至实际还款日每日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对乙方债务存在豁免或减让的,债务数额恢复至豁免或减让前的数额,并以此计算违约金。3、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抵押权不能生效或实现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2)未经共有人同意,或共有人签署不真实的;(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的;(4)其他影响甲方抵押权生效或实现的。第九条费用承担抵押物的登记、评估

6、、保险、鉴定、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因为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第十一条特别约定:1、本合同的效力或内容不因主合同的效力、变更而受到任何影响,主合同的变更变化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也无需通知乙方。2、办理抵押登记所提供的有关手续与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且不影响抵押效力。3、乙方承诺不以任何法定或约定理由抗辩从而减免自身担保责任,包括抵押责任或保证责任。4、债务人违反合同或清偿协议中的任何一期的还款约定,债权人都可以就最高额抵押内的全部债权要求乙方清偿。5、本协议各条款均基于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销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不得申请撤

7、销或变更,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第十二条其他:1、本合同经签署即对签署方生效。2、本合同一式_份,各方当事人各持_份,效力相同。3、本合同签订于。4、甲方已提请乙方,债务人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的,并应债务人及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债务人、乙方、共有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5、关于本协议的通知,甲方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向乙方、债务人寄送,或在重庆市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告,并均在发出后3日即视为业已有效送达。6、各方身份证、营业执照、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7、各方在甲方签约代表面前签署本协议,以保证签署真实性。8、未尽事宜,

8、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乙方(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债务人:地址:日期:抵押物共有人签字:日期: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

9、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

10、,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

11、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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