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委 托 购 房 合 同编号:甲方(委托方):_乙方(受托方):博房(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第一条 标的物甲方委托乙方购买位于北京市_区(县)_ 之房产,房屋所有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第二条 交易价格2.1甲方确认以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的价格购买上述标的物
2、房产。 此价格不包含甲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及代理费,不包括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此价格包含甲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及代理费,不包括贷款所发生的费用。2.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办理如下经纪服务事宜,并确认按本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居间服务费:成交价的2%;中保费:人民币2000元;办证费:人民币1000元(以相关费用清单为准)。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同意甲方采取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一)无需银行贷款3.1.1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当日,向乙方支付购买房屋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3.1.2甲方在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前第三个工作日将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3、 仟 佰 拾 元整)交付给乙方,同时向乙方缴纳上述相关费用。(二)银行贷款3.2.1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当日,向乙方支付购买房屋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3.2.2甲方应在评估所出具评估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已付定金转为房款),同时向乙方缴纳上述相关服务费用;3.2.3如因甲方的原因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或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甲方应于过户前第三个工作日补齐剩余房款,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第四条 房屋交付4.1在上述房产过户手续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物业交验和房屋交付;4.2在物业交验前所发生的一切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
4、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物业交验后所发生的一切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义务5.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切办理上述房产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并保证真实、有效;5.2甲方应按照乙方指定时间、地点办理上述房产的权属变更及银行贷款等相关手续;5.3甲方应按期并按数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款项。第六条 乙方义务6.1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房产信息;6.2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上述房产的权属变更及银行贷款手续。第七条 违约责任7.1如甲方不按期并按数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款项,甲方应按相应款项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四的滞纳金。逾期五日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给
5、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7.2如甲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或不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或不到场、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7.3如乙方未能完成甲方的委托购房事宜,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甲方已交的全部房款(不计利息),甲方认可此条款并不对此表示异议。7.4因国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则双方免责。第八条 其它8.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
6、起诉。8.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8.4双方如对合同条款有异议,须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乙方盖章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承诺无效。甲 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乙 方:博房(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经 办 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 相 关 费 用 清 单编号:(甲方)房屋地址单价 元/ m2建筑面积 m2成交价合同价甲方费用明细费用项目费用金额收费标准印花税国家规定收取合同价的0.1%契税国家规定
7、收取合同价的1.5%(普通住宅)营业税按国家规定收取个人所得税按国家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建筑面积*当年建筑成本价*1%测绘费按照北京市各区房管部门规定收取工本费按照北京市各区房管部门规定收取居间服务费按北京市物价部门标准,收取成交价的3%中保费2000元/单办证费1000元/单其他费用甲方费用合计甲方应付款不含贷款费用备注1本费用清单作为委托购房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如实际过户时,国家调整上述税费标准,按照新的国家收费标准执行。3如上述计算出现甲方费用在100元内的误差,甲方应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自行承担。4甲方贷款购买房屋产生的各项费用不在上表计算范围之内,由甲方另行支付。 甲 方: 委托代理人:乙 方:博房(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精品 文档-